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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白皮书

深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2008年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白皮书

深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2008年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白皮书

(2008年1月31日)

序   言

  2007年是我市公开推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白皮书制度的第二个年头,也是我市食品安全议案办理工作攻坚克难的一年。

一年来,对照白皮书确定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监管责任,各区和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狠抓工作落实,取得显著成效,使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食品安全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新的一年已经到来。

在2008年,我国将召开全国第十一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的中央政府,新的食品安全法也呼之欲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即将面临深度变革。

在这个特殊时期,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总体目标,我市将进一步强化职能部门责任制。

经市食安委研究决定,在2008年,我市要继续推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白皮书制度,全面向社会公布监管部门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今年推出的监管责任白皮书,在人大议案办理方案确定的目标基础上,根据2007年实际完成情况,提出了14项具体量化的工作目标,继续加大食品安全重点品种监管,推进食品安全“五大工程”、“四大体系”建设。

这些指标和工作任务,深入具体,导向清晰,必将进一步推进和指导我市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

  白皮书最后作出了工作要求,并欢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目   录

  一、2007年工作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

  二、2008年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三、我市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职责

  四、工作要求

  一、2007年工作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

  2007年12月18日,市食安办联合市产食办组织对我市各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综合检查,其中,重点对《2007年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白皮书》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考评。

通过检查,较为全面、具体地掌握了我市食品安全状况的相关数据。

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各区和各职能部门普遍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按照2007年白皮书规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狠抓了工作落实,使我市食品安全保障基础得到进一步改善。

截至目前,我市各类食品及其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企业共有763家,食品行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全市食品行业共有7个中国名牌产品、8个国家免检产品和8个广东省名牌产品。

同时,我市现代食品流通企业实现较好发展,各市场、商场、超市全面实施了食品准入管理,食品准入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和顺利实施。

全市农贸市场持照经营率达到92.3%,列入改造升级的农贸市场有141家开工建设,累计达到246家,占全市农贸市场总数的50.5%。

全市餐饮业与集体食堂100%实施了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

在农产品种植、养殖领域,全市现已建立287个供深生产基地,其中蔬菜生产基地132个,年产量72.7万吨;生猪生产基地103个,年出栏量217.48万头;水产品生产基地52个,年产量达6.66万吨。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按照白皮书的要求,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在2007年连续开展了与人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豆制品、生猪肉品、水产品、烧腊卤味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2007年8月底至12月,为贯彻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重点开展了三大重点、八大整治、为期四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在2007年全年的专项整治工作中,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501765人次,检查单位385196家,抽检食品170636批次/份,处罚2617宗,没收(暂扣)违法食品298846.9公斤,生猪1813头,罚没款355.02万元。

共抽检蔬菜132.13万份,生猪肉品20.38万份,水产品5915份。

销毁不合格蔬菜525吨,生猪1599头。

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607家、乱摆卖食品摊档1402693个、生猪私宰点288个,依法暂停了来自江西高安等5个县市的生猪供应深圳。

  我市系列的专项整治工作对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沉重打击,食品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的水平进一步提高。

统计数据表明,2007年全市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为96.1%,畜产品“瘦肉精”合格率为99.32%,比2006年均有所提高;大宗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合格率为98.85%,与过去两年基本持平。

2007年,我市完成对流通市场预包装食品抽检品种覆盖率达83.62%,超过预定指标18.62个百分点。

在已出结果的2611批次中,合格2274批次,合格率87.1%。

全年对本市出产的食品及相关产品,共抽查8297批次,抽样数量较去年增长155%,食品抽查合格率达89.7%,比去年86.5%的合格率提高了3.2个百分点。

我市生产加工的液态奶、膨化食品、含乳饮料、方便面、植物蛋白饮料及啤酒等重点食品的抽查合格率达100%;果冻、面粉、食用植物油、大米、果汁饮料、酱油及河粉的抽查合格率分别达到98.3%、97.4%、97.3%、96.8%、96.8%、96.5%和94.0%,合格率维持在较高水平。

