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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业务指导手册含图表

第一篇监理中心管理制度

一、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有关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政令和政策。

2.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3.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4.坚持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公平地维护项目法人和被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

5.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工程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6.监理人员必须保持谦虚谨慎,坚持发扬技术民主,坚持用平等对话,以理服人的态度来处理问题。

7.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来监理工程,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8.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洁身自好,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9.精心钻研监理业务,坚持科学的工作态度,对工程以科学数据为认定质量的依据。

10.虚心听取各方意见,接受政府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以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完善监理工作。

二、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工作制度

1.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必须遵纪守法,遵循职业道德,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搞好本职工作。

2.工程建设监理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3.工程建设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

4.监理人员不准在政府部门和施工单位及施工用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5.监理人员不准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和施工方法,不准向承建商介绍分包队伍及介绍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材料等供应单位。

6.监理人员不准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7.监理人员不准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8.监理人员须尊重客观事实,准确反映工程建设监理情况,及时妥善处理问题。

9.监理人员必须做好监理日记记录工作,监理当班不准迟到,早退,必须做好交接班。

10.监理人员必须服从调配,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主人翁精神,努力钻研业务,及时收集整理工程资料。

11.当班监理人员必须坚持执行监理旁站监督手段,经常巡视,观察及检测施工中的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发出书面指令进行纠正。

12.当班监理人员不准干私活,不准会客,不准在监理值班室留宿亲朋。

13.监理人员不准赌博,不准制造不利于团结的言行。

14.监理人员不准向所被监理的工程有关单位介绍亲朋好友参加工作。

15.对违反监理守则,监理工作及安全制度的监理人员依据情节轻重作出批评教育,经济惩罚,解职解聘等处理。

三、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制度

1.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安全施工技术规范及上级颁发的文件法规,提高自身安全防护意识。

2.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规定的安全及文明施工条律和保卫制度。

3.进入施工作业区必须戴上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4.监理人员工作时不准喝酒,不准擅自进入无安全措施的作业区。

5.监理人员进行攀登检查时必须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或其他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

6.监理人员不准在高处起吊重物下停留或行走,不准在脚手架或防护栏上休息,不准在高处向下抛投物件。

7.监理人员不准在办公室内使用电炉及大炽光灯泡取暖或烘物,注意用电安全。

8.贯彻消防工作,以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原则,严禁在禁烟火区域内动火吸烟。

四、公司例会制度

1、公司定于每月召开一次公司例会,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公司全体人员参加。

2、公司定于每月11日上午9:

00召开公司例会,遇双休日时向后顺延至下周一上午9:

00,每次不另行通知,如参会人员不能按时参加应提前向公司领导请假。

3、会议主要内容:

3.1、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每月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监理目标控制实施情况,并对各项目监理人员上一个月来的监理工作做出评价。

3.2、传达上级有关的重要规定和内部的工作措施或决定。

3.3、听取各种加强管理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3.4、讨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3.5、形成会议纪要。

五、劳动、工作纪律和违纪处理规定

1.总则:

1.1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促进两个文明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1.2公司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务公共财务,学习政治,学习和掌握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

1.3对违反纪律的职工处理,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1.4本办法适用于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体职工

2.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

2.1职工应遵守企业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上班时间应集中精力处理工作或从事工程质量跟踪监理活动。

2.2职工请事假、婚丧假、探亲假、计划生育假、产假以及调休,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事先办理手续的,应在事后的七天内补办完毕。

否则,作为旷工或者事假处理(住院期间例外)。

2.3职工应履行聘用上岗合同中所规定的工作职责,完成领导安排或布置的工作任务。

2.4职工负有保守企业经济、技术秘密的责任。

2.5职工应遵守企业制订的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

3.对违纪职工的行政处分:

3.1对违反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的职工要给予批评教育,若违纪行为已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纪后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3.2按有关的规定,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合同。

3.3犯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的职工可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3.3.1经常迟到、早退,在职工中造成恶劣影响,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3.2.2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十天以下的;

3.2.3严重违反工作规程,造成严重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的;

3.2.4违反保密规定,泄露企业经济秘密或技术秘密的,若给企业造成严重后果,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2.5玩忽职守,给企业造成巨额经济损失的,且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2.6有经济犯罪行为,但未被刑事处理的;

3.2.7违反计划生育条例,情节严重,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的;

3.2.8犯有其他严重错误。

3.3对于有本规定3.3.3、3.3.5行为的职工,除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外,并给予罚款500—1000元,赔款和罚款可同时执行,对于有本规定3.3除3.3.3、3.3.5以外的其他条款行为的职工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200—1000元,扣除后的工资不低于张掖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当月不能扣完的在以后的月份中累计扣除,直至足额。

