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设备标准技术标书钢芯耐热铝合金绞线500kV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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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设备标准技术标书钢芯耐热铝合金绞线500kV项目

钢芯耐热铝合金绞线(500kV项目)

标准技术标书

编号:

2011060520112103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06月

 

 

1总则

1.1本标书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项目单位填写)公司电网建设工程项目采购的钢芯耐热铝合金绞线(500kV项目),它提出了该设备的使用条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及包装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标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

凡本标书中未规定,但在相关设备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IEC标准中有规定的规范条文,投标方应按相应标准的条文进行设备设计、制造、试验和安装。

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标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标书的要求。

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标书的意见和同标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4本标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本标书经招、投标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本标书未尽事宜,由招、投标双方协商确定。

1.7投标方在应标标书中应如实反映应标产品与本标书的技术差异。

如果投标方没有提出技术差异,而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招标方发现投标方提供的产品与其应标标书的条文存在差异,招标方有权利要求退货,并将对下一年度的评标工作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1.8投标方应在应标技术部分按本标书的要求如实详细的填写应标设备的标准配置表,并在应标商务部分按此标准配置进行报价,如发现二者有矛盾之处,将对评标工作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1.9投标方应充分理解本标书并按本标书的具体条款、格式要求填写应标的技术文件,如发现应标的技术文件条款、格式不符合本标书的要求,则认为应标不严肃,在评标时将有不同程度的扣分。

2工作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标书采购的设备适用的工程概况见表2.1:

工程概况一览表。

表2.1工程概况一览表(项目单位填写)

序号

名称

内容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建设单位

3

安装地址

2.2范围和界限

(1)本标书适应于所供钢芯耐热铝合金绞线的使用条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及包装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运输

运输条件:

(3)现场安装和试验在投标方的技术指导和监督下由招标方完成。

(4)本标书未说明,但又与设计、制造、装配、试验、运输、包装、保管、安装和运行维护有关的技术要求,按条款3所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2.3服务范围

(1)投标方应按本标书的要求提供全新的、合格的钢芯耐热铝合金绞线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

投标方所提供的组件或附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方应对质量向招标方负责,并提供相应出厂和验收证明。

(2)供货范围一览表

投标方提供的钢芯耐热铝合金绞线的具体规格、数量见表2.2:

供货范围及设备技术规格一览表。

投标方应如实填写“投标方保证”栏。

表2.2供货范围及设备技术规格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项目要求

投标方保证

型式、规格

数量

型式、规格

数量

(3)工厂试验由投标方在生产厂家内完成,但应有招标方代表参加,参加工厂验收的人数及天数等规定详见标书商务部分。

(4)现场安装和试验在投标方的技术指导下由招标方完成,投标方协助招标方按标准检查安装质量,处理调试投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供备品、备件,做好销售服务工作。

投标方应选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对安装和运行人员免费培训。

安装督导的工作范围及人数和天数等规定详见标书商务部分。

(5)投标方应协助招标方解决设备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6)设计联络会议的地点及招标方参加人员的人数和天数等规定详见标书商务部分。

3应遵循的主要标准

除本标书特殊规定外,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均按规定的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进行设计、制造、试验和安装。

如果这些标准内容有矛盾时,应按最高标准的条款执行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

如果投标方选用本标书规定以外的标准时,则需提交这种替换标准供审查和分析。

仅在投标方已证明替换标准相当或优于标书规定的标准,并从招标方处获得书面的认可才能使用。

提交供审查的标准应为中文或英文版本。

主要引用标准如下:

GB/T1179《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

GB/T3048.2《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金属导体材料电阻率试验》

GB/T4909.2《裸电线试验方法尺寸测量》第二部分

JB/T8137《电线电缆交货盘》

YB/T124《钢芯耐热铝合金绞线》

GB/T17937《电工用钢芯耐热铝合金线》

GB/T3428《架空绞线用镀锌钢线》

YB/T180《钢芯铝绞线用锌-5%铝-稀土合金镀层钢丝》

YB/T184〈钢芯铝绞线用稀土锌铝合金镀层钢丝〉

4使用条件

本设备采购标准要采购的钢芯耐热铝合金绞线,其安装地点的实际外部条件见表4.1:

设备外部条件一览表。

投标方应对所提供的相关性能参数在工程实际外部条件下进行校验、核对,使所供设备满足实际外部条件要求及全工况运行要求。

表4.1设备外部条件一览表(项目单位填写)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值

备注(须说明是本工程适用的是正常使用条件或是特殊使用条件)

