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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第一章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现实生活中,人总会遇到生、老、病、死,以及就业、各种自然灾害等情况,面临这些困难和风险,依靠什么?

当学生毕业走上社会以后,作为一名即将从业的人员,我们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如何保护?

作为一名从事社会管理专业的学生,今后的从业领域,发展空间是什么?

能干什么?

这些都与社会保障制度相关。

社会保障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社会进步的结果,已有170多年的历史。

它已经成为现代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成为当今世界许多国家都在实施的社会政策。

它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稳定器”、“安全网”的作用。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定义

社会保障作为一个概念(理论概念)的出现,源于1935年的美国颁行的《社会保障法》中的Socialsecurity,通常被解释为社会保障或社会安全。

在实践中,社会保障源于19世纪末欧洲工业社会,1938年,社会保障一词出现于新西兰的一项法案中,1941年《大西洋宪章》中也使用了社会保障一词,1944年,第26届国际劳工大会发表《费城宣言》,国际组织开始正式作用社会保障的概念。

1986年,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中首次提出“我国将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雏形”,“社会保障”一词在我国开始广泛作用。

经过170多年的发展,现已推行到世界16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国际性的一项制度,成为各国政府治国安邦的一项基本手段。

由于不同国家、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存在差异,社会保障在各国实践中也就有着较大的差异,从而使其在不同国家或地区有不同的念义,但综合起来,社会保障有着如下共同特征:

(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国家与政府,需要国家与政府统一管理。

(2)社会保障的目的是稳定社会,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因而需要依法实施,体现出强制性。

(3)社会保障保障采用的是经济或物质援助手段,为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安全保障,以确保成员不因特定事件的发生而陷入生存困境,并体现公平性。

(4)社会保障以国家财政为基本经济后盾,其资金来源既有政府财政部分,也有企业和劳动者个人缴纳部分及社会成员的损赠,社会保障体现经济福利性。

(5)社会保障的方式是自成体系的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方式。

综合上述,我们认为:

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二、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经济条件、社会条件与理论依据

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离不开一定的经济条件、社会条件和理论依据。

(一)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经济条件

人类社会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社会保障制度的。

在原始社会初期,人类认识和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极为低下,使用粗糙的石制工具,以采集和狞猎为生,靠集体劳动才能获得有限的生活资料,没有剩余产品可以供人们在遇到天灾人祸时享用。

因此,人们共同生产、共同享受,多则同饱,少则同饥。

老幼病残等不能从事生产劳动者作为氏族成员得到自然照顾,不存在特殊性待遇。

这时,不存在产生社会保障的物质基础,也不存在任何社会保障的形式。

当发展到氏族公社,特别是父系氏族公社时,社会生产力有了较大的提高,社会有了剩余产品,出现了私有财产及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的父权制家庭。

从原始社会末期到封建社会的漫长历史过程中,社会生产方式一直停留在以手工生产为基础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是人们生产和生活的基本单位。

劳动力的再生产是在家庭的内部进行的,生产技艺祖辈相传,劳动者的生、老、病、死、伤、残的生活费用,完全由家庭负担。

社会除了出自道德的原因对个别极度困难的人进行一些慈善性的救济外,不负担任何费用。

因此,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下,存在的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家庭亲属保障。

老年农民在家庭“共同体”的框架中得到照料,他们一般都继续与子女同住,由此得到固定的食物供应和必要的住宿条件。

“养儿防老”成为普遍的风俗,有时也扩大到其他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形成家族养老。

社会保障制度出现的经济条件就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的水平,社会有一定的剩余产品可供扣除和储存,并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调节收入分配的制度。

一般认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是随着生产工业化和市场经济的出现而产生的。

1、工业化是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经济根源

18世纪中叶,疯狂的殖民地掠夺和罪恶的奴隶贸易使英国积累起雄厚的货币资本,并且殖民地还为其提供了广阔的市场,英国资产阶级政府也高度重视国内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如把财富用于生产的投资,采用奖励等方式刺激技术发明和应用,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导致了工业革命在英国的出现,并随之在欧洲大陆快速发展。

