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金融学第八章中央银行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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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地说,1897年,瑞典政府颁布法令使其独享货币发行权后,他才成为真正的央行。

(二)英格兰银行(BankofEngland)

1694年,英格兰银行建立,它较早地发挥了现代中央银行的各项职能,(1833年英国议会规定英格兰银行发行的银行券为无限法偿币﹐标志着第一家中央银行的诞生。

)中央银行的诞生并不是偶然的,它具有深刻的客观经济基础。

18世纪初的资产阶级工业革命极大地释放了社会生产力,推动商品经济飞速发展,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了货币信用的发展,使银行业蓬勃兴起。

在银行业不断发展竞争加剧的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如货币发行不统一引起货币的不稳定,缺乏一个统一的票据清算中心,没有一个最后贷款人做银行强有力的后盾等。

正是这些问题和矛盾最终促成了中央银行的建立。

在曾康霖等著,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银行论》中,摄入了在一般货币银行学著作中没有讨论或很少讨论到的问题,提出了不少新的见解。

如:

(1)商品交换的发展需要权威的货币。

统一规范的货币,是银行业产生的经济基础,实际推动着银行业产生的是国际贸易的发展。

(2)社会公众的信用素质是银行业产生的思想基础。

(3)中央银行是信用制度的枢纽,金属储备又是银行的枢纽。

英格兰银行集中管理其他银行的金属储备的时间是1857年,因而应说英格兰银行成为中央银行的时间应当是1857年,而不应当是1694年。

3、美国联邦储备银行

国联邦储备体系(FederalReserveSyststem)建立于1913年。

根据有关法令,由政府直接组建而成的,因此,其发展历史值得探讨。

联邦储备体系的特点是:

全国共分为12个区域性的储备区,每个储备区设立一家联邦储备银行。

联邦储备银行既是联邦储备体系的业务轨构,同时又是区域性的中央银行,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联邦储备银行负责货币发行、代理国库、主持清算、会员银行准备金保管、对会员银行提供贷款和再贴现、公开市场操作等业务。

二、中央银行制度的发展

(一)、中央银行制度的推广阶段

1、中央银行的产生是银行券统一发行与流通的客观需要;

2、中央银行的产生是票据交换和债权债务清算的客观需要;

3、中央银行的产生是商业银行自身稳定与发展的客观需要——最后贷款人;

4、中央银行的产生是金融监管、经济秩序稳定的客观需要。

(二)中央银行制度的强化阶段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许多国家经济与金融发生了剧烈波动,面对世界性金融危机和当时严重的通货膨胀,1920年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召开的国际经济会议上,提出了各国应努力使财政收支平衡,消除通货膨胀的根源,中央银行为稳定币值应对政府保持独立性,减少政府控制,执行稳定的金融政策,同时提出了在世界各国普遍建立中央银行制度的必要性。

1922年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国际经济会议上,又重申和强调了布鲁塞尔会议形成的决议,并且再次建议尚未建立中央银行的国家尽快建立中央银行,以共同维持国际货币体系和经济的稳定。

由此推动了中央银行产生与发展的又一次高潮。

1、中央银行的国有化

2、国家对中央银行控制的加强

3、强化了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宏观调控功能

4、中央银行国际间合作的加强

5、跨国中央银行的出现

三、中国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1、

中国中央银行的萌芽

我国中央银行的产生可以追溯到晚清时期的户部银行,1905年8月大清户部银行在北京成立,是清政府的官办银行,享有国家授予的铸造货币、代理国库和发行纸币的特权。

1908年,大清户部银行更名为大清银行。

1908年3月4日成立交通银行,负责铁路、轮船、电报和邮政四个部的一切收支,并拥有纸币发行权。

清政府垮台之,大清银行被北洋政府改组为中国银行,与交通银行共同承担中央银行的职责。

2、中国人民银行的建立与发展

1948年12月1日,在合并解放区的华北银行、北海银行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在石家庄成立了中国人民银行,同时统一人民币发行权。

194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将总行设在北京。

1949.10-1954.10南汉宸

1954.11-1964.10曹菊如

1964.10-文革期间胡立教

1973.5-1978.1陈希愈

1978.5-1982.5李葆华(父亲李大钊)

1982.5-1985.3吕培俭

1985.3-1988.4陈慕华

1988.4-1993.7李贵鲜

1993.7-1995.6朱镕基

1995.6-2002.12戴相龙

2002.12--周小川

补充:

中央银行制度的基本类型

(一)单一型中央银行制度

亦即结构单一制﹐即国家单独设立专司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全面型行使央行职能-----由中央银行作为发行银行、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执行金融政策的银行,全权发挥作用。

