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偿协议书集合七篇精选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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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乙方确认:
1、死者发病及死亡不在上班时间和上班地点,亦非工作原因,属于非因工死亡;
2、甲方在事发第一时间通知了乙方,并支付了抢救费及乙方等人的食宿费余元;
3、乙方属于死者的全部第一顺序继承人,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
4、死者在甲方工作的工资、福利已经发放完毕。
二、甲方另外向乙方支付一次性非因工死亡补偿款(包括但不限于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等所有有可能需要甲方承当的款项)人民币元。
三、乙方指定如下第收款方式:
1、现金;
2、银行转账: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四、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死者非因工死亡所有事宜一次性处理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通过任何途径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五、假设存在除乙方之外的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主张权利,那么乙方应当从已收补偿款中依法分配给权利主张者,确保其不向甲方主张权利,否那么乙方应退还补偿款并承当违约责任。
六、乙方应对本协议事项内容保密。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签章、乙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
XXX乙方(签字):
XXX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于甲方:
xxx乙方:
[工亡职工的父母,配偶和成年子女],身份证号:
xxx。
乙方的亲属xx于xx年xx月进入甲方单位工作,其间于年月发生工伤过世。
现工伤处理达成如下协议:
1.补偿金计算:
丧葬补助金,按照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个月的标准计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工亡职工本人工资个月的金额。
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
2.补偿金额:
经双方协商,甲方一次性补助乙方及乙方家属人民币xxx万元。
3.支付时间:
在本协议签订当天,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乙方父母,配偶和成年子女均需在收款单上签字确认。
4.其他责任:
甲方支付上述款项后乙方无其他的义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5.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甲
方法律参谋备档。
甲方[签章]:
xxx年月日乙方[签章]:
xxx年月日第一条:
总那么标准本次迁坟行为、保护坟主利益、结合村委会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治安环境、统一步骤,圆满完成迁坟任务。
第二条:
本协议发生地点
1、被迁坟地址:
龙津州前吴村祖山。
东至莲花湖水边,南至城岗
祖山,西至岭背松林,北至钟山口水库。
中心直径:
南北600米,东西1200米。
2、新墓地安置地址:
曲江镇蒋巷村委会镇政府安置的吴村新墓地、具体范围以镇政府指定为限。
3、协议订立地点:
红门村委会、吴氏宗祠。
第三条:
迁坟时间
1、起始日期: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工作时间:
每天上午8时起至下午
18.30分止。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准私自进入甲方新、老坟地。
4、如因政府有新精神需延期动迁或确属天气下雨大风等恶劣气候影响,不能正常工作,时间可协商往后推移。
第四条:
工作标准
1、凡棺木完好、并经坟主同意整体迁置者,必须整体搬迁。
2、棺木损坏、不能整体搬迁者,坟主均得以缸、罐盛装,不准将
亡者骸骨以它皿器物包裹草率了事。
3、甲、乙双方均需各自做好卫生防护、劳动保护工作。
4、凡前吴村新坟方位朝向:
男性:
偏向西南15度。
女性:
正南、前无明显树木视觉障碍。
5、吴氏祖山不能遗留任何先祖遗骨。
6、凡亡者颅骨必须完整的放置缸、罐顶部,体骨置于中下部,不
准截留遗骨于浮土之内,并做好具体包裹、防腐工作。
7、新坟坑体积长:
宽:
深:
高:
8、挖掘墓棺,必须从墓土上部开始。
棺木确系不能完整搬迁者,必须先移走棺盖,再取骨骸。
9、凡墓中所有陪葬皿物,一律归甲方坟主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
理由和方式隐瞒或偷盗占有。
10、凡破裂的瓦罐或搬运途中发生的盛皿破裂,必须置换完整的
瓦缸、罐重新盛好方能置入新墓。
11、新墓行距、排距必须整齐一致,不准偏斜。
12、新坟拢土完毕、必须立即竖立新碑以为标记。
13、以上一切劳务均由乙方完成。
第五条:
款项
1、以新墓地一坟一主为原那么计算坟数,计量单位‘座’。
2、经坟主同意以棺木迁移者,其一座修葺完毕价为:
元/座。
3、以缸罐盛骨者,其一座修葺完毕价为:
4、原己有以骨灰盒安葬者,其搬迁价为:
5、有甲方坟主提出使亡者数人合葬一坟冢者,其搬迁价为:
元/
座
6、以上价格包含缸、罐、盖、骨灰盒盛皿〔由乙方出资购置〕。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现金结算。
2、全部迁坟工作结束,经甲方验收合符协议条款后结算清楚,三
天内由丙方负责并监督付清全部劳资费用。
3、乙方领取协议款项的同时,必须出具领取款项收据。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召集坟主,引导、识别墓主。
2、如乙方未能按协议精神投入工作,甲方有权临时中止乙方当前
工作。
3、检查墓主棺木情况,登记造册纪录墓主碑记文载。
4、现场保管远代墓主陪葬皿物。
5、协调坟主与乙方配合工作关系。
6、全程监督现场运作,处理一切突发事件。
7、如乙方不能按协议正常履行搬迁工作,甲方有权在12小时内
单方中止本协议,并立即另请它人。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全面认识、履行以上协议条款。
2、乙方可选择自老坟地至新墓地搬运路线。
