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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加快推进社区建设增强社区自治功能

 

    XXXX/公文写作/调研报告

加快推进社区建设,增强社区自治功能

  加快推进社区建设,增强社区自治功能

加快推进社区建设,增强社区自治功能加快推进社区建设,增强社区自治功能,是强化城市基层管理的客观需要。

现阶段,我国城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正处于由单一的行政管理向社区居民民主自治的发展过程中,如何增强社区民主自治,已成为当前社区建设中的重要课题。

近几年来,我区在这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推进社区民主自治的主要做法通过近几年来的实践,我们深深感到,要加快推进社区民主自治的进程,必须要建立民主自治的有效平台和硬件设施,架构合理的社区组织体系,夯实社区自治的群众基础,完善政策、服务和保障,培育社区中介组织,打牢自治的物质和经济基础等方面的工作。

在强化社区民主自治工作中,我区从积极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入手,把着眼点放在体制和机制创新上。

先后选择民政、计生、市容、司法、劳动等10个与社区关系密切的政府部门,进行了“理顺关系、转变职能、创新机制”的试点,展开了社区民主自治的探索之路。

1、理顺关系,转变职能,探索社区管理和运行机制。

我们围绕政府职能转变,主要做了三件事:

一是以理顺关系为突破口,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方式。

明确三个关系,即:

明确政府部门与社区的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明确街道办事处对社区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的关系;明确社区居委会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指导与监督的关系。

界定三方面职能,即:

界定政府部门、街道必须独立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社区自治的职能以及部门主办需要社区协助的职能。

二是以简政放权、转变作风为重点,建立新型工作运行机制。

我们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按照“政事分离、政社分离,责、权、利相配套”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与社区互动的具体运行机制。

实施社区计生管理体制改革,为社区配备计划生育专干,实行计生工作重心下移;设立37个社区卫生医疗站,实现卫生服务进社区;在10个街道建立劳动保障所,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社区劳动保障体系;推行社区警务战略,建立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治安队伍,确保一方平安,维护了社区的稳定。

同时,区政府明确规定:

社区居委会不再从事与社区服务无关的经济活动,社区居委会工作的重点是为群众提供服务。

三是以培育社区自治为目标,开展社区居委会的“减负”工作。

结合社区体制创新,我区对社区存在的牌子多、台帐多、考核评比多等问题进行了集中清理。

明确规定,社区只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两块牌子,部门和街道不得另设机构、另挂牌子。

将过去的72本台帐精减为“51”本,并且只作为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资料,不作为任何考核依据。

从而淡化了行政色彩,为社区自治创造了宽松的环境。

2、强化社区民主自治,提升社区建设水平。

我们围绕强化社区民主自治,提升社区建设水平这一目标,在这样几个方面狠下了功夫:

一是抓制度建设,为强化民主自治构筑有效载体。

各社区通过建立相应的制度来强化自治功能。

如:

社区党组织建设、社区居民选举制度、社区民主决策制度、社务公开制度、社区服务承诺制度、社区工作评议制度以及居民代表联系制度、社区居委会定期向居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制度等。

如:

止马营街道在社区普遍推行了社区“听证会”制度,建康路街道致和街社区开设了居民“议事园”,通过民主的形式,自己的事情自己议,大家的事情共同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使社区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体现了社区群众的要求,激发了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保证了社区在民主选举的基础上,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逐步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二是抓硬件建设,为强化民主自治创造必要条件。

近年来,我区加大对社区居委会建设的投入,按照“六有、六统一”的标准,实施“精品社区居委会”工程,完善了60个社区居委会的改造出新。

各社区基本做到了有符合标准的办公用房和办公设施,有功能齐全的社区活动室,有较为完善的社区服务设施,有集文化、娱乐、健身为一体的休闲文化广场。

三是抓队伍建设,为强化民主自治提供组织保证。

全区360多名社区工作者全部经过专业化的职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其中180名社工经民主选举后当选为社区主任。