它又分为一元制和二元制。

1、一元式(制):

只设立独家中央银行和众多的分支机构执行其职能﹐大多数国家属于此类,如英、法、日、意等国;

我国1984年后。

特点:

权力集中、职能齐全、分支机构多。

2、二元式(制):

是中央和地方两级各自设立中央银行﹐分别执行其职能﹐即联邦式﹐如美﹑德﹑南斯拉夫等国属于此类。

央行是最高权力管理机构,地方受中央监督,但有较强的独立性。

(二)复合型中央银行制度

国家银行既具有中央银行职能又具有专业银行(商业银行)职能。

即一个国家内,没有单独设立中央银行,而是把中央银行的业务和职能与商业银行的业务和职能集于一家银行来执行。

即“一身二任”。

又分为一体式和混合式。

一体式中央银行集所有银行业务于一身﹐形成“大一统”的国家银行体系﹐社会主义国家在体制改革前多采取此结构,如前苏联、1990年前的东欧、1984年前的中国;

混合式中央银行制既设中央银行,又设专业银行,中央银行兼办一部分专业银行业务,一部分业务由专业银行办理。

我国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于1948年,其类型是“单一制一元式”的,即只设立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其在全国的分支机构设置实行总分行制。

1998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实行省级机构改革,现在的分支机构格局:

1个总行,9个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实行行长负责制,设行长1人,副行长若干人,并设立货币政策委员会,其职责与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不同。

(三)准中央银行制度

没有专门的中央银行,而只设立类似机构。

或者是一个通货局,通货局的资产负债表上一般只有一种主要负债——流通中货币和一种主要资产——外汇储备。

它不制订和执行货币政策,也不要求商业银行交存款储备金;

或者是介乎通货局与近代中央银行之间的机构等。

如新加坡的金融管理局、货币委员会等机构;

我国香港,渣打银行和汇丰银行承担港币发行,充当最后贷款人,辅币由港府发行,票据交换由汇丰银行独家管理。

(四)跨国型中央银行制度

即参加货币联盟的成员国(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共同拥有一个中央银行。

与一定的货币联盟相联系,是参加货币联盟的所有国家共同的中央银行,而不是某一个国家的中央银行。

其中央银行发行共同货币﹐监督各国金融制度﹐平衡贸易﹐促进成员国经济发展。

如西非货币联盟﹐中央银行总行设在达喀尔﹐参加国为塞内加尔﹑尼日尔﹑科特迪瓦(象牙海岸)﹑贝宁(达荷美)﹑多哥﹑布基纳法索(上沃尔特)。

再如,欧洲中央银行,见书P13.

至2006年,欧元区十二个国家是:

奥地利、比利时、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和西班牙,他们合称为欧元区(Eurozone)。

1欧元=100欧分(cent)。

欧元是自罗马帝国以来欧洲货币改革最为重大的结果。

欧元不仅仅使欧洲单一市场得以完善,欧元区国家间自由贸易更加方便,而且更是欧盟一体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尽管摩纳哥、圣马力诺和梵蒂冈并不是欧盟国家,但是由于他们以前使用法国法郎或者意大利里拉作为货币,现在也使用欧元并授权铸造少量的他们自己的欧元硬币。

一些非欧盟国家和地区,比如黑山,科索沃和安道尔,也使用欧元作为支付工具。

欧元由欧洲中央银行(EuropeanCentralBank,ECB)和各欧元区国家的中央银行组成的欧洲中央银行系统(EuropeanSystemofCentralBanks,ESCB)负责管理。

总部坐落于德国法兰克福的欧洲中央银行有独立制定货币政策的权力,欧元区国家的中央银行参与欧元纸币和欧元硬币的印刷、铸造与发行,并负责欧元区支付系统的运作。

第二节中央银行的性质与地位

一、中央银行的性质

中央银行的性质是指中央银行自身所具有的特有属性。

不经营普通商业银行的具体业务,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唯一代表中央政府行使金融管理、监督、调控等职权的金融行政管理机构。

(一)中央银行是管理金融事业的国家机关

1、中央银行是全国金融事业的最高管理机构,是代表国家管理金融事业的部门;

2、中央银行代表国家制定和执行统一的货币政策,监管全国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

3、中央银行的主要任务是代表国家运用货币政策对经济生活进行直接或间接的干预;

4、中央银行代表国家参与国际金融组织和国际金融活动。

(二)中央银行是特殊的金融机构

中央银行与普通商业银行的区别

1、中央银行实施宏观调控的主体,而商业银行是调控对象;

2、中央银行不以盈利为目的;

3、中央银行不经营普通业务;

