100t高炉煤气锅炉技术规范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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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t高炉煤气锅炉技术规范书

编号:

徐州兴达钢铁有限公司

余热利用发电工程

100t/h高炉煤气锅炉设备采购招标

买方:

江苏兴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第一章锅炉设备描述及技术说明

1总则

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徐州兴达钢铁有限公司余热利用发电工程增配的一台100t/h高炉煤气锅炉招标的设备,它给出了对招标的设备的参数、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买方在本技术规范书中仅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卖方不但要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同时所提供的设备及技术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等的要求,满足国家有关锅炉与压力容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1.3卖方提供的标的设备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书所提的及卖方投标书所承诺的要求。

1.4卖方须执行本规范书所列标准。

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卖方如中标,在签订合同后15天内,卖方提出用于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的标准清单给买方,供买方确认。

2卖方提供的标的设备还需符合买方现场工程的实际要求。

3设计和运行条件

3.1系统概况和相关设备

本次招标的设备为徐州兴达钢铁有限公司余热利用发电工程用,本工程利用厂内富裕高炉煤气(混合部分转炉煤气)产生蒸汽后通入汽轮发电机组发电,额定发电量为25MW。

3.2工程主要原始资料

3.2.1气象特征与环境条件

项目

单位

数值

年平均温度

14.2

最热月平均气温

31.6

最高气温

40.6

最冷月平均气温

-4.1

最低气温

-22.6

土壤冻结最大深度

cm

24

年平均降雨量

mm

869.9

日最大降雨量

mm

213.0

相对湿度

%

平均71,冬季61%

主导风向

全年主导风向东风

平均风速

m/s

2.1

最大风速

m/s

19.3

基本风压值

kN/m2

0.35

积雪最大厚度

Cm

24

基本雪压

kN/m2

0.35

3.2.4燃料

锅炉的燃料为高炉煤气,煤气热值780kCal/m3(低位发热量),成分暂缺。

高炉煤气正常流量为95000Nm3/h,最大流量为120000Nm3/h。

3.2.5给水水质

提供满足GB/T12145-2008《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要求的除盐水。

3.3运行特点与要求

3.3.1本项目新增100t/h高炉煤气锅炉生产的高温高压过热蒸汽,接至25MW汽轮机主蒸汽进口。

3.3.2锅炉设独立的给水系统。

3.3.3空气预热器采用管箱式。

3.3.4锅炉采用半露天布置。

3.3.5锅炉钢结构和平台扶梯的间距,需满足汽水管道布置的要求。

3.3.6锅炉投产后第一年内连续运行小时数要求大于7000小时,第一年后年运行小时要求大于7500小时。

3.3.7锅炉炉膛水冷壁采用全膜式水冷壁结构,整体悬挂于炉顶钢架上,向下自由膨胀;燃烧室采用绝热机构形式,燃烧器首选双旋流大容量烧嘴型式,两侧墙对冲布置。

3.3.8锅炉必需在给定的燃料热值及负荷变动范围内均能稳定运行,并达到设计参数。

4技术条件

4.1参数、容量、出力

额定蒸发量:

100t/h

过热器出口额定蒸汽压力:

9.8MPa

过热器出口额定蒸汽温度:

540℃

额定给水温度:

158℃

空预器出口烟温:

≤150℃(但不得低于露点温度加10℃)

4.2性能要求

4.2.1锅炉的运行方式采用定压运行、平衡通风,蒸发系统采用单汽包自然循环。

4.2.2锅炉在最大连续蒸发量和参数为额定工况下,能长期连续安全运行,且能适应余热发电机组降压运行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调节启停特性,锅炉水循环保证可靠。

4.2.3锅炉应能适应设计燃料。

在燃用设计燃料时,锅炉的保证热效率≥89%(按低位发热量,额定蒸发量)。

4.2.4锅炉的性能设计应考虑海拔修正。

4.2.5锅炉负荷在不低于30%额定蒸发量时应保证稳燃及水循环安全。

4.2.6锅炉负荷的连续变化率应不低于5%额定蒸发量/min。

4.2.7在50~110%额定蒸发量负荷范围内,过热器出口蒸汽参数应保证都能达到额定值,过热蒸汽温度允许偏差为±5℃,过热蒸汽压力允许偏差±0.1MPa。

4.2.8锅炉采用负压燃烧方式,锅炉燃烧室的承压能力应不低于±5.8Kpa,当燃烧器突然灭火,送风机突然跳闸,吸风机出现瞬间最大抽力时,炉膛和烟风道不产生永久变形。

