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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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doc

白莲中学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营养餐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堂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全校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成立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郭江浩

副组长:

吴佐桥

成员:

安全校长及各班班主任

学校食堂管理员:

柴巍

二、学校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

1、按照上级与学校相关管理制度的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对学校的营养餐食品安全进行监管,积极配合上级相关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对上级相关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2、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遇到突发事件,由组长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并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不得缓报、瞒报、谎报。

三、学校营养餐食堂食品由学校自主经营自主管理,校长是学校营养餐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及其他相关管理人员、食堂管理员、从业人员、班主任是食品安全的具体责任人。

四、学校应制订营养餐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及在职培训。

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各种操作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每人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五、学校应制订营养餐食堂内部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制订卫生检查计划,规定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每次检查应有记录并存档。

六、学校应确定营养餐食堂工作流程各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负责人,加强过程监管。

1、总务主任、食堂管理人员、当周值周领导与值周教师是原料采购负责人,应严格按照原料采购的相关制度要求严格把关,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采购时应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索取的证件主要包括供货商的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质量报告书、检验报告单、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质量合格证等复印件。

采购人员应建立学校食品采购索证登记薄,做到每日每次登记,采购记录项目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便于溯源,购进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采购人员要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添加剂用专用橱柜存放,标示要明显。

记账时,相关人员要在作帐凭证上签字,确保票据的真实和资金的安全。

2、总务主任、食堂管理人员是库房管理负责人,应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食品原料贮存和领取。

(1)、食品仓库实行专用专管,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物品存放架的结构及位置应能使储藏的食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厘米以上,以利于空气流通及搬运。

(2)、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败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3)、食品原料的仓库进出库由其专人验收登记,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5)、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6)、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熟食品及半成品应分柜存放。

3、从业人员姚建新是食品加工操作的负责人,应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食品加工,认真填写每餐食品的生产加工操作记录表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记录。

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烂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摄氏度。

严禁生熟交叉,生熟容器要标识,剩余食品要冷藏。

食品在烹调后到食用前,若超过2小时的,应当置于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使用剩饭菜,不得制售凉菜。

4、从业人员苏开花是食堂物品清洗消毒的负责人,应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相关要求对食堂所需原料和餐具进行清洗消毒,认真填写每餐食品的清洗消毒记录表和消毒剂的使用记录。

要负责安排好食堂卫生的维护打扫,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清洁安全。

要经常对室内外环境、操作间、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证餐具用具“四过关”,即洗、刷、冲、消毒过关。

备餐间每餐使用前应用紫外线灯对空气和操作台进行消毒,消毒时,应在无人工作时把灯开启30分钟以上。

洗净消毒后的生熟食品、案板刀具等要分开存放。

5、食堂管理员是食堂日常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应对营养餐食堂食品的加工操作整个过程进行安全监管并记录。

包括:

从业人员的健康与培训情况、每天的晨检记录,原材料的采购验收记录,每餐次食品的生产加工记录,食品的安全检查留样记录,每餐陪餐教师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记录等。

相关记录要有执行人和检查监督人员的签名,食堂管理员是作记录的执行人,当周值周领导、值周教师是相关记录的检查监督人。

食堂管理员每天须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晨检,把患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食堂管理员要负责各班每周用餐学生花名册的收交。

6、学校分管安全和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领导,应按上级要求不定期深入食堂对食品的安全操作过程进行检查,保证有关食品安全管理规章的有效执行;当周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应按上级要求每餐次深入食堂对食品的安全操作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包括:

原材料的采购贮存、食品的生产加工、食堂物品的清洗消毒、食堂食品的留样、陪餐制度的落实和管理、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及晨检情况、各班早读辅导教师组织学生到食堂领餐与分餐的过程和秩序、各相关教师对当天就餐学生就餐前后的健康情况、各班主任对当天缺勤学生的追踪与用餐签字情况等各环节的过程监管。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建议后学校班子立即临时研究最快做出处理。

要接受和配合上级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7、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负责学生就餐时段内的学生安全,应严格按照学校就餐时间,提前半小时到食堂检查食堂卫生情况,并准时邀请家长代表一起陪餐。

陪餐后按要求由陪餐教师本人填写陪餐记录再准时执勤,及时处理师生在领餐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和环境卫生问题,确保学生用餐秩序正常和安全。

8、班主任,是班级营养餐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按时安排好相关班委在本班上早读辅导课的教师带领下,搞好本班学生营养早餐的领取和发放,负责对全班因此而可能产生的相关安全问题、环境卫生的保洁问题进行监督和管理。

