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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休假日加班工作,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报酬。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六条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建立、健全符合安全卫生的操作规程,保障乙方安全与健康。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甲方应当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未成年工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提供劳动保护。

  五、劳动报酬

  第七条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

试用期间的月工资¥元。

  第八条乙方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九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缴费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或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六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以及重大技术革新、转产、经营方式调整、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四方解除本合同:

  1、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保护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

有竞业限制条款约定的,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乙方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当归还甲方的保密资料。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专项协议。

无特别约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共8页,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

(公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日期:

年月日

  篇二:

《劳动合同书》XX通用版

  《劳动合同书》

地址:

乙方(员工):

  户籍地址:

居住(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上海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动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个月,为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年__月__日。

  2、以完成一定工作内容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

  3、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从事任何影响甲方工作的兼职,且不违反其他单位的竞业限制规定,否则甲方可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1、乙方的工作部门为,岗位为。

  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及岗位职责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3、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甲方生产经营所涉区域。

  4、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时,乙方表示愿意,以下情况乙方无条件服从:

  

(1)甲方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工艺规程、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

  

(2)甲方确因生产经营服务急需,需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的,工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3)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要求,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根据工作需求,双方同意对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作时间制度。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作制。

  2、甲方因工作需要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

甲方安排调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

乙方自愿、自行加班须经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3、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的休息休假。

  1、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如可能接触高温、噪声、射线、粉尘等化学、物理和生物等职业危害因素),已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甲方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2、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甲方的劳动安全规定。

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有权拒绝执行。

  3、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1、每月20日为甲方工资发放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现金直接发放、委托银行发放),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乙方的税前工资采用下列第()方式确定,:

  

(1)乙方实行固定月薪制,每月为元人民币,试用期工资为元人民币。

  

(2)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办法,工资为每月(含周六加班工资);

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按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工资额为元人民币。

  (3)乙方实行计件工资制,劳动定额按乙方规定的计件标准执行,因乙方生产量按排不满时记件额低于元/月的,按元/月的标准发放。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1、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1、甲方依法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规章制度,并按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知晓并同意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2、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

  八、合同的终止和解除规定

  

(一)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甲方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3、乙方退休、退职、死亡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按规定解除的;

  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后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患病和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甲方提供的岗位工作的,并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9、甲方依法进行裁员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按规定提前履行通知义务: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4、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5、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6、乙方提前30天要求辞职,提出解除合同的;

  7、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合同期内,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五)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履行完成工作交接手续,如经甲方认可完成交接,甲方可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时支付相关报酬。

  (六)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到期一周前书面向甲方表示是否要求续签劳动合同,不提交书面意见则视为乙方不要求续签。

  (七)双方劳动合同期满后,乙方拒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甲方可随时终止劳动关系且不支付任何补偿金。

  九、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1、因甲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在劳动合同期间内因甲方违法用工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依法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

  2、因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或本合同的约定,以及乙方在就职期间因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乙方未按规定提前通知而解除劳动合同或擅自离职的,则放弃在公司的未领报酬。

  3、合同期内,乙方接受甲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乙方的服务期限为5年,因乙方个人原因未到服务期而解除合同或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支付甲方培训费用按服务年限相应比例数额的违约金。

  4、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甲方的交易、管理、技术等信息以及按约应为第三保密的信息等,均为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在就职期间及离职后均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因乙方违反甲方保密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十、本合同的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2、由于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为本合同附件,具有法律约束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姓名):

  代表人:

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篇三:

XX年正规劳动合同范本

  企业档案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单位):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性别:

民族:

________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家庭住址: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

甲乙双方的情况应如实填写,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

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一)劳动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

  1、有固定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开始履行,至法定条件出现时终止履行。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

  1、试用期从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工作)岗位,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2、乙方应按照甲方对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

  第三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告知乙方所从事的工作(生产)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名称、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

按国家规定定期安排从事职业危害工作的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3、实行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4、甲方应根据需要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或为乙方接受职业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四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当依法制定和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依法对乙方进行规范和管理。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实行第项工作制。

  

(1)、标准工作制: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

  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

  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

  三十六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2、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

  第六条劳动报酬

  1、甲方每月以货币或转帐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含其他费用)元人民币,于次月10日前发放。

  第七条保险福利

  1、甲方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乙方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工生育等保险)。

  2、甲方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依法制定内部职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

乙方有权依此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双方协商同意的;

  2、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本项所称重大变化主要指甲方调整生产项目,机构调整、撤并等。

  第九条合同的终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应即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甲方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前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提前三十日(试用期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但乙方担任重要职务或执行关键任务并经双方约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本合同终止或解除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

  第十二条合同的续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续订。

  2、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补偿办法按《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2、合同期内,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十条第6款规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为乙方所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和招聘费用。

赔偿办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劳动争议的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约定。

  有国家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合同期内,如所定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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