另外,应设置必要的防爆门,以防止爆燃时导致设备损坏。

4.2.9因燃烧室空气动力场分布不均所产生的烟温差,在水平烟道及垂直烟道两侧温差不超过35℃,蒸汽偏差不超过25℃。

4.2.10在锅炉正常运行条件下,环境温度为25℃时,锅炉的炉墙表面温度不超过50℃。

4.2.11过热器蒸汽侧的压降小于0.8MPa;省煤器水侧的压降小于0.38MPa。

4.2.12锅炉两次大修间隔应能达到4年以上,小修间隔应能达到1年以上。

4.2.13锅炉主要承压部件的使用寿命应大于30年,对流受热面的使用寿命应达到110000小时,空气预热器的低温段的使用寿命不低于60000小时。

4.2.14锅炉从点火到满负荷的时间,在正常起动情况下应能达到以下要求:

a)冷态起动:

4~5小时;

b)温态起动:

2~3小时;

c)热态起动:

1.5~2小时。

4.2.15锅炉设备及其辅助设备、阀门的噪音在距离设备外壳1m处不大于85db(A)。

4.2.16锅炉投产后第一年内连续运行小时数要求大于7000小时,第一年后累计年运行小时要求大于7500小时,强迫停机率≤2%。

4.2.17锅炉蒸汽品质应符合国家标准《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

4.2.18锅炉炉膛水冷壁及后部烟气通道采用膜式壁结构或框架护板式全密封结构。

受热面管排穿越炉墙或顶棚及框架护板时,相互间的密封采用二次密封全焊接结构,密封件与管排间的所有焊缝须在工厂完成,且此密封结构不得阻碍受热面之间的相互膨胀。

锅炉需设膨胀中心与限位装置。

4.2.19锅炉受热面的布置和结构,应考虑检查、焊接、换管及安装空间与方便。

锅炉全部受热面管材100%涡流探伤,制造焊口100%无损探伤。

锅炉受热面焊口应尽可能在工厂内完成焊接,卖方应在投标书中所附锅炉布置图上标注出受热面现场焊口位置。

不接受锅炉管道胀接连接方式。

4.2.20.锅炉供应范围内阀门布置相对集中,便于操作,经常操作的疏放水阀门一部分采用电动门,所供阀门应尽量选择一个厂家的产品。

(定排各放水门.各疏水门.连排除调节门以外的其他阀门均采用手动就地操作)

4.3系统配置及各部件结构要求

4.3.1锅炉结构与布置

4.3.1.1锅炉采用全钢结构支撑,受热面采用支吊结合的固定方式,单炉膛、п形布置。

4.3.1.2锅炉运转层采用大平台,按地震烈度7度设防。

钢结构设计考虑运行和检修方便,保证平台过道畅通,钢构架不碰各种外部管道、风道、阀门、仪表、平台扶梯等。

4.3.1.3在锅炉明显位置应有金属铭牌。

铭牌上的项目至少包括:

a)制造厂名称;

b)安全质量认可证书编号;

c)额定蒸发量;

d)额定蒸汽压力;

e)额定蒸汽温度;

f)锅炉出厂编号及日期。

4.3.1.4锅炉受压元件(含拉撑件)用钢必须是镇静钢,钢号应是锅炉用钢标准所列钢号或成熟的锅炉用钢钢号。

4.3.1.5锅炉构架除承受除承受锅炉本体荷载外,还需要受锅炉范围内的各汽水管道、烟风管道、司水小室、轻型屋盖、炉顶单轨吊、锅炉运转层大平台、特定的除氧器等荷载,以及炉后烟道支架传来的荷载(包括风雪载、地震作用等)。

上述外部荷载数值由工程的设计方提供。

4.3.1.6各承重梁的挠度与本身跨度的比值应不超过以下数值:

大梁1/850

次梁1/750

一般梁1/500

空气预热器支撑大梁1/1000

4.3.1.7汽包及集箱上的纵向和环向焊缝应采用全焊透的对接焊接,且不得采用十字接头。

4.3.1.8凡能引起汽包壁或集箱壁局部热疲劳的连接管(如给水管、减温水管等)在穿过汽包壁或集箱壁处应加保护套管。

4.3.1.9锅炉水冷壁管与汽包间的连接不得采用胀接方式,其对接焊接接头和T形焊接接头,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存在裂纹、未焊透、未熔合等危险性缺陷。

