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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条文

 

220kV黄家山变电站新建工程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

监理控制细则

 

贵州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220kV黄家山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监理部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

 

批准:

 

审核:

 

编制:

 

年月日

 

目录

一、编制依据。

4

二、工程概况。

4

三、监理控制方法。

6

1、组织措施。

6

2、设计文件控制措施。

7

3、施工过程控制措施。

9

4、工程验收控制措施。

12

四、检查记录表。

12

五、资料归档及移交。

13

六、强制性条文执行注意事项。

13

 

220kV黄家山变电站新建工程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监理控制细则

一、编制依据:

1、《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2、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定、规程及标准;

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设施规范应用手册》、《电网建设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公司标准;

5、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

6、本工程《监理委托合同》、《施工承包合同》、《技术协议书》;

7、设计图纸及其它设计文件、设备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及安装指导书;

8、施工过程中设计、建设单位及上级单位对本工程所发的有关文件;

9、本工程已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二、工程概况:

一、工程建设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

工程位于六盘水市水城东站东南面约5km,凉都大道南侧,紧临规划的红山片区的西面。

地属水城县滥坝镇严家寨村。

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电压等级:

220/110/10kV

主变压器:

最终3×180MVA,有载调压;本期安装2×180MVA。

220kV出线:

最终出线6回,本期建设4回(水城Ⅰ、Ⅱ,盘县电厂、滥坝),备用2回。

110kV出线:

最终出线14回,本期建设6回(杉树林变Ⅰ、Ⅱ,荷城变Ⅰ、Ⅱ,双水变、米箩米),备用8回。

10kV出线:

最终30回,本期建设20回(含备用电源专用线)。

10kV电容器:

最终15×7.5Mvar,本期建设10×7.5Mvar。

10kV站用变压器2×400kVA,本期建成。

三、监理控制方法:

1、组织措施:

1.1成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土建、电气、调试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为成员组成《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监理控制小组。

1.2《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监理控制小组按照《委托监理合同》负责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过程中按照业主要求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并形成控制性文件。

1.3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控制小组发现违反或未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按照建设监理程序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形式要求相关单位整改,并在责任单位整改完成后,复查,形成闭环。

1.4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控制小组将以施工工序、隐蔽工程、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检等多种形式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并形成执行文件。

1.5工程建设竣工后,按照业主要求,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文件进行归档移交。

2、设计文件控制措施:

2.1参加初步设计审查,并就《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在设计文件中的体现提出监理意见。

2.2参加或组织施工图审查,就施工图中《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设计执行理念进行讨论,形成会议纪要。

2.3核查施工图中是否执行有关消防、抗震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规定。

2.4核查施工图中是否执行有关雷击、接地、电气安全距离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规定。

2.5核查施工图中是否执行电缆敷设、阻燃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规定。

2.6核查施工图中是否执行电气二次闭锁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规定。

2.6核查施工图中是否执行环境保护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规定。

3、施工过程控制措施:

3.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的控制要点:

3.1.1六氟化硫断路器安装工程控制:

1)断路器及其操动机构的联动应正常,无卡阻现象;分合闸指示正确;辅助开关动作正确可靠;

2)密度继电器的报警、闭锁定值符合规定,电气回路传动正确;

3)六氟化硫气体压力、泄漏率和含水量应符合规定;

4)接地良好。

3.1.2母线装置安装工程控制:

母线施焊前,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

3.1.3电缆敷设工程控制:

1)电缆敷设与热力管道、热力设备的净距符合规定;电缆敷设防火阻燃措施符合规定;

2)三芯电力电缆终端处的金属保护层必须接地良好。

3.1.4接地装置工程控制:

1)电气装置接地或接零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验收规范》GB50169-1992第2.1.1条的规定;

2)直流系统的接地装置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验收规范》GB50169-1992第2.1.3条的规定;

3)在地下不得采用裸铝导体作为接地体或接地线;

4)接地体的焊接及敷设、连接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验收规范》GB50169-1992的规定;

5)避雷针的接地应符合相关规定;

3.1.5低压电器施工工程控制:

1)低压电器外部接线应符合要求;

2)不同相的母线最小电气间隙,应符合规定;

3)低压断路器的安装应符合要求;,熔断器及熔体的容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1.6电气装置交接试验控制:

1)电容器、电抗器、互感器、断路器、避雷器等电气装置试验项目必须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1991的规定;

2)试验项目齐全,试验数据真实可靠;

3.2施工安全的控制要点:

3.2.1施工单位的各级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2.2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3.2.3从事特种作业或第二工种的作业,必须按有关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

3.2.4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悬崖、陡坎、深坑、高压带电区及危险场所等均应设防护设施及警告标志;坑、沟、孔洞等均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可靠的围栏、挡板及警告标志。

危险处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3.2.5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穿好工作服,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3.2.6照明、动力分支箱,应装设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

3.2.7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适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3.2.8施工单位存放的雷管、炸药,必须得到当地公安部门的许可,并分别存放在专用仓库内,指派专人负责保管,严格领、退料制度。

3.2.9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绳),安全带(绳)应挂在上方的牢固可靠处;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衣袖、裤脚应扎紧,穿软底鞋。

3.2.10重大的起重、运输项目,应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有专人负责指挥;起重操作人员经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能上岗。

3.2.11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必须经常检查并注意工作地点周围的安全状态,有危及安全的情况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焊接或切割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或气源。

电焊机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或接零;严禁将电缆管、电缆外皮或吊车轨道作为电焊地线。

3.2.12构架吊装前,应制定施工方案及安全施工措施,并经审核批准后执行;在杆跟部及临时拉线未固定好之前,严禁登杆作业。

横梁就位时,构架上的施工人员严禁站在节点顶上,横梁就位后,应及时固定。

在杆跟没有固定好之前及二次浇灌混凝土未达到规定的强度时,不得撤除临时拉线。

3.2.13邻近带电体作业时,施工全过程必须设有经验的监护人。

在靠近带电部分工作时,工作人员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3.2.14在停电的设备或停电的线路上工作前,必须经检验确无电压后方可装设接地线。

装好接地线后方可进行工作。

验电与接地应由两人或两人以上进行,其中一人应为监护人。

进行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3.2.15验电时,必须使用同样电压等级而且合格的验电器,严禁用低压验电器检验高压。

验电前,应先在确知的带电体上试验,在确认验电器良好后方可使用。

验电应在已停电设备的进出线两侧各相分别进行。

3.2.16对停电设备验明确无电压后,应立即进行三相短路接地。

凡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部位均应装设接地线。

在停电母线上工作时,应将接地线尽量装在靠近电源进线处的母线上,必要时可装设两组接地线。

接地线应明显,并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3.2.17停电设备恢复送电前,必须将工器具、材料清理干净,撤除全部地线,收回全部工作票,撤除全部工作人员,向运行值班人员交办工作票等手续,接地线一经撤除,设备应视为有电,严禁再去接触或工作。

严禁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在线路或设备上进行任何工作。

3.2.18测量软母线档距时必须有安全措施,以保证绳、尺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3.2.19现场高压试验区域、被试系统的危险部位或端头,均应设临时遮拦或标志旗绳,向外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并设专人警戒。

3.2.20进行系统调试工作前,应全面了解系统设备状态,对与运行设备有联系的系统进行调试应办理工作票,同时采取隔离措施。

必要的地方设专人监护。

3.2.21杆塔组立的加固绳和临时拉线必须是钢丝绳。

临时拉线必须在永久拉线全部安装完毕后方可撤除。

组立(撤除)高塔必须使用速差自控器及安全自锁器。

3.2.22特殊跨越必须编制施工技术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并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实施。

3.2.23杆塔连接螺栓应逐个紧固,扭紧力矩符合相应规定。

4、工程验收控制措施:

1、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由组织验收的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同时组织验收人员核查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

2、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由验收小组现场抽查、资料核查等形式,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文件情况汇总,并形成验收意见。

3、工程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进行自查,自查合格后按照建设工程程序报审;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同时核查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文件,形成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验收意见,将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意见汇总。

四、《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1、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年版第三篇“电气输变电工程”条款逐一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

2、《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监理检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

施工工序:

序号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

执行及检查情况

日期

备注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五、资料归档及移交:

按照贵州电网公司《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及其它有关工程建设的要求,《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控制文件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编制、装订、归档,与工程竣工资料同步在竣工投运完成后1个月内移交给建设单位档案管理资料室。

六、强制性条文执行注意事项:

“强条”六忌

一忌:

轻视程序性、管理性“强条”;

二忌:

为节约造价,而降低桩基检测标准;

三忌:

未经设计同意,擅自进行钢筋代换;

四忌:

钢筋、水泥不能按进场批次进行复检;

五忌:

对模板支撑的施工质量不能足够重视;

六忌:

对施工安全的“强条”置若罔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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