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镇普通中学建设标准条文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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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城镇普通中学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湖南省城镇普通中学建设标准
DBJxxxxx-20xx
条文说明
目次
1总则
1.0.1为促进湖南省中校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以及推进素质化教育,加强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湖南省中学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改善湖南省中学教学环境,促进教育进步,在充分考虑湖南省的地方差异的基础上,总体遵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规划,制定《湖南省城镇普通中学建设标准》。
1.0.3学校建设必须确保安全适用、美观耐久。
学校建筑作为教育的载体,其在选址、建筑质量、周边环境上宜是城市乡村区域内的高标准。
学校建设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根据学校特点、城市规划要求和周边环境情况做好规划设计。
学校新建、扩建和改建都必须先规划设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建设。
学校的规划和建设应具有超前性,保证可持续发展,教学用房应该多样化发展,一室多用,向教学空间丰富多方向转变以适用灵活多变的教学模式。
学校建设必须满足学校建筑用地、绿化用地和体育活动用地的需求,学校建设应向多样化、现代化、智能化、信息化校园发展。
1.0.4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经当地教育及相关部门的批准,可因地制宜对建设内容作适当的调整。
2学校建设规模、项目及用房构成
2.1学校规模
2.1.1普通中学的建设规模与学校办学规模密切相关,学校办学规模不同,其建设规模也不同。
学校的建设规模由必配校舍用房的建筑面积和选配校舍用房的建筑面积构成。
2.1.2普通中学设点规划与办学规模,既要考虑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又要考虑使学校形成适当的规模,实行“最佳规模”办学,更好地组织教学、提高教育质量、发挥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应避免规模过小,造成人力、财力、物力的浪费。
也应避免规模过大,带来管理的困难。
结合城镇化规划,新建、扩建、改建城镇居民住宅区时,城乡规划、开发单位等有关部门应会同教育部门,根据规划住宅区的建设规模、居住人口和人口出生率测算拟建学校的办学规模,选择合适地段,按本标准规定的建设用地要求和校舍建筑面积指标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各类中学的办学规模应根据生源情况及学校招生服务范围规划确定。
每所学校的办学规模,需经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
一方面,湖南省城镇人口快速增长,各类学校学位需求紧张,土地资源紧缺,学校用地规模普遍偏小;另一方面,农村人口少,土地资源相对丰富,学校用地规模应适当扩大。
为此,应综合考虑办学需求和建设用地之间的矛盾,合理确定办学规模。
2.2项目及用房构成
2.2.3说明了普通中学建设项目的构成:
必配用房是学校为满足课程设置方案和完成教学计划必须配置的校舍用房;选配校舍用房是学校根据教学特殊需求和用地情况,可选择增加配置的校舍用房。
此条文明确了普通中学教学及辅助用房的配置标准:
必配用房:
1教室
1)普通教室。
每班设置1间,中学普通教室按每间使用面积76平方米设置,生均使用面积为1.52平方米;
2)机动教室。
可作为开展选修课、拓展课、研究课、活动课及兴趣活动小组的场所,每12个班设置不超过一间。
中学机动教室每间使用面积76平方米设置。
2专用教室
普通中学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的设置及面积确定参考了湖南省2018年5月印发的《湖南省中小学校建设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2002年《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以及教育部与2019年7月印发的关于征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送审稿)有关内容意见的函。
1)实验室。
用于中学物理、化学、生物课进行理论联系实际的实验、演示和操作使用,其面积是由教学模式、班额、实验桌尺寸及平面布置形式等因素确定,实验桌平面尺寸按双人单侧实验桌1200㎜×600㎜布置。
实验室每间使用面积110㎡。
实验室设置数量主要根据学校规模、教学大纲、课程设置方案和教学计划的要求而定。
根据教学改革需要还可选配演示实验室、综合实验室。