与市民密切相关的重点食品的安全基本得到了保障。

  (三)五大工程建设完成情况。

  按照议案办理方案和白皮书的部署,各部门全力推进食品安全“五大工程”建设工作。

  农产品基地建设工程。

市农林渔业局积极动员企业参与生产基地建设,及时组织专家现场考核评审,大力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供深基地认定工作。

起草了《深圳市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红黄牌管理暂行规定》,与生产基地建设企业签订《深圳市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责任书》,开展供深基地自查和重点抽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生产基地建设。

分别于2007年3月23日和9月30日公布了第三批、第四批共169个农产品生产基地,包括蔬菜基地80个,年产量48.5万吨;生猪基地70个,年上市生猪125.48万头;水产养殖基地19个,年产量3.34万吨。

  豆制品加工基地建设工程。

市贸工局协调有关部门,积极推进3家大型现代化豆制品生产企业的建设工作。

目前,已经建成投产的福荫豆制品生产工厂项目正按照“规模化、冷链化、包装化”的要求进行改扩建,已经开始投产试运行。

另外2家新建的豆制品生产工厂分别位于宝安沙井街道和龙岗南湾街道,在辖区政府、监管部门和具体承办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深圳旭洋、深圳益民两个豆制品生产企业于2007年8月底开始动工,分别于2007年12月27日和29日完成主体工程封顶,项目得到顺利推进。

有关部门还加强了对现有豆制品企业的规范力度,依法注册登记企业生产的豆制品市场占有率从工程开展前的29%上升到50%。

  生猪定点屠宰与肉品流通体制改革工程。

我市规划新建的4家现代化屠宰场,经过多方协调,有3家已分别于11月19日,12月4日,12月21日顺利开工建设,另1家位于龙岗区的现代化定点屠宰场已确定经营主体。

项目总协调单位市贸工局在2007年拟定了《深圳市新建大型现代化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和运营标准的基本要求》(深贸工市字〔2007〕139号),从选址、布局、环境卫生、建筑、设施设备、加工工艺、质量控制、卫生控制、运输要求、运营模式等方面提出了要求,确保所有新建屠宰场真正实现"现代化"。

  工业区食堂整顿与建设工程。

市卫生局组织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全市工业区食堂等餐饮单位进行了多次调研和督导。

针对部分无证食堂关闭难、处罚难、改造难、扶持难的“四难”问题,积极牵头组织对“工程”中的难点问题进行细致的摸底调查,对这些难点问题进行分类指导;各区政府出台了优惠措施、开辟绿色通道,想方设法解决食堂用地问题。

目前,我市共整顿、新建各类工业区食堂7179间,整治工业区周边饮食店9723间,可解决工业区工人安全就餐人数327万人,占全市工业区总人数的83%,超额完成了今年70%的任务指标。

  食品流通现代化工程。

市贸工局在推动商务部“双百市场工程”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准备食品流通现代化工程实施。

一是研究制定了有关遴选农产品流通企业的统计监测体系;二是积极吸收“双百市场工程”的成功做法,根据我市食品流通领域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加强对原有政策方法的研究,并对原办法中的政策内容形成修改意见,即将转入公告、项目组织申报、受理和资金拨付等实质工作。

市工商局牵头加快农贸市场升级改造,2007年,已经升级改造的农贸市场达246个,实现农贸市场改造率达50.5%。

  (四)四大体系建设完成情况

  一是完善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我市进一步调整各部门的监管职能,今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增加市委宣传部和市财政局为成员单位,在食品安全舆论宣传和财政保障方面加强了力量。

市政府为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增加的人员编制逐步充实到位,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得到了增强。

  二是加快了食品安全信用信息体系的建设。

深圳市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网在2006年10月开通后,进行了积极维护,不断完善网站功能,同时,在2007年1月开通了网站内网。

市、区食安办通过编辑印发《深圳食品安全》、《议案办理工作简报》和《食品安全工作每月专报》等形式,及时沟通各区、各部门的监管信息,向市领导、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通报人大议案办理工作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最新进展,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信息沟通平台。

