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村联动建设一体化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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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村联动建设一体化实施方案.docx

镇村联动建设一体化实施方案

三一文库(XX)

〔镇村联动建设一体化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和谐秀美乡村建设的目标,按照“县乡主导、农民主体,土地运作、政策集成,工农互促、产城融合,服务均等、城乡一体”的基本思路,把握“以人为本、富民为先,尊重科学、规划引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基本原则,坚持以县城、中心镇、中心村建设为载体,以推进产业向规划区集中、农户向社区集中、农业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为重点,加快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规划衔接、设施对接、产业联动、资源共享,构建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促进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二、目标任务

  镇村联动建设在全县13个乡(镇)全面启动,逐步实施。

20XX年到“十二五”末(20XX年底),全县重点抓好蒲亭镇、宝塔乡、河东乡、丰林镇、聂桥镇、吴山镇6个乡镇(以下称重点镇)的镇村联动建设。

每个重点镇至少要规划、建设1个面积100亩以上、入住人口2000人以上的城乡一体化新区;规划、建设2个500人以上的中心村;整治、建设10个200人以上的基础村。

全县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

20XX年重点抓好蒲亭镇(城关镇)和宝塔乡试点建设。

在蒲亭镇重点建成新市民公寓新区和福景家园、学府新村、北门小区3个中心村,选择5个基础村点同步推进。

在宝塔乡重点建成杨桥新城、彭山移民小区、金带河小区3个新区和金佳苑、绿岛家园、伴山公园3个中心村,同时推进5个基础村点建设。

20XX年重点抓好河东乡、丰林镇镇村联动建设。

20XX年重点抓好聂桥镇、吴山镇镇村联动建设。

20XX年、20XX年重点镇镇村联动建设具体任务另行下达。

到2020年,形成全县人口分布县城占1/2、集镇占1/4、中心村(农村社区)和基础村占1/4的新格局,初步实现镇村联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目标。

  建设内容及标准。

(一)新型社区建设:

占地面积100亩以上,入住人口2000人以上;高标准规划设计,建筑风格美观大方;基础配套基本实现“五化五有”,即:

道路硬化、街道靓化、卫生洁化、饮水净化、环境美化,有医院(医疗所)、有学校(幼儿园)、有农贸市场(超市)、有活动场所、有便民服务中心;特色产业格局基本形成,就业、创业得到充分保障;居民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全面提高。

(二)中心村建设:

入住人口达500人以上;按照新型社区建设“五化五有”标准,做到规划设计合理,村庄风格独特,基础设施完善,产业形成支撑,公共服务齐全,居民安居乐业,文明程度提高。

(三)基础村建设:

入住人口200人以上;按照“三清八改五普及”和“三绿二处理”的建设要求,基本实现“五美”,即“村容美、生态美、庭院美、身心美、生活美”,完善基础教育、公共卫生、文化娱乐设施,经济繁荣,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重点工作

  

(一)搞好城乡规划。

要打破城乡分割障碍,做好“两级总体规划”,合理配置县镇村资源。

一是以全域的理念完善县域发展总体规划。

以推进城镇化和统筹城乡产业发展、生态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民生保障作为规划的指导思想,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以“主城区、副中心城镇、重点镇、中心村”为重点的县镇村布局规划,构建城乡一体、梯度推进的空间发展框架。

同步加快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社会事业规划等专业专项规划,形成功能互补、体系完善、覆盖城乡的全域规划体系。

二是以科学的理念编制乡镇总体规划。

在服务、服从县域总体规划的前提下,20XX年底全面完成乡镇总体规划编制,20XX年6月底要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在编制规划时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注重规划的科学性,合理确定镇村规模、优化镇村布局,注重建筑特色、山水风光、地貌环境,在尊重当地历史沿革、地域文化和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引导打破村庄界限,迁居并村。

加强各类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增强镇村规划的前瞻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维护“两级总体规划”的严肃性。