工业革命就是以机器代替人力,以工厂生产代替手工工场劳动。

工业化给人类社会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

工业化尤其是机器大工业生产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所遇到的风险事故增多。

由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劳动生产方式变化,产业形式多样化,不仅有较早出现的纺织业,还有了各种采矿业、加工业等,生产过程中伤残、事故、职业病等事件时有发生,影响到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生活质量。

工人患病或伤残后靠本人工资无法医治,失去劳动能力后生活更是难以维持。

工业革命带来社会化大生产,社会化大生产强调专业化分工与协作,对劳动者技能素质要求提高,也促使劳动者过早地退出生产领域,因为劳动者的素质提高往往赶不上由于技术的飞速发展,新机器的不断涌现而对劳动者的生产技能提出的更高要求。

同时由于技术的进步和机器的普遍采用,资本的有机构成提高,对劳动力的需求相对减少,出现“机器代替人”的现象,劳动力相对过剩,结构性失业增加。

失业的劳动者及其供养的家庭也就暂时失去了生活来源,这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迫切要求对他们的基本生活实行社会保障。

生产社会化带来的不仅是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变化,而且也引起了社会、政治文化的变迁。

生产社会化导致社会结构变迁,使传统的农业社会逐步过渡到工业社会,家庭结构及其功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在农业社会中,以农业、手工业为主体的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家庭功能全的,家庭既是生产单位,具有生产职能;又是消费单位,具有消费职能;同时还具有生育、教育、养老的功能,家庭保障成为劳动者和其他社会成员在遭遇不幸时的“保护伞”。

在生产社会化的条件下,机器大工业生产以其低廉的生产成本、高质量的产品和高效率的生产,在竞争中彻底摧垮了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的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基础。

大工业在瓦解家庭制度的经济基础及与之相适应的家庭劳动的同时,也瓦解了旧的家庭关系本身。

家庭的职能不得不发生转换,由生产实体转变为单纯的消费实体,家庭的保障功能大大缩小。

工业社会中的家庭尤其是雇用劳动者家庭,主要是靠工资安排家庭生活,一旦工资收入中断,生活便陷入困境,既无资产可依赖,又无家庭可保障。

因为无产者根本不可能从微薄的工资收入中拿出一些钱来储蓄,以备在伤残、疾病、年老等情况下丧失劳动时以及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紧密联系的失业时的生活需要。

社会化生产的发展和家庭传统功能的变化,使传统的家庭保障和家族保障在不同程度上失去了存在的基础。

另一方面,社会化生产的发展,也意味着劳动力的再生产必须社会化。

生活社会化的组织程度也在不断提高,教育、卫生、城乡生活服务都逐步成为社会公共事业,走上了社会化发展的进程,成员的个人需求成为一种社会需求,于是便产生了社会保障社会化的要求。

2、市场经济的发展强化了社会保障的需求

现代工业化的进程是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而深化的。

市场经济是以市场调节为主要手段配置资源的经济,它得以运行的主要机制之一就是竞争机制,注重企业之间在市场上的“搏杀”。

竞争的结局是优胜劣汰,企业间不断出现破产、重组、壮大等发展前景,不同的企业发展前景会给劳动者带来不同的生活前景。

同时,实践证明,纯粹的市场机制有利于实现效率、却不利于社会公平,会导致社会成员间的“马太效应”,即“穷的越穷,富的越富”,出现两极分化,产生社会不公,导致社会矛盾甚至社会动荡。

显然,单纯依靠市场是不能保证社会公平的,也不能使“人人有钣吃”。

为了维护社会安定,政府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弥补市场的缺陷,对在市场竞争中出现的生存难以为继的失败者给予物质上的帮助,满足他们最基本的生存需要。

