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评定标准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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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部门负责人是否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三年以上化妆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
*0702
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是否互相兼任。
0801
从事化妆品配制和质量检验的人员是否经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0901
从事化妆品生产的各级人员是否按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
三、厂房与设施
1001
企业生产环境是否整洁,厂区地面、路面及运输等是否对化妆品生产造成污染。
1002
生产区是否远离污染源。
生产所需的动力、“三废”处理等辅助设施是否对生产环境造成污染。
*1101
厂房是否按生产工艺流程及其所要求的空气洁净度等级设置功能间,并合理布局。
1102
原料预处理、称量、配制、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清洁消毒、半成品储存、分装、成品包装等工序是否分开设置。
1201
生产过程中易产生粉尘或者使用有害、易燃易爆原料的产品是否使用单独的生产车间和专用生产设备,是否具备相应的卫生、安全措施。
*1301
厂房是否有防止昆虫和其它动物进入的设施。
1401
生产区地面是否平整、耐磨、防滑、无毒、不渗水、不积水,便于清洁和消毒。
1501
车间四壁及顶棚是否易于清洗和消毒。
是否有适宜的防水层高度。
*1601
生产区是否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和消毒设施。
进入生产区的新风是否经过过滤处理措施。
*1701
进入洁净室(区)的空气是否经过净化处理。
1702
进入洁净区的人员和物料是否分别经过缓冲进入或者送入洁净室(区)。
*1801
除卫生部化妆品检验规定中不需微生物项目检查的产品类别及其他特殊情况外,化妆品生产的制作、半成品储存、分装、成形、内包材及清洁容器具的最后一次精洗、储存是否在洁净室(区)进行。
1901
洁净室(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是否与化妆品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无特殊要求时,温度是否控制在18-26℃,相对湿度是否控制在45%-65%。
*2001
洁净室(区)的窗户、顶棚及进入室内的管道、风口、灯具与墙壁或顶棚的连接部位是否密封。
2002
洁净室(区)的内表面是否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耐受清洗和消毒。
2003
洁净室(区)的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是否成弧形或采取其他措施,便于清洁。
2101
生产区内是否使用无脱落物、易清洗、易消毒的卫生工具,其存放地点是否对物料、半成品、成品造成污染,并限定使用区域。
2201
生产区是否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
2301
更衣室、休息室、浴室及厕所的设置是否对生产区产生不良影响。
2401
储存区是否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
2402
车间内储存区物料、半成品、待验成品的存放是否有能够防止差错和交叉污染的措施。
2501
生产区内各种管道、灯具、风口等公用设施是否易于清洁。
2601
生产区的照度与生产要求是否相适应,厂房是否有应急照明设施。
洁净室(区)的照度是否达到300勒克斯。
2701
空气净化系统及生产区的通风系统是否按规定清洁、维修、保养并作记录。
*2801
2901
化妆品生产中易产生蒸汽的操作区是否有良好的除湿、排风、降温等设施。
3001
生产区的水池、地漏是否对产品产生污染。
*3101
生产区的人员和物料出入,是否设置专用通道。
*3201
洁净区与一般生产区之间是否设置缓冲设施。
3301
易产生粉尘的生产操作如粉碎、混合、筛选等是否配备有效的除尘、排风设施。
3401
与产品直接接触的干燥用空气、压缩空气和惰性气体是否经过处理,符合生产要求。
3501
仓储区是否安装照明和通风、防鼠、防虫等设施,是否设置温度、湿度监控设施。
3601
称量室或备料室是否与生产要求相适应,必要时是否设捕尘设施。
3701
检验室、留样观察室是否与生产区分开。
*3702
微生物检验室是否单独设置,是否有超净工作台。
3801
有特殊要求的仪器设备是否安放在专门的仪器室内,是否有防止静电、震动、潮湿或其它外界因素影响的设施。
四、设备部分
3901
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是否符合生产要求、易于清洗、消毒或灭菌,是否便于生产操作和维修、保养,是否能防止差错和减少污染。
4001
与产品直接接触的设备表面是否光洁、平整、易清洗或消毒、耐腐蚀,不与产品发生化学变化或吸附产品。
4002
与液态类物料接触的设备、容器具、管路、阀门、输送泵等是否采用优质耐腐蚀材质,管路的安装是否尽量减少连(焊)接处。
4101
洁净室(区)内设备保温层表面是否有良好的表面处理,是否生锈或有脱落物。
*4201
液态类物料的过滤器材是否吸附化妆品组分或释放异物,是否使用含有石棉的过滤器材。
4301
设备保养所用的润滑剂、冷却剂等是否对产品或容器造成污染。
4401
与设备连接的主要固定管道是否具有内容物标示、流向。
4501
工艺用水的处理及其配套系统的设计、安装和维护是否能确保供水达到设定的质量标准。
*4601
纯化水的制备、储存和分配是否能防止微生物的滋生和污染。
4701
生产和检验用仪器、仪表、量具、衡器等的配置是否符合生产和检验需要。
4702
生产和检验用仪器、仪表、量具、衡器等精密度是否符合要求。
4703
生产和检验用仪器、仪表、量具、衡器等是否定期校验,是否有明显的合格标志。
4801
生产设备是否有明显的状态标识。
4901
生产设备是否定期维修、保养。
4902
设备安装、维修、保养的操作是否影响产品的质量。
5001
生产、检验设备是否有使用、维修、保养记录,是否由专人管理。
五、物料
*5101
物料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其它有关标准,是否会对产品的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5201