4.对严重违纪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4.1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且已造成严重后果的职工,企业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解除其聘用合同。

4.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与其的聘用合同。

4.2.1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的:

4.2.1.1连续旷工十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二十天的;

4.2.1.2在企业内无理取闹、打架斗殴等,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经批评教育不改或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4.2.1.3偷窃公私财物,价值较大,尚不构成刑事处理的;

4.2.1.4违反企业纪律,经批评教育不改,两次受到行政处分的。

4.2.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2.2.1假公济私、玩忽职守、擅离岗位、严重违反工作规程,造成重大的人身设备责任事故的;

4.2.2.2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损公肥私,对企业声誉或经济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2.2.3工作不负责任,在业务中出现差错,造成不良后果的;

4.2.2.4有意向外通报本企业经济、技术等秘密,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

4.2.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处以劳教的。

5.处理程序:

5.1对职工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决定,必须经企业行政会议讨论,并征求工会的意见。

5.2审批职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之日起,不得超过三个月。

5.3对职工给予行政处分,应将处理决定书面通知本人,记入本人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对职工给予经济处罚,应书面通知本人,并办好财务手续,做到有帐可查。

5.4职工受到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如对处理不服,可在接到处理通知后十日内,向本单位领导提出书面申诉,由本单位领导进行复查,及时答复;如对答复不服时,可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六、图书资料及检测仪器、工器具管理规定

1、公司因业务需要,购置相关图书资料及检测仪器,所有图书资料及检测仪器应由购置人向资料员办理移交,并列图书及设备清单,经资料员签收后,方可申请经理审批报销。

2、公司资料室应设置图书资料及设备台帐,并做到帐物相符。

3、公司图书资料及设备原则上只供公司内部职工借阅及使用,公司职工借阅图书及使用仪器设备时应办理借阅及使用仪器设备手续。

图集、图书只能在办公室查阅,工程相关图集节点可复印,但不得将图集等带出,以免影响他人查阅。

4、公司员工借阅图书及仪器设备期间应爱护公司图书资料及仪器设备,不得损坏、丢失,如发生损坏,应根据损坏程度折价补偿,如发生丢失应由借阅人原价赔偿。

5、工程竣工时,应由现场监理人员向资料室移交竣工资料,经移交双方签定后并办理移交清单,移交资料内容执行公司资料归档管理办法。

6、公司对每位员工发放安全帽及钢卷尺一把,安全帽要求为公司统一标识、统一颜色,使用年限为三年,三年到期后由公司统一给予更换,钢卷尺使用期限为一年,如在使用过程中,丢失或损坏,可到公司更换,但要支付差价,差价=(1-已使用月份/规定使用月份)*原价。

七、数码相机使用管理制度

数码相机是公司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是为需要拍照的相关业务而服务的。

为加强公司数码设备的管理和利用,妥善管理和使用好公司资产,确保资产不损坏、不流失,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数码相机及配件:

佳能数码相机7台:

读卡器1个,充电器1个,可充电电池1对(即2节)。

7.1、日常保管

1、佳能数码相机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日常保管,需严格按照使用范围和程序借用,并建立借用登记、归还销号制度。

2、所领用的相机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办法。

管理者、使用者要对公司负责,平时加强对相机及其配件的保管、保养工作,做好保管与保养相结合。

使数码相机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以延长使用寿命。

3、相机损坏,应及时报修。

7.2、使用范围

1、佳能数码相机限于公司监理人员外出拍照相关业务使用。

2、所领用相机,限于借用者本人使用。

用于收集日常工作图片。

如:

企业文化建设、工程监理、简报等,充分将数码相机利用起来,发挥其实质作用。

7.3、借用手续

1、各部门借用公司的照相机,需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到管理人员处办理借用手续。

经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借出。

2、领用人领用相机时必须进行必要的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

保管人应及时登记,避免责任不清。

3、借用结束后,借用人应及时将照相机交回保管人处,经保管人员检查确认设备完好无损后,由管理人员做借物注销。

4、除因特殊情况外,相机均应由借用者本人来履行领用、交回手续。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5、如照相机有损坏或丢失,借用人应及时向保管人员报告,并说明情况,公司将视具体情况酌情进行处理。