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继续按计划推进。

  三是法规规章体系建设进展良好。

《深圳市豆制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若干规定》、《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正式以政府规章形式出台。

《深圳市亚硝酸盐监督管理若干规定》已基本完成审议工作,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正在加快修改完善。

  总体上,在过去的2007年,我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下,通力协作,锐意进取,克服了重重困难,基本实现了年初白皮书提出的目标和任务。

在新的一年,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为此,市食安委将投入更多的努力,以更大的决心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的突破。

  二、2008年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

  2008年,继续推进和巩固重点品种和重要区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着力解决影响我市食品安全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隐患,特别要重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并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全面推行食品市场准入。

继续全面开展无证无照餐饮店和食品加工窝点的取缔工作,使食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同时,努力抓好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强力推进“五大工程”和“四大体系”,加快食品加工行业优化升级,进一步夯实我市食品安全保障基础,使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提高。

  具体工作指标如下:

  1.全市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年平均合格率达到96%以上。

  2.全市畜产品“瘦肉精”抽检年平均合格率达到98%以上。

  3.全市大宗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抽检年平均合格率达到98%以上。

  4.本市生产加工的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88%以上,其中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3%达以上。

  5.全市市场预包装食品抽检品种覆盖率达70%以上。

  6.本市规模化农产品基地及其农产品达到无公害农产品要求的比率达100%。

  7.供应我市的主要初级农产品来源于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基地的比例达40%以上。

  8.依法注册登记企业生产的豆制品市场占有率达到80%以上;两家新建豆制品厂建成投产,大型豆制品厂的产品全部实现冷链配送。

  9.品牌肉品的市场占有率达30%以上;第4家大型屠宰场顺利开工建设。

  10.连锁经营企业销售食品的市场占有率达35%以上。

  11.全市农贸市场持照经营率达到100%。

  12.全市市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实施食品准入管理,食品准入管理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100%普及。

  13.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率达55%以上。

  14.全市80%的食品卫生信誉度为A级的餐饮单位及集体食堂落实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制度。

  

(二)工作任务。

  1.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推动专项整治向常态化发展。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一是严格监控种植(养殖)环节,大力加强源头污染治理。

积极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建立生产档案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积极发展有机农产品。

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城市生活垃圾和农业投入品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

加强产地产品检测,积极探索基地准出、场地挂钩制度,建立产销区对接机制,规范生产环节管理,积极培育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产品质量。

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依法惩处违法行为。

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淘汰进程。

  二是深入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

继续加强对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的溯源管理和监督检查,完善食品信息化监管监管手段,落实索证索票、检测性准入等制度。

对违法经销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及其他化学物质的,含有农药、兽药、重金属、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鼓励农产品品牌和连锁经营,提高品牌农产品在农批市场、超市和肉菜市场的市场份额。

督促农产品加工、批发、零售企业健全进货档案,加强质量检测。

完善市场退出制度,对凡是质量发生问题的农产品,采取有效措施清退出深圳市场。

  三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加强农产品质检机构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引进技术人才和技术力量。

不断扩展和充实各农产品监测点,加强其能力建设,对抽检不合格的及时依法作出处理。

继续实施对蔬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水产品违禁药物污染的检验检测工作,定期发布农产品药物残留监测结果。

对监测不合格率较高的区域和单位进行跟踪督导整治。

督促农产品批发市场、配送中心、农产品生产基地、集贸市场应用速测技术检测蔬菜农药残留。

  四是依法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针对农产品监督抽查和检验监测工作发现的突出问题,尽快组织进行分析和作出评估,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时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确保公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监管部门之间要不断提高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水平,构建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在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过程中,要立足于维护消费安全和促进产业发展,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市农林渔业局、工商局为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协办。

  

(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

  一是突出监管重点,加强证后监管。

不断加大对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后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企业原辅料进货、生产加工、出厂检验三个重点环节的检查监管,深化企业负责人约谈制度,实施不合格食品加严检验工作,强化添加剂使用监管,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生产设备设施,优化生产工艺,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完善产品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

