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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着重分析不同性质中资银行理财业务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受到的影响,通过对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四种类别银行分别总结与分析,针对不同性质的银行分别给出应对利率市场化的不同策略。

第四章利率市场化理财产品运行情况分析

自6月初,存款利率市场化全面实行以来,两个月期间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运行状况也是随息而动,从发行规模、产品收益率、资金投向等各方面要素,银行机构都会做出相应的调整。

商业银行在理财业务方面,应对利率市场化的对策在近两月理财产品发行上也会有所体现。

本章以6月-7月银行机构发行的个人理财产品为分析样本,通过对近两月理财产品的运行趋势比较,总结出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方面的主要变化趋势,为理财产品的未来发展出口指明方向。

第五章利率市场化背景下的理财业务发展策略

目前利率市场化的序幕只是刚刚拉开,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想要逐渐步入正轨,达到国际水平,未来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可谓是任重而道远。

利率市场化可以加速理财业务转型,但是在商业银行自身还没有相应的完善体制来迎合利率市场化的金融改革,在这种政策环境与银行经营并不完全协调的状况下,为商业银行迎接利率市场化增加了挑战系数。

本章展望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趋,提供国外银行理财业务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的经验借鉴,同时总结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措施。

正文目录

2012年6月8日起,央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同时宣布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

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

这不仅是三年以来的首次降息,而且也是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中迈出的重要一步。

在市场还未对此经济举措做出反应时,时隔不到一个月,央行又开始了年内的第二次降息。

这是自2008年以来,中国央行采取的首次“不对称降息”。

对银行而言,由于存款利息是银行付出的成本,贷款利息是银行获得的收入,因此,此次非对称降息将影响整个银行业的利润空间。

利率市场化是一个国家金融市场化过程中的关键一步,而人民币存款利率直接影响着商业银行吸收资金的成本,对金融市场影响重大,人民币存款利率市场化也就成为我国完全利率市场化的标志。

一、利率市场化的含义和实行条件

(一)利率市场化的含义

利率市场化是指金融机构在货币市场经营融资的利率水平。

它是由市场供求来决定,包括利率决定、利率传导、利率结构和利率管理的市场化。

实际上,它就是将利率的决策权交给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自己根据资金状况和对金融市场动向的判断来自主调节利率水平,最终形成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基础,以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由市场供求决定金融结构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利率体系和利率形成机制。

利率市场化是价值规律作用的结果,它的方向就是国家控制基准利率,其他利率则基本放开,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以基准利率为中心、多层次、充分体现和反映市场经济特点及要求的利率控制系统。

(二)利率市场化应具备的主要特征

(1)、利率水平由市场决定。

资金供求双方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根据各种市场因素,通过竞争形成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水平。

利率确定的过程是市场化的过程,这是利率市场化的最大特点。

(2)、货币管理当局对利率进行间接调控。

利率市场化并不意味着利率的完全自由化,货币管理当局利率仍拥有宏观调控的权力,但调控的方式是间接的,如通过公开市场业务、再贴现率和存款准备金率间接影响利率水平。

只有在特殊时期,如金融形势急剧恶化、金融秩序极度混乱时,才能采取利率直接管制的办法。

(3)、市场主体享有充分的自主权。

充分自主权是维护市场化的重要条件,也是促成市场化利率形成的重要条件。

充分的自主权既可以保障市场主体自主地参与资金供求市场,表达市场价格预期,自主地作出市场选择,又可以使市场达到充分的竞争状态,促成符合市场真实情况的资金价格的形成。

(三)实行利率市场化的条件

(1)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

利率管制放开后,宏观经济环境将是引起利率水平异常波动的最重要因素,因此有无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将决定利率市场化改革能否取得成功。

在宏观经济环境稳定的情况下,利率市场化多会取得成功,而宏观经济不稳定的情况下,利率市场化多会夭折。

宏观经济环境对利率水平的影响是通过银行和企业来进行的。

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有助于银行和企业间维持稳定的关系,降低信息不对称对双方行为造成的约束。

