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供用电管理制度09615.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4604443 上传时间:2023-05-07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6.4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013供用电管理制度09615.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013供用电管理制度09615.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013供用电管理制度09615.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013供用电管理制度09615.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013供用电管理制度09615.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013供用电管理制度09615.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1页
013供用电管理制度09615.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1页
013供用电管理制度09615.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1页
013供用电管理制度09615.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1页
013供用电管理制度09615.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1页
013供用电管理制度09615.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1页
亲,该文档总共1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013供用电管理制度09615.docx

《013供用电管理制度09615.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013供用电管理制度09615.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013供用电管理制度09615.docx

013供用电管理制度09615

Q/DL

体系文件

 

Q/DLG-07-013-2009

 

唐山市德龙钢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供用电管理制度

 

2009年6月20日发布

2009年7月1日实施

唐山市德龙钢铁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提出。

本制度由公司副总经理批准。

本制度由能源动力部部长审核。

本制度起草单位:

能源动力部。

本制度主要起草人:

尹兆辉刘太宝

本制度由能源动力部归口。

供用电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协调供用电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责任,加强电力系统的运行管理,保证公司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减少对电网和生产造成影响,确定正确的供用电秩序,保证安全、经济、合理使用电力资源,实现统一调配电力资源,保证电力使用的综合平衡,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唐山市德龙钢铁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及转供的外协单位等所有供用电单位的管理。

3职责

能源动力部是公司供用电归口管理部门,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华北电网公司、唐山供电公司等有关电力管理部门的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制定、修订、审定公司电力系统运行管理制度;负责供用电管理及监察;负责组织公司电力系统事故的分析及事故处理;负责组织编制公司电网事故抢修期间或因故采取的临时运行方案;负责审核电力系统事故处理预案;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电力质量指标;对使用公司电力的用户,在业务上进行管理;负责组织电力系统运行方式的审核。

能源动力部110kV变电站是供电单位,负责供电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日常电力供应、电量平衡、调配、运行方式的管理;负责编制内部电力供需平衡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负责与唐山供电公司调度所进行业务联系;按要求向地调报告公司电力系统运行状况,汇报电力系统故障及处理情况;执行公司内部电力运行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编制公司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并具体执行;编制电力系统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管辖范围内电气事故的分析,制定改进措施及实施;负责电力系统运行参数检测、调整,保证电能质量;执行上级下达的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方案。

按规定报送有关报表和资料;负责公司各单位总用电量的计量、统计、分析、上报;负责公司范围内的高压电器的点检、维修。

各用电单位及转供电单位均属用电单位,负责执行公司下发的各种管理文件;负责对本单位的用电情况进行基础管理;负责对本单位出现的故障及时上报;落实用电各项其它工作。

4内容

4.1供电方式

4.1.1德龙110KV变电站受电网取自唐山电网,受电电压为110kV。

降压后以35kV/10kV向各生产厂供电。

各生产厂变(配)电所根据用电设备具体要求,分别以10kV、0.4kV、0.23KV电压等级向各负荷供电。

4.1.2各种供电方式由能源动力部电气车间根据设计部门和规划要求结合公司供电实际情况来确定,原则是保证供电的安全、经济、合理。

4.1.3供电方式的改变或变更报能源动力部,能源动力部根据供用电双方的实际情况和状态确定。

4.1.4经过确定的运行方式由受电单位负责执行。

4.2增容、新装变电用电

4.1.1凡公司新增、增容、变更35kV以上用电设备均由能源动力部统一对外向电业部门申请办理手续。

35/10kV及以下、1kV以上新增、变更或增容需报能源动力部审核,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用电。

4.2.2由公司转供的用电单位,新装、增容或变更用电必须取得能源动力部同意,办理用电手续,否则不予转供电,所有供用电单位均无权转供。

4.2.3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确定后,由公司设计、规划、基建主管部门向能源动力部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和有关资料;用电设备容量、用电规划、用电性质和负荷设计书、功率因数计算及补偿方式做为申请用电的依据。

新建和改建的项目投产前,必须向能源动力部部、用电单位提交竣工资料,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供电运行。

4.2.4确定长期停止运行或临时停止运行一个月内的10kV供用电设备,供用电单位在停止运行前一周向能源动力部申报停运手续,如恢复用电应提前一周内申报。

4.2.5投入运行的动力变压器带负荷率应达到75%以上,如长期低于40%应停止运行或更换小容量变压器,以保证安全、经济运行。

4.3供电质量与安全用电

4.3.1供电频率允许偏差为±0.5Hz。

4.3.2用户受电电压的允许波动幅度按《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12325—90)执行。

4.3.2.135kV及以上供电电压正、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不超过额定电压的10%。

10kV及以下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7%,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用户±5%。

4.3.2.2低压照明用户为额定电压的+7%、-10%.。

供电单位应定期对用户受电端的电压进行测定和检查,发现电压变动幅度超过上述范围时,应采取措施予以改善。

4.3.3高压供电设备应按供用电规程定期检修,10kV以上供电设备一般每年不超过3次。

4.3.4供用电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气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