7.4、有关要求

1、数码相机借用于工程监理相关拍照业务,必须当天归还;市外公务活动使用归来后须立即归还,不得擅自外借他人。

确有特殊原因需外借,则须经保管人同意后方可借出。

2、使用人员要增强责任感,严格按照设备使用、保管有关技术规范加强使用管理,保证设备和影像资料的安全。

如果发生设备损坏,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赔偿维修费用;发生设备遗失,由相关责任人按折旧价赔偿。

3、使用相机时做到人不离机,不让他人代操作,注意防震、防水、防腐、防尘、防盗。

严格按规定操作,不用时要及时入箱入柜,搞好平时保养,确保随时可用。

如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

4、数码相机使用完毕在归还前要先将所拍摄数据导出,

5、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借用人,在离开本公司时交回所领用相机。

 

第二篇监理工作程序

一、监理工作总程序

 

二、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三、工程进度控制程序

 

四、工程投资控制程序

五、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

行为主体:

承包商,监理方,业主,设计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工作时间:

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方和施工方应及时予以处理,如属重大的质量事故应在12小时内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工作标准:

作为监理方应协组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并如实作好事故情况记录,原因分析、解决措施制定后,监理人员应严格检查施工单位的落实和整改结果,直至达到要求。

之后监理组应编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六、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行为主体:

承包商,监理方,业主,勘察设计单位,质量监督机构,消防,环保,规划;

工作时间:

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后监理方应尽快进行资料、实物的检查和审核,条件具备后即可组织验收;

工作标准:

监理方应按工程验收有关的标准客观、公正、独立的对工程质量、进度及投资等方面进行评估,评估报告务必依据正确、明了、足够,结论明确、程序合理规范。

竣工验收监理工作作业指导

序号

工序名称

监理工作内容

操作程序

1

预验准备

1.督促承包单位整理竣工图、技术资料、决算文件、工程总结

2.协助业主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竣工资料

3.审核工程完工程度

1.督促承包进行自检,整改存在问题

承包单位进行准备,监理单位督促、检查、审核

2

组织预验收

1.组织工程预验收

2.初步进行工程质量综合评定

3.提交工程预验收报告

4.将存在问题书面通知,并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监理单位组织,建设、承包、设计、使用单位参加

3

竣工验收

1.实地目测检查

2.工程总体和专项合验

3.核查工程资料和文件

4.听取和审议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监部门的专项报告

5.签定竣工验收证书

由业主、验收委员会进行竣工验收

4

签发工程移交证书

1.办理和核定移交工程清册

2.签发“工程移交证书”

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七、建设工程开工审核程序

1、建设工程开工条件审核是实施施工阶段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规范监理服务,实现监理服务质量目标的基本保证。

2、建设工程报建审批手续审核根据省、市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建设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应核查以下文件,确认建设单位办理该工程的相关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2.1建设工程报建审批文件核查内容

2.1.1国有土地使用证

2.1.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1.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1.4建筑施工许可证

2.2建设工程合同文件核查内容

2.2.1招标文件

2.2.2中标通知书

2.2.3施工承包合同

2.3建设工程监督、监管审批文件核查内容

2.3.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2.3.2工程质量目标协议书(建设方、承包方、质监站)

2.3.3建筑工程安全报监书

2.3.4建筑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表

2.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核查内容

2.4.1地质勘察资料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2.4.2设计文件、图纸经法定审图机构审核批准,签章齐全、有效,满足施工需要。

3、施工单位开工准备情况审查

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以下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并经现场检查、复核、落实,确保施工现场各项条件满足相关要求。

3.1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核查。

3.1.1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核查。

3.1.2营业执照核查。

3.1.3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核查。

3.1.4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岗位证书。

(附

3.1.5特种人员岗位证书核查。

3.1.6施工单位的试验室资质证书(当施工单位自己承担部分或全部施工试验项目时)、试验人员资格证书、计量认证(必要时到该单位考核)核查。

3.2开工申报资料审查及施工准备工作检查

3.2.1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附《A2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审核。

3.2.2分包单位资格审核、确认。

必要时到该单位考核(附《A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3.2.3商品混凝土生产厂资格审查(备案证),必要时到该单位考核。