4.3.1.10平台、步道和扶梯要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检修平台的活荷载为400kgf/m2;其余各层平台的活荷载为250kgf/m2;扶梯的活荷载为200kgf/m2。

平台主通道宽度为1000mm布置有困难处采用800mm宽。

二层平台之间的主要通道净高度不小于2000mm。

主扶梯净宽700mm。

4.3.1.11锅炉省煤器设计沸腾度在额定负荷时小于5%,应合理控制管内流速防止省煤器管在高负荷时受热恶化。

4.3.1.12锅炉尾部竖井烟道的膨胀结构,其金属件应能耐腐蚀。

4.3.1.13钢构架和平台扶梯的布置与买方的烟、风、气和汽水管道布置密切配合,使总体设计合理。

卖方中标后应根据设计院所设计的各类管道在锅炉钢架上的布置进行配合设计。

4.3.1.14锅炉炉顶设置大罩壳(炉顶雨棚)及顶棚管到炉顶梁之间的维护板、司水小室。

在炉顶适当位置设置起吊重量2吨的单轨梁供炉顶设备检修用,其一端应伸出炉架外2米以上。

4.3.2汽包

4.3.2.1汽包的长度、外径、壁厚、所用材质应在投标书中给出。

制造汽包的每块钢板以及焊缝均检验和100%表面探伤,并提供合格证明。

汽包纵向、环向焊缝打磨平整,并100%无损探伤合格。

4.3.2.2汽包内部结构采取合理措施,避免炉水和进入汽包的给水与温度较高的汽包壁直接接触,以降低汽包壁温差和热应力。

4.3.2.3汽包内部采用先进成熟的锅内分离装置,确保汽水品质合格,省煤器应设置再循环管路与控制阀。

4.3.2.4汽包的水位计应安全可靠,便于观察,指示正确。

配两套就地水位计,其中一套采用无盲区双色水位计,并带有冷光源照明,另一套采用耐高温磁翻版水位计。

4.3.2.5远传汽包水位的测孔应不少于5对,并配供阀门和3个平衡容器,平衡容器为单室式,提供2电接点水位测量筒(带发讯器,能够传出高1、2、3和低1、2、3值,接点容量2A/220V)测点位置应能真实反映汽包内的实际水位,误差不大于10mm,防止由于汽流、水流等因素影响造成的虚假现象。

所供技术文件中应提供汽包正常水位、报警水位、最高和最低水位值。

4.3.2.6为准确观察汽包水位,汽包小室的空间应确保就地水位计工业电视摄像机的布置及检修空间。

4.3.2.7汽包水位计及附件的设计制造及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电公司国电发[2001]795号文“关于印发《国家电力公司电站锅炉汽包水位测量系统配置、安装和使用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中有关规定。

4.3.2.8汽包上应有供酸洗、热工测量、停炉保护、水压试验、加药、连续排污、紧急放水、炉水及蒸汽取样、省煤器再循环管、安全阀、放空气阀等的管座和相应的阀门。

4.3.2.9汽包应有运输、吊装时所需的吊耳。

4.3.2.10汽包的下降管孔,进水管孔以及其他可能出现温差的管孔,采用合理的管孔结构型式和配水方式,防止管孔附近的热疲劳裂纹。

在汽包两端分别设置上下壁温测点(共4点),卖方在工厂内完成壁温测温一次元件安装固定块的焊接。

4.3.2.11中标后供货时需向使用方提供制造汽包的各项工艺记录,检验记录等档案副本,并提供下列文件:

水压试验的水质、水温、和环境温度、及环境温度的范围要求。

起动升温升压、停炉降温降压曲线和允许的升温升压、降温降压速度的限值。

汽包上下壁温的允许差值。

4.3.3燃烧室和水冷壁

4.3.3.1卖方应根据本协议中提供的混合煤气参数,进行燃烧室和水冷壁的设计,采用的设计方案和设计数据必须确保燃烧完全与安全。

4.3.3.2燃烧室采用绝热结构,水冷壁的设计保证燃烧室的严密性。

燃烧室的漏风系数在B-MCR工况下小于0.05。

4.3.3.3水冷壁管内的介质分配和受热应合理,保证沿燃烧室宽度均匀产汽,沿汽包全长的水位均衡,不会发生水循环不良现象。

4.3.3.4水冷壁制造,严格遵守膜式水冷壁制造规定。

要求每根水冷壁管材及出厂焊缝、管子和联箱的对接焊缝、集中下降管与汽包、集箱连接的角焊缝进行100%无损探伤,不允许有一个遗漏。

水冷壁上下集箱与管排焊后整体出厂。

水冷壁组件须经通球试验和水压试验合格,并出具合格报告。

4.3.3.5锅炉应设有膨胀中心,炉顶密封应采用可靠的全焊接二次密封技术设计制造,二次密封件与成排受热面管束间的焊接须在工厂完成,以确保密封质量。

锅炉密封结构应可保锅炉初期投运4年内不开裂,炉顶不漏烟。

绝热燃烧室与水冷壁的连接必须设置膨胀节,杜绝采用支撑连接方式。

此部分密封结构应在投标书中给出设计典型详图。

4.3.3.6水冷壁上应设置必要的观测孔、声波吹灰器预留孔、热工检测孔、人孔。

应充分考虑煤气锅炉的特点,所有门、孔应选择性能良好的密封性结构,此部分密封结构典型详图应在投标书中给出。

4.3.3.7炉膛压力测点布置在左右侧,每个压力测点均应在炉膛上单独开孔,每侧压力孔不少于3个,在锅炉运行说明书中给出炉膛压力的正常值、报警值及保护动作值。

4.3.3.8水冷壁的放水点应装在最低处,保证水冷壁管及其集箱内的积水能全部放空。

4.3.3.9水冷壁下集箱应设置启动蒸汽加热系统(可利用定排系统接口),配供加热蒸汽分配联箱、阀门及与水冷壁下集箱连接的管道。

4.3.3.10炉膛应予留安装全炉膛火焰监视装置的开孔。

开孔尺寸、位置由卖方和买方在第一次设计联络会上协商确定。

4.3.3.11卖方对各类受热面管子及鳍片进行温度和应力验算,无论在锅炉启动,停炉和各种负荷工况时,管壁和鳍片的温度均应低于钢材许用值。

应力水平也要低于许用应力,供货时卖方提供计算结果给买方备案。

4.3.3.12燃烧器中心线至炉堂出口应有足够的高度,确保过热器管材不超温,炉膛出口两侧最大烟温差不大于35℃。

4.3.4燃烧设备

4.3.4.1燃烧器应选用适合于燃烧低热值气体燃料的结构产品,锅炉负荷在30%~100%范围内时,应不需用高热值稳燃燃料即可稳定运行,在50%~110%范围内可以保证过热蒸汽参数值。

燃烧器的布置应确保火焰不冲刷炉墙,数量应不少于8只。

如采用旋流式燃烧器,数量设计为8只,炉墙两侧对冲布置,且旋流方向应相反,每只燃烧器都配备点火系统,点火燃料为天然气或石油液化气,点火气枪与高能点火杆设置为可进、退式,卖方所供的燃烧器本体上应为上述点火部件设置安装接口及内外部安装空间及冷却保护套管,每只燃烧器上设有火焰检测装置接口,需要的具体尺寸定标后,双方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

4.3.4.2燃烧器正常使用寿命不小于10年,燃烧器前部的耐高温喷嘴应设计为可方便更换结构,以上耐高温钢件还应具有良好的耐蚀性,使用寿命至少应满足一个大修期间4年的要求。

4.3.4.3燃烧器应充分考虑防止烧坏的措施。

同时,燃烧器二次风门挡板的结构设计应保证即使在喷嘴停用时,仍可提供足够的冷却风冷却喷嘴,不致使喷嘴不投煤气时过热而烧损。

燃烧器的设计应能满足燃烧器之间煤气分配均匀及炉膛出口烟温和气流均匀分布的要求,每只燃烧器的二次风挡板应能实现单独调节。

燃烧器的设计采取降低NOx排放的措施。

使NOx的排放达到≤200mg/Nm3的指标要求,并尽可能降低。

4.3.4.4提供全炉膛火焰监视工业电视的开孔,并提供安装和检修摄象机的平台,同时摄象机的布置不得影响运行巡检主通道。

4.3.4.5火检系统及燃烧器的煤气控制阀组由卖方供货,卖方负责锅炉本体与FSSS的设计工作,应提供如下范围配合但不限于此:

(1)提供FSSS所需的锅炉、汽包等的运行、保护定值;