在20xx年游府西街社区3000名居民直选社区居委会组成人员获得圆满成功后,20xx年又在全区采取户代表直选方式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社区居委会,架构了新型的社区组织体系,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领导层”、“决策层”、“执行层”,并在工作方式和运作机制上进行创新。

同时,注重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各项生活待遇,先后两次大幅度提高了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并为符合条件者办理了养老保险,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四是抓社区服务,为强化民主自治建立有效的平台。

我们始终把社区服务作为社区建设的龙头,开发了一批贴近居民、贴近生活,能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的服务项目。

近一年,我们在打造提升洪武路“社区功德录”和“爱心驿站”、苜蓿园“特殊家庭子女教育辅导站”、五老村下岗职工“解忧亭”等老品牌的基础上,又创出了马府新村社区“康爱百姓服务站”、致和街“好嫂子靓汤服务社”、五老村“爱心求助门铃”、蓝旗新村“居民爱心互助超市”、卫桥南航“社区110”等一大批新的品牌和服务亮点,提高了居民素质和社区文明程度。

3、不断创新实践,推动社区自治的进程。

一是抓规范运作,为强化民主自治打下良好基础。

由我区与南京师范大学联合研制的《社区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得到了国家民政部的肯定。

通过评估体系这一有效载体,既规范了社区工作,又明确了社区工作的努力方向和目标,促进了社区建设的发展和社区民主自治的进程。

20xx年,我区又承担了国家民政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进行的“促进中国城市社区地方治理”课题项目,经过一年的不懈努力,圆满地完成了“社区选举指导纲要”、“城市基层体制改革试点”、“扩大社区参与”三个子项目的课题。

并成功的举办了“全国社区居委会直选培训班”,来自全国各地近50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并现场观摩了卫桥南航社区居委会的直选,受到了联合国项目官员和国家民政部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

二是转变街道职能,积极探索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新路子。

为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方式,减少管理层次,发展社区自治,逐步建立适应“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

20xx年,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淮海路社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按照“费随事转,权随责走”的原则,把属于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57项职能全部移交给13个职能部门;属于社会性、群众性的工作,由社区全面承接。

改革以前,社区居委会工作对街道办事处的依赖性很强,每星期街道办事处都要召集社区居委会干部开例会布置工作,按照社区居委会干部的话说是:

“灌了一脑子、记了一本子、装了一袋子(材料)、忙乎一阵子”,撤销办事处后“婆婆下岗了、胳膊伸长了、工作主动了、基础做强了”。

意思是说,街道办事处撤销后,政府部门的工作直接延伸到了社区,社区自治的基础更扎实了,社区居委会独立工作的主动性增强了。

三是推进社区建设,大力培育社区中介组织。

大力培育社区中介组织,是推进社区建设、完善社区居民自治、深化社区服务的重要手段和有效载体。

通过近年来的培育和发展,我区社区中介组织已呈现出三种类型:

活动类,其特点是以休闲或文化娱乐为主。

如朝天宫街道陆家巷社区群众自发组织的3支老年活动队,即:

腰鼓队、合唱队、健身队等,发挥了社区联系群众、扩大居民参与的桥梁与纽带作用,使老年人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权益类,主要是在于居民合法权益的表达和维护。

如五老村街道三条巷社区的计划生育协会,会长由住在社区的医院退休妇产科主任担任,为辖区内育龄人群提供避孕节育、生殖保健和优生优育优教服务。

对因节育方法不当造成的医疗责任事故或后遗症,积极帮助治疗,呼吁司法保护,切实维护育龄妇女的合法权益。

服务类,其功能是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类服务。

如洪武路街道马府新村社区的“康爱百姓服务站”,依托社区社会工作站这一平台,将社区居委会与社会工作站工作相剥离,社区居委会逐渐从管理者变为指导者,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通过服务,变输血为造血,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二、当前社区民主自治建设存在的困难与问题近年来,我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虽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但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也不容忽视:

1、社区居委会负担仍然过重。

一是社区台帐多。

除区里统一制作的“51”本台帐外,不少职能部门又另设台帐,要求社区填写的名目多、条目细、要求高。

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台帐有8本、23项内容,流动人口台帐有6本。

二是检查评比多。

来自各个层面,各个方面的,经常性的、临时性的、计划中的、随意性的检查难以计数。

三是各类调查统计多。

自去年年底至今,强加给社区的各类调查统计不下9种。

如:

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会单位普查、残疾人情况普查、非公经济组织调查等。

四是会议多。

各职能部门召开的会议都要社区主任参加,有些会议与社区工作根本无关,但也要主任们参加,有撑场子、填位子之嫌。

据统计,自春节以来,仅社区居委会一把手主任参加的各种会议就有10个。

五是社区盖的公章多。

现在各行各业、居民办各种事情都要到社区盖章,初略统计竟达30种之多。

如:

未婚证明、公证证明、购买私家车证明、银行贷款、购房按揭证明、储蓄卡挂失证明等。

凡此种种,对社区居委会的三、五个干部来说,真是不堪重负,忙于应付,一些形式主义的做法也应运而生,在群众中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不少社区主任幽默地说:

“年年喊减负,现在是越减越‘富’。

”2、社区工作者待遇仍需提高。

调查中,社区工作者呼声较高的是他们的待遇问题,收入与他们的付出不相适应。

依照南京市宁委办发[20xx]20号文件规定:

“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要不低于当地职工年平均水平”的要求,差距仍然较大。

社区资源整合之后,原有151个社区居委会调整为60个,最大的社区多达5054户,占地0.193平方公里,工作量比过去增加了几倍,工作量与实际工作待遇不成比例。

这些社区工作者大部分是下岗、失业人员,且家庭收入状况都不太好,他们承担着抚养家庭的重担,真正年纪轻、文化程度高、有能力的人才,就目前的工资待遇很难留人。

极大地影响到这支队伍的稳定,因此适当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是稳定队伍的一个有效措施。

3、工作落实不到位。

主要表现在“三个不到位”,即:

一是职能部门工作延伸落实不到位。

一些部门习惯于把社区当成自己的“腿”,发号施令,本属于自己本职范围该干的事,也交给社区代劳,并“权不随责走,费不随事转,责权利不统一”。

二是社区工作经费与人员配置不到位。

有20的社区,工作人员、工作经费配置尚有缺口,区财政是按户籍人口配置人员、下拨工作经费,而实际工作是按属地管理的办法,不少外来打工者、户籍不在社区的人员仍属于管理范围。

如光华路街道6个社区大多有这种情况,外来人员和户籍不在社区的人员约占全街道总人口的1/3,按现行规定,工作经费与人员配置悬殊较大,急需解决。

三是财务独立不到位。

现在全区社区居委会有独立帐户的仅有18个社区,还有42个社区居委会财务支出仍由街道掌管,社区缺少财务支配权,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民主自治的进程,制约了社区建设的发展。

三、增强社区自治功能、推进城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对策设想实践证明:

增强社区居民自治功能,是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城市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强城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

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我区社区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我们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勇于实践,积极探索具有本区特色的社区居民自治的发展规律,努力把我区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1、正确处理政府依法行政与社区依法自治的关系。

首先,充分认识社区居民自治的法律地位。

居民自治制度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只有充分认识社区居民自治的法律地位,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才能自觉地尊重社区居民依法自治的权利,主动地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居委会工作,而不是把社区变成一级小政府。

其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正面临着一场深刻的变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必须尽快将政府职能转变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把社会可以自我调节和管理的职能交给社会中介组织,把群众自治范围内的事情交给群众自己依法处理。

第三,进一步转变管理观念,创新工作手段。

政府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在推动社区工作中,要确立新的管理理念,改进工作作风,实现由领导、管理到指导、服务的角色转变,积极为社区依法自治创造条件。

