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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2、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

要求:

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主管人,经主管同意并签名即可。

由主管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3)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3、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要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

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

  (5)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6)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7)未出车时,司机应协助电工工作,随时等候出车。

  (8)司机要服从主管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9)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主管,并说明原因。

  (10)司机未经校长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1)下班时间和节假日公车不得私用,应急用车应报主管领导或校长批准。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1、校长是所在学校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接送车安全运行工作全面负责。

具体从事此项工作的教职工为直接责任人。

  2、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

  3、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老师、跟车护送老师、接送车车主、驾驶员等签订接送车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组织管理责任状。

  4、科学严密地制订学生乘车定车、定座安排表,落实各班主任老师、值班值勤老师、跟车护送老师、学生接送车车主和驾驶员在学校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岗位职责,做到职责公示、分工到人。

  5、每月召开一次学生接送车辆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学生接送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

对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职能管理部门。

会议应有具体的文字记录。

  6、学校在协助政府调配、租用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都要达到校车使用标准。

并将相关资料交送教育局安体卫艺科备案。

  7、认真确定每辆接送车的学生乘载数。

要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学生接送车的乘载人数,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

  8、督促学生接送车车主和驾驶员按规定时限参加机动车验审并依法交纳规费,凡证照不全或有效期满后不及时补办的,应要求政府有关部门按双方签订的安全责任状和合同有关规定,给予经济上的赔偿并取消其承运学生的资格。

  9、学校配合镇政府有关部门、接送车车主、驾驶员每学期进行一次行车安全教育,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要求,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教育培训应有文字记载。

  10、学生接送车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学校应及时协调车主设法调用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确保学生上(放)学不受影响。

  11、严把驾驶员资质关,凡有酗酒、嗜赌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担任学生接送车驾驶员。

学校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接送车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要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12、学校要提前合理编排好学生接送车辆老师跟车护送值班表,确保每天学生上(放)学乘车途中都有一名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维护上下车秩序,并跟车全程护送。

跟车护送记录必须在本人完成接送任务亲笔签字后方可交接,要做到前后衔接,一张不缺。

  13、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台帐,尤其要完善接送车车况、接送车行驶、学生乘车、接送管理制度等台帐资料,保证学生、驾驶员、跟车教师、接送车等每天都有详实的乘驾记录。

  14,学校应向车主和驾驶员提供场地开阔、路面平坦坚固、进出方便、标志鲜明的学生接送车辆专用停放场所,并明确每一辆接送车相对固定的停放地。

  15、学校一旦发现有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电瓶车、手扶拖拉机、小面的等不合法或不具备接送学生资质的车辆运载学生,要劝诫学生拒乘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取缔。

  16、认真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学校要针对学生接送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制订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最有效地组织抢救并进行善后处理。

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上报事故情况,以便各级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保持社会稳定。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为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保障学生乘车安全,创办促进人民幸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城市接送学生车辆配备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要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接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校车的安全管理。

校长是所在学校接送学生校车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校车安全运行工作全面负责。

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教职工为直接责任人。

  2、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校车车主、司乘人员、班主任、管理老师、学生家长等签订校车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组织管理责任书。

  3、学校认真研究做好学生接送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

学校有责任对校车进行正常管理,校车车主及司乘人员要接受学校管理,共同维护学生安全和学校声誉。

学校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校车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研究接送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要求,及时消除隐患,并有文字记载。

对学校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镇中心校和镇人民政府。

  4、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台帐,尤其要完善校车行驶、学生乘车、接送管理制度等资料,管理老师每天监督并指导跟车人员认真填写有关跟车表册。

  5、科学严密地制订学生乘车定车、定座安排表,落实班主任、值班老师、管理老师、校车车主和驾驶员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岗位职责,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到人。

  6、坚决实行学生乘车实名制,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学生接送车的乘载人数,做到定人、定车、定次、定时,将乘车学生名单、司乘人员、车号、车次等登记造册建档。

校长把关、管理老师认真核实每次学生乘车情况,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并有序地做好学生乘坐校车的管理工作。

  7、学校配合有关部门对校车车主、司乘人员进行各项安全教育,将乘车安全纳入对学生行为习惯及道德品质的养成教育之中,规范学生乘车的行为习惯,并实行乘车安全警示制度,按时强化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安全、文明、有序乘车,提高安全意识,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8、学校不得提早或延迟放学。