1

环境

温度

最高日温度

最低日温度

最大日温差

2

海拔

m

3

污秽等级

4

覆冰厚度

mm

5

基本风速

m/s

4.1正常使用条件

4.1.1环境条件

1)海拔高度:

<1000m;

2)最高环境温度:

+40ºC;

3)最低环境温度:

-10ºC;

4)年平均气温:

10ºC~20ºC;

5)最大日温差:

30ºC;

6)日照强度:

0.1W/cm2(风速0.5m/s,大跨越采用0.6m/s);

7)覆冰厚度:

0~50mm;

8)基本风速:

42.3m/s

9)环境相对湿度:

日平均值:

95%;

月平均值:

90%;

10)污秽等级:

Ⅰ~Ⅳ级;

11)最大年降雨量:

2400mm;

最大日降雨量:

375mm;

12)最大雷暴日:

110日/年。

4.1.2工程条件

4.1.2.1系统概况

1)系统额定电压:

500kV;

2)系统最高电压:

550kV;

3)系统额定频率:

50Hz;

4)系统接地方式:

直接接地系统。

4.1.2.2耐震能力

水平分量:

0.25g;

垂直分量:

0.125g。

本设备应能承受用三周正弦波的0.25g水平加速度和0.125g垂直加速度同时施加于支持结构最低部分时,在共振条件下所发生的动态地震应力,并且安全系数应大于1.67。

4.1.2.3设计寿命

工程使用导地线必须是全新的、耐用的,满足作为一个完整产品一般所能满足的全部要求,应保证导地线设计寿命30年。

4.2特殊使用条件

凡不满足4.1条正常使用条件之外的特殊条件,项目单位应在表4.1中特别明确,且应在招标书的相应技术条款及表9中对有关技术参数及要求加以修正、说明,并在提交需求计划及招标书时向物资部门特别明确。

特殊使用条件按如下规定。

1)海拔高度超过1000m;

2)最高环境温度超过40℃;

3)最大覆冰厚度超过50mm;

4)可能使导线产生腐蚀的烟气或蒸汽;

5)因烟气、灰尘、盐雾或其它导电物质引起的严重污染;

6)设备靠近热源;

7)其它特殊使用条件

设备在其它特殊使用条件下使用时,应参照GB/T4796、GB/T4797、GB/T4798的规定提出其环境参数要求。

5技术要求

5.1导线主要技术参数

1)名称、型号;

2)结构(钢比、绞线直径、截面积、单丝根数、单丝直径)、绞向;

3)单位长度质量;

4)额定抗拉力;

5)综合弹性模量;

6)线膨胀系数;

7)直流电阻(20℃);

8)额定载流量;

9)最大允许短路电流(仅包括地线);

10)最小弯曲半径;

11)最高允许运行温度曲线。

5.2材料

绞合导线应由圆耐热铝合金线、圆镀锌钢线单线绞制而成,绞合前的所有单线应具有按本规范相应要求的性能。

5.3结构尺寸

导线结构应满足GB/T1179及相关标准要求,导线尺寸可从GB/T1179及相关标准推荐的导线尺寸中选择。

现有的或已设计好的架空线路用导线及本标准未包括的尺寸和结构,可以根据供需双方的协议进行设计和提供,并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要求。