物理实验室可分设力学、电学、光学等实验室,如学校只配置一间物理实验室时,按力学实验室每间使用面积103㎡配置。
物理、化学、生物等实验室分别配备的辅助用房,包括仪器设备(药品)、储藏、实验准备、标本陈列、化学危险品、实验员室几个部分,供实验员操作以及做实验准备工作使用。
2)音乐教室。
用于音乐课和合唱排练使用。
每间使用面积103㎡,室内配置座椅、钢琴等大型乐器及乐器柜。
另配备一间辅助用房,存放各种乐器。
3)美术教室。
用于美术课及开展艺术教育活动使用。
每间使用面积103㎡。
室内设置水斗,配置美术专用桌或画架。
另配备辅助用房一间,存放石膏模型等教具。
教室宜安排在北向采光。
4)书法教室。
用于学生练习书法基本技能,培养对书法艺术的鉴赏能力。
室内设置水斗、配置书法桌。
每间使用面积103㎡。
5)史地教室。
用于中学地理、历史课教学,室内陈列地理挂图、地球仪和地壳构造等模型,设置天象投影和多媒体等教具设备,每间使用面积103㎡。
另配置辅助用房一间,存放历史、地理挂图等教具。
6)计算机教室。
用于计算机课、上机操作使用。
其面积根据班额、计算机操作台的平面尺寸确定,操作台的平面尺寸一般为750mm×650mm。
每间使用面积103㎡。
根据计算机教室的数量不同,另配置辅助用房若干间,用于存放设备、器材和资料。
计算机教室与语言教室在功能上可统筹安排使用。
7)语言教室。
用于外语教学、语言语音练习、音像鉴赏、情景对话表演训练等。
另配置辅助用房一间,用于存放视听资料及指导教师工作使用。
每间使用面积103㎡。
另设一间辅助用房。
8)技术教室。
用于中学劳动技术课教学与实践操作。
每间使用面积103㎡,另配辅助用房存放设备器材。
3公共教学用房
1)多功能厅:
用于视听教学、多班上课、观摩教学和小型集会,也可兼作开展文娱活动,宜设简易小舞台,使用面积可容纳半个年级的学生;另配置辅助用房一间,存放电教器材、声像设备与操作。
2)合班教室:
考虑了合班上课和观摩教学的需要,同时兼有师生小型集会、讲座、表演活动的功能,按12班、18班设置1间,24班、30班、36班设置两间,每间使用面积103平方米设置。
3)图书室(馆):
综合了开放式藏书室、教师阅览室、学生阅览室、开放式休闲交流空间、自习空间和图书馆管理人员办公室等功能,可集中设置,也可以分散布置在相关教学区域、学生生活区域;普通中学按生均使用面积0.35平方米设置。
4)学生活动室:
供学生课余开展科技、文化等活动,按每6个班设置一间,每间使用面积48平方米。
室内应根据活动内容设有工作台、橱柜和水电等。
学校可根据活动项目的特点和使用要求,在配置的总面积内确定间数及每间使用面积。
5)心理咨询室:
用于心理辅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指导使用。
各类普通校使用面积48㎡。
6)德育展览室:
用于校史和各种荣誉证书、奖状、奖品的陈列,以及学校开展主题教育、对外宣传、德育展览使用;使用面积50~80㎡。
7)体质测试室:
用于对学生进行体质测试。
使用面积42~64㎡,室内应配置体质测试的仪器设备。
8)室内体育用房:
用于学生体育课、舞蹈课、锻炼身体和开展室内文体活动使用,可兼作学生集会、文娱演出等。
使用面积900~1400㎡。
室内宜布置标准篮球场一片,学校根据需要可设置乒乓房、健身房等功能用房。
并附设管理、更衣、淋浴、厕所等用房。
9)体育器材室:
用于存放小型体育器材和运动衣物,按不同办学规模配置,使用面积20~60㎡。
4行政管理及教研用房
1)教师办公室:
用于教师备课、教学研究、批改学生作业、教学答疑、师生交流。
教研室可按年级组或学科教研组分设。
教学编制人数配置,按教育部颁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教人[2002]8号)确定。
每班2.7人,每人使用面积5㎡。
2)行政办公室:
按教师办公室面积30%设置,用于行政管理人员办公使用,包括校长室、党支部、校务处、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以及财务、接待、档案、文印室等。
3)网络控制室:
用于学校网络信息管理,对各类用房内的计算机进行管理和网络控制。
普通初级中学校使用面积30㎡。
4)安防监控室:
用于学校安全防卫设施的管理和监控检查。
使用面积30㎡。
5)广播社团活动室:
包括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活动室和广播室。
使用面积中学18~40㎡。
6)卫生保健室:
用于对中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观察、简易疾病的治疗,以及常见疾病的预防和学校环境卫生的防疫管理等。
使用面积30-40㎡。
宜安排在底层,分设1~2间。
7)会议接待室:
用于学校召开小型会议和接待来宾使用,兼作工会活动室。
使用面积103㎡。
5生活服务用房
1)总务用房:
用于存放教学用品、劳防用品、常用工具、学校家具、水暖、电气设备等及小修和管理使用,室内宜配置简单的金、木、电工机具。
使用面积按每6班50㎡计算。
2)厨房(含教工)及教工餐厅:
用于学生和教职工在校就餐。
厨房应设有主副食品加工、烹饪、备餐、仓库、消毒、更衣、厕所、食堂工人集体宿舍、小卖部、管理及教工餐厅等功能。
厨房、餐厅的设计及设施配置应符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
厨房按办学规模学生数配置,生均使用面积0.3㎡。
教工厨房餐厅就餐人数按教职工编制人数的80%配置,人均使用面积1.7㎡。
3)传达值班室:
用于门卫的传达、收发和值宿。
室内宜分设传达室(兼收发)和值宿室。