对企业而言,银行信贷获得的可能性和获得成本均可预见,便于其安排投资活动;

对于银行而言,不仅能获得可靠的收益来源,而且能大幅降低信息搜索成本的支出,保持经营的安全长久。

稳定的银企关系,有利于保持市场利率的平稳,降低波动幅度,为利率市场化创造了条件。

(2)有效的金融监管。

利率市场化是一场深刻的变革。

对市场主体、要素市场、经济运作等都会造成冲击,其震荡性是巨大的。

再加上金融领域风险具有集中性和广泛性的特点,金融危机常会产生链锁反应,甚至可能殃及宏观经济的稳定运行乃至社会安定。

因此有效的金融监管尤为重要,它可以抚平利率变革带来的市场波动,减小负面影响,保证利率市场化的平稳实现。

(3)发达的金融市场。

发达的金融市场可以提供更多的市场选择和机会,开辟更多的融资渠道和契机,进而分散过于集中的风险,保持市场的平稳和安全。

同时也可以分流银行的资金,促使其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培育应付竞争的能力,为利率市场化打好基础。

在金融市场欠发达的国家,往往是间接融资占优势,直接融资落后,国民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渠道主要是通过银行来实现,一旦投资效益出了问题,风险主要由银行来承担。

况且利率市场化后,还会产生利率风险,在融资渠道单一的情况下,利率风险也得由银行来承担。

风险过于集中将不利于金融市场的平稳和安全。

为实现利率市场化的平稳过渡,就要积极培育金融市场,拓宽融资渠道,丰富金融工具,实现储蓄分流,分散过于集中的利率风险。

(4)市场主体行为理性。

市场主体行为是否理性,成为利率市场化成功实现的一大制约因素。

如果中央银行能够独立地行使货币政策职能,以恰当的手段实行利率政策,而银行和企业又能依据利率政策的变化迅速灵敏地调整利率和融资金额,从而引起整个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就能够实现利率传导机制的畅通,避免造成资金价格扭曲,有利于市场化利率的形成。

二、中国利率市场化的重要步骤

(一)渐进式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

利率调整后,商业银行对不同期限、不同额度的存款定价各异。

从期限来看,短期存款对利率上浮区间的放开比较敏感,长期存款定价较为稳定。

除工、农、中、建、交、邮储六家大型银行外,其他银行活期存款利率上浮到顶(基准利率的1.1倍);

全部银行1年期(含)以内定期存款利率均上浮,其中中小型银行上浮到顶。

相反,对1年期以上定期存款,市场份额占比75%以上的大、中型银行均未上浮。

其原因是从银行存款期限结构来看,1年期以上定期存款仅占全部存款的10%左右,其利率的变动对银行整体资金成本影响有限;

长期存款重新定价期限较长,流动性不强,相对稳定。

从额度来看,对于一些大额的单位存款,商业银行往往通过协议存款形式与客户协商确定利率,从而保持客户和存款的稳定,利率上浮区间的扩大对这些协议存款利率影响不大。

国际上大多数利率市场化成功的国家均是逐步、渐进式放开存款利率上限的。

如德国1965年开始利率市场化改革,先是解除期限在2.5年以上的定期存款利率管制,再解除期限在3个月以上、金额在100万马克以上的大额定期存款利率的管制,两年后存款利率才全部放开。

我国存款利率的放开宜按照“先长期后短期,先大额后小额”的思路渐进式推进。

经过一段时间观察后,下一步可扩大甚至放开中长期定期存款、大额协议存款利率的上浮区间;

待时机成熟后再逐步扩大短期和小额存款利率上浮区间,直至最终放开上浮限制。

(二)在宏观环境相对稳定时推进利率市场化

调息后,商业银行竞争虽有所加强,但存贷款市场运行基本有序,未出现恶性竞争,整体情况好于预期。

总体来看,银行体系并未惊慌失措,应对措施比较理性,大型、中型银行均未将全部存款利率上浮到顶。

截至目前,存款利率未上浮到顶的六家大型银行存款余额占全部金融机构的比重与6月7日(第一次调息前最后一日)相比没有变化;

