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1企业标准编写规则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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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准体系中的管理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的整体。
4.8工作标准:
标准化领域中需要统一协调的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对企业各部门、各类人员基本职责、工作要求、考核办法所做的规定,是衡量工作质量的依据和标准。
“工作事项”主要指在相应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时与工作岗位的职责、工作内容、岗位基本技能、检查与考核等有关的重复性事项和概念。
根据岗位工作内容性质不同,可分为操作岗位、管理岗位和决策岗位的管理工作事项、操作事项和服务事项。
4.9工作标准体系:
企业标准体系中的工作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
5企业标准化体系
5.1标准化体系结构
企业方针目标
企业适用的
国家法律法规
企业贯彻的标准化法规和企业标准化规定
技术标准体系J
管理标准体系G
工作标准体系Z
主从关系连线指导关系连线企业标准体系范围
5.2以产品为中心技术标准体系结构
5.3管理标准体系结构图
注:
经营综合管理标准包括:
方针、目标、战略、营销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稽查管理等。
5.4工作标准体系结构图
6企业标准编写规则及要求
6.1企业标准编号:
依照标准化要求,界定三鼎织带集团及各企业职能、关系而设定的标准编码代号。
6.1.1标准编号原则
a、企业标准必须建立企业编号,无企业编号的企业标准,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不生效;
b、企业标准编号要符合标准化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设定、具体化;
c、企业直接采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非本企业标准(有备案号的),可以不编企业标准编号,也可以编入企业标准,实行编号统一管理。
6.1.2标准编号统一格式:
Q/XXXXXX.XX-XXXX
批准年号
个性标准代号
职能代号
门类标准代号
企业名称代号
企业标准代号
Q/XXXXXX.XX.XX-XXXX
批准年号
子个性标准代号
管理职能代号
6.1.3编号划分及说明
----企业标准代号:
用“企”字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Q”大写表示。
----企业名称代号:
用企业名称汉语拼音缩写字母大写。
与企业标准代号用“/”隔开。
----门类标准代号:
以门类一个大写字母表示,管理标准代号用“G”表示;
工作标准代号用“Z”;
技术标准代号用字母“J”表示。
与企业名称代号连续书写,与职能代号空半格距离。
(见下表)
序号
企业名称
名称代号
技术标准
管理标准
工作标准
1
三鼎织带集团
SDZ
SDZJ
SDZG
SDZZ
2
浙江三鼎织造有限公司
SDE
SDEJ
SDEG
SDEZ
3
义乌环鼎织带有限公司
HDZ
HDZJ
HDZG
HDZZ
4
义乌环球制带有限公司
HQZ
HQZJ
HQZG
HQZZ
5
金华金鼎织带有限公司
JDZ
JDZJ
JDZG
JDZZ
6
江苏三鼎织造有限公司
SSD
SSDJ
SSDG
SSDZ
三鼎织带集团沿用原浙江三鼎织造有限公司代码编号;
现浙江三鼎织造有限公司代码沿用浙江三鼎织造二厂代码;
一厂建制取消,编码代号也取消;
其他不变。
----职能代号:
按企业职能、关系划分,用数字01至99两位数表示。
----个性标准代号:
指单个标准在管理职能中所排列的序号,用01至99两位数表示。
----子个性标准代号:
针对个性标准细分或作补充而设定的排列序号,也用01至99数字表示。
与管理职能代号、个性标准代号之间用“.”连接,与批准年号用“—”分开。
----批准年号:
指标准发布的年号,置于编号末尾,用阿拉伯四位数表示。
6.1.4标准编号管理
a)标准编号由标准化人员审定,及时填写《企业标准明细表》。
b)修改的标准要重新审定内容、不需换版的标准,应在《明细表》备注,写明修改、审定日期,编号不变。
c)标准换版的编号只修改批准年号,其他不变,也应在《明细表》备注明。
d)标准废止,编号废止,要在《企业标准明细表》备注栏注明废止日期。
e)标准职能代号划分
----管理标准职能代号划分依据其职能个性特点,分为织带集团、生产性公司和贸易公司(见附表1、2、3)
----技术标准职能代号划分为织带集团及各公司执行通用标准(见附表4)