传达室宜设置信报箱,值班室内设厕所。
使用面积30㎡。
4)卫生间:
用于教职工及学生如厕,学生卫生间按学生人数配置,男生每40人设一个大便器或1.2m大便槽,每20人设1个小便斗或0.6m长小便槽。
女生每13人设1个大便器或1.2m大便槽。
每40~45人设1个洗手盆或0.6m盥水槽。
中学男女生平均生均使用面积0.24㎡。
教职工厕所按教职工编制数配置,每人使用面积0.5㎡。
教职工厕所可单独设置,也可在学生厕所内附设教工专用厕位。
教学楼每层应设置男女厕所,其他用房的男女厕所可分层交叉设置。
教学楼学生厕所的前室宜设置盥洗设备和拖把存放设施。
选配用房(城镇普通中学校可根据实际需求):
1教学及辅助用房
1)综合实验室:
当中学设有跨学科的综合研习课时,宜配置综合实验室。
综合实验室应附设仪器室、准备室;当化学、物理、生物实验室均在临近布置时,综合实验室可不设仪器室、准备室。
2)演示实验室:
演示实验室宜按容纳1个班或2个班设置。
演示实验室宜设计为阶梯教室,设计试点应定位于教室演示试验台桌面的中心,每排座位宜错位布置,隔排视线升高值宜为0.12m。
演示实验室内最后排座位之后,应设横向疏散走道,疏散走道宽度不应小于0.60m,净高不应小于2.20m。
3)室内游泳池:
室内游泳池规格为21×25米时,室内游泳池及辅助用房的使用面积宜为900平方米;室内游泳池规格为25×50米时,室内游泳池及辅助用房的使用面积宜为1630平方米;
2后勤生活用房
1)食堂:
食堂与室外公厕、垃圾站等污染源间的距离应大于25.00m。
食堂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并设置,宜设在校园的下风向。
厨房的噪声及排放的油烟、气味不得影响教学环境。
2)学生宿舍:
学生宿舍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中有关规范。
3)浴室:
宜在舞蹈教室、风雨操场、游泳池附近设淋浴室。
教师浴室与学生浴室应分开设置。
4)地下机动与非机动停车位。
学校建设应有效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土地利用率。
地下室可做地下停车场、设备用房、人防设施等。
学校地下室建设不宜超过两层。
5)设备用房:
设备用房包括变电室、配电室、锅炉房、通风机房、燃气调压箱、网络机房、消防水池等。
中学建设应充分利用社会协作条件设置,减少设备用房的建设。
地下设备用房可含高低压配电房、水泵房、发电机房等。
无高压配电学校设备用房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平方米,有高压配电学校设备用房建筑面积宜按800平方米设置。
3技术指标
3.1用地技术指标
3.1.2学校各类室外运动场地的方向和规模,原则上宜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的相关规定布置。
若由于用地面积受限及其它特殊情况,已建学校改扩建项目的运动场地配建标准经规划论证后可适当调整,但应保障教学、体育活动的基本要求,并须满足疏散安全和消防等要求。
学校建筑属重点抗震设防类建筑,具有开阔的体育场地。
为此,可根据有关部门要求,作为紧急避难和集中性救援的固定避难疏散场所。
3.1.3绿地是保障学校环境质量的重要方面,绿化用地应包括集中绿化、零星绿化、水面和供教学实践的种植园及小动物饲养园。
根据国家2015年《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三),学校的绿地率为35%,其中集中绿地率为15%。
集中绿化用地的宽度不应小于8m。
学校的集中绿化用地面积,中学每生不宜低于3㎡。
3.1.4普通中学校自行车库用以停放教职工及中学生的自行车。
机动车库只能满足本校公车和教职工的自用车。
车库建筑和用地应与学校所在地的交通和经济条件协调,结合实际情况设置。
3.1.5普通中学的规划设计应提高土地利用率,宜以学校可比容积率来判断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可比容积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提出,定位为学校总用地减除环形跑道的占地。
即:
学校可比容积率=学校地上建筑面积总和/学校可比总用地。
3.2建筑用房技术指标
3.2.1编制和批准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总体规划时,校舍建筑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指标不宜低于表3.2.1的规定。
4学校选址、规划与总体布局
4.1学校设点布局
4.1.1学校的服务范围,要尽可能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学生应避免穿越高速公路、铁路干线、无立交设施的城市主干道等带来的不安全因素。
普通中学校设点布局,既要考虑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又要考虑学校适当规模,实行“最佳规模”办学,更好地发挥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4.1.2普通中学校规划设计应符合《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2011)的要求。
学校规划设计应充分考虑湖南省气候、环境和地理特点,并重视节约用地。
4.1.3学校的服务半径应考虑学校布局的均匀及学生上学的安全。