3、一切挖掘、搬运工具由乙方自带。
4、乙方自备餐饮,调节工序按排。
5、乙方自备平安防护物质,培训指导参与搬迁工作人员知识。
6、负责将己定性的棺木或骨殖盛皿完好无损地搬迁至新的墓地,如在搬迁过程中发生的瓦缸罐碰裂,由乙方置换完整的新盛皿。
7、凡搬迁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解决。
〔不含与甲方工作人员〕。
8、因本条第七款所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负责赔偿。
9、乙方不得中途停顿迁坟工作,
10、凡本协议工作期内所发生的一切平安、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当责任,负责医疗赔偿。
与甲方毫无干系。
第九条:
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迁坟政策的落实。
制订搬迁程序。
组织、宣传、按排其体工作。
2、负责本次迁坟赔偿款项的及时落实。
3、负责平息因迁坟可能发生的不稳定因素。
调停各方关系。
4、监督本协议的顺利履行。
5、如发现有成心阻扰迁坟工作,挑起事端,引发群体冲突,制造不稳定因素,扰乱社会秩序者。
丙方有权扭送其人至公安河西分局归案。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犯以上条约,那么赔偿乙方当日参与搬迁工作人员每
人工资30元。
2、乙方未按本协议标准中的某项操作,那么扣除本标准相应的金
额款项,并处于本工程三倍的罚款。
3、如乙方在搬迁过程中因与它人发生纠纷而拖延甲方的时间,乙
方应向甲方赔偿当日甲方工作人员每人30元,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全部搬迁费,并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甲方与乙方的本次协议。
4、乙方如有偷盗坟墓陪葬物者,一经发现,乙方应按陪葬物价值十倍罚赔给甲方。
5、乙方如中途退出合约,24小时内不能履行本协议。
乙方自愿赔偿甲方损失肆万捌仟元整。
6、丙方因玩忽职守,不务实事,贪污受贿,收受回扣,无所作为。
甲、乙双方有权取消丙方资格,并上报上级部门备案论处。
7、丙方承当甲乙双方因迁坟酿起意外事故的主要责任,并承当连带的经济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丙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
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协议期限本协议由甲乙丙三方代理人或村委会授权人签字并按指印,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迁坟工作完毕、完成结算后,本协议自然中止失效。
第十三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其他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的原那么,甲方因宿迁市综合保税区市政配套工程建设需要占用乙方鱼塘,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地块概况:
该地块位于规划中的保税区济宁路中段,鱼塘面积约为3600平方米。
2.占用鱼塘实行一次性现金补偿,共伍仟元整〔小写5000元〕。
3.乙方给甲方提供的鱼塘,甲方有永久性使用权和所有权,乙方不再提出任何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甲方工程施工。
如在甲方施工期间有阻工现象,机械和人工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当。
在施工期间考虑到鱼塘占用时需要填埋局部,甲方需要抽掉鱼塘全部水源,所得鱼类由乙方及时取走。
如甲方通知乙方后,不及时把鱼取走,造成的损失与甲方无关。
合同签定后乙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积极配合。
4.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韩庄居委会各执一份,协议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盖章)乙方:
〔盖章〕年月日年月日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上班时间受伤补偿事宜,经平等协商后,乙方要求与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整)
二、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关系,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获得的工资等均已支付完结。
三、甲方除支付上述款项外,不再向乙方承当有关上班期间受伤产生的其它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四、乙方自愿放弃其它任何经济赔偿要求,也放弃向有关部门提起工伤认定、工伤等级认定及仲裁或诉讼的主张,即乙方今后不会以任何理由再向甲方追讨任何待遇及经济补偿。
双方就此再无任何纠葛。
五、甲乙双方已经了结基于劳动关系而产生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以后双方互不追究。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签章)(乙方代表签名)经办人:
身份证号:
甲方:
韩岗镇司垓小学乙方:
甲方因学校操场西扩,学校操场建设完成后将教育教学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需将教学楼西面50米内范围内坟墓全部迁移。
为保证坟墓迁移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为坟墓埋葬人近亲属或特定关系人。
二、乙方有坐落于新操场内的,坟墓一座,墓葬形式为单坟双穴棺木,现自行迁移。
三、补偿费用:
1600元〔人民币〕,其中墓穴迁移补偿1000元、自行迁移墓穴劳务补偿600元。
四、补偿金额支付方式:
墓穴迁移完成后,一次性支付。
五、坟墓迁移时间:
20xx年11月17日。
六、乙方在约定坟墓迁移时间之后三日内未迁移坟墓的,甲方将按照无主坟处理,对坟体及骨骸做原地深埋;
补偿费用不予支付。
七、甲方只针对本协议中乙方一人进行补偿,其它与埋葬人有关人员甲方不予补偿。
由本协议中乙方与相关人员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留存两份、乙方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经甲方签章、乙方签名并按压指印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