5.4表面

导线表面不应有目力可见的缺陷,例如明显的划痕、压痕等等,并不得有与良好的商品不相称的任何缺陷。

成品绞线表面应光洁,绞合应均匀、紧密。

所有绞线均应满足张力架线施工的要求,在架线过程中,线股表面不得出现松股、灯笼等现象。

5.5绞制

导线的所有单线应同心绞合。

相邻层的绞向应相反,除非招标方在订货时有特别说明,最外层绞向应为“右向”。

每层单线应均匀紧密地绞合在下层中心线芯或内绞层上。

导线的绞合节径比应符合表5.1的规定。

表5.1导线绞合节径比

结构元件

绞层

节径比

钢芯

6根层

16~26

12根层

14~22

铝合金绞层

外层

10~14

内层

10~16

对于有多层的绞线,任何层的节径比应不大于紧邻内层的节径比。

绞合后所有钢线应自然地处于各自位置,当切断时,各线端应保持在原位或容易用手复位,此要求也同样适用于导线的外层铝绞线。

绞制前,构成绞线的所有单线的温度应基本一致。

绞线交货长度的允许偏差为

%。

5.6接头

5.6.1绞制过程中,单根或多根镀锌钢线均不应有任何接头。

5.6.2每根制造长度的导线不应使用多于1根有接头的成品铝线。

5.6.3绞制过程中不应有为了要达到要求的导线长度而制作的铝线接头。

5.6.4在绞制过程中,铝线若意外断裂,只要这种断裂既不是由单线内在缺陷,也不是因为使用短长度铝线所致,则铝线允许有接头。

接头应与原单线的几何形状一致,例如接头应修光,使其直径等于原单线的直径,而且不应弯折。

铝线的接头应不超过表5.2的规定值。

在同一根单线上或整根导线中,任何两个接头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5m。

接头应用电阻对焊、冷镦焊或冷压焊及其他认可的方法制作,这些接头与良好的生产工艺一致。

电阻对焊的接头应进行退火,接头两侧退火距离约为250mm。

表5.2铝合金导线允许的接头数

铝绞层数目

制造长度允许接头数

铝绞层数目

制造长度允许接头数

1

2

3

4

2

3

4

5

5.6.5接头不要求符合未焊接单线的要求时,退火后的电阻对焊接头抗拉强度应不小于75MPa,冷压焊接头和电阻冷镦焊接头抗拉强度应不小于130MPa,投标方应证明上述焊接方法能达到规定的抗拉强度要求。

(注:

绞合导线中单线接头的性能与抗拉强度和伸长率有关,对于抗拉强度较低的退火电阻对焊接头,由于其较大的伸长率,其总的性能与冷压接头或电阻冷镦焊接头相似)。

5.7线密度——单位长度质量

5.7.1各种尺寸和绞合结构的导线单位长度质量规定应满足GB/T1179的要求,并按GB/T1179的要求的铝线和钢线密度、绞合增量及以理论非圆直径为基础的铝和钢线截面积进行计算。

5.7.2按照平均节径比绞制而引起的质量和电阻增量(百分数)应满足GB/T1179的要求。

5.7.3当导线有涂料时,涂料的标称重量应按GB/T1179的要求进行计算。

5.8导线拉断力

5.8.1钢芯耐热铝合金绞线的额定拉断力应为铝合金部分的拉断力与对应铝合金部分在断裂负荷下钢部分伸长时的拉力的总和。

为规范及实用起见,钢部分的拉断力偏安全地规定为:

按250mm标距,1%伸长时的应力来确定。

5.8.2任何单线的拉断力为其标称截面积与对应标准规定的单线最小抗拉强度的乘积。

5.9直流电阻

铝合金与钢线的组合导线的直流电阻计算,忽略钢线的电导率。

绞线直流电阻应满足GB/T1179要求。

6试验要求

6.1试验分类

6.1.1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用于检验导线的主要性能,其性能主要取决于导线的设计。

对于新设计的导线或用新的生产工艺生产的导线,试验只做一次,并且仅当其设计或生产工艺改变之后试验才重做。

型式试验只在符合所有有关抽样试验要求的导线上进行。

型式试验项目包括结构尺寸、材料及性能、绞制工艺、应力-应变、拉断力试验等。

6.1.2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用于保证导线质量及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抽样试验项目包括单丝及绞线外观检查、结构尺寸、材料及性能及其它特殊试验等。

6.2试样数量

抽样试验试样应从10%成盘导线的外端随机选取,且在包装之前应检查每成盘导线的表面情况。

6.3试样长度

6.3.1试验用的所有单线试样,应在绞制前选取,并按本规范要求进行试验。

6.3.2当要求进行绞制后单线的试验时,应从成盘或成圈绞线的外端切取1.5m长。

6.3.3导线拉断力试验和应力-应变试验要求的试样长度应为导线直径的400倍,且不少于10m。

6.3.4本条规定的试样长度是为了保证应力-应变曲线具有良好的精确度而要求的最小长度,假如投标方能证明使用一较短长度试样也能得出相同的精确结果,并且提供有效的相当的试验结果使招标方满意,则允许较短长度的试样。

