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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防队五自管理制度汇编1

1、区队自治

1.1、“双基”区队建设制度

1.1.1通防队“双基建设”考核办法

为了把我队的“双基”工作做得更好,从而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将井下辅助工作做得更到位,特制定通防队“双基”考核办法如下:

一、成立“双基”领导小组:

组长:

刘海龙,负责“双基”工作的整体策划。

副组长:

王浩、楚俊冉、李伟、陈生明、王祥举、镐亚辉,协助组长完成“双基”工作的整体策划工作及具体工作的落实。

组员:

李瑞娟、陈超、杨孝松,及各个班组长,负责“双基”资料的收集及相关任务的完成。

二、“双基”负责人及时搜集相关资料,并做好明确分工,把职责落实到位,保证“双基”的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三、“双基”负责人时刻与安监部门保持信息交流,掌握有关“双基”的最新标准及相关信息,并及时地汇报给“双基”领导小组,共同讨论、解决相关问题。

四、相关人员必须及时做好职责内的各项记录,否则,每次处以10元的罚款。

五、“双基”领导小组的其他成员必须配合“双基”负责人的工作,及时地完成相关资料的搜集及具体任务的开展。

对不配合工作而影响“双基”考核者,处以50--200元罚款。

六、“双基”领导小组的成员必须配合安监部门完成“双基”工作的考核,主动地提供相关资料。

否则,处以50--200元罚款。

1.1.2通防队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及时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特制定通防队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1、通防队每周必须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队长带队,对本队所管辖范围内的工作场所进行全方位检查,不留死角。

2、所查出的一般隐患每条对责任人处以5元的罚款,主要隐患每条对责任人处以10元的罚款,重大隐患每条对责任人处以20元的罚款。

3、对所查出的隐患按“四定”原则进行及时安排处理,责任落实到人。

4、对未按期整改的隐患,根据其性质大小和严重程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并通报批评;原则上一般隐患处以50元罚款;严重隐患处以100元罚款。

5、对所查出的问题必须认真地进行记录。

6、所查出的严重问题,由队领导牵头,各级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共同参加,进行分析追查,查出原因及相关责任人,并规定整改期限,保证事故隐患的排查与落实,以便下一步更好地开展工作。

 

1.1.3通防队重点岗位交接班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改善我队全体职工的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制度。

一、瓦检员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时间

早班8:

00;中班16:

00;夜班0:

00。

超出交接班时间接班人员未到的,交班人员不得离岗,应及时向区队值班调度员汇报。

2、交接班地点

回采工作面交接接班地点设在上隅角5米范围内,掘进工作面设在距迎头20米--50米范围内。

3、交接班内容

(1)、有无瓦斯积聚、瓦斯涌出异常现象。

(2)、风筒有无破口,距迎头有无超距。

(3)、分管范围内的通风设施有无损坏。

(4)、安全注意事项。

二、放炮员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时间

早班8:

00;中班16:

00;夜班0:

00。

超出交接班时间接班人员未到的,交班人员不得离岗,应及时向区队值班调度员汇报。

2、交接班地点:

炸药库

3、交接班内容

(1)、有无残炮、瞎炮。

(2)、放炮母线吊挂是否符合规程规定。

(3)、安全注意事项。

若有不按制度作业者,根据实际情况处以50--200元罚款。

1.1.4通防队安全奖罚制度

总则

一、队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必须模范遵守并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本矿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保护职工劳动安全权益不受侵犯。

二、班长是当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在协调指挥生产之前,重点抓好安全隐患排查和质量监督工作,坚持“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的原则,为职工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三、职工个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在劳动过程中严格遵守“三大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拒绝并举报他人违章指挥,反对他人违反劳动纪律,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坚持“三不伤害”原则,并认真学习安全技术知识,提高劳动技能和岗位自主保安意识。

四、实行安全奖罚,要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加强安全培训,努力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水平,实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五、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装备水平,以人为本,实现本队的安全生产。

六、安全管理应坚持下列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3、“专管群治,全员管理”的原则;

4、“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

5、“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

奖励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班组长推荐,领导审查,分别给予记功和50--200元的物质奖励。

1、发现事故预兆或重大不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或者向上级报告,因而避免了事故或明显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

2、在抢险过程中表现突出或在安全技术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3、制止他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因而避免重大事故的;