  二是严把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关。

全面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切实加大对河粉、豆制品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小作坊”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改善生产条件,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保障能力,消除安全隐患,引导食品生产小企业走合作联营等规范化发展道路。

  三是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工作。

优化许可流程,推行卫生信誉评级制度,努力实现食品卫生许可和生产许可的有机衔接。

认真抓好农产品初级加工和厨房式加工集中配送企业卫生许可的宣贯实施,典型示范,大力推进。

逐步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实施HACCP体系,加强关键点控制,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

  四是继续抓好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卫生监测。

不断加大抽查覆盖面和频次,确保全年所有生产企业的主要产品抽查到位;按照卫生部的有关要求,全面开展本年度卫生监测;对质量监督抽查或者食品卫生监测中发现有严重质量卫生问题的食品实施加严检验;对高风险食品、质量卫生问题较多食品、事故多发地区适当增加抽查频次;切实加强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力度;加大对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是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化体系及检验检测体系。

加强食品标准化建设,结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完善食品标准及标签备案和监管,通过标准规范企业,提高食品行业水平。

加强食品检验能力建设,强化科技攻关意识,积极参与研究制定国家标准、特区技术规范以及市场准入检验细则等。

  市质监局为责任单位。

  (3)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治。

  指导和规范市场管理,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

加强和落实食品经营者责任制,增强食品经营单位责任意识,强化食品经营主体自律。

在建立完善各类市场、超市、商场食品安全自律管理机构的基础上,加强对食品安全专职管理岗位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发挥食品安全主任安全员的监督作用,切实提高食品经营单位自律水平。

  加强食品安全执法检查。

重点开展三项集中执法检查:

一是以特区繁华社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重点区域执法检查;二是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开展经营者自律制度专项执法检查,切实提高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管理意识;三是以“十一”、中秋、元旦、春节为重点,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同时,结合集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协调各级政府,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执法,落实辖区街道综合执法的管理责任,加强对集贸市场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并对于屡教不改的市场坚决予以停业整顿,整顿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关闭。

  落实市场食品准入制度。

按照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建立落实各项市场准入管理制度。

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市场食品质量巡查监管办法》、《不合格食品退出市场管理办法》、《市场食品索证索票办法》等7项准入管理办法,积极推进集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完善食品信息化监管系统,不断巩固和改进监管措施,提高市场管理水平和食品安全水平。

  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抽查监测工作。

按照《市食品质量安全抽样检验协调管理办法》的规定,不断加大对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的监测力度;及时处理检测不合格的食品,依法查处涉及到的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扩大食品质量监测的深度和广度,警示商品生产者和经销者,引导消费;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及时按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市工商局、卫生局、贸工局、农林渔业局和各区政府为责任单位。

  (4)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监管。

  一是深入推进量化分级管理,促进行业水平提升。

落实餐饮业、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公告制度;引进食品原料采购信息化管理,推广使用优质食品原料,严格实施索证索票制度;开展专项检查,加强采购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督促餐饮企业和食堂严把采购第一关;加强对食品原料和成品的检验力度,在餐饮业、食堂推广使用蔬菜农残的快速检测;严格执行食品加工的各类规范,落实餐具消毒措施和消毒制度,提高餐具消毒合格率。

  二是推进落实集体食堂用餐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加强对学校、工业区、建筑工地集体食堂用餐安全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保障在校学生的就餐需求和就餐安全;狠抓各项食品卫生制度的落实,加大对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的处罚力度;完善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机制,提升食物中毒应急处理能力,特别是提高对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中毒原因的诊断和处理能力。

  三是强化对餐饮业特别是小餐馆、个体饮食门店等的监督检查。

落实校园周边饮食摊点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校园周边地区饮食摊点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取缔校园周边、工业区食堂周边的无证(照)经营餐饮门店和超范围经营的商场、门店和饮食摊点。