对社区居委会要多一点支持、服务,少一点检查、考核,切实减轻社区居委会负担,把社区工作者从繁杂的报表、台帐中解放出来,使他们有更多精力去做群众工作,更好地发挥其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稳定社会的组织协调工作,以及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2、不断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自治体系。

为拓展社区居民依法自治的空间,应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工作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求的社区组织体系。

充分发挥我们独有的政治优势,进一步加强社区党组织的建设,在社区现有党总支(或党支部)的基础上成立社区党委,以加强对社区内企事业离退休党员和其他类型党员属地化管理后的组织力度,大力开展社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建设、管理中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

二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区管理体系。

结合我区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认真总结我区在社区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方面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理顺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关系,明确社区居民自治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真正实现政府部门和街道对社区居委会给予业务指导而不进行行政干预、提供帮助支持而不插手社区事务,社区居民在社区居委会的组织和引导下依法进行自我管理,进而建立和完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工科学、协作有力”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

三是不断丰富和完善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的社区服务体系。

坚持从社区居民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入手,拓展社区服务的新领域,增加社区服务的新内容,探索社区服务的新载体,努力满足社区居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进一步增强社区的综合功能。

一是服务功能。

组织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群众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驻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少年儿童、优抚对象和社会群众的福利性服务,办好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二是管理功能。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社区居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群众依法履行义务,遵守社会公德;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网络,开展群防群治,调解民间纠纷,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

三是文化功能。

组织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体、科普活动,引导社区居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四是卫生功能。

健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面开展“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和计生服务,提高社区居民的环保意识,动员和组织居民群众建设干净、整洁的美好社区。

五是保障功能。

协助政府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帮助困难居民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同时依托社会保障服务站开展面向下岗失业人员的社区再就业服务。

4、大力培育社区服务组织,促进社区成员的自我服务、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

发展社区服务的初衷是为了逐步减少政府对社区事务的包揽,不能把社区服务理解为政府服务,也不能把社区服务等同于一般的商业服务。

社区服务,归根到底是社区成员的自我服务。

我区要大力培育社区民间服务组织,加快社区服务的社会化、网络化、市场化进程。

一是对那些旨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服务形式,如社区保洁、物业管理和搬家、家政、单位后勤保障以及其他各类便民、中介服务,应引入市场化经营机制,办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

二是对那些不具备企业条件的服务实体,如老年公寓、托老幼机构、市民求助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等,应引入企业化运作模式,将其纳入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实行民办公助,逐步做到自收自支。

三是对纯公益性、福利性的服务,如对弱势群体的福利服务、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服务,政府有关部门应给予一定的帮助、指导和扶持,不断提高其服务质量。

5、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社区自治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保障。

在近几年我区出台的一系列有关社区建设、发展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通过制订有关规章,进一步明确社区居委会在社区民主自治中的地位和作用、权利和义务,以及对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办法;保障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建立有利于社区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薪酬机制;确认社区的法人资格,配备兼职财会人员,畅通社区居委会的经费渠道,赋予社区居委会对社区资产的管理权;保证社区的办公、活动用房得到落实,进一步明确在小区的开发和出新改造中必须按国家规范及省、市的要求及时新建或复建社区用房,对按规划配套建设的社区用房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

6、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在全区形成推进社区民主自治的强大合力。

社区的建设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迫切需要建立起一种行政功能与自治功能互补、政府力量与社会力量互动的城市基层管理模式。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进一步重视社区建设工作,把社区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组织协调,加大资金投入,为推动社区自治工作创造条件。

各部门、各单位在推进社区自治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加强协作。

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工作重心下移、深入开展“进社区”工作中,要认真研究、落实“费随事转”的有效方法,调动、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的作用,使政府的有关工作目标转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各社区自治组织和社区服务中介机构要自觉接受社会居委会的监督、管理和协调。

总之,要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逐步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良性运作机制,使我区的社区民主自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xx区民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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