4、中央银行独享货币发行权。

二、中央银行的地位

从前述推动中央银行产生的客观经济原因可以看出,不论是某家大商业银行逐步发展演变成为中央银行还是政府出面直接组建成立中央银行,他都具有“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政府的银行”这三个基本属性。

从垄断货币发行权看,它是“发行的银行”;

从统一商业银行之间的票据交换和清算以及为普通银行提供支付保证既充当最后贷款人看,它是“银行的银行”;

从保障银行和金融业稳健运行、履行金融监督管理智能和为政府服务等方面看,它是“政府的银行”。

总之,从中央银行业务活动的特点和发挥的作用看,中央银行既是为商业银行等普通金融机构和政府提供金融服务的特殊金融机构,又是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监督管理金融业、规范与维护金融秩序、调控金融和经济运行的宏观管理部门。

这可以看作为对中央银行性质的基本概括。

1、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

2、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

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主要方面:

●集中存款准备金。

(保障存款人资金安全、调控货币量)

●充当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最后贷款人”(防挤兑、调控货币量)

●组织、参与和管理全国的清算。

(提供服务、便于监管)

3、中央银行市政府的银行

1.中央银行为政府代理国库;

2.代理发行政府债券;

3.给国家以信贷支持;

(弥补财政赤字)

4.保管外汇、黄金储备;

5.代表国家政府参加国际金融组织,鉴定国际金融协定,参与国际金融事物与活动;

并提供决策咨询。

三、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

中央银行相对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在政府或国家权力机构的授权下,根据国家总的经济目标,独立的制定与执行货币政策,以实现国家的宏观经济目标。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履行自身职责时法律赋予或实际拥有的权力及决策与行动的自主程度。

即中央银行履行自身职责时法律赋予或实际拥有的权力及决策与行动的自主程度。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越强,货币政策的时滞就越短。

因为有较强独立性的银行,在认识宏观形势变化时可以快速采取行动,而不用等待向上级部门报批。

同时,独立性越强,其它机构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讨价还价的余地就越

中央银行与政府关系的模式:

独立性较强的美国模式、独立性居中的英国模式、独立性较小的意大利模式。

第三节、中央银行的职能与作用

一、中央银行的职能

(一)调节职能:

这一职能集中体现为中央银行运用其垄断的货币发行权,通过改变基础货币的供应量和影响货币乘数,收缩和扩张社会货币量,从而实现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在一定程度上的均衡。

(二)管理职能

金融管理职能是指中央银行作为一国的金融管理机关,为了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具有对各银行和金融机构以及相关金融市场的运行等进行检查监督、管理控制的职能。

其主要内容:

制定金融法规、政策,对金融机构的设置、撤并;

对商业银行等机构的经营和资产状况的监管;

对金融市场运行的监管。

(三)服务职能

1、为政府服务

2、为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服务

3、为社会公众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

根据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为:

(一)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

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

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三)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

(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

(五)确定人民币汇率政策;

维护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

实施外汇管理;

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六)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七)经理国库。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

(十)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

(十一)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十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十三)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中央银行在现代经济中的作用

1、现代经济发展的推土机

现代化的社会经济本质上是一种货币信用经济,货币资金是社会经济增长的第一推力和持续推动力。

中央银行作为唯一的发行银行,独享一国的货币发行垄断权;

同时,中央银行作为全国货币信用制度的枢纽,通过“最终贷款者”职能的发挥,满足经济发展对扩大信用的需求,支持和促进企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生产、流通和发展,形成现代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巨大支撑力量。

2、国家调节宏观经济的工具

中央银行作为一国金融体系的中心环节和全国货币金融活动的最高权力机构,可以据本国经济、金融的发展情况和国家的金融政策意图,运用多种金融手段控制货币发行,调节信贷的投量和投向,以维持本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社会经济和金融运行的稳定器

首先,中央银行制定的金融政策、法令和管理条例,强调的是稳健经营原则;

其次,中央银行运用金融监管手段,运用稽核检查等查处手段纠正违规,这一切对维护一国良好的金融秩序具有巨大的作用;

最后,随着经济和金融全球一体化的发展,金融风险很容易在国家之间传播和扩散,中央银行在维护好国内秩序的同时,还必须与有关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和国际金融织密切合作。

4、提高经济、金融运转效率的推进器

例如,中央银行对各银行和金融机构提供清算服务,有利于实行汇划款项与资金清算同步;

再如,中央银行通过金融调查、统计和金融分析,能够全面、及时掌握全国经济、金融的信息及其发展动向;

此外,如代理国库业务,有利于提高国家预算收支的工作效率;

集中管理外汇、黄金储备,也有利于国家外汇、金储备运转效率的提高;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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