4、其他有功行为效果显著的。

八、在安全生产方面主动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后有明显效果的,奖励20--200元。

九、捡到一卷炸药或一发雷管,交到火药库出具证明,奖励50元。

十、举报班组长及以上人员“三违”查证属实的,奖励50元。

十一、做好人好事经查证属实者,视情况奖励10—200元。

处罚

十二、班前会后晚下井或工作当中早退,每次罚款100元,如有特殊原因,必须与队长、班长说明情况后休班。

十三、各级值班、跟班人员、班组长和重要岗位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若出现脱岗、坐岗、串岗,不在现场交接班或因交接班不细影响安全生产的,每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罚款20--200元。

十四、发生事故不及时向调度室和有关人员汇报,隐瞒、谎报或指使别人隐瞒、谎报等,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

十五、井下不得睡觉,发现睡觉者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交人力资源部。

十六、查出隐患未整改者,或隐患未在限定时间内整改者,处以责任人20--200元罚款。

十七、酒后入井者,罚款50--500元。

十八、因“三违”造成事故,影响生产的主要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罚款。

十九、凡是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给予100--500元罚款:

1、瓦检员空班、假检的;

2、爆破员在瓦斯超限或停风情况下冒险爆破的;

3、井下打架,造成其中一方受到严重伤害的;

4、殴打安监人员或谩骂安监人员性质恶劣的;

5、其它严重“三违”行为危害严重的。

 

1.1.5通防队连责、互保、联保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做好我队的安全工作,消除各种隐患,保证安全生产,从而打造本质安全型区队,现特制定通防队安全连责、互保、联保制度如下:

1、通防队实行安全保挂制度,即安全连责、互保、联保制度。

每个员工都必须遵守,若出现违章现象,则自愿接受区队及矿里做出的相应惩罚。

2、每位副队长联保一个班组或一项工作,具体如下:

王浩--放炮班;陈生明—瓦检班;王祥举--通风班;杨德林--设施班;镐亚辉—隐患整改。

若所联保班组出现违章现象、安全事故或联保的工作出现差错,则视情况对其联保管理人员处以50—1000元的罚款,并酌情扣分。

3、每个员工都必须找一个安全结对子对象,结对子双方签字认可。

4、结对子双方要在工作中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及时帮助对方规范操作,并制止对方的“三违”行为,如果一方出现严重违章现象,则其联保人员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和处罚。

5、结对子双方不仅在工作中互相监督,而且在学习上互相鼓励、互相帮助,共同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做到安全生产,杜绝“三违”,做好安全互联保工作。

 

1.1.6通防队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夯实质量标准化工作,使质量标准化工作更上一个台阶,通防队特制定本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如下:

1、成立以队长为首的质量标准化管理小组,队长任组长,副队长、技术员及各班组长任组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不定期地商量、讨论质量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可在班组长会议上进行),研究部署质量标准化相关工作,层层落实。

3、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要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完善、补充相关内容。

4、每旬组织一次质量标准化检查,对井下各工作地点进行全面检查,并将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做好记录。

5、对安排的隐患逾期未整改者,根据其性质大小和严重程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并通报批评;原则上一般隐患处以50元罚款;严重隐患处以100元罚款。

6、设施班和风筒班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完成工作要求,若出现没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而影响质量标准化考核成绩者,视情况罚责任人100元罚款,班长连带处以罚款50元。

7、对质量标准化工作做出卓越贡献的个人给予50--200元奖励;对于影响质量标准化工作的个人处以50--200元罚款。

8、认真完成公司及相关部室交派的临时性任务。

1.1.7通防队区队对班组安全考核体系

为了响应“双基”建设工作新标准的要求,大力做好我队各个班组的安全、双基建设工作,特制定区队对班组的安全考核体系如下:

1、瓦检班必须做好日常瓦斯检查管理工作,杜绝瓦斯超限作业;放炮班做好日常放炮工作和火工品的保管;通风设施班确保通风设施安全可靠,及时在队长的带领下优化通风系统。

2、各个班组的班组长必须时刻号召本班组员工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努力掌握专业技术,提高操作技巧,规范操作,为井下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3、各个班组分管负责人及班组长必须随时掌握本班组员工的思想动向,若发现员工有不规范操作或其他不安全行为及其预兆,要及时制止,并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或不放心人员帮教活动。

4、若发现本班组存在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汇报给队值班调度人员或值班领导,积极配合领导消除不安全因素。