3.2.3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资料审查、签章。

3.2.4原始基准点、基准线、标高等测量控制点复核资料(基桩控制网、标高方格网)并现场核对。

3.2.5工程施工验、放线资料审核并现场核对。

3.2.6进场设备、机具申报资料审核并现场核对。

3.2.7进场材料、构配件质量验收。

3.2.8施工测量、计量用仪器、仪表、器具申报资料审核并现场核对。

3.2.9施工进度计划审查。

3.2.10劳动力安排申报资料及进场情况核对。

3.2.11场区平面布置核查。

3.2.12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现场落实情况审查。

3.2.13图纸、设计文件涉及的各种标准、图册、规范、规程准备情况检查。

4.0建设单位准备工作核查

4.1分发给施工单位设计文件、图纸齐全,数量满足合同约定要求。

4.2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已进行。

4.3三通一平已完成。

4.4已召开第一次工地例会。

5、经审核确认该工程已具备开工条件,监理工程师将“工程开工条件核查表”及施工单位“开工申请”(附《A1开工报审表》、《开工报告》)报送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

建设单位提供开工条件核查表

工程名称:

编号:

序号

建设单位提供开工条件

监理核查

1

国有土地使用证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

建筑施工许可证

5

招标文件

6

中标通知书

7

施工承包合同

8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9

工程质量目标协议

10

建筑工程安全报监书

11

建筑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表

12

地质勘察资料

13

设计文件、图纸

14

水准点、坐标点原始资料

15

“三通一平”完成

16

第一次工地例会召开

17

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已进行

21

监理核查结论:

施工单位开工准备情况核查表

工程名称:

编号:

序号

施工单位开工准备情况核查明细表

监理核查

1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2

营业执照

3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4

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岗位证书

5

特殊工种岗位证书

6

分包单位资格审核、确认

7

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资料审查、签章。

8

原始基准点、基准线标高等测量控制点复核资料

9

工程测量放线报验

10

进场设备、机具申报资料审查

11

进场材料、构配件申报资料审查

12

施工测量、计量用仪器、仪表、器具申报资料审查并经现场核对

13

施工进度计划

14

劳动力安排申报资料及进场情况核对

15

场区平面布置核查

16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现场落实情况审查

17

图纸、设计文件涉及的各种标准、图册、规范、规程准备情况检查

18

监理核查结论:

八、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

1、施工组织设计是承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在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指导性文件。

1.1施工组织设计必须依据国家规范、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及企业标准编制。

1.2施工组织设计应在工程开工前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监理单位。

2、审查内容:

2.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批准应符合规定的程序。

2.1.1审查承包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签章、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2.1.2审查所列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目录是否满足编制要求。

2.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是否齐全。

2.2.1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一般包括:

○1施工组织总设计;工程概况和施工特点分析;施工部署和主要项目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全场性的施工准备工作计划;施工资源总需要量计划;施工总平面图和各项主要技术经济评价指标。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工程概况和施工特点分析;施工方案选择;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材料、构配件、施工机械和施工机具等需要量计划,施工平面图;保证质量、安全、降低成本和冬、雨季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等。

2.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政策;是否充分考虑了承包合同的条件、施工现场条件及法规条件的要求;是否充分突出“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审查施工单位根据本工程特点、难点制订相应的措施、施工条件是否充分,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并切实可行。

2.3.1。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工期、质量目标与施工合同相是否一致。

2.3.2施工现场总体布置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保证工程的正常顺利施工,是否有利于工程保证质量,施工总平面图不知是否与地貌环境、建筑平面协调一致。

2.3.3施工组织设计采取的技术方案和措施是否切实先进适用,技术是否成熟。

主要项目的施工方法是否合理可行,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及工艺要求。

2.2.4施工方案是否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

2.2.5施工机械设备的选择是否考虑了对施工质量的影响与保证。

2.2.6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程序的安排是否合理、科学、符合承包合同的要求。

2.2.7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是否切实可行并符合有关规定。

2.2.8在满足合同和法规的前提下,应尊重承包单位的自主技术决策和管理决策。

3、审批程序:

3.1项目监理部接到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附《A2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后,总监理工程师由及时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发。

3.2对于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项目监理部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后,还应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和有关专家会审。

3.3如经审核不符合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简明指出不符合要求之处,并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后签署“暂不同意承包单位按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待修改完善后再报,请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3.4承包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

如需对其内容作较大变更,应按规定的程序修改、审核、批准后,报送监理机构审查。

总监理工程师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施工组织设计核查表

工程名称:

编号:

序号

施工组织设计核查表

监理核查

1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签章、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2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目录

3

工程概况和施工特点分析

4

施工总进度计划

5

主要项目施工方案

6

全场性的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7

场区平面布置

8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9

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岗位证书

10

特殊工种岗位证书

11

拟进场设备、机具计划

12

施工测量、计量用仪器、仪表、器具计划

13

图纸、设计文件涉及的各种标准、图册、规范、规程

准备情况检查

14

监理核查结论: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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