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docx
《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docx](https://file1.bingdoc.com/fileroot1/2023-5/7/1ca32590-3f1a-4f3f-be2c-773284be46f5/1ca32590-3f1a-4f3f-be2c-773284be46f51.gif)
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
滁州市人事局
共青团滁州市委
滁州市青年联合会
滁州日报社
滁州电视台
滁青联〔2009〕3号
关于开展第四届“滁州市十大杰出青年”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各县(市、区)人事局、电视台、团委,市直各团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团十六大精神,隆重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建国60周年,选树优秀青年典型,展示滁州青年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进一步团结带领团员青年为滁州加快发展,奋力崛起作贡献,同时为市第四次团代会的召开营造氛围,经市委同意,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团市委、市青年联合会协同滁州日报社、滁州电视台联合开展第四届“滁州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表彰活动。
现就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开发青年人力资源,巩固党的青年群众基础,宣传、表彰在滁州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青年典型,树立当代滁州青年楷模形象,激励全市青少年发愤学习、勤奋敬业、勇于创新、锐意进取,为推进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目标奉献青春、贡献力量。
二、评选时间
2009年3月至5月
三、评选条件
1、年满18周岁(1991年5月4日以前出生)至45周岁(1964年5月4日以后出生)。
2、在我市工作、学习、生活两年以上,对滁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不限户籍);在国家或国际相关领域取得显著成就的滁州籍青年。
3、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
4、在青年群体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在促进滁州奋力崛起和和谐滁州建设中作出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得到社会公认。
5、已获全国、省、市“十大杰出青年”称号者,不再申报。
四、评选机构
第四届“滁州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团市委、市青年联合会、滁州日报社、滁州电视台联合组织实施。
1、市委已成立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第四届“滁州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工作。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
2、成立由组委会成员、有关专家、社会各界人士代表组成的第四届“滁州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有关评审工作。
五、评选办法与步骤
第四届“滁州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分为宣传发动、提名推荐、候选人确定、候选人公示、投票评选五个步骤进行。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阶段:
宣传发动(3月15日前)
组委会办公室在全市各界广泛开展“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宣传动员,通过对历届杰出青年人物学习回顾,鼓励引导群众积极推报先进模范人物,特别重视在农村、企业基层一线选树优秀典型,发挥他们的先进示范作用。
组委会办公室利用多种渠道,召开专题会议,在电视、网络媒体上制作专题,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
提名推荐(3月16日至4月5日)
候选人的提名推荐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
组织推荐为各级党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局、团委根据评选条件,联合推荐本地区、本系统最杰出的青年参选。
同时,为扩大荐才视野和范围,优化人选的界别结构,组委会办公室根据需要,商请有关部门、社会组织推荐人选。
个人自荐为青年根据评选标准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交申报表,进行自我推荐,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审核。
基层单位推荐候选人名额详见附表。
第三阶段:
候选人确定(4月6日至15日)
组委会办公室在认真审查参评人选事迹材料、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后,择优提出30名候选人初步人选,提请评委会审议,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
第四阶段:
候选人公示(4月16日至24日)
组委会办公室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20名正式候选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如遇异议,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同推报单位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审定。
第五阶段:
投票评选(4月25日至5月20日)
为提高评选活动的透明度和社会影响力,本次评选采取群众投票和评委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
组委会办公室将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对第四届“滁州市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的先进事迹进行深入宣传,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投票。
群众投票方式包括:
1、手机短信投票,联合移动、联通、电信部门开通短信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设计开通第四届“滁州市十大杰出青年”青年评选专题(投票)网页。
3、信件投票,在滁州日报公示第四届“滁州市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当天,随报刊登选票,动员读者投票。
评委投票为无记名投票。
计票方法:
按群众投票占40%、评委投票占60%的比例计算最终得分,按得分高低,前十名为第四届“滁州市十大杰出青年”。
为确保评选活动公平、公正、公开,组委会设举报电话(举报电话:
3022434),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各县、市、区,有关单位、参评个人不得组织人员代投代选,一经查实,组委会取消所涉及的候选人的评选资格。
六、表彰
1、对于当选的10名候选人,报请市委、市政府授予“滁州市十大杰出青年”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
对其他10名候选人由主办单位授予“滁州市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2、6月中下旬举办第四届“滁州市十大杰出青年”颁奖典礼及有关活动,进行表彰和宣传。
七、实施要求
1、推报单位在确定推报人选时,着重考虑在践行科学发展观、全民创业行动、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作出突出贡献,并在广大青年中产生较大影响的人选;着重考虑扎根基层靠顽强拼搏创造精彩人生,并具有较强示范性的人选;着重考虑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并能在广大青年中形成强烈导向的人选。
2、推报单位要对所推报的人选进行直接考察,听取人选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意见。
考察结束后要对人选进行综合审定,形成考察推报意见(500字左右)。
3、推报人选需严格按要求填写登记表一式三份,按统一格式要求提供2000字事迹材料和500字事迹简介各3份,并提供电子文档。
登记表、事迹材料及事迹简介统一使用A4纸,均须本人签字,工作单位盖章,所在行业的主管和相关部门审核盖章,方为有效。
4、推报人选需提供两寸近期彩色标准照4张。
5、所有人选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复印件。
6、推报单位推报的人选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书;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
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书或证件的原始证明,推报单位要严格进行审查、核对。
7、各推报单位要在4月5日前将人选的全部推报材料及考察中的各种书面证明材料上报组委会办公室。
8、20名候选人确定后,由候选人的推报单位负责制作反映候选人成长历程、工作业绩、突出贡献和社会影响等情况的事迹宣传片。
附件:
1、第四届“滁州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第四届“滁州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候选人候选人推荐登记表
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
滁州市人事局共青团滁州市委
滁州市青年联合会滁州日报社
滁州电视台2009年3月16日
主题词:
第四届“滁州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通知
报: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滁州军分区,团省委
共青团滁州市委办公室2009年3月16日印发
(共印140份)
附件1:
第四届“滁州市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
名额分配表
单位
名额
琅琊区
4
南谯区
4
来安县
5
全椒县
5
天长市
6
明光市
6
凤阳县
7
定远县
7
市直
10
合计
54
注:
请各地各单位充分考虑候选人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附件2:
第四届“滁州市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
推荐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地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职业或学习情况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个
人
简
历
主
要
事
迹
(另附2000字左右)
获
奖
情
况
本人
所在
单位
意见
年月日
有关
单位
意见
(纪检监察)
年月日
(综治)
年月日
(计生)
年月日
推报
单位
意见
年月日
组委
会办
公室
意见
年月日
备
注
1、此表须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2、推报单位意见须由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局、团委四家主办单位共同填写、盖章;
4、此表格和事迹材料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