(2)设计过程中,配合火检、点火气枪、高能打火杆的布置安装要求,在燃烧器本体上配合设计安装上述设备和冷却风进风管所需的开孔与接口法兰及内部安装空间。

(3)锅炉点火设备的供货范围内包括气枪、高能点火装置、进退机构以及点火就地控制柜,高能点火装置的进退机构及点火器的控制均应满足远方/就地自动或手动程控点火需要。

卖方负责提供工作方式、参数、控制原理和选用动力形式。

(4)提供FSSS的基本功能要求说明。

4.3.5过热器和调温装置

4.3.5.1过热器需采用两次以上交叉混合。

过热器的设计应保证各段受热面在起动、停炉、汽温自动控制失灵、事故跳闸以及事故后恢复到额定负荷时不致超温过热。

卖方在投标书中应给出各段受热部件的材质表。

4.3.5.2过热器及其组件,包括过热器管子和联箱的对接焊缝,在出厂前必须通过100%的无损探伤、通球试验及水压试验,并提供试验报告,管束和联箱内的杂物、积水彻底清除干净,然后用牢固的端盖封好。

过热器的管束中,如有异种钢焊接(包括密封件)时,该焊接工作应在工厂内完成。

过热器如有小集箱,应与管排焊接后整体供货。

4.3.5.3过热器在运行中不应有晃动,悬吊的管排应有防止运行中晃动措施。

4.3.5.4过热器系统设置足够的介质温度和壁温测点,介质温度测量热电偶设有安装固定管座,过热器壁温测点设置预焊固定件,上述管座及固定件在工厂完成焊接。

4.3.5.5过热蒸汽调温采用两级喷水减温装置,减温水管在靠近减温集箱且可操作处设置手动一次阀,该阀门到集箱之间的管道应采用加强管道,由卖方供货。

在最大连续蒸发量时过热器减温水总量应控制在设计值的50~150%以内。

减温水操作台范围内所有阀门由卖方提供。

4.3.5.6过热器应设有反冲洗设施,在最高点处应设有排放空气的管座和阀门。

4.3.6省煤器

4.3.6.1省煤器布置在尾部竖井中。

每段受热面之间应留有足够高度的空间,供检修、清扫。

后段省煤器应考虑在高负荷时出现沸腾后防止传热性能发生急剧恶化的措施。

4.3.6.2为在锅炉起动过程中保护省煤器,设置省煤器再循环回路及控制阀。

4.3.6.3省煤器区域的炉墙结构应考虑检修、换管的方便与热膨胀补偿措施。

省煤器护板的挂耳在厂内焊接完交货。

4.3.6.4省煤器联箱的对接焊缝,在出厂前须通过100%的无损探伤,组件在出厂前须通过通球试验及水压试验合格,并出具试验报告。

4.3.6.5省煤器设置排放空气的接管座和阀门,入口联箱上设放水门,联箱应固定牢靠,能承受主给水管道一定的膨胀推力和力矩。

4.3.7空气预热器

4.3.7.1空气预热器的设计过程中应考虑防止堵塞、腐蚀和管箱振动的措施。

空气预热器采用立式管箱结构,两级双流程布置,烟气为管内纵向冲刷,空气为管外横向冲刷。

为防止空气预热器的震动,在管箱中装有防震隔板。

空气预热器进出口配膨胀节,由卖方供货。

4.3.7.2空气预热器的结构布置应便于安装和整箱更换,且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小漏风系数,漏风系数应不大于0.03。

4.3.8排烟温度

4.3.8.1锅炉给水温度为158℃,锅炉出口烟气温度低于150℃(但不得低于露点温度加10℃)。

4.4配供的辅助设备的要求

4.4.1阀门

4.4.1.1锅炉的汽包、过热器上应有足够数量的全启式弹簧安全阀,安全阀的排放量总和必须大于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安全阀不允许出现拒动作和拒回座,不允许在运行参数内出现内漏,起跳高度应符合设计值。