5、各个班组的安全隐患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确保本班组的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若有隐患未按期整改者,一般隐患,每条罚责任班组200元,严重隐患,每条罚责任班组3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6、各个班组要严格本班组管理,杜绝“三违”。

每出现一次一般“三违”,罚责任班组200元,每出现一次严重“三违”,罚责任班组3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7、对本队的安全工作做出贡献的班组,根据情况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并予以通报表扬。

1.1.8通防队安全、双基建设工作会议制度

一、若无特殊原因,通防队的安全、双基建设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队部具体情况不定时召开。

二、班组长及其以上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当班在井下的除外),不得迟到,不得随意缺席。

迟到者,罚款20元;无故不到者,罚款50元。

三、安全、双基建设工作会议上队长必须组织与会人员认真地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双基工作进行汇报总结,并对本队当月的双基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四、队长在安全、双基建设工作会议上认真地分析近期的安全生产情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全面地研究部署当月的安全生产工作,明确月度安全工作重点。

五、队长布置工作时必须明确各班组的责任分工,必要时指定专门人员。

 

1.1.9通防队安全结对子制度

为了促进员工之间的相互监督,充分发挥安全结对子的作用,加快对新员工和业务不熟员工的培育,杜绝“三违”,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通防队安全结对子制度如下。

1、结对子双方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做到“四个提醒”、“三个督促”、“二个保证”、“一个目标”:

(1)“四个提醒”即:

①、互相提醒,坚持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原则;②、互相提醒认真学习安全规程,杜绝违章;③、互相提醒在工作时专心致志,不想与工作无关的事;④、互相提醒认真做好每项工作,不留事故隐患。

(2)“三个督促”即:

①互相督促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章作业;②互相督促坚持“手指口述”,规范自己的操作行为;③互相督促珍惜生命,平安是福,做到不伤害、不伤害他人。

(3)“二个保证”即:

①保证职工不带情绪上班,精神饱满到岗位;②保证做好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

  

(4)“一个目标”即:

确保安全生产。

2、如果结对子双方中有一方发生一起一般“三违”,另一方连带处以罚款的20%。

 

3、如果结对子双方中有一方发生一起严重“三违”,另一方连带处以罚款的40%。

 

 

1.1.10通防队月安全日活动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强化全体职工的防范意识,不断改进和完善我队的安全管理工作,使之规范化、标准化,从而达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预防为主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通防队的月安全日活动定于每月的15日,若遇特殊情况,另作调整。

2、具体活动时间必须提前通知相关人员。

3、队长及参加活动的人员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者,罚款20元;无故缺席者,罚款50元。

4、相关人员必须提前做好活动的准备工作,保证活动与本队的安全工作紧密联系,能促进本队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5、参加活动的所有人员自觉遵守活动秩序,保证活动有致有序地进行。

6、安全日活动内容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讲究实效。

每次活动的内容安排要有所侧重,对各项文件规定的内容要紧密联系本队的实际情况,检查存在问题,找出应吸取的经验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防止千篇一律走过场和一言堂。

 

1.1.11通防队管理干部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转变管理人员的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通防队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如下:

1、通防队每天必须安排一名干部值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2、值班干部必须24小时吃住在单位,不得私自离岗。

3、值班干部要切实掌握当天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井下重点

地区头面、关键环节的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汇报,与其他部门搞好配合。

4、值班干部要认真组织好班前会,合理安排工作,强调安全问

题和注意事项,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和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等。

5、值班干部要认真落实相关工作,未能在当天落实好的工作要

向接班人员详细交代,并做好值班记录。

6、如遇特殊情况,需召开原因分析会时,值班干部必须及时组

织相关人员开会分析。

 

1.1.12通防队管理干部跟班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井下现场管理,及时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井下安全,特制定通防队领导干部跟班制度如下:

1、通防队每班必须安排一名队干跟班,每位队干要按照跟班表的顺序进行跟班,有事提前向队长请假或与其他队干调班,不得影响工作,否则,每次视情况处以罚款100—500元。

2、跟班队干必须按时参加当班和下一班的班前会,及时掌握当

班的安全、生产情况,传达下班的安全生产注意事项,不得无故缺席。

迟到者,每次罚款20元;缺席者,每次罚款50元。

3、跟班队干必须跟满班,做到与工人同上同下,不得提前升井,

否则,每次罚款50元。

3、跟班队干要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井下重点

地区头面、关键环节的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地面值班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与其他部门搞好配合。