各班班主任要教育本班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养成习惯,教育和要求学生餐前洗手、清洗餐具,就餐前、就餐后两个小时内严禁食用其他食品,并对当天就餐学生健康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若就餐后发现不适情况,要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妥善处理好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认真核实事件的真实性,有效做好学生安抚工作,妥善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和护理工作。

9、科任教师,负责配合各班班主任抓好对应班级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工作。

上早读辅导课、上午第一节课、第二节课的教师应对当天学生的出勤情况和学生就餐前后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追踪清查,并在班务档案上做好登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后报告班主任。

上早读辅导课的教师负责组织相关班委到食堂领餐,返回教室分餐,应亲自参与同学生一起进餐,并负责领取发放这一全过程的食品安全。

10、学校安全保卫人员,负责做好进出校园各类人员的登记与管理,应加大校园巡查力度,做好相关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外来人员对学生人身安全、食堂食品安全的侵害和破坏。

七、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食堂从业人员每日要参加晨检,要保证按“四勤”标准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

工作时要衣帽整齐,戴口罩、手套,洗干净手,不得留长发、胡子、长指甲、涂指甲,戴戒指等。

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八、学校食堂加工操作间的安全管理制度。

1、加工操作间应有良好的供水系统与排水系统,尤以排水系统最重要。

因烹调食物时,材料需要清水洗涤,加工操作间的清理更需要用水洗涤,这些用过的污水,必须迅速排除,否则会使操作间泥泞不堪。

2、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密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躲藏或出入。

3、应装置换气风扇或排油烟机。

排油烟机的油垢应定时清理,而所排出的污油,也应定期适当处理。

4、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

刀和案板工具及抹布等,必须保持整洁。

5、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洗净后分类存放于有盖容器或冰箱内。

鱼肉类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复解冻而影响鲜度。

要确实做到勿将食物暴露在生活常温中太久。

6、凡易腐烂食品,应贮存0℃以下冷藏容器内,生、熟食物分开贮存。

7、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

所有的器皿及菜肴,均不得与地面或污秽接触。

8、应备置有密封盖的污物桶,污物桶内垃圾必须当夜倒除,不在加工间内隔夜,污物桶四周应经常保干净。

9、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时,应穿戴整洁工作衣帽。

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食物与容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0、在加工操作间工作时,不得在食物或容器的附近抽烟、咳嗽、吐痰、打喷嚏;万一打喷嚏时,要背向食物用手帕或卫生纸罩住口鼻,并随即洗手。

11、加工操作间工作人员在工作前、便后,均应彻底洗手消毒,保持一双清洁的手。

12、加工操作间清洁扫除工作每日数次,至少要做一次,清洁完毕,清扫用具应集中处置。

杀菌剂和洗涤剂不得与杀虫剂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质要标明放在固定场所,并指定专人管理。

13、不得在加工操作间内躺卧或住宿,也不许随便放置衣服及鞋帽或乱放杂物等。

九、非食堂工作人员一律不得随意进出操作间或仓库,以防发生恶意投毒事件。

十、学生食堂供应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证新鲜。

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十一、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灶,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或不定时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排除。

食堂内使用锅灶、压力容器等易发生安全事故设备的人员必须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并能熟练操作后方可上岗。

十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1、如发生学生因食用学校食堂的食品发生食物中毒,应立即向卫生部门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2、停止食品的食用,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关闭有关通道,控制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出、接触。

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如实回答调查人员的询问,共同寻找中毒原因。

十、做好本制度未规定的学生食堂内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白莲中学食品安全组织机构

一、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郭江浩(校长食品卫生全面工作)

副组长:

吴佐桥(后勤副校长)

成员:

柴巍(事务长)及各班班主任

二、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者的安全责任

1、做好厨房、食堂的清洁卫生,随时保持干净、清洁、整齐。

2、做好个人卫生。

3、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证且身体健康才能上岗。

4、不准经营发芽土豆、四季豆和凉拌菜。

5、经营的食品进货渠道规范,必须向供应商索取四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质检合格证、税务登记证)。

6、不准销售过期、变质的食品给师生。

7、若出现食物中毒事例,赔偿全部经济损失,还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8、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厨房。

三、食品卫生管理职责

1、检查每日三餐的留样、登记是否落实。

2、检查食品采购是否规范。

3、检查清洁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4、做好每日检查记录,完善规范的食品卫生档案资料。

食品卫生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一、食品销售单位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应悬挂时显处。

二、从业人员须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销售食品时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三、必须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和时贷台帐。

四、配制有效的防尘、防蝇、防鼠设施。

五、应设食品专区或专柜,食品不得与非食品混放,散装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覆盖,冷冻冷藏食品必须使用冷冻冷藏设施。

六、保持销售场所地面、柜台、货架等卫生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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