6.4型式试验

6.4.1结构尺寸

绞线中各类金属线的根数、直径、绞合节径比等的尺寸测量。

试验方法按GB4909.2规定。

6.4.2材料和性能

绞线用的铝合金线应符合GB/T17048规定,铝合金线电阻率的试验方法按GB/T3048.2进行。

绞线用镀锌钢线应符合GB/T3428的规定。

6.4.3绞制工艺

钢芯铝合金绞线的绞合、焊接等工艺质量应满足GB/T1179的规定,绞线不允许接头。

6.4.4应力应变试验

生产厂家需向招标方提供绞线的应力—应变曲线,应力应变试验按GB/T1179的规定进行。

6.4.5抗拉力试验

绞线的抗拉力试验按GB/T1179的规定进行。

钢芯铝合金绞线最小拉断力应不小于计算拉断力的95%。

导线的拉断力应通过拉伸固定在合适的精确度至少为±1%的拉力试验机上的导线的方法进行测量。

为便于试验,导线试样的两端应制作适当的端头。

试验期间,导线的拉断力按当绞线的一根或多根单线发生断裂时的负荷来确定。

如果单线的断裂发生在距离端头1cm以内,并且拉断力小于规定的拉断力要求时,则可重新试验,最多可试验3次。

6.5抽样试验

货到现场后如招标方认为有需要,则有权对到货产品进行抽样试验。

6.5.1截面积

1)导线的铝合金部分截面积应为组成导线的所有铝合金单线截面积的总和;任一试样的截面积偏差应不大于标称值的±2%,也不应大于任何4个测量值的平均值的±1.5%,这4个测量值是在试样上随意选取的最小间距为20cm的位置上测量。

2)钢芯的截面积应是组成钢芯所有单线的截面积的总和。

3)单线的直径应包括金属镀层或包覆层,使用分度为微米的千分尺测量。

直径d应为三次直径测量值的平均值,测量方法按GB/T4909.2的规定测量,测量到小数第三位,修约到二位小数。

6.5.2导线直径

导线直径应在绞线机上的并线模和牵引轮之间测量。

测量应使用可读到0.01mm的量具。

直径应取在同一圆周上互成直角的位置上的两个读数的平均值,修约到mm的二位小数。

导线直径的偏差为:

直径10mm及以上,±1%d;直径10mm以下,±0.1mm。

6.5.3线密度――单位长度质量

导线的单位长度质量应使用精确度为±0.1%的仪器测量。

导线单位长度质量(不包括涂料)应分别不大于标称值的

导线中的涂料质量应是有涂料时的导线质量与去掉所有涂料后的导线质量的差值。

6.5.4单线的断裂强度

单线断裂强度试验应从绞线上选取的单线上进行,试样应校直,操作时不得拉伸或碰伤试样。

单线截面积应按本规范规定的直径测量方法测定,然后将校直的单线装在合适的拉力试验机上,逐渐施加负荷。

夹头移动速度应不小于25mm/min,也不大于100mm/min。

断裂负荷除以单线的截面积应不小于相应的绞前抗拉强度的95%(5%的损失量是由于绞制过程中单线的加工和扭绞造成的)。

6.5.5振动疲劳试验

绞线振动疲劳性能试验考核绞线的耐振性能。

试件一组三根绞线,试验张力为绞线计算拉断力的25%,振动角为25ˊ~35ˊ,振动频率为40Hz±10Hz,要求试件累计振动3x107次后将悬垂线夹出口处的绞线剥开检查,线股应无断股。

6.5.6单线的电阻率

如有需要,电阻率应从绞线上选取的单线上测量,试样应用手工校直,按GB/T3048.2规定进行测量,试验结果应符合相应单线标准要求。

6.5.7表面情况

绞线表面应符合本规范要求。

6.5.8节径比和绞向

绞线每一层的节径比应为测得的绞合节距与该层外径的比值。

实测值和每层绞向应符合本规范要求。

6.6检验

6.6.1除非供需双方在订货时达成协议,所有试验和检验均应在装运前在制造厂里进行,而且不应干扰制造厂的正常工作。

投标方应向代表招标方的检验人员提供所有必要的和足够的试验条件和方便,表明交付的产品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6.6.2装运前,当招标方要求检查时,投标方应在收到招标方通知后的十天内完成所有试验,并在制造厂里接受或拒收产品,如果当时制造厂里没有招标方代表在为期十天的时间内进行试验,则投标方自己完成本标准规定的试验,将试验结果提交招标方,若要求,应提供试验结果的正式文本。

然后招标方根据这些试验结果接受或拒收产品。

或者,如果这些试验已在生产过程中完成,投标方应提供有关的试验结果。

6.7接收或拒收

试样不符合本标准的任一要求均应认为以该试样为代表的这批产品不合格,可拒收。

如果任何一批产品被如此拒收,投标方有权对该批导线每一盘导线仅进行一次试验,并对其中合格产品提交使用。

7技术文件要求

7.1生产进度表

1)投标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不超过1个月的时间内尽快的向招标方提交一份详细的生产进度表以便于进行工作。