4.2学校选址
4.2.1新建、迁建的学校,校址一定要选择在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地段。
学校应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建设绿色校园。
4.2.2学校新建(包括迁建)应避免各种城市噪声的干扰和污水、废气、尘埃的污染,与各类污染源和易燃易爆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
普通中学校教学区的声环境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有关规定。
4.3学校规划设计
4.3.1总体规划设计应做到:
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联系方便,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应协调一致。
规划设计应符合建筑、卫生、消防、环保等有关法规的规定。
教学楼应保证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9:
00~15:
00)不少于2小时;体育场地应保证有一半以上的面积冬至日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2小时。
体育活动场地应与教学区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应影响正常的教学环境。
4.3.2校园总平面应按教学、体育运动、生活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合理布局。
各区之间要联系方便,互不干扰。
体育活动场地与教学用房应有合理的间距。
环形跑道的田径场地和球类场地,其纵轴宜南北方向布置。
校园内各建筑之间、校内建筑与校外相邻建筑之间的间距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等有关规定。
学校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应有利于人流疏散,不宜紧靠交通主干道。
校门外侧应留有缓冲场地并设置警示标志。
有条件的宜在校门口设置临时停车场地。
校园内的主要交通道路应根据人流、车流和消防要求布置,路线应便捷、通畅。
校园道路不应穿越体育活动场地。
校园建筑应合理组合,建筑形式和风格应体现教育建筑的文化内涵。
校园绿化应结合建筑景观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
校园内室外给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讯、网路等地下管线,应根据校园总体规划的要求合理布置。
变配电系统应独立设置。
校园内应设置独立的旗杆、旗台,位置宜在主要运动场区或校园中心广场的显要位置。
校园应设围墙、校门、门卫传达室,并设置安防设施。
校舍建筑设计应符合《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及其他相关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
1停车区位为最低标准。
2可根据需要设置。
5主要技术标准
5.1一般规定
5.1.1本词条要求普通中学校校舍的建筑标准,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要符合各类规范、规定的要求,确保校舍的坚固安全,避免片面节约和盲目追求高标准。
5.1.2本条明确了对建筑层数的要求。
主要教学用房包括普通教室和专用教室。
学校可以将非主要教学用房设置在规范规定以上的层数。
此外,普通中学校建筑层高与建筑结构设计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要求,应配置消防设施和设备,并保证各类功能用房的正常、安全使用。
5.1.6本条强调了校舍建筑设计中对建筑层高和建筑结构的安全要求。
普通中学校校舍是学生在校学习、活动、生活的主要室内空间;根据青少年活泼好动、喜欢嬉耍和奔跑跳跃的特性,建筑结构设计应考虑人流的集中荷载、冲击荷载以及抗御自然灾害等因素,确保使用安全。
5.1.7本条规定了普通中学校的规划设计应考虑残疾学生,执行国家的相关无障碍设计标准。
5.3建筑与设施设备
5.3.1校舍建筑设计应符合《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及其他相关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
5.3.2普通中学校教室应设置计算机(语言)教学设施,包括含计算机(语言)设备的讲台、电视机架、投影屏幕等,可在教室内适当位置设置学生储物空间。
教室及图书室内应设置网络线路和充足的电源插座,教室前端应设置网络终端接口。
5.3.3厕所。
考虑学生课间同时使用厕所需求特点,按每套卫生设施服务10人,使用面积4平方米/套计算。
在具体设计时,应增加女生厕位,男厕位与女厕位参考比例为1:
2。
5.3.7楼地面的用料应根据各种用房使用要求来确定。
5.3.8建筑装修具有保护墙体结构,改善室内环境、美化建筑外观形象的功能。
室内装修材料应根据使用要求和经济条件选用,并应符合环保要求。
外装修材料要能防止雨水渗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