  市卫生局为责任单位,市工商局、教育局、城管局和各区政府协办。

  (5)强化重点品种的监管和整治。

  着力加强生猪肉品、豆制品、烧腊卤味以及河粉米粉等重点品种的日常监管和整治。

在过去两年整治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以上重点品种的源头监管。

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坚决铲除私宰窝点;加强屠宰检疫检验管理,落实生猪宰前检疫和“瘦肉精”等药物残留抽检;加强对生猪屠宰过程的监管,着力打击制作“注水肉”等违法行为。

进一步加强豆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

加大对正规企业的帮扶力度,帮助豆制品生产企业建立和完善检验室,并对厂家检验人员进行培训。

定期组织开展对企业的监督抽查工作,切实加强豆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工作力度。

加强烧腊卤味、河粉米粉等加工行业的产业升级和技术指导,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

重视严把经营主体准入和原料进货关,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及使用劣质和非食用原料加工制作河粉米粉的违法行为。

  严格市场准入管理,依托信息化监管手段,不断加强市场巡查和抽检,严格执行生猪肉品和豆制品索证索票制度,对销售私宰猪肉、不合格豆制品、烧腊卤味以及河粉米粉的,依法作出处理。

对疏于管理的市场开办单位,要启动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一并作出处理。

  市农林渔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和各区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6)全面清理整治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

  依法查处未取得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取缔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餐饮点和食品加工窝点。

依法查处为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全面清除食品安全隐患。

  各区政府,市城管局、工商局为责任单位。

  2.全力促进食品安全“五大工程”出成果。

  2008年是食品安全议案办理的最后一年,也是最关键的一年,各部门要进一步发扬特区敢创敢干的开拓精神,齐心协力,努力使食品安全“五大工程”结出丰硕成果。

  

(1)农产品基地建设工程。

  继续鼓励和扶持企业以多种形式发展农产品生产基地,按照《深圳市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方案》的进度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建设市内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

鼓励农产品企业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和管理要求,高标准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

同时,在年底前出台扶持基地农产品进入深圳市场的相关管理办法,确保供应我市的农产品安全、可靠,渠道流畅。

  市农林渔业局为总牵头协调责任单位,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市发改局、财政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环保局、贸工局和工商局为直接责任单位。

  

(2)豆制品加工基地建设工程。

  加快推进现有豆制品生产企业的规范和改造。

督促企业按照豆制品特区技术规范的要求,加快生产技术改造进度,提高产品质量。

推进深圳旭洋和深圳益民这2家大型豆制品企业的工厂主体工程建设和设备安装调试,抓好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的建设和完善,并在年内实现投产试运行。

对已建成投产后的企业,要积极予以扶持,提供便利,并督促加快提高产能,确保产品包装、冷链上市。

  市贸工局为总牵头协调责任单位,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市发改局、财政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及建筑工务署为直接责任单位。

  (3)生猪定点屠宰与肉品流通体制改革工程。

  整顿和规范现有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屠宰加工,依法坚决打击制作“注水肉”违法行为;今年内顺利实现第4家大型屠宰场开工建设;积极推动现有的肉品品牌经营,推广冷鲜肉消费;推进肉品销售的包装化、配送冷链化,增加肉品质量的可追溯性;改革生猪流通体制,形成完善的活猪批发、定点屠宰和边猪批发体系,堵塞非法猪源和私宰肉品流入我市的渠道。

  市贸工局为总牵头协调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发改局、财政局、农林渔业局、国土房产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为直接责任单位。

  (4)工业区食堂整顿与建设工程。

  今年内,按照《深圳市工业区食堂整顿与建设工程方案》的进度要求,在现有工业区中,积极推动建设符合实际要求的集体食堂,在工业区规划建设中把集体食堂纳入规划建设要求,确保年底前现有工业区和新工业区全面落实集体食堂的配套设施,解决工业区广大工人就餐安全问题。

对于已建成的工业区食堂,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促进量化分级水平逐步提升。

在巩固提升工业区食堂建设的基础上,借鉴广州等城市的有效做法,推动“午餐工程”建设,切实解决城市白领的安全就餐问题。

  市卫生局为总牵头协调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公安消防局、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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