4.3.5安全用电要受公司能源动力部和生产部的双重监督和领导,定期(每年春秋两季)组织安全用电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视情节限期整改、停电整改、以至停止供电。

4.3.6为防止电气设备事故和出现误动作,供用电双方都应定期对各自管辖的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和检修试验。

4.3.710KV以上供电设备检修计划应由能源动力部电气车间每月的25日报能源动力部相关科室,经与有关部门平衡下达计划,各用电单位应予配合,事故停电应尽全力修复,保证事故影响最小。

4.3.8各用电单位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主要电气设备毁坏及用电单位原因引起的电网或受电设备停电事故时,应立即通知生产部调度和供电单位,并在24小时内向能源动力部上报事故报告。

4.3.9为保证供用电安全,供用电双方都要积极开展电工技术培训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无证不能从事作业。

4.4计划用电与节约用电

4.4.1根据电力法,电力资源由国家统一分配。

按照保证重点、择优供应、统筹安排的原则,向各单位下达最高的电力负荷、电量,规定使用时间,核定单位产品耗电定额,110KV变电站负责用电计划的申报。

4.4.2每月能源动力部提供上月用电单位耗电量,由生产安环部进行产品用电考核。

4.4.3能源动力部110KV变电站要积极宣传国家电力统一分配政策和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的意义,组织实施节电措施。

4.4.4公司的电力分配、负荷的调整由能源动力部电气车间结合生产的实际情况,本着保重点产品生产、兼顾一般的择优供应原则进行电力供应。

调整电力负荷方案的实施报能源动力部领导批准。

各单位必须按电力指标用电,并以产品和生产厂为考核单位。

4.4.5各用电单位要积极推行节电措施,改革工艺,采用新技术,努力降低单位产品电耗。

4.4.6对节约用电的管理按《节约用电管理办法》执行。

4.5维护、管理与产权划分

4.5.1供电单位与用户电气设备的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分界点划分,一般按下列原则确定(本文中所指“管理”含设备运行、点检、备件申报、检修计划的提出及实施等工作):

4.5.1.1各种变压器本体、一次进线及以上部分由能源动力部电气车间负责管理(不含静电除尘用升压变压器)。

4.5.1.2低压供电的用户以动力变压器的低压侧套管为分界点,以下低压侧(含母线)由用户管理。

4.5.1.310kv电机的运行,日常维护、备件申报和机械维修由各分厂负责管理。

4.5.1.410kv电机的电气一次二次回路(含水电阻启动的一次、二次回路)的检修、故障处理。

4.5.1.5各种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实施由能源动力部电气车间负责。

4.5.1.610kv配电室由能源动力部电气车间负责统一管理。

4.5.1.7本着便于维护管理的原则,高压配电室至各生产厂接至高压用电设备的电缆及附属设施由各使用单位维护管理。

4.5.1.8各回路高压电缆的维修、备件申报由11万站完成,需要更换时由各厂派人协助更换。

4.5.1.91kV以上架空线由能源动力部11万站负责维护管理,1kV以下的电缆、架空线由各生产厂负责维护管理。

4.5.1.10静电除尘所有设备由各分厂负责,涉及疑难技术问题能源动力部负责协调处理。

4.5.1.11TRT高压系统、发电机保护系统由能源动力部电气车间负责维修,。

4.5.1.12同步电机励磁柜由各使用单位负责,涉及高压控制联锁信号时由能源动力部电气车间配合。

4.5.1.13各分厂内部道路照明由各分厂负责管理,公用厂区道路(如钢铁一号路)照明由能源动力部负责。

4.5.1.14其它未明确部位按《辅助单位设备及公用设施维护划分管理规定》执行。

4.5.1.15分界不明确或有争议的,由能源动力部与供、用电双方协商确定。

4.6电量管理

4.6.1各用电单位均应装设独立的电度计量设备,大型用户需装设有功电度表、无功电度表和功率因数表。

4.6.1.110kV以上用电单位均应单独装设有功、无功、功率因数

表进行计量,计量以110kV变电站为准。

4.6.1.2多用户共用一台动力变压器的单位,应分别装设低压计量装置,分户计量。

4.6.2能源动力部110kV变电站的耗电量每天向生产安环部上报一次,能源动力部110kV变电站负责累计公司日耗电量和当月供电局结算电量。

4.6.3各用电单位耗电量和公司用电量由能源动力部110kV变电站抄记,下月1日上报财务部、生产安环部、能源动力部等有关单位。

4.6.4各用电单位耗电量不准私自改制和调整。

如发现各种问题应由能源动力部110kV变电站、能源动力部和用电单位核定后方可进行调整。

4.6.5电量收费由财务部根据能源动力部110kV变电站抄表电量统一收费。

4.6.6对各外协单位电费单价由公司财务部及能源动力部电气车间根据电费发生的实际情况确定电费的电价。

4.6.7能源动力部110kV变电站应保证用电计量装置的准确性,如发现计量装置失灵或有误可随时申报能源动力部110kV变电站调试或更换。

4.6.8临时用电单位,应向上一级供电单位申请加表计量,并报能源动力部同意后方可接用。

特殊情况临时用电可根据用电设备容量、用电时间、用电性质协议收费。

4.7用电检查

4.7.1能源动力部有权对各供用电单位实施联查及临时检查。

4.7.2由公司供电的用电单位均属公司的监察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检查和以其它方式阻挠监察人员执行工作。