加强乡镇“两所一队”(规划建设管理所、国土资源管理所和建设管理综合执法中队)建设,落实职能、编制、人员,切实增强农民建房管理依法行政和综合执法能力。

严格规划实施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做到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

  

(二)促进转移集中。

要创造条件,整合资源,把促进城乡居民适度集中居住和就地、就近充分就业作为镇村联动建设的重点,推动农村社区化、农民市民化、公共服务均等化、资源利用集约化发展。

具体做到“三个集中”:

一是推进产业向规划区集中。

要按照项目支撑、园区承载的发展思路,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农业资源向示范园区集中。

做大园区规模,推进企业做大、产业集聚,把园区建设成为县域项目建设的载体、产业升级的高地、吸纳就业的平台、镇村发展的新区。

推动园区项目和产业向有条件的乡镇布局延伸,加快发展乡镇经济,实现经济增长、就业增加与镇村发展的良性互动。

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农民合作组织、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扩大土地流转规模,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每个重点镇要发展一个千亩以上的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各涉农资金要向重点镇的产业发展倾斜,通过2-3年连续扶持,把其打造成现代农业发展的样板区、科技示范的实验区、农民增收的带动区。

同时,依托丰富的山水人文资源,着力发展度假休闲、农家体验游、农家乐等旅游业。

充分利用丰富的农副产品资源,建立特色农副产品展销中心,构建特色产品商贸网络,建设现代农业强县。

二是推进农户向城镇社区集中。

制定和落实相关鼓励和保障政策措施,引导农民向城镇、中心村适度集中居住,使农民既“搬得出”,又“留得住”,真正实现身份转变和职业转移。

每个乡镇都要选择勘定1-2个农民新区集中建设地块,并向规划部门提出规划意见,按照县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农民新区建设工作。

农村转移人口安置原则上实行多元安置,即:

农村转移人口以城镇公寓房安置为主,鼓励转移对象到县城购买商品房;对于移民扶贫整村搬迁的,低保户和特困户优先享受公租房政策,五保户纳入敬老院安置。

三是推进农用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

在保持承包经营权不变的前提下,对转移搬迁后的农民原有资产,包括承包地、山林及宅基地复垦后的土地进行确权,颁发权属证,变资产为资本,以出租、转让、作价入股等形式,依法自愿进行有偿流转,使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三)保护生态环境。

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积极倡导“绿色城镇、美丽乡村”理念,在发展中保护生态,在保护生态中加快发展。

一是扎实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加强农村重金属污染治理,积极推进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稳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

二是严格保护好森林、绿地、水体等生态系统,特别要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稳步推进城乡用水一体化建设。

三是继续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加快实施“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工程,加强国道、省道、高速公路等主要交通干道沿线的绿化,加强集镇、村庄绿化,努力形成“沿线格局新、村村皆是景”的亮丽风貌。

四是积极开展生态特色村镇、文明乡镇、卫生城镇、美丽宜居小镇、历史文化名镇、特色景观旅游名镇等创建活动,进一步塑造品牌形象,力争通过二至三年努力,在全县建成一批规划科学、特色突出、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特色村镇。

五是坚持“分步推进、分期实施”的原则,推进主要通道沿线村庄建设提升,使和谐秀美乡村建设朝着精致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四)完善基础配套。

要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和新型城乡社会管理上不断完善,提升标准。

一是提升基础设施承载力。

要以镇村基础设施一体化为目标,全力推进水、电、路、气、通讯、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镇村联动建设的承载能力。

二是提升公共服务资源配置。

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内在要求,要不断提升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健全新农合、新农保、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

三是建立健全新型社区管理体制。

加快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把社区服务延伸到中心村、基础村,做到重心下移、服务前移,畅通诉求渠道,及时疏导负面情绪,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

倡导健康积极的生活方式,全面提升新型农村社区文明程度。

并将城市管理的理念和方法逐步引向乡镇、农村,探索建立“大城管”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镇村联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县长为第一副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农业和城建的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二)强化政策扶持。