市场经济发展的周期性规律也要求实行社会保障。

市场经济是不稳定经济,价格机制和供求机制、竞争机制的共同作用,使经济形态在复苏、繁荣、停滞、萧条、甚至是危机状态中交替运行。

在经济处于繁荣时期,社会生产规模扩大,如果技术条件相对稳定,要吸纳大批劳动力,形成大量的劳动力需求。

在经济处于收缩、停滞、衰退时期,尤其当经济危机到来时,大量企业会破产,出现劳动力供给过剩,导致大量工人失业,陷入生活困境。

即使在经济正常发展时期,由于市场经济调节有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导致市场供求不平衡,也会有企业破产和工人失业现象。

在失业工人失去收入,生活来源断绝时,必须给其生活保障,一方面避免他们流离失所,铤而走险,危及社会安定;另一方面又可以保存这部份劳动力,以备经济繁荣劳动需求扩大时,不致出现劳动力供不应求的状况。

(二)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社会条件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的提高只是产生社会保障制度的经济条件,有了这些条件,社会保障制度并不会自发地产生。

经济利益的分配和社会权利的分配,取决于各阶级、各集团政治力量的对比。

工人阶级的坚决斗争是把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可能性变为社会现实的决定性因素。

正是基于这些客观的社会原因,社会保障制度才首先在西欧国家形成。

具体来说,产生社会保障制度的现实客观条件有如下一些,这些客观原因在一定程度上互相关联。

1、工业化大生产使工人失去土地保障是现实原因

英国持续300多年的圈地运动,使得大量农民无以为生,流入城镇,对当局仇恨,成为麻烦的制造者,英政府软硬兼施,一手高压政策,严厉打击,一手安抚驯服,1601年颁布伊丽莎白《济贫法》《poollaw》(也称旧《济贫法》),在全国各地设济贫院,收容、接济老人、孤儿、残疾人。

18世纪的工业革命、劳动生产率提高,大量工人失业,陷入贫困,这时慈善家主张网开一面,大力推行福利主义,政府救济面更广,儿童免费体检治病,穷学生享有免费牛奶,工伤受赔偿,失业领救济,70岁以上低收入者,只要在英国住12年,可拿养老金。

2、阶级矛盾尖锐是政治原因

资本主义发展到19世纪后半期,一方面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压迫变本加厉,工人阶级相对贫困问题益发严重,另一方面经济危机周期性爆发,失业大军队伍不断扩大,绝对贫困人口迅速增加。

剥削、贫困和生存无保障激起了工人的愤怒和抗争,无产阶级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与资产阶级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工人运动风起云涌,罢工、游行、示威、起义此起彼伏,如何缓解社会矛盾,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成为一大难题。

对此,资产阶级政府为了缓和阶级矛盾,维护自己的统治,确保获取更多的剩余价值,在工人阶级斗争面前总是采取“施压”与“安抚”两手并重的政策。

社会保障制度成为资产阶级政府实施安抚政策、平息劳工运动的一种形式。

同时,工人阶级的斗争也推动了社会保障理论的发展,国家的职责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政府要改革济贫法,制定全国最低生活标准,对劳动者实施强制性社会保险制度。

于是,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险制度,便首先在德国产生。

1883年,德国颁布《疾病保险法》标志着以社会保障为核心内容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之后,德国先后于1884《工伤事故保险法》,1889《老年和残障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项目增加。

(三)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理论依据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除了要有上述的经济、社会条件以外,还需要一定的理论基础。

它们主要是:

1、福利国家理论和福利经济学

福利国家理论、福利经济学理论构成了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发展的直接的、最有力的理论依据,正是在此二者影响下,各国社会保障制度有了飞跃发展。

19世纪末,德国新历史学派的施穆勒、布伦坦诺等提出福利国家理论,认为国家除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外,还有一个“文化和福利”的目的。

20世纪初,英国韦伯夫妇为首的费边主义者提出的福利国家方面的对策,如对老弱病残、儿童和失业者提供社会保障,以代替“济贫法”,后被称为“福利国家概念和政策的最初的充分的制度者”。

