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告知书范文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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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告知书范文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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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告知书范文Word文件下载.docx

具体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1、申请回避权;

2、辩护权;

3、举证、质证的权利;

4、最终陈述权;

5、恳求抗诉权;

6、上诉权。

二、当事人应担当哪些诉讼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恪守诉讼次序;

3、照实陈述;

4、照实举证;

5、依法履行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或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书。

三、什么状况下可以申请回避?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担当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四、辩护律师的权利?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现实的材料,可以同在逃的被告人会面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逃的被告人会面和通信。

五、被害人等从何时起可托付诉讼代理人?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托付诉讼代理人。

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托付诉讼代理人。

六、本院管辖哪些第一审刑事案件?

本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案件:

危害国家平安案件;

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一般刑事案件;

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七、法院何时打算开庭审判?

本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现实并且附有证据的名目、证人名单和次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及侦查、起诉程序的各种法律文书复印件等的,应当打算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八、法院在开庭审判以前应做哪些预备工作?

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2、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

对于被告人未托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托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担当法律救济义务律师为其供应辩护;

3、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

4、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5、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九、哪些一审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1、涉及国家隐秘或者个人隐私案件;

2、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3、对于涉及严重商业隐秘的案件。

十、法院如何送达传票及其他诉讼文件?

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收件人本人,假如本人不在,可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担任人员代收。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受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状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视为已经送达。

十一、一审刑事案件如何宣判?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5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

定期宣判的,应当在宣告后马上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

十二、一审刑事案件审限如何规定?

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如需延长审理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打算,可以延长一个月。

十三、如何提出上诉?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本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口头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本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其次日起算。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本院第一审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恳求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其次分院提出抗诉。

其次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感谢阅读。

3.刑事拘留通知书范本怎样写的

刑事拘留通知书

检拘通[]号_____________:

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_因涉嫌___________,经本院打算,于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看管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特此通知。

年月日(院印)

第三联送达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

4.刑事案件量刑情节适用比列告知书

这个告知书意思就是说,在法院庭审过程中,被告方可以提出本人可以或者应当从轻惩罚减轻惩罚的各种现实或情节。

比如能否是未成年人、能否有自首、能否有立功、能否坦白、能否自愿认罪、能否照实供述、能否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能否自动赔偿等等。

详细规定许多,是刑事司法的规范。

比如,有以下情形就可以减轻相应刑罚:

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熟悉力量、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能否初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受和一贯表现等状况,予以从宽惩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削减基准刑的30%-60%;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削减基准刑的10%-50%。

2、对于未遂犯,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形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缘由等状况,可以比照既遂犯削减基准刑的50%以下。

3、对于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能否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等状况,予以从宽惩罚,可以削减基准刑的20%-50%;

犯罪较轻的,可以削减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惩罚。

4、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照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状况,可以削减基准刑的40%以下;

犯罪较轻的,可以削减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惩罚。

5、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状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一般立功的,可以削减基准刑的20%以下;

(2)严重立功的,可以削减基准刑的20%-50%;

6、对于被实行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照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把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把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依据坦白罪行的轻重以及悔罪表现等状况,可以削减基准刑的20%以下。

7、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依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状况,可以削减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8、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自动程度等状况,可以削减基准刑的30%以下。

9、对于乐观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力量等状况,可以削减基准刑的30%以下。

10、对于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罪行轻重、谅解的缘由以及认罪悔罪的程度等状况,可以削减基准刑的20%以下。

11、对于累犯,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状况,可以添加基准刑的10%-40%。

12、对于有前科劣迹的,综合考虑前科劣迹的性质、时间间隔长短、次数、惩罚轻重等状况,可以添加基准刑的10%以下。

13、对于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老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犯罪的严峻程度等状况,可以添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4、对于在严重自然灾难、预防、掌握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难期间犯罪的,依据案件的详细状况,可以添加基准刑的20%以下。

反正只需是有利于你儿子的现实或情节都可以向法院主见,或许会轻判滴哟。

盼望可以帮到你。

5.《被害人刑事诉讼权利和义务告知书》

被害人刑事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证人、被害人有如下权利义务:

1、有权用本民族的语言进行诉讼。

2、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害其诉讼权利或进行人身污辱等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3、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其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当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对于驳回申请回避打算,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4、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保障其本身及其近亲属的平安。

5、有权核对询问笔录,假如没有阅读力量的,侦查人员应当向其宣读,假如询问笔录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对询问笔录等相关文书,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6、有自行书写亲笔证词的权利。

7、有向公安机关作证的义务。

8、有照实供应证据、证言的义务,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损毁相关证据的应负法律责任。

签名:

年月日时分

6.人能否会有一份刑事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权利:

1、有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刑诉法9条)

2、对侦查人员在讯问过程中侵害他的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污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刑诉法14条)

3、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当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打算,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刑诉法第28、30、31条)

4、为本人辩护的权利。

(刑诉法第32条)

5、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刑诉法第52条)

6、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托付的律师公安机关实行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刑诉法第75条)

7、在侦查人员讯问时,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刑诉法第93条)

8、犯罪嫌疑人有权核对讯问笔录。

犯罪嫌疑人没有阅读力量的,侦查人员应当向其宣读。

假如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犯罪嫌疑人有权自行书写供述。

(刑诉法第95条)

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实行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供应法律询问、代理申述、控告。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涉及国家隐秘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刑诉法第96条)

10、有权晓得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的内容,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刑诉法121条)

义务:

1、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照实回答。

(刑诉法93条)

2、听从侦查行为。

证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证人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2、对侦查人员侵害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污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3、有权要求侦查机关保障其本身及其近亲属的平安。

(刑诉法49条)

4、有权核对询问笔录。

证人没有阅读力量的,侦查人员应当向其宣读。

假如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证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证人有权自行书写亲笔证词。

(刑诉法第100条)

1、凡是晓得案件状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刑诉法第48条)

2、应当照实地供应证据、证言,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刑诉法98条)

7.立案告知书有什么用

民事案件中,立案告知书一般是指受理案件通知书,是给被告的,表明被告起诉的案件已经受理并且立案。

刑事案件当中,《立案告知书》即立案回执单,是指办案单位认为案件涉嫌刑事犯罪,向报案人等主体出具的通知书,表明办案单位正式立案调查,刑事诉讼程序开头。

立案回执单是指报案的机关接受了报案人的报案,给报案人的一个回单。

立案回执单上次要包括报案人信息、案件类型、简要案情、受理案件人员、联系电话以及立案时间等内容。

对于有控告人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打算不予立案的,法律也有相关的规定。

刑诉法规定,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打算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造《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三日内送达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立案打算不服的,可以在有效期限内申请复议。

扩展材料立案回执单与立案告知书区分1.民事案件到法院起诉,法院经过审查,接受了立案,会给出相应的“受理案件通知书”,也就是所谓的立e79fa5e98193e78988e69d8331333431343064案回执单。

有些法院图省事,只要一张诉讼费缴纳票据,这个票据不能证明案件已经受理,可以拿着票据找到立案的法官,要求其再开具一份受理案件通知书。

2.立案回执单是指报案的机关(公安局)接受了报案人的报案,给报案人的一个回单。

立案回执单上次要要报案人信息、案件类型、简要案情、受理案件人员、联系电话以及立案时间等内容。

就是说司法机关已经立案受理,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要求当事人实施相关诉讼行为。

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造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4.《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觉犯罪现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根据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参考材料来源:

XX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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