采购人员是否掌握需采购物料的质量要求和规格,是否按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5202
购入的物料是否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要求。
5301
物料是否从符合规定的单位购进,是否按规定入库。
5302
每批原料在购进时是否索取检验报告或其他合格证明。
5401
物料的购入、储存、发放、使用等是否制定管理制度。
5501
企业对所购进原料的验收内容至少包括国际专业命名化妆品原料(INCI)名、化学名、商品名、品质、供应商、产地等,并记录。
5601
原料、辅料是否按品种、规格、批号分别存放。
5701
待验、合格、不合格物料是否严格管理。
*5801
不合格的物料是否专区存放,是否有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并有相应的处理制度和措施。
5901
对温度、湿度及其他方面有特殊要求的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是否按规定条件储存。
5902
固体原料和液体原料是否分开储存,挥发性物料是否避免污染其它物料。
6001
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是否按规定验收、储存、保管。
6101
物料是否按规定的使用期限储存,期满后是否按规定复验;
储存期内如有特殊情况是否及时复验。
6201
标签、使用说明书是否按品种、规格专柜(库)存放,是否按指令计数发放,由领用人核对、签名。
6301
印有批号的残损标签或剩余标签是否由专人销毁,是否有记录。
六、卫生管理
6401
企业是否有防止污染的卫生措施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6402
是否由专人负责卫生管理。
6501
是否按生产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的要求制定厂房清洁规程,内容是否包括:
清洁方法、程序、间隔时间,使用的清洁剂或消毒剂,清洁工具的清洁方法和存放地点。
6502
是否按生产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的要求制定设备清洁规程,内容是否包括:
6503
是否按生产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的要求制定容器清洁规程,内容是否包括:
6601
生产区是否存放非生产物品。
6602
每一阶段生产完成后,废弃物是否及时处理。
6701
生产区是否定期消毒。
6702
消毒剂是否对设备、物料和产品产生污染。
6801
洁净室的空气是否定期监测,空气监测结果是否记录存档。
6901
洁净工作服的选材是否与生产操作和空气洁净度等级要求相一致,并不得混用。
洁净工作服的质地是否光滑、不产生静电、不脱落纤维和颗粒物。
7001
洁净工作服和一般生产区工作服是否分别清洗、整理,必要时是否消毒或灭菌。
7002
已清洗的洁净工作服是否规定使用期限。
7101
生产区是否限于该区域生产操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进入,对临时外来人员是否进行指导和监督。
7201
进入洁净室(区)的人员是否按程序进入,是否化妆和佩带饰物,是否裸手直接接触半成品、成品内容物。
7301
生产人员是否有健康档案,直接接触半成品、成品的生产人员是否每年至少体检一次。
7302
传染病、皮肤病患者和体表有伤口者是否从事直接接触产品的生产。
七、文件管理
7401
是否建立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查、批准、撤销、印制及保管的管理制度。
7501
分发、使用的文件是否为批准的现行文本。
已撤销和过时的文件除留档备查外,是否在工作现场出现。
7601
文件的制定是否符合规定。
7701
企业是否有厂房、设施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检修等制度和记录:
7702
企业是否制定物料验收、生产操作、检验、发放、成品销售和用户投诉等制度和记录;
7703
企业是否制定不合格品管理、物料退库和报废、紧急情况处理等制度和记录;
7704
企业是否制定环境、厂房、设备、人员等卫生管理和记录;
7705
企业是否制定本规范和专业技术培训等制度和记录。
7706
企业的批生产记录内容是否包括:
产品名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操作者、复核人的签名,有关操作与设备,相关生产阶段的产品数量,物料平衡的计算,生产过程的控制记录及特殊问题记录。
7707
企业的批检验记录内容是否包括:
物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记录等。
7801
企业是否制定化妆品生产操作文件,包括生产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标准操作规程等。
7802
企业制定的生产操作文件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7901
企业的化妆品质量管理标准及检验操作文件是否包括:
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审批文件及许可批件;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资料及备案凭证;
物料、半成品和成品质量标准及其检验操作规程;
产品质量稳定性考察等。
7902
化妆品质量管理标准及检验操作文件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八、生产管理
*8001
企业的生产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标准操作规程修改时是否按规定程序执行。
*8002
企业生产时是否执行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标准操作规程。
8003
企业生产时是否划分生产批次,每批产品是否编制生产批号。
8101
每批成品是否进行物料平衡检查。
8102
物料平衡超出规定限度,是否有控制及处理措施。
8201
企业是否按生产指令备料,经称量复核后,是否按配方确认投料,是否有称量人、复核人签名确认。
*8301
生产中如使用到国家规定的限用物质、限用防腐剂、限用着色剂、限用紫外线吸收剂等,是否按规定双人复核,监控投料,是否有记录。
8401
每批成品是否建立批生产记录。
批生产记录是否及时填写、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数据完整,是否由操作人及复核人签名。
8501
批生产记录是否保持整洁、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