主要金融机构中,单家行存款市场份额最大提高0.11个百分点,最大降低0.11个百分点,表明没有出现恶性竞争导致大规模存贷款搬家的现象。

这些都得益于我国当前相对稳定的经济金融环境。

近三年,我国GDP保持9%以上的增速,经济总量居世界第二;

商业银行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财务软约束问题,资产质量处于全球银行业较高水平,盈利能力显著增强,2011年境内银行业全年实现利润总额1.6万亿元,同比增长37.9%。

近期,一度高企的CPI持续回落,6月末比年初低1.9个百分点,通胀压力明显减轻;

资产价格相对稳定,房地产价格得到较为有效的控制;

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质押式回购利率分别比年初回落0.61、0.56个百分点,流动性总体上比较宽裕。

宏观经济稳定有利于维持银行和企业间的稳定关系,有利于降低市场利率波动幅度,为利率市场化创造重要条件。

(三)重视发挥大型银行的引领作用

成功完成股份制改革的大型银行在资产规模、经营管理水平、机构网点设置、盈利能力等方面与中小金融机构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

对于本次调息,大型银行均能理性应对。

两次调息后第一个工作日,六家中资大型银行均迅速公布了一致的存款利率,且保持稳定。

到7月9日,活期存款、1年期以上定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执行调整后基准利率;

定期存款中整存整取3个月期、半年期和1年期分别上浮9.62%、8.93%和8.33%,上浮幅度低于中小银行。

而中小银行大多数跟随大行进行浮动定价。

这充分证明大型银行具有较为明显的市场主导权,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能够发挥支柱性作用。

在下一步利率市场化改革中要重视发挥大行对市场利率的引领作用。

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对大型银行的窗口指导引导市场利率,最大限度地避免资金价格过度波动。

(四)高度关注中小金融机构风险

两次调息后,中小金融机构存款定价普遍高于大型银行,且缺少稳定性。

第一次调息之初,中资中型银行(不含政策性银行)存款定价策略有所分化,部分按基准利率执行,有的与大型商业银行保持相同浮动水平,有的直接上浮10%,有的则根据客户贡献度实施差别化定价。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适应后基本趋于一致。

到7月9日,中资中型银行活期存款、1年期(含)以内定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利率上浮到顶(10%),高于大型银行同期限存款利率水平;

1年期以上定期存款执行基准利率。

而小型城商行、农信社、农商行等为了争取存款,大部分将所有期限存款利率上浮到顶。

中小金融机构利率定价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相对较弱。

面对利率市场化的推进,这些机构应对经验略显不足,定价策略不够明晰,甚至采用高于平均水平的存款利率来争取客户。

利率管制放开后,中小金融机构往往通过提高存款利率解决资金来源问题。

如果资金成本的提高影响到盈利目标,银行可能扩大发放高风险高收益的贷款。

因此,利率市场化过程中要关注中小金融机构,特别是小型城商行、农信社、农商行的风险,进一步强化财务硬约束。

(五)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从国际实践来看,利率市场化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银行体系的脆弱性,因此很多发达国家利率市场化过程都伴随着存款保险制度的完善。

日本1971年通过《存款保险法》,引入存款保险制度。

1986年予以修改,扩大了存款保险机构的职能和资金的使用范围,防止利率市场化导致金融机构的倒闭。

而英国在实施利率自由化之前,未实行存款保险制度,银行体系危机发生后,花费了很高的成本来挽救。

为了有效应对存款利率进一步放开后可能出现的市场动荡,我国急需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构建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评估框架,完善金融机构优胜劣汰的退出机制。

(六)人民币汇率机制改革和资本账户开放

多年来,我国利率、汇率改革和资本账户开放协调推进。

2002年至2009年,我国共出台资本账户改革措施42项。

人民币汇率体制从事实上的钉住美元汇率发展到参考一篮子货币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