卖方按投标时所附安全阀结构图供货。

4.4.1.2供货方应提供安全阀动作压力和回座压力的校验调整方法,并提供锅炉水压试验时压紧安全阀的工具和起动时校验安全阀的专用器具(如需要)。

水压时安全阀防启座结构出厂时应安装好。

4.4.1.3安全阀应设在卖方供货范围内的容器或集箱上。

安装安全阀的容器或集箱及接管座应能承受安全阀动作时的反作用力。

4.4.1.4阀门驱动装置应满足驱动力矩的要求,安全阀应动作可靠灵活。

阀门如为电动的其执行装置应为整体智能型,所有执行机构应采用同一厂家产品。

最终阀门及驱动装置的生产厂家应经买方确认。

4.4.1.5所有提供的阀门在出厂时均应达到不解体的安装使用条件。

焊接连接的阀门,其焊口坡口应在工厂加工好。

用法兰连接的阀门,配齐成对(正反)法兰及其所有附件(螺栓付、金属缠绕垫片)。

与安全阀及向空排汽阀配套的排汽管道及支架、消音器由卖方设计并供货。

4.4.1.6锅炉本体范围内的主要阀门包括汽包、过热器出口的安全阀、主给水及旁路给水操作台范围内阀门;减温水系统范围内阀门;与燃烧器连接的二次风门挡板执行机构均由卖方供货。

锅炉本体汽水系统压力测量管路一次阀门(DN16)每测点由卖方提供一次门。

4.4.1.7重要及经常操作的阀门、风门采用电动驱动。

4.4.1.8所供的定期排污系统的阀门应能满足排污程控的特殊要求,排污管与汽包、联箱之间应采用焊接连接。

所有与集箱、汽包的焊接的小管道都应设置加强型过渡管接座。

4.4.1.9给水及减温系统的调节阀由买方另行采购。

4.4.2钢结构平台及扶梯

4.4.2.1凡有门孔、测量孔、阀门等需要监视、操作及维护的地方,以及买方认为确有必要设置的部位,均应设有操作维护平台。

其中司水小室内与炉顶梁上的通道平台采用花纹钢板平台,其余采用刚性良好的防滑热镀锌格栅平台。

格栅扁条的厚度不小于3mm,高度不小于25mm,步道宽度不小于1m,平台与步道之间的净高尺寸应不小于2m。

4.4.2.2锅炉主要扶梯采用炉前两侧集中布置,要求方向一致,倾角一般采用45°,踏步采用防滑格热镀锌栅板,采用镀锌螺栓与侧板槽钢连接。

4.4.2.3锅炉应设置膨胀中心点。

通过水平和垂直方向的导向与约束,以防炉墙运行中的晃动与炉顶、炉墙开裂和受热变形。

4.4.2.4刚性梁应具有足够的刚度,避免炉墙运行中发生振动和变形。

锅炉吊杆要整根制造,不允许有中间接头。

4.4.2.5卖方应考虑钢结构组件的运输和起吊条件,避免在搬运或安装过程中发生变形和意外。

4.4.2.6锅炉钢架H型钢制造的立柱与横梁,工厂制造时不得有中间接头。

矩形截面立柱车间制造时中间接头的四周焊缝应相互错开一倍以上截面边长。

立柱现场安装接头应用复板加强。

所有中空的杆件两端均应设计有封闭钢板。

4.4.2.7锅炉钢构架应能承受管道荷载,且不影响管道和设备的布置。

4.4.2.8锅炉炉墙保温外护板采用0.7mm厚的梯形镀锌波纹板,正反波宽相等,波高大于50mm并采用不锈钢紧固件。

4.4.3保温、油漆

4.4.3.1锅炉炉墙、炉顶、锅炉范围内管道、集箱及其它设备的保温,由卖方提供保温结构设计并提供保温材料清单,保温材料由买方自理。

卖方提供梯形镀锌外护板及炉墙保温金属件,外护板应外形美观,拆装方便,外护板安装时应不需再切割。

当环境温度为25ºC时,锅炉的保温外表面温度不超过50ºC。

4.4.3.2卖方提供炉墙保温及外护板与省煤器护板耐火材料的金属固定件,水冷壁内部卫燃带耐火材料的固定件由卖方在工厂内完成焊接。

锅炉保温材料品种及性能由卖方与买方协商后确定。

4.4.3.3锅炉设备的所有部件的金属表面在出厂前均应进行净化和油漆,安装后需保温的部件在出厂前涂刷防锈漆。

安装后不保温的锅炉钢结构、平台扶梯与其它金属部件,均应在工厂按规范工艺进行喷砂除锈,喷涂两底一面油漆。

4.5仪表和控制要求

4.5.1总的要求

4.5.1.1卖方在设计锅炉设备及其系统时,应同时考虑各种工况下的安全及合理的运行监视与操作方式,应使锅炉具有良好的可控性,用书面文件提出参数测点布置,及控制和保护要求,并供应必要的检测控制设备。

卖方提供热力系统参数包括报警值和保护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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