这份生产进度表应以图表形式说明设计、试验、材料采购、制造、工厂试验、检验及装运,包括对每项工作及其过程的足够详细的全部细节。

2)任何延迟的原因及其造成的影响和为了维持既定的生产进度而采取或建议的补救措施应及时向招标方通报备案。

7.2文件和图纸

1)如有必要,工作开始之前,为表明所供应货物的细节,投标方(投标方)应提供6份图纸、设计资料和文件给招标方批准。

对于招标方(招标方)为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直接作出的修改,投标方(投标方)应重新提供修改的文件。

2)应在试验开始前2个月提交6份详细试验安排表以便招标方(招标方)掌握。

3)不应因为文件中一些修改而变更合同的价格,如果投标方(投标方)在没有得到批准文件的情况下着手进行工作,投标方(投标方)应对必要修改发生的费用承担全部的责任,文件的批准应不会减轻投标方(投标方)对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或在其文件中进行修改而承担的责任。

4)所有经批准的文件都应有可对修改内容加标注的专栏,经修改的文件应用红色箭头或其它清楚的形式指出修改的地方,应该在文件的适当地方写上招标方(招标方)的名称、标题、投标方(投标方)的专责工程师的签名、准备日期和相应的文件的编号。

图纸和文件的尺寸一般应为420mm×297mm(A3纸型)和210mm×297mm(A4纸型)。

5)出厂资料的要求

a)关于结构型式的简要概述及照片;

b)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各项:

型号、结构(附结构图)、尺寸、技术参数;

c)试验报告。

应提供出厂试验、型式试验和特殊试验报告;

d)提供详细的装箱清单;

e)图纸、说明书、试验报告等资料的交付时间、数量及交付单位见表7.1。

表7.1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试验报告(项目单位填写)

序号

项目

提交份数

提交单位

交付时间

1

图纸类

1.1

产品结构图

6

1.2

线盘图

6

1.3

线盘包装图

6

1.4

线盘起吊尺寸图

6

2

参数表及说明书

2.1

单丝的技术参数表及说明书

6

2.2

绞线的技术参数及说明书

6

3

型式试验报告及出厂试验报告

3.1

单丝及绞线检验报告

6

3.2

绞线型式试验报告(含:

综合拉断力、弹性模量、线膨胀系数、应力-应变、疲劳性能、蠕变特性、直流电阻、载流量、电晕及无线电干扰试验)

6

8监造、包装、运输、安装及质量保证

8.1监造

1)投标方必须在签订合同后10天之内以书面形式提供所供设备的制造进度表。

按照DL/T586《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的要求,招标方可随时进厂监造。

监造和检验人员有权了解生产过程、查询质量记录和参加各种试验。

2)监造范围包括设备的设计、加工、制造、储运、材料采购、组装和试验等重要过程,关键部件的质量控制,进行见证、检验和审核。

3)运行单位的工厂监造和检验工作,不减少投标方对产品的质量责任,监造和检验人员不签署任何质量证明。

4)投标方应在出厂前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招标方进行出厂试验监督。

8.2包装和标志

8.2.1包装

在正常的装卸运输和储存中,导线应适当包装以防损伤。

导线应成盘交货,最外一层与线盘侧板边缘的距离应不小于30mm,并妥善包装。

连在一起的两根导线,其连接处应至少剪断一半,并将连接处的两边扎牢。

交货线盘应符合JB/T8137的规定。

短段导线允许成圈交货,每圈应至少捆扎三处,并妥善包装。

8.2.2标志

1)制造厂名称、制造厂的序列号;

2)绞线型号及规格号;

3)装运、旋转方向或放线标志;

4)运输时线盘不能平放的标记;

5)由外至内每根绞线的长度,m;

6)毛重及净重,kg;

7)制造日期:

年月;

8)执行标准编号。

8.3运输

投标方应负责将导、地线运到合同指定的目的地,并保证导、地线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在每个线盘的外侧轮缘上,均有标记,以标明在装运期间线盘滚动方向,同时可防止线盘上的缆松散。

除合同条款的规定外,货物在装运后24h内,将装运通知单一式五份空邮给招标方。

8.4安装指导

投标方在安装和启动时应安排技术人员提供现场安装指导服务,提出技术建议。

8.5质量保证

1)全部设备必须是全新的,持久耐用的,应满足作为一个完整产品所能满足的全部要求。

投标方应保证设备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运行、并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和维护、预期寿命应不少于30年。

2)投标方应对其整组设备在到货后提供不少于三年的“三包”质量保证。

之后如发生产品损坏,投标方应及时为本组装置提供维修部件,并按最近的投标价提供。

3)订购的新型产品除应满足本标准外,投标方还应提供该产品的鉴定证书。

4)投标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试验等(包括投标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若招标方根据运行经验指定投标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投标方应积极配合。

5)附属及配套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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