在此过程中,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已实现市场化定价。

这些改革的协调推进提高了我国金融深化的程度,改善了整体金融环境,是利率政策调整后金融市场有序运行的重要保障。

美国、德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金融改革也都是在协调推进利率、汇率改革和资本账户开放的过程中进行的,虽然经历了一些波折,但最终利率市场化改革成功,本国货币也成为重要的国际货币。

而智利、印尼、泰国等新兴市场国家,均在重要的金融深化没有实现之前以较为激进的方式仓促地放松了利率管制,最终导致改革失败和国内经济进一步动荡。

历史和国际经验均表明,利率市场化与汇率改革、资本账户开放是协调配合、相互促进的关系。

下一步应继续协调推进这三项金融改革。

三、中国利率市场化的过程

(一)货币利率市场化

国内利率市场化进程首先放开的是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

1996年,国务院明确规定专业银行资金可以相互拆借,资金拆借期限和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议定。

全国银行间市场利率化开始了初步的尝试。

但这之后的10年间,利率市场化几乎处于停滞状态。

2006年10月1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试运行,并于次年1月正式运行。

2007年年末,SHIBOR作为货币市场基准利率的地位即已确立。

SHIBOR确立后,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迅猛发展。

统计显示,银行间市场日均成交金额由2002年的493亿元升至2010年日均7000多亿元。

银行同业资产负债占比也大幅提升。

以上市银行为例,同业资产占比由2003年年末的6.3%上升到2009年年末的8.6%,同期同业负债占比由6.7%升至12.3%。

(二)债券利率市场化

债券市场的利率市场化大致与货币市场相似。

1991年,国债发行开始采用承购包销的发行方式,开始了初步的市场化改革。

直到1999年,财政部首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实现以利率招标的方式发行国债,国债发行实现市场化。

在债券市场利率放开后,债券市场也在迅速壮大,成为我国一条重要的融资渠道。

2009年年末,我国债券发行规模已达8.65亿元,尤其是近5年以来,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债券市场交易品种的增加,无疑为债券市场注入了“活水”,极大程度滋润和激发了债券市场。

与此同时,债券已经成为国内银行主要的升息资产配置种类。

目前,我国银行业平均债券占升息资产的近三成。

(三)存贷款利率市场化

1983年,国务院授予人民银行在基准贷款利率基础上可以浮动20%的利率浮动权。

直到1987年,人民银行才首次进行贷款利率市场化的尝试,规定商业银行的流动资金货款利率为基准上浮最高不超过20%的利率。

到了1996年,为减轻企业的利息支出负担,贷款利率的上浮幅度由20%缩小为10%,下浮为10%,浮动范围仅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这被视为利率市场化的倒退。

2004年,人民银行决定将不再设定金融机构(不含城乡信用社)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

仅对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实行上限管理,最高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2.3倍。

同时,人民银行决定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即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对其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利率,可在不超过各档次存款基准利率的范围内浮动,实现“放开下限、管住上限”的原则。

在2008年经济危机时,为刺激房地产需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由贷款基准利率的0.85倍扩大为0.7倍。

这被认为是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开始迈出最后一步,也是对放松贷款利率下限管制的一次尝试。

而在这期间,国内外币存贷款基本完成了利率的市场化。

从2000年人民银行放开外币贷款利率和300万美元(含300万美元)以上的大额外币存款利率,最终到2004年11月,人民银行决定放开一年期以上小额外币存款利率,商业银行拥有更大的外币利率决定权。

2012年6月8日,央行宣布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

这是存贷款利率的首次双向浮动,标志着利率市场化的全面开放。

图表1:

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一览表

时间

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

1996年

我国以放开同业拆借市场利率为突破口,

正式启动了利率市场化改革

2003年之前

银行定价权浮动范围只限30%以内,2004年贷款

上浮范围扩大到基准利率的1.7倍

2004年

外币存贷款利率逐步开放

2004年10月

贷款上浮取消封顶,下浮的幅度为基准利率的0.9倍。

允许银行的存款利率下浮,不设底,但不可较基准利率上浮

2006年8月

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浮动范围,

浮动范围扩大至基准利率的0.85倍

2008年5月

汶川地震发生后,为支持灾后重建,人民银行于10月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扩大到基准利率的0.7倍

