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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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
“三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
询价文件
采购编号:
2017-134
采购人:
固始县民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衡大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第一章询价公告3
第二章询价须知5
询价须知前附表5
询价须知7
第三章采购合同(仅供参考)11
第四章技术参数及要求12
第五章评审办法13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6
一、报价函及报价一览表18
二、商务条款偏差表20
三.授权委托书21
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22
五.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23
六、工作组织方案25
七、服务承诺25
八、其他部分26
第一章询价公告
“三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
询价公告
河南衡大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固始县民政局的委托,就“三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
“三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
1.2采购编号:
2017-134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为260000.00元
2.2采购范围:
围绕固始县农村留守儿童,开展一系列关爱保护活动,同时为当地培养社工人才
2.3服务地点:
固始县境内
2.4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
2.5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备社会工作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具有由供应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需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四、询价文件发售信息:
4.1询价文件出售时间:
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3日(上午9:
00至11:
30、下午14:
30至17:
00);
4.2询价文件出售地点:
郑州市金水区经三北路32号财富广场3号楼11层1104;
4.3询价文件出售方式:
现场购买;
4.4询价文件售价:
500元/本,售后不退。
4.5其他有关事项:
购买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2015年或2016年经审计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注册时间为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检查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供应商信用查询结果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如有资料不全的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5.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详见询价文件;
5.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详见询价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询价有关信息:
6.1询价开标时间:
详见询价文件;
6.2询价开标地点:
详见询价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八、本次询价联系事项:
采购人:
固始县民政局
联系人:
霍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衡大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经三北路32号财富广场3号楼11层1104
邮政编码:
450000
第二章询价须知
询价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具体内容
1.
采购人
采购人:
固始县民政局
联系人:
霍先生
联系电话:
2.
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衡大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经三北路32号财富广场3号楼11层1104
邮政编码:
450000
3.
采购方式
询价
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
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为260000.00元
注:
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6.
供应商资格条件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备社会工作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具有由供应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需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文件附查询结果截图。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其中: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需附到响应文件正本中。
7.
采购范围
围绕固始县农村留守儿童,开展一系列关爱保护活动,同时为当地培养社工人才
8.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
9.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10.
询价保证金
询价保证金的金额:
金额:
叁仟元整(¥:
3000.00元);
询价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转账(供应商基本户转出)。
单位:
河南衡大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三路支行
银行帐号:
41011246
注:
①须从供应商的企业基本账户转出,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9日下午17:
00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将转账凭证复印件附于响应文件内)。
②保证金转帐时必须备注:
2017-134询价保证金。
11.
是否允许联合体询价
不接受
12.
询价文件发售
详见询价公告
13.
询价文件的更正或补充
1、若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前通知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领取更正或补充文件,不足三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
当询价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矛盾时,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
14.
构成询价文件的其他材料
采购人发出的书面答疑或补充文件。
15.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开始时间
2017年12月20日09时30分
16.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郑州市金水区经三北路32号财富广场3号楼11层1104
17.
响应文件数量及制作要求
正本:
1份副本:
4份电子版:
和格式各1份
特别注意:
响应文件应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并编制连续页码,不得采用散装、线装或活页装订夹条等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8.
项目现场勘察
不组织
19.
询价有效期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60天
20.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
响应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21.
询价地点
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22.