费边主义的这种思想逐步在社会上产生影响,甚至英国工党也接受把实现社会福利作为自己的纲领。

福利经济学以1912年英国经济学家庇古(Pigou)的《财富和福利》为标志,以其1920年《福利经济学》为代表作。

福利经济学证明了为什么通过转移支付,使收入均等就能增加收入总量的福利,增加整个社会的福利。

他们的共同点在于,第一:

都主张建立一种能更好地提高人们福利的制度,尤其是提高和保障低收入人口群体的福利;第二,国家应当承担起提高公民福利的责任。

20世纪30年代,一些政治家、学者把摆脱经济危机、政治危机的措施和福利国家联系在一起。

最早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实证分析和推理的是凯恩斯主义经济学。

其影响最大的著作是1936年出版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它成为第二次大战后西方国家制订经济政策和重建社会保障制度的理论依据。

在这本书中,凯恩斯彻底放弃了“供给会自动创造需求”的传统经济学信条,运用总量分析方法,提出了有效需求不足理论以及相应的国家经济干预思想。

凯恩斯思想本质上是新自由主义在经济学界的延伸。

他也强调自由、个人主义、私人企业之间竞争的价值和作用,但反对完全的自由放任。

他认为寄希望于政府,而抛弃了自由放任——不是出于偏激,也不是对这个古老信条价值的轻视,而是不管我们是否喜欢它,它获得成功的那些条件业已消失。

他否定完全的自由放任,认为市场经济存在着两种严重的缺陷:

收入分配过于不匀,不能实现充分就业均衡。

所以必须通过国家干预来弥补市场的缺陷。

他认为国家是公共意志的代表,应负起调剂国民经济的责任。

在他的国家干预思想中,社会保障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他主张通过累进税和社会福利等办法重新调节国民收入的分配。

他认为国家对社会福利领域的干预有助于增加消费倾向,实现宏观经济的均衡,其发挥作用的机理是:

一般地,社会保障收入在经济萧条时期增加缓慢,支出迅速增加;在经济繁荣时期,社会保障支出增加缓慢,收入迅速增加。

社会保障的收支变化会自发地作用于社会总需求,起到稳定经济的作用。

凯恩斯的理论从结构上扩大了社会政策应当干预的范围,“充分就业”不再仅仅是与贫苦工人的生存有关,而是涉及到整个资本主义经济体系能否顺利运转的问题。

社会政策的出发点第一次开始从社会伦理等角度转向维护整个现存制度的生存方面,从“救人”变成了“自救”。

从此,福利制度已不仅仅是给穷人撒下的最后一张“安全网”,而且也是给现存制度撒下的最后一张“安全网”。

1942年12月,身为保守党人的邱吉尔首相授权劳工部次官,让曾长期担任伦敦经济学院的院长贝弗里奇拟定一份《社会保险及其相关服务报告书》(又称《贝弗里奇报告》),他把各种改革者的不同愿望融进了一个有内在联系的框架之中,是当代福利思想的集大成者。

这个报告确立了战后英国福利体系重建的基本框架,标志着福利国家思想开始由理论转变成现实。

贝弗里奇报告确立了英国福利体系重建的四条基本原则:

一是普遍性原则,社会保障应是普遍性的而非选择性的;二是满足最低需求原则,社会保障旨在维持生存所需的最低限度的收入并防止贫困;三是充分就业原则,一个没有充分就业以防止大规模失业的社会保障计划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四是费用共担原则,社会保障计划实行由雇员、雇主和政府财政部三方共同承担社会保障费用的原则。

贝弗里奇报告还确立了战后英国社会保障计划的基本结构。

“国家所组织的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的目的是保证以劳动为条件获得维持生存的基本收入,即保证每个人的生活水平不能低于国家最低生活标准”。

至于有些阶层的需求的保障超出了最低生活的需要,可以通过参加私人举办的自愿保险计划去解决。

因此,社会保障应采取三种方式:

满足基本需要的社会保险;对特殊情况的国民补助;作为补充基本补助的自愿保险。

这三种社会保障应按统一标准发放补助金;按统一标准缴纳保险金;将负责的行政部门统一起来;领取的补助金数额应当适当,并及时提供。

社会保障应达到的目标是消除贫困。

概而言之,贝弗里奇报告的主要目的是试图通过国家补贴、雇主与雇员缴费的方式建立起一种全面的社会保障制度,并由政府对经济结构进行调整从而提供充分就业的机会,最终消灭英国的社会贫困问题。

贝弗里奇报告直接推动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和“福利国家”的建设,1948年,英工党领袖艾德礼首次宣布英国已建立成“福利国家”。

2、中外古代的大同思想

⑴西方传统宗教理念

传统宗教与慈善事业分不开,而慈善事业是早期社会保障重要形式。

英语中表慈善的词很多,都带有博爱、施舍、善行、捐款、救济。

古基督教的慈善事业,开始主要是对基督徒中贫困者的关怀照顾或基督徒社君内的相互扶持,待信徒人口扩大后,博爱精神扩展至整个社会,它对施舍的强调,一直是影响西方社会慈善事业的根源,公元四世纪,信徒增长,教区制的成立,照顾教区内的穷人成为教会责任,并由各地主教督导。

⑵人权保障理论

人权可分为生存权和保障权,所谓生存权指社会中任何人都有生存下去的权利,意味着一个人因任何原因陷入贫困,发生危机时,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帮助,以维护生存的权利,生存权的确立要求社会和政府尽可能保障社会成员的生存,乃人权基础,发展权是社会中任何人都有满足、完善、发展自己需要的权利,它要求政府和社会要创造一切条件满足社会成员的发展需求,乃人权更高要求。

人权与社会保障的关系:

社会保障权是一项基本人权,现代社会保障是以肯定社会保障权利的基本人权属性为前提,由政府作为承担保证这些权利的主要义务栽体的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是实现其他各项人权的直接的基本物质基础;社会保障的人权的保障由保障生存权向保障发展权转变

⑶空想社会主义思想

空想社会主义是指为提高劳动群众的福利和保障社会和平而改造社会制度的思想,但允许财产不平等的存在,它更重视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问题。

法·圣西门,法·傅立叶,英、欧文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身体力行,非常关心整个社会保障状况,关心人的生、老、病、死,尤其是妇女、儿童福利,工人失业状况,并努力推动社会在此方面的改善,如1815年,欧文提出了限制童工劳动的工厂立法,经努力,英议会1819年通过了第一个限制童工女工劳动的法案,尽管没有采取具体措施来实施,但为以后的此方面的立法,实施奠定基础。

⑷我国古代大同思想

社会保障的本身就是各民族文化传统的一部分,我国古代虽无此概念。

但此种思想、行为久已有之。

周代六政有“慈幼、养老、赈穷、恤贫、宽疾”。

汉“社仓”——民众捐谷物,政府贷给粮食,各方设仓储存,以待灾年救济邻里贫户。

这是原始社会保障思想。

孔子“大同思想”,《礼记》《礼运·大同篇》中有“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养,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大同思想。

《孟子·梁惠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体现了社会保障的萌芽,尽管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不能实现,但这种朴素的社会保障文化,对于维护社会稳定,调整人们行为关系起到一定作用。

3、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保障学说

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保障的学说,可以概括为两个不同的观察角度:

一是从收入和分配的角度讲,社会保障是以国家为主体,或扮演出场的先头角色,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依法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予以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

二是从社会经济的运行角度讲,社会保障是保证劳动力再生产顺利进行的手段,是社会稳定、协调发展的均衡机制。

马克思在《对德国工人党纲领的几点意见》一文中强调在财富的分配问题上要有真正的公平,他在批判拉萨尔的“劳动所得应当不折不扣和按照平等的权利属于社会成员”这句话时指出:

“如果我们把劳动‘劳动所得’这个用语首先理解为劳动的产品,那么集体的劳动所得就是社会的总产品。

现在从它里面应扣除:

第一,用来补偿消费掉的生产资料的部分。

第二,用来扩大生产的追加部分。

第三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

从‘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里扣除这些部分,在经济上是必要的,至于扣除多少,应当根据现有的资料和力量来确定,部分地应当根据概率论来确定,但是这些扣除要根据公平原则无论如何是不能计算的。