2012年6月

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

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

资料来源:

银联信

四、利率市场化的意义

(一)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利率市场化可促使资金按收益的高低在社会生产各部门间进行分配,通过有效组织资金来源、合理安排资金投向,提高投资效率,达到资金资源的合理配置;

同时利率市场化也可以协调各生产要素的使用比例,充分发挥我国土地资源和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实现利润最大化,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

(二)有利于宏观经济调控

利率市场化有助于建立社会投资和消费的市场传导机制,使中央银行可以有效利用利率变化进行宏观经济调控。

中央银行要通过运用基准利率和公开市场业务来作为货币政策的重要调控工具,从而影响商业银行的市场行为和价格决定能力,其前提是利率必须放开,至少是有较大的灵活性,使利率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为利用货币政策工具进行宏观经济调控提供一个有效的作用空间。

(三)有利于我国金融体制改革

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金融体制,有效利用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防范金融风险,稳定金融秩序,并适应金融全球化的趋势。

国有银行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主体,加快国有银行改革,是适应日益激烈的国际金融竞争的需要。

利率市场化有助于国有银行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

国有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必须考虑市场利率的风险,关注利率变动对其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所带来的影响,从而促进国有银行向商业化转轨。

(四)有利于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创新

我国金融市场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创新动力不足严重制约了市场作用的发挥。

利率市场化会迫使市场主要寻求通过市场规避其资产负债的利率风险,资产证券化、利率期货等金融创新工具会应运而生,推进金融市场创新和发展。

(五)有利于提高中国银行业竞争实力

在进入WTO相对开放的经济体后,不可能长期保持固定的利率、汇率。

因此,利率市场化将是金融市场改革的主要内容,也是中国银行加快发展,适应WTO金融市场开放的内在要求。

同时,由于市场化利率的可测性、可控性,及其与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相关性的特点,市场化利率会迫使商业银行提高运用资产负债利率管理理论和经验的主动性、自觉性,促进商业银行金融工具创新和商业银行的竞争。

近年来,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货币市场和几乎所有债券市场上的利率,包括同业拆借、回购、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以及国内外币存款的利率都已经放开。

当前,我国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时机已日趋成熟。

但利率市场化改革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对改革的环境以及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程度和金融市场、金融监管等都有一定要求。

因此,有必要梳理和比较世界各国利率市场化过程,吸取经验和教训,以促进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顺利开展。

一、发达国家的利率市场化改革

(一)美国利率市场化的实施过程及特点

在30年代大萧条以前,美国的利率是非管制的。

美国的联邦储备银行对各种利率包括银行的存贷款利率几乎不加任何限制,任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在利率体系中,市场利率占据绝对主体地位。

但在经济大萧条的冲击下,美国金融业损失严重,美国当局出台了一系列对金融体制进行干预的法规和政策,以加强利率管制,由此Q条例应运而生,标志着美国利率管制的开始。

Q条例规定:

银行对活期存款不得支付利息,对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设定利率最高上限,控制贷款利率。

但是在60年代后期,由于美国的通货膨胀,使得市场利率不断上涨,导致银行存款大量流向证券市场,但是银行业受到Q条例的约束,不能参与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竞争。

银行为了生存不得不通过各种办法绕过管制,例如开设存款账户时赠送礼品,免费使用保险箱,延长营业时间等方式绕过在利率上的限制。

美国利率市场化的过程实际上就是Q条例逐步取消的过程。

美国先后用了13年的时间完成了利率市场化的全过程,截止1986年3月31日止,分阶段取消了Q条例对于一切存款机构持有的定期和储蓄存款的利率限制。

美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所具有的特点:

(1)酝酿和实施的时间长。

美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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