学校要提前合理编排好接送车辆护送值班表,确保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内有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学生早上下车后和放学上车前的管理工作,做到不乱跑、不打闹、不随车追跑,并维护上下车秩序。

  9、学校应向车主提供场地开阔、路面平坦坚固、进出方便、标志鲜明的校车停放场所,并明确相对固定的停放地。

  10、严把驾驶员资质关,凡有酗酒、嗜赌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病患者,不得担任接送学生驾驶员。

学校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接送车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已经发现立即上报公安交通部门,并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11、建立校车与学校、乘车家长与学校、乘车家长和校车的联系制度。

确保一旦有任何事件发生,可以及时联系处理。

  12、校车因发生故障、路况等原因无法按时运行,校车车主设法调用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或通知家长设法解决。

突遇风、雪、雨等恶劣天气,由学校上报教育局同意后,方可调整作息时间或停运校车。

  13、认真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学校要针对学生接送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制订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最有效地组织抢救并进行善后处理。

在第一时间里向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上报事故情况,以便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保持社会稳定。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建立校车随车制度。

  学校每一天有一名值日教师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

随车教师务必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持续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状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园长联络协助处理。

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状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资料,司机应单独完成。

要求:

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持续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务必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状况下,进厂修理(特殊状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园长人,由园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

由园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齐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务必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园长、另安排检修。

  6、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能够让学生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持续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务必持有幼儿园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学校。

否则后果自负。

  (3)除学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务必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后勤处按状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8、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务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一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持续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

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必须要遵守交通规则,礼貌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礼貌。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5)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6)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7)如发生事故,应立即按应急预案处理。

  9、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礼貌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职责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

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

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务必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

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特殊状况可灵活处理。

  (7)出车一律凭申请派车单,并认真如实填写。

校车归队后,派车回收单及时交回后勤处(正常接送学生例外)。

  (8)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接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

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职责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10)严格执行学校、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

驾驶车辆时务必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10、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家长态度有礼貌,对学生具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园长。

  

(2)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务必及时报告园长。

  (3)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之后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之后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状况下,不能够其接走学生。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一、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二、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

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

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三、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车时间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下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六、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七、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下车。

  九、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十、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十一、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织教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管理制度

一、在校车内醒目位置张贴《乘车幼儿信息登记表》(包含年级、校车乘车制度、班级、幼儿姓名、家长姓名及联系方式、班主任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每天认真填写《校车日志》。

二、每天上学、放学时提前到达候车地点,组织幼儿在指定位置集合、站队、候车。

三、组织幼儿有序上车、下车,核对每位幼儿的座位号,全程跟车,并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管理,严禁陌生人随意上校车。

四、清点乘车幼儿人数,对照《乘车幼儿信息登记表》,核实有无错乘车幼儿,及时与司机做好沟通;若幼儿未按时乘车,应主动打电话询问幼儿家长或班主任,问明情况后及时做好记录。

五、管理好幼儿,认真查看幼儿有无携带危及安全的物品,禁止幼儿损坏校车设施,严禁幼儿在校车上随意走动、打闹、把头或手伸出窗外等不安全行为及乱丢垃圾、随地吐痰、说脏话等不文明行为。

对违反规定的幼儿作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学校校车管理人员,纳入班级考核。

六、到达站点前,提醒到站幼儿做好下车准备;到达站点后,认真核对幼儿,把该站点幼儿安全送下车交给家长或者其委托人。

七、遇有恐怖分子袭击,要及时报警并按照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处置。

若遇危害幼儿安全的情况,要挺身而出,全力保护幼儿安全。

学生安全乘车管理制度

为确保每一位幼儿乘坐接送车的安全,避免出现安全事故,特制订如下幼儿乘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专门成立校车管理领导小组,由园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严把“三关”:

即学生接送车辆准入关,接送车驾驶员聘用关,幼儿接送车制度落实关;做好“四定”:

即定人、定车、定时、定点。

二、定人:

学校根据幼儿乘车人数,将乘车上下学的幼儿分成几个队,排出《幼儿接送车分乘规划表》、《教师接送车管理轮流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三、定车:

学校根据乘车幼儿的人数及分布情况规划线路,落实车辆,张贴接送车标志,协同签定幼儿上下学乘车责任合同,并由规定车辆具体安排接送。

四、定时:

学校根据季节变化排出各个不同时间段的幼儿上下学时间表,保证接送车辆按计划时间有序运作。

五、定点:

(1)、离园后,统一在指定地点排队,由值勤负责教师护送幼儿上车,由接送车辆送到指定下车地点。

(2)、幼儿上学,根据幼儿乘车人数,将乘车幼儿分成几个片,每个片确定一个乘车地点,有序上车。

乘车幼儿不得随意选择乘车地点和其它车辆。

六、幼儿放学,乘坐第一班次接送车的幼儿由教师带领到指定地点排队,由随车照管人员负责点名,到齐后引领出校门有序上车。

七、幼儿上学,按排定时间指定乘车地点等车,不得在非定车点拦车强行上车,如果不按规定无理取闹的,将严肃处理。

八、幼儿乘坐接送车时依次上车,按座位就坐,不可随便乱上车或乱坐位置,一定要等车辆停稳之后在随车照管人员引领下才能依次上车下车。

九、幼儿乘车时不许大声喧哗、走动、把手和头探出窗外,以免发生意外。

不许吵架打架,更不允许以大欺小、抢位或欺负威胁、恐吓年龄小的幼儿。

乘车时要文明礼貌、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和照顾,发扬助人为乐的精神。

十、幼儿在上车前或下车后一定要留意过往车辆,不准盲目横穿或奔跑,以免发生危险。

上车后要听从司机的管理教育,不得擅自要求司机中途停车或下车。

十一、随车照管人员负责本车幼儿的纪律管理工作,并作为运行路上车辆的考核人员,相关情况应及时向值勤老师汇报。

接送学生车辆管理例会制度

1、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交通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全体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参加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通报车辆安全运行情况,明确以后校车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

2、要联合交警部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查找分析接送学生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和改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

校车行车日志制度

1、车辆安全行车日志是车辆运行全过程的原始记录,是车辆管理文件之一,必须及时、准确、认真记载。

2、行车日志应依时间顺序连续记载,不得间断,内容应当反映出车辆行驶、停靠、作业、修理的基本情况。

3、从幼儿下车上学到幼儿上车离校,幼儿园必须有值班人员在岗落实监督、监管责任,并认真填写校车行车日志;

4、行车日志的记载不得弄虚作假,隐瞒重要事实,故意涂改内容。

5、当班驾驶员或值班人员必须坚持按时如实登记车辆每日运行情况日志,对所记内容全面负责,交班时应当签字。

6、车辆进行日常保养、维护或停驶时应在行车日志中注明。

7、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时应将相关行车日志妥善保管,对应变部署、救生设备和消防设备的检查、随车人员训练、消防演习以及车辆发生的其他重要事件应及时记载。

8、园长应当定期查阅行车日志记载情况,对各栏目的内容审核确认后签字。

校车卫生消毒制度

1、每车配套两套座椅套,每月更换一次,车门座椅把手等每天用84消毒液消毒,车内空气、座椅、地面等每天用84消毒液喷洒消毒,并认真做好记录。

2、保持车厢内干净,车内物品要摆放整齐,收车前清理车内的垃圾桶、挂袋等卫生用品,车窗明亮,无污迹,车身及时洗刷,保持美观。

3、每周组织行政人员对校车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由司机和跟车教师签字,检查整改确认合格后签字归档,检查过程请家长委员会参与监督。

校车定期检查审验制度

1、驾驶员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维护,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况良好。

应经常清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及引擎的清洁)

2、驾驶员要提前10分钟到岗,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做好车辆发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驾驶员发现所用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或车主,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

凡故障车未经检修的,绝不准上路接送学生。

4、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校车维修养护制度

一、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1.司机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勤检査、勤清洁。

如有异常,及时向车队长报告,保证车辆正常行驶。

2.车辆需要维修,先由司机填写维修项目单,园长审査后定出修理计划,方可进厂修理。

3.车辆修理必须由修理工填写详细的需修机件清单及修理费价目表,车辆修好后,由该车司机和安全员共同鉴定方可出厂。

4.修理费发票必须由该车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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