批生产记录填写错误时,是否按规定更改。
8502
批生产记录是否按批号归档,保存至产品保质期限后六个月。
8601
生产前是否确认无上次生产遗留物。
8602
预配间存放的原料量是否与一定周期内的生产需求量相符。
*8603
不同成品生产的关键操作是否在同一操作间同时进行。
不可避免时,是否有有效的防止差错的措施。
8604
生产中是否有防止物料及产品所产生的气体、蒸汽、喷雾物等引起的交叉污染。
8605
生产中使用的敞口设备或打开设备操作时,是否有避免污染措施。
8606
物料、半成品在流转过程中是否有避免混淆和污染的措施
8701
化妆品的配制、静置、分装等过程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8801
是否根据产品工艺规程选用工艺用水,工艺用水是否符合质量标准,是否规定检验周期并定期检验,是否有检验记录。
8901
重复使用的包装容器、储料桶等是否按规定清洗,是否去除原有的标签。
9001
成品是否有批包装记录,记录内容是否完整。
9101
成品零头包装是否只限同一品种、同一规格两个批号为一个合箱。
合箱外是否标明全部批号,并建立合箱记录。
9201
每一生产阶段完成后是否由生产操作人员清场,填写清场记录内容。
清场记录内容是否完整,是否纳入批生产记录。
九、质量管理
9301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负责化妆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检验。
9302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由企业负责人直接领导。
9401
质量管理和检验人员的数量是否与化妆品生产规模相适应。
9402
是否有与化妆品生产规模、品种、检验要求相适应的场所、仪器、设备。
9501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负责化妆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
9502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负责物料、半成品、成品的状态标识管理。
9503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负责审核生产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标准操作规程。
9504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负责审核物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标准。
9505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负责制定抽样方案、检测方法、检验操作规程、实验室管理制度。
9506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负责物料、半成品、成品的检查、取样、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9507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负责对库存超过规定期限的物料、半成品、成品和退货进行复检或监督处理。
9508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根据检验结果决定物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状态,做出放行、拒收或返工等的决定。
9509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审核不合格品的处理程序,对不合格品进行系统的控制。
9510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并制定预防性的措施。
9511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负责审核批生产和检验记录,负责成品放行审核。
9512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负责计量仪器仪表的校准、设备和工艺的验证。
9513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对主要供应商、委托加工商的质量体系进行评估、定期审核。
9514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根据质量培训的需要,制定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并评估培训效果。
9515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评价物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稳定性,确定贮存方式和保质期或储存期。
9516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建立和执行成品、物料、半成品留样管理制度。
9517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负责保管质量管理和检验的文件。
9518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负责监测洁净区的空气的微生物和尘埃粒子数。
*9601
质量管理部门是否每年对所生产的产品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9602
特殊情况下是否及时进行型式检验。
十、成品销售和收回
9701
企业是否有书面的成品退货和回收程序,并有记录。
退货和收回记录内容是否包括品名、批号、规格、数量、退货和收回单位及地址、退货和收回原因及日期、处理意见。
9801
每批化妆品是否有销售记录。
销售记录内容是否包括品名、规格、批号、保质期、数量、发货日期、收货单位和地址。
9901
销售记录是否保存至产品使用期后6个月。
10001
是否有专人收集、记录、调查和处理质量投诉,是否有记录。
10101
出现严重不良事故和重大质量问题时,是否详细记录并及时向当地化妆品监管部门报告。
10201
收回的成品是否明确标示、隔离封存,并按规定处理,收回成品的相邻批次是否同时控制和调查处理。
十一、内部评审
10301
是否定期组织对本规范的实施情况进行内部评审。
10302
内部评审内容是否包括机构和人员、厂房和设施、设备、物料、卫生、文件、生产和质量管理。
10401
内部评审是否有计划、有组织、有记录、有改进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