----工作标准职能代号划分为织带集团及各公司执行通用标准(见附表5)
6.2管理标准编写
6.2.1标准格式(见后附表6)。
6.2.2编写规则要求
----合规性:
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方针、目标,与同级、上下级标准应保持相协调、衔接。
----完整性:
管理标准在其规定范围、界限内力求完整。
----准确性:
文字表达应准确、简明、易懂、逻辑严谨,避免产生不易理解或歧义;
管理标准中引用标准及标准中的图样、表格、数值、编号及其他内容应准确无误。
----统一性:
标准中的术语、符号、代号应统一并与其他制度保持连续性,已有国家标准的应采用国家标准,已有行业、企业标准的应采用其标准;
同一概念与同一术语之间应保持唯一对应关系,类似部分应采用相同的表达方式与措辞。
----实用性:
标准拟订应尽可能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编写,同时也要符合集团战略规划部署和基本法规制度,力求具有政策性、合理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
6.2.3管理标准内容构成
一般由名称、编号、目的、适用范围、术(词)语解释、职责、管理内容和要求、其他、终结线、批准实施标注、编写标注栏及附录等要素构成
6.2.4结构布局
6.2.4.1一般标准层次最多可分成四个层次,即:
章、节、条、款。
章按主要构成要素分,章下分节,节下分条,条下设款。
6.2.4.2在章、节、条下单独设置的节、条、款,可称为“段”;
为重点突出或格式需要,单独列出一个或几个句子,称为“列项”。
6.2.5序号编排
从“目的”项到“其他”项,按序列对章编号,用阿拉伯数字编排(如:
5.1.1.1),段不编排号;
列项前用破折号;
章、节、条、款数字之间用小圆点隔开;
款之下若再细分,可用阿拉伯数字加括号或用小写英文字母区分。
6.2.6格式编排
6.2.6.1幅面与页边距
幅面采用A4纸(210mmX297mm),页边距设置:
上、下边距各2.54cm,左、右边距各3.17cm。
幅面字体要求:
标准名称部分用三号黑体加粗居中排列,正文部分用小四号宋体,其中各章标题加黑
6.2.6.2名称为必备要素,置于标准正文首页顶头居中位置,名称结构为“XXXX企业标准+标准名称”,通常分为两行。
名称要简明扼要,明确表达出主题,与内容相符;
不应涉及不必要的细节。
6.2.6.3编号为必备因素,置于名称和横线之间右端,由小四号黑体加粗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
在次页之后页面右上端也要加注编号,无须横线隔开。
编号与正文之间用一水平粗实线分隔,线长同版面宽度。
粗实线与编号间距为2mm。
6.2.6.4“目的”为必备因素,置于横线下正文起始位置。
陈述编写标准的目的和意义,格式“为了……制定本标准(制度、条例、规定、办法…)”。
6.2.6.5“适用范围”为必备要素,置于目的之后,阐明标准效力范围和实施范围。
格式“适用于……”。
6.2.6.6术(词)语解释:
为可选因素,置于适用范围之后,表达标准中关键词语、术语尚未普遍使用,或影响理解时,加以必要注解和说明。
6.2.6.7“职责”为可选因素,当管理事项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参与或执行,要进行分工或界定职责权限。
必要时一个单位在中赋予新的职责或任务,也要明确。
6.2.6.8“内容和要求”为必备因素,是标准主体,可用一章或几章予以表述。
主要表述标准实施内容、细则、要求、流程和操作方式方法及罚则等(包括图表)。
“内容和要求”并非该章推荐标题,根据需要可展开,但必须集中表述。
6.2.6.9“其他”为必备要素,作为制度正文最后一章。
主要补充明确标准解释部门、制定、修订过程中事项说明、实施时间和方式、冲突处理原则。
处理矛盾冲突表述格式为中之一项:
-----XX制度由XX部门进行解释和修订;
-----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开始执行,本次修订为XX版,主要修订内容……。
-----自本制度自XX签发后,XX年XX月XX日起开始实施,XX制度即行废止,现行制度中与本制度之规定不相符的,应参照本制度予以修改。
6.2.6.10“终结线”必备格式,置于制度最后一个条款之下一行正中间为加粗实线,长度为版面宽度四分之一,约为4—5厘米。
终结线表示正文终结,终结线不能另起页面。
6.2.6.11“批准日期标注栏”为必备要素,置于首页最下端横线下,说明批准机构、批准时间、实施时间。
格式:
批准机构+年-月-日+批准;
年-月-日+实施。
年月日之间用小横线连接,批准日期要与签发日期一致;
实施日期与批准日期可以不一致,必须与“其它”章节中表述一致。
6.2.6.12标注栏编写:
为必备要素,置于正文最后,临近页脚。
说明版次、有效期限、起草部门、起草人、起草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批准人及签字日期。
有效期限根据制度质量和效力一般分为三个月、六个月、一年。