按照“政策集成、市场运作”的原则,切实加大镇村联动建设的支持力度。

一是用好用足增减挂政策。

切实加强领导,全力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工作,国土部门要强化操作培训,指导项目申报立项,加快验收审批,尽快落实措施。

凡拆旧区土地复垦面积达50%以上且质量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办理建新区用地审批手续。

切实保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指标和增值收益向重点镇倾斜。

挂钩周转指标留给重点镇使用的比例不低于50%,每年安排的建设用地周转指标不少于100亩;节余指标如被置换到县城使用的,可采取按30万元/亩、当地集镇商住用地基准地价、当年县城区商住用地亩平均增值收益100%返还三种方式给予重点镇补偿。

切实保障农民利益,尊重农民意愿,高标准进行复垦,努力完善镇村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使农民共享集体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实惠。

二是盘活现有土地资源。

乡镇现有供销社、粮管所等基层站所的闲置用地和其它行政划拨用地依据有关规定可转变为经营性用地,依法依规进行出让。

在保持土地集体所有和依法保护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股、联营等方式兴办企业或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做好就业保障。

对于安置落户的农民实行“一扶两免”的就业创业制度。

即:

扶助小额贷款。

农村转移人口在城镇自主创业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优先享受3~5万元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政策;免费就业培训。

结合“金蓝领工程”、“阳光工程”、“雨露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免费为转移农民进行订单式、定向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免费就业介绍。

转移农民可到当地劳动就业部门进行求职登记,由劳动就业部门免费推荐到县城园区企业等用人单位就业。

  (三)强化资金投入。

加快镇村联动建设,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资金投入是关键。

要在各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持续补助的基础上,不断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全面整合移民扶贫、新农村建设、发改、交通、国土、城建、规划、房管、教育、人保、农业、林业、水利、卫生、文广、电力等项目资金,统筹用于镇村联动建设。

20XX-20XX年,县财政每年安排县级镇村联动建设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每年整合项目资金不少于3亿元。

同时,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探索建立镇村联动建设融资平台,运作好镇村土地、生态、人文等资源,建立包括承包地、林地和农村集体“三资”在内的公共交易平台,完善农村资源要素与社会资本公平交易规则和利益共享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镇村联动建设的良好格局。

20XX年社会资金投入力争达到1.5亿元。

  (四)推进改革创新。

镇村联动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积极探索创新,边行边试,总结完善。

一是深化城乡户籍制度改革。

进一步放宽城镇户籍限制,实行居住地登记制度,探索建立城乡一元的户籍管理制度。

农民进入城镇可办理城镇户口,享受城镇居民待遇;也可自愿留在原迁出地;进入城镇后实行居民证管理,均等享受劳动报酬、子女教育、公共卫生、住房租购、文化服务等基本权益,并保留其以土地为核心的财产权益,依法享有和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有的权利及义务。

二是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及就业体系。

整合城镇和农村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城乡全部覆盖、有效衔接、机制灵活的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

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转续并轨。

转移农民可自主选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进一步健全农村社会救助体系,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参与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健全城乡一体就业服务机制,搭建农村劳动力非农化就业服务平台,建立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形成城乡居民“同工同酬同保障”的劳动力就业服务体系。

三是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依法保障转移落户农民合法权益,按照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的思路,认真做好农村土地和山林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等确权登记颁证;积极探索转移农民公寓房的确权颁证和流通管理工作。

探索试行“三置换”,即以宅基地使用权和住房置换城镇住房,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社会保障,以集体资产置换股份。

四是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

鼓励农业银行、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推进农户贷款联保、农民购房产权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龙头企业为农户担保等模式,提供金融支持。

财政安排一定的担保基金,并按一定比例放大,为进城农民创业、购房提供贷款担保。

积极稳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有力保障。

  (五)加强督查考核。

围绕镇村联动建设、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要求部署,细化分解任务指标,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制度。

按照“一周一调度,半月一督查,一月一评比,一季一总结、半年一考核”的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进行督查考核。

镇村联动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年度进行考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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