剩下的总产品中的其他部分是用来作为消费资料的。

把这部分进行个人分配之前,还得从里面扣除……”。

马克思的这一著名高度地概括了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和实质,是社会保障学建立和研究的出发点。

三、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与发展过程分为:

以英国的《济贫法》为标志的萌芽阶段;以德国俾斯麦政府的社会保险制度为标志的形成阶段;以美国颁布的《社会保障法》为标志的发展阶段;以英国《贝弗里奇报告》为标志的全面发展、完善阶段及调整阶段。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阶段

此一阶段的标志是英国的新《济贫法》

人类社会初期,相互间的互助互济行为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条件,后来社会用成文、不成文的社会规范将其固定,有了慈善事业,但当时的慈善事业是与自然经济相适应,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救济。

在社会经济由自然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期间,日益增多的贫困和社会问题,世俗慈善事业及宗教无力满足社会的保障需求,15、16世纪之交,国家(法)介入慈善事业,使其变成社会的一项社会政策,接管宗教团体掌管的慈善事业,一个由行政人员组成的官方济贫机构产生。

圈地运动后,为消除失业,流浪和贫困现象,稳定社会秩序,英1601年颁布伊丽莎白《济贫法》(旧)《济贫法》——就业保障、财政补贴、福利救济的保障形式。

工业化后,贫民成为社会问题,英1834年颁布新《济贫法》,其原则:

保障公民生存的义务,认为救济不是消极行动,是一项积极的福利举措,由专门训练过的社工人员从事此类工作。

为欧洲其他国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提供借鉴,为社会保障制度确立了国家承担最终责任的原则。

新《济贫法》的意义在于它标志着社会保障制度在政府的积极干预下,开始迈入法制法、专业化的新时期。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阶段

此一阶段的标志是德国俾斯麦政府1883年的社会保险制度。

欧洲济贫法的实施,是慈善救济向社会救济的转化,是国家作为社会保障主体的开始,但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则是伴随着工业革命后生产社会化和市场经济的建立而产生的。

德国是世界上最早以立法形式推出社会保险计划的国家。

1870年德国爆发严重的经济危机,导致工人阶级斗争的迅猛开展。

工人群众强烈要求国家立法给工人以经常性生活保障。

随之而来的是社会主义思想在工人中广为传播,以及1875年社会主义工人党成立并在1877年的国会选举中取得巨大进展。

德国工人运动由于得到马克思主义指导,并有一套比较完整的斗争理论和一个比较成熟的战斗组织,因而使德国容克地主和资产阶级深为惊恐。

在这一局势下,1881年威廉一世颁布皇帝诏书,要采取若干“保护”的社会措施,推行社会改革。

申明:

工人在患病、发生事故时和老年经济困难时应该受到保障,他们有权要求救济,工人保障应当由工人自行管理。

这个诏书的作用是导致《工人疾病保险规定的准则》在1883年6月15日用法律形式加以颁布,此后又出台了由国家建立疾病保险、意外事故保险和老年与残废保险等法案。

1884年6月27日国会正式通过《工伤事故保险法案》,规定在工作中发生事故的人或死难者家属,可以从那些实行事故保险的同业工伤事故保险联合会中得到抚恤金。

1883年5月31日国会通过《疾病社会保险法》,规定对全体从事经济性工业活动的工人一概实行强制性疾病社会保险,保险费的2/3从工人身上征集,1/3由企业主交纳。

1888年11月27日国会通过《老年和残疾社会保险法草案》,对工人和低职官员一律实行老年和残疾社会保险;保险资金来自国家、工人、企业主三方,工人、企业主要各自负责保险费的一半,退休工人的退休收入依工人原工资收入等级和地区等级而定;只有证明确实失去谋生能力者,才有资格享受残疾社会保险待遇,而且得交足5年保险费;年满71岁且交纳保险费在30年以上者,才能享受退休养老社会保险待遇。

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实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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