4.7.3检查人员有权对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进行监查指导、说服教育,对严重违章给予处罚。

4.7.4对拒不接受监察的供用电单位和个人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罚。

4.7.5检查人员应本着对公司负责,为用户服务的原则不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违者按情节予以考核。

4.8违章与罚款

4.8.1下述各条均属违章用电,并予以处罚。

4.8.1.1私自接用电设备及非生产用电设备,应按实际日期补受[按设备容量*24小时*使用天数*(3至6倍)],如起止日期无法确定至少按3个月计算。

4.8.1.2各用电单位不办用电申请手续私自增加用电容量应追补电费,并处以每KVA(kW)500元罚款,并停止用电,申报用电手续待批准后方可用电。

4.8.1.3用户私自拆封电量计量装置,根据设备容量,按本条第一款收取电费,并罚款500-1000元。

4.8.2下述各条均属窃电,并予以处罚。

4.8.2.1在供电线路上私自接用电设备或越表用电。

4.8.2.2改变电表接线使计量不准。

对于窃电要按实际使用时间追补电费,并处以2-5倍罚款。

4.8.3用电单位由于违章用电或窃电造成供电单位损失的,应由用电单位负责人赔偿修复,情节严重者要进行经济处罚。

4.8.4公司员工都应抵制一切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积极揭发和检举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

4.8.5对破坏电力设施的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相关制度执行,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5附则

本制度相关记录有:

附件一:

临时用电申请表(DL/JL-07-013-2009)

附件二:

节约用电管理办法

附件一:

唐山市德龙钢铁有限公司

临时用电申请表

年月日

编码:

DL/JL-07-013-2009

申请单位

用电种类(低压380V或220V;高压10KV)

用电地点

 

申请负荷容量

负荷等级

使用方式

间断

连续

临时

永久

计划使用起始时间

用途

 

申请单位主管

签字盖章

 

供电单位主管批复意见

附件二:

节约用电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效,促进电能的合理利用,降低生产成本,保障企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用电单位。

3职责:

能源动力部是节约用电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各用电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节约用电管理规定。

4内容:

4.1各照明系统应及时关闭,各单位对自身照明装置负责,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照明开、关时间。

如发现照违反规定长明或未及时关闭的,每次考核责任人50元。

4.2各办公室空调温度夏季设定在25℃,冬季设定在18℃~20℃,有变频器及plc自动装置的配电室温度夏季设定在20~25℃,冬季设定在15℃~18℃;如发现违反规定,每次考核责任人50元,空调机使用期间应每月清洗一次滤网,环境脏污的地点每同清洗一次,以利于节约电能。

4.3电风扇在气温不太高时,应选择中、慢挡转速或微风;无人办公时关闭空调、电风扇。

空调运行时适当的排气之外应关紧门窗,违者每次考核责任人50元。

4.4各生产厂特殊岗位需要长明灯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在各分厂机动科备案,并经厂长(部长)批准。

4.5各单位应避免设备空转,属于变频类设备高、低频运行要及时调整、转换,违者每次考核责任人100元。

4.6冬季采暖用电暖器,在气温不太低时,应选择低档,不得选择高档。

4.7能灵活安排的停产检修,尽量安排在尖峰或峰期进行,以降低设备运行电耗费用。

4.8任何岗位不得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热得快、电水壶等,一经发现没收其电器并考核责任人50元。

4.9各机组启、停机过程中,应合理安排辅机的启停,无故延长辅机运行时间的,考核责任人50元。

4.10各天车在停止作业时,应及时关闭其上面的用电设备及照明,否则考核责任人50元。

4.11变电站运行人员必须经常关注力率补偿装置的工作情况,确保企业电力系统的功率因数在0.9以上,力争超过0.95,以使企业电力系统功率因数补偿处于最佳状态。

4.12变电站的运行人员和各分厂电气维修人员应按职责划分对全公司供电线路经常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不合理的供电线路,上报有关主管部门适时进行改造,以保证供电线路的电力损耗降至最低。

4.13供应部门在采购关健性电气设备或元器件时,除按设计要求之外,应确保采购具有节能标识的电气设备或元器件。

4.14新上项目及技改项目要严格掌握,设计必须采用节电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正确进行电力负荷计算,杜绝供配电设备大马拉小车现象。

工程施工,调试结束时,所有节电措施的设备要同时投入运行。

4.15各分厂(部)的电气运行主管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电力设备、耗电设备及元器件的节电经济运行的日常巡查、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4.16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能源动力部备案。

5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能源动力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机械仪表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