如果当班井下发生“三违”或安全事故,视情况对跟班队长处以50—500元罚款。

4、升井后要认真填写跟班记录,填写不及时或者出错者,每次罚款10元。

5、跟班队干要认真落实相关工作,未能在当班落实好的工作要

向接班人员详细交代,否则,对工作造成影响者,视情况对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

6、如遇特殊情况,需召开原因分析会时,跟班干部必须按要求及时参加。

1.1.13通防队班前会制度

1、班前会时间:

夜班22:

30;早班6:

30;中班14:

30。

2、每位员工和值班队干必须按时参加每班的班前会,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

迟到者,每次罚款10元;无故缺席者按旷工处理,每次罚款100元。

3、班前会上必须认真听取当班工作安排,不得抽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吃东西、不得小声私语,如有违者,每次罚款10元。

4、班前会上必须把手机调为静音或震动,开会期间手机响者,每次罚款10元。

5、班前会点名时,必须起立大声答到。

不起立者,每次罚款5元。

6、班前会上主持人必须认真布置当班的安全生产工作,布置工作有针对性,责任到班组,乃至个人。

7、在交代安全工作的同时,必须部署强调相应的安全工作和安全注意事项,现场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8、班前会上要适时地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思想教育活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9、班前会上要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提问抽查,提问结果作为当月评选星级技术能手的考核依据之一。

 

1.1.14通防队队长民主选举制度

为了真正地评选出为员工办实事、办好事的队长,更好地做好我队的管理工作,同时,也为了更好地发挥每位员工的民主权利,特制定通防队队长民主选举制度如下。

1、所有员工(当班在井下的员工除外)必须按时参加我队的队长民主选举活动,不得迟到,不得无故缺席。

迟到者,罚款20元,无故缺席者,罚款50元。

2、选举活动由队长主持,并提前公布候选人,候选人为班组长及以上人员,要求工作能力强、思想觉悟高、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且必须具备3年及以上的煤矿工作经验。

3、选举采用不记名投票式,对于同一候选人,每位员工至多投一票,不得多投,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其选举权。

4、投票结果由投票人直接交到专人手中,然后由专人(2-3人)当场公布投票结果,按照票数的多少依次评出副队长若干名,副队长的数量原则上和选举前保持一致。

5、每位副队长的每届任期为3年,任期满后及时举行下一届的民主选举活动。

6、任职期间,若有全队总人数的一半以上人员对某位副队长的工作表示不满,要求撤换时,队长必须召开队务会讨论,若半数以上人员同意撤换时,该队长必须被撤职,并及时举行民主选举活动,产生替补人员。

7、每月月底随机从队里抽取15—20名员工,对在职队长当月的工作情况进行不记名考核打分,并进行汇总,排名与年底评优挂钩。

7、本制度自2010年5月份开始执行,若有遗漏,另作补充。

1.1.15通防队队务会、班组长例会制度

一、若无特殊原因,队务会每月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月的月末;班组长会议根据队部具体情况不定时召开。

二、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不得随意缺席。

迟到者,罚款20元;无故不到者,罚款50元。

三、班组长例会上队长必须认真总结前期工作、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并及时地传达永贵五凤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会议精神及新下达的文件精神;各个班组长认真分析本班组的工作情况,全面地总结、汇报本班组人员的工作表现,并提出有利于本班组工作改进的合理化建议。

四、队长在队务会上认真地分析本月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全面地研究部署下个月的安全工作,明确安全工作重点。

五、队长分配工作时必须明确各班组的责任分工,必要时指定专门人员。

六、技术员认真分析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正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1.1.16通防队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为了落实公司文件精神,加强井下“一通三防”管理,更好地服务于生产,增强职工责任心,同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打造本质安全型区队,特制定通防队事故分析处理制度如下。

一、成立事故分析处理组织机构

组长:

刘威峰,负责事故分析处理的全面工作。

副组长:

王浩,负责问题的落实。

成员:

镐亚辉陈生明王祥举李伟楚俊冉陈超杨孝松李瑞娟,及各个班组长,负责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及具体问题的讨论和落实。

二、事故追查原则

事故追查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

(1)事故发生的原因不找出不放过;