询价小组的组建
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负责询价。
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名,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2名,共3人组成,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货物类)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25.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询价须知
1、供应商参加本询价活动应当符合前附表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规定。
凡参加本次报价的供应商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
2、关于报价
2.1供应商的报价应为完成合同的全部价格。
2.2报价应以人民币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3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不得更改,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不允许拆包报价。
2.4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超出项目采购预算的单价及总价将不予接受。
2.5供应商应对本项目的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项或漏项,否则报价无效。
2.6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对此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
报价不是固定价的响应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3、质量要求:
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6、响应文件数量及密封要求:
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6.1每份响应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版”字样。
“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6.2响应文件中,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
响应文件的正本须经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和加盖供应商公章。
6.3响应文件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4响应文件应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并编制连续页码,不得采用散装、线装或活页装订夹条等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起,电子版单独密封,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在非透明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交的将拒绝接收(或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
8、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见前附表规定,超过截止时间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后将对各供应商的报价进行公开唱价。
9、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见前附表。
供应商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参加询价活动,否则将不予接受响应文件。
10、响应文件编制
10.1响应文件应按本询价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有关要求编制,否则询价小组将不予推荐。
10.2响应文件应以中文书写。
除在询价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11.询价保证金:
11.1供应商应按询价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询价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1.2交纳金额:
按询价文件“第二章询价须知”要求执行。
11.3未按第二章询价须知要求提交询价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4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一律采用转账方式退还至与供应商名称相一致的帐号,退还保证金时需携带清晰的转帐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中标单位须提供签订合同的复印件一份。
11.5未中标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1.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文件、成交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本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2、开标后,询价小组将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及符合性审查。
13、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办法
13.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将组织现场公开唱价。
13.2评审工作将在依法产生的询价小组内部独立进行。
13.3询价小组将严格按照本询价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13.4具体评审办法见“第五章评审办法”。
1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将宣布废标并宣布废标原因:
14.1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4.2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4.3经评审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4.4询价小组一致认为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无法接受、或高于市场平均价格的。
15、特别注意事项:
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询价小组可取消其报价资格。
1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5.5不同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的账户转出;
15.6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
16.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16.1询价小组将严格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询价文件公布的评定成交标准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6.2询价结束后,采购人保留必要时对成交候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有资料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实地考察的权利。
经查实,若供应商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采购人将建议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做出列入不良记录、停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理。
17.成交通知
17.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17.2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8.签订合同
18.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18.2中标(成交)通知书、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8.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相关服务进行转包。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
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8.4采购人不按照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成交供应商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监督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处中标金额的5-10‰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直接人员给予处分,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18.5成交供应商不按照询价文件和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或者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采购合同的,监督部门有权处以成交金额的5-10‰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建议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8.6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
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19、验收要求
19.1在项目交货完毕后,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向采购人发出验收申请。
20、供应商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将建议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诚信记录名单或禁止参加政府采活动等处理:
20.1供应商在询价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
20.2询价过程中未经询价小组同意擅自中途退场;
20.3供应商恶意串通使询价失去竞争性的;
20.4向采购人或询价小组有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20.5供应商响应文件出现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的;
20.6未在规定的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的;
20.7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能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0.8违反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第三章采购合同(仅供参考)
(由双方自行协商)
第四章项目需求
围绕固始县农村留守儿童,开展一系列关爱保护活动,同时为当地培养社工人才。
第五章评审办法
.评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
4.《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
5.《评审委员和评审方法暂行规定》;
6.《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4号令);
7.本项目询价文件。
二.评审原则
1.公平、公正、科学合理评审;
2.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审专家按豫财购[2002]27号文由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参加评审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4.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参加评审的有关人员应对整个评审、定标过程保密,不得泄露;
5.询价小组成员应按规定的程序评审;
6.询价小组在开始评审前,应首先检查每份询价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
对于实质上未响应询价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
对于报价特别异常的,由询价小组依法认定。
7.询价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评审。
8.供应商对询价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三.评审方法
1、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询价响应文件的审查完成后,由询价小组确认合格供应商的报价。
3、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以扣除优惠比率后的价格作为最后报价参与评审,不作为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
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询价响应文件中的一次报价为准。
3.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扣除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报价最低者中标,并编写评审报告。
4、澄清有关问题。
对询价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可采用网上/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
供应商的说明或者澄清应当采用相应网上/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确认,并不得超出询价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询价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四.评审标准
1、在询价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3、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在询价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询价响应无效处理:
2.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2、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预算金额的;
3、成交标准:
3.1、在价格、服务等条件同等条件下,技术参数较优者优先成交;
3.2、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五.审查顺序
1、资格性审查: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备社会工作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具有由供应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需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注:
以上资格性评审中的内容响应文件中须附复印件,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其中: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需附到响应文件正本中。
2、符合性审查:
2.1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及格式:
符合询价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2.2服务期限: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2.3质量: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2.4询价保证金: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2.5询价有效期: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2.6其他要求:
符合询价文件中其他相关要求。
3、价格比较
3.1只有通过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行下一步价格比较,询价小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3.2报价的确定
(1)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在询价响应文件中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询价响应文件的审查完成后,由询价小组确认合格供应商的报价。
(3)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均以扣除优惠比率后的价格作为最后报价参与评审,不作为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
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询价响应文件中的不可更改一次报价为准,报价价最低者中标。
4、编写评审报告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三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
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一、报价函及报价一览表
二、商务条款偏差表
三、授权委托书
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五、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
六、工作组织方案
七、服务承诺
八、其它部分
一、报价函及报价一览表
(一)报价函
致:
(采购人)
我们收到了采购编号的询价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项目的询价活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