(2)事故责任不明确不放过;(3)没有制定出预防措施不放过;(4)对事故责任者没提出处理意见不放过。

三、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1)一个采面或掘进头事故影响时间在30分钟以内者,由当班队长在下班后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追查,并通报事故报告。

(2)一个采面或掘进头事故影响时间在30分钟以上者,由主管队长负责调查,并对相应责任人进行罚款,根据事故性质,处以100—500元罚款,并向队内通报。

(3)对隐瞒事故不报者,一经发现,除按正常程序组织追查处理外,还要对责任人处300元罚款,相应的班组长处100元罚款。

(4)在组织相关人员追查事故时,凡无故缺席者,罚款50元;迟到者,罚款20元。

四、常见事故划分

(1)放炮后瓦斯超限;

(2)风量不足造成瓦斯超限;

(3)风筒不到位造成瓦斯超限;

(4)通风设施不完善,造成瓦斯超限;

(5)放炮员组织不力,影响生产。

(6)放炮后残炮造成的事故。

 

1.1.17通防队人才举荐制度

为了及时地发现人才、任用人才,以便更好地开展我队的工作,特制定通防队人才举荐制度如下。

1、成立通防队人才举荐受理小组如下:

组长:

刘威峰,负有对被举荐人是否被任用的最终决策权。

组员:

王浩、王祥举、陈生明、镐亚辉、杨德林、李伟、楚俊冉、刘贤勇、杨孝松、刘祥胜、陈超、陈生荣、万兴孟、刘建华、丁德周、李瑞娟,负责相关事宜的具体落实,负有对被举荐人是否被任用的表决权。

2、若有职位空缺或需增加职位时,小组相关人员应及时地做出人才举荐计划,明确被举荐职位和人数,并及时向全队公开,广大员工根据被荐职位和人数进行人才举荐。

3、通防队的每位员工都有举荐和被举荐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发现适合担任某职务的人选,应立即向人才举荐受理小组举荐此人,也可自我举荐。

4、接到举荐后,人才举荐受理小组立即根据被荐人的票数多少评出需要数量的人才。

然后由小组人员举手表决是否任用,若人数过半同意任用,则可任用;否则,不得任用。

5、被荐人一经任用,须经过一个月的观察考核,若考核合格,方可继续任用,否则,就要再次进行人才举荐。

 

1.1.18通防队安全技术岗位练兵制度

为了促进员工之间相互交流经验,总结教训,进一步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确保其安全、规范地操作,保证通防队安全平稳发展,特制定通防队安全技术岗位练兵制度如下。

1、通防队的每位员工必须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2、每个班组必须不定期地组织本班组员工开展安全技术岗位练兵,每个工种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岗位练兵活动。

3、练兵活动之前,相关人员要及时地做好练兵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通知参加练兵的员工提前做好准备。

4、每开展一次岗位练兵活动要采取相应的奖励措施,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奖品等;对表现不好的员工不得处罚,只能教育帮助。

5、鼓励员工积极参加矿及上级公司组织的安全技术岗位练兵或技术比武、劳动竞赛等活动,对于在比赛中取得名次的员工给予50—500元的物质奖励,并通报表扬,以此带动更多的员工努力学习技术。

 

1.1.19通防队瓦检员巡回检查制度

1、瓦检员必须严格按照巡回检查牌板检查瓦斯,其检查次数规定为:

高瓦斯区的采掘工作面、用局扇通风的煤仓和巷道每班至少检查三次;机电硐室、已采区、无人工作区域或利用全风压通风的煤仓,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2、每班配备1名合格的专职瓦检员。

瓦检员在巡回检查瓦斯时,有一处瓦斯超限,立即停止该工作面作业。

3、通风区要根据矿井通风系统,划分瓦斯检查地区,确定检查人员,规定巡回路线、检查时间和内容,并做好各区域瓦斯巡回检查牌板,要求每次巡回检查时间不超过3小时,检查时间误差不超过20分钟。

4、瓦检员必须严格按照巡回检查牌板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认真检查,同时检查所负责地区的瓦斯情况,达到无超限、无积存,将每次检查结果填写在巡回检查牌板上。

5、瓦检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斯检定器检查瓦斯,且带有不少于1.5米的胶管和检查棍。

检查瓦斯时,用胶管深入煤仓2米,瓦斯浓度不小于1.5%时,停止附近20米内电器设备运转。

6、瓦检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的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瓦斯检查牌板上,把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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