通常格式为表格形式,六列四行,宽同版面,行高10mm,标注栏内标题用小四号黑体加粗,其他用小四号宋体编排。
标注栏不能另起页面。
6.2.6.13“附录”为可选补充要素,主要包括:
----正文涉及的表格或图例;
----引用相关法规、文件的目录;
----引用专业术语注解或系统介绍;
----标准出台背景及各版本修改沿革说明。
附录中图表与正文中图表分别采用不同编号方法。
附录编号和标题各占一行,附录编号用五号宋体,置于版面左上侧;
标题在下一行,正文之上居中位置,用四号宋体加粗编排。
6.3图表、流程管理依照《文件控制程序》SDZG00.02-2009相关条款执行。
6.4工作标准编写规则
6.4.1编写原则与要求
6.4.1.1除遵循企业标准编写一般原则外,还应做到:
----最高决策者及决策层其他管理人员,每个职务都应制定明确的职责和权限工作标准。
----中层管理人员,正职、副职的职责和权限都需要制定工作标准。
----部门的工作标准用部门正职管理人员的工作标准代替。
----一般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应体现在工作标准中,工作标准应按岗位制定,不按现实分工制定。
----应为操作岗位人员制定通用的工作标准。
----对特殊过程的操作人员,可对特殊工种、特殊岗位制定相应的工作标准。
----操作人员的职责权限应体现在具体的岗位工作标准中,应按工种制定。
服务人员在操作人员范畴,服务人员的工作标准应包括服务规范和要求。
6.4.1.2编写要求
制定工作标准除应遵守企业标准化工作有关规定外,应具备一下理念:
----使每个岗位的职责、任务服从企业总目标,通过制定工作标准形成全员的目标管理。
----岗位之间互相衔接、互相制约,形成有机联系,保证整个管理工作协调。
制定工作标准过程,实际是互相协调、理顺关系过程。
----工作标准是为具体的操作者制定的,要使标准能被操作者所接受并且认真执行,最好办法让操作者亲自参加制定标准。
当标准必须由专人来制定时,要请岗位人员参与讨论、发表意见,制定工作标准时应以熟练操作者经验为基础。
----标准定出来后,不是交给操作者了事,而要领导者组织培训。
----在执行过程中要依据情况变化不断修订,对标准执行情况做出评价。
----注意与企业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的协调,防止互相矛盾、互相重复。
6.4.1.3层次的描述和编号
工作标准应使用企业统一编号方法,与技术、管理标准相区分。
工作标准的层次描述和编号要求见(附表7)。
6.4.2工作标准内容构成
工作标准一般由名称、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职责与权限、资格要求、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其它、终结线、批准实施日期标注栏、编写标注栏及附录等部分组成。
资料性概述要素包括:
封面、目次、前言、引言可用,也可不用,名称、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则不能省略。
6.4.3工作标准编制要求
6.4.3.1名称
名称为必备要素,它置于正文首页或标准封面,名称应简短明确,反映标准的主题。
工作标准名称一般由岗位名称或职务名称加“工作标准”、“作业标准”或“作业指导书”字样组成。
其中:
----管理类岗位如班组长、车间主任、部门经理等管理人员工作标准的名称由岗位名称或职务名称加“工作标准”字样组成。
----操作类岗位如挡车工、纺丝工、电焊工等操作人员的工作标准由岗位名称加“作业标准”字样组成。
----服务类岗位如前台服务员、食堂工作人员、清洁工等服务人员的工作标准由岗位名称加“作业指导书”字样组成。
6.4.3.2范围
范围为必备要素,它应置于每项工作标准正文的起始位置。
范围包括工作标准的内容范围及其实施范围。
6.4.3.3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为可选要素。
规范性引用文件一览表应由下述引导语引出: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
6.4.3.4职责与权限
----决策层及中层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为必备要素。
----一般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责权限可体现在其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之中,其职责与权限为可选要素。
----职责与权限主要应明确该岗位的职责和权限,以及相关岗位的相互关系(如何分工、如何协调配合)以及该岗位必须具备客观条件。
具体内容应包括直接上级、直属下级或管辖范围、横向工作关系、职责、权限等六项。
-----部门正职管理人员工作标准的职责中还应明确该部门组织机构的设置内容。
-----在确定部门或岗位的职责与权限时,应注意事项:
f)职责是工作标准的概貌或管理职能的高度概括,要求文词简炼。
g)职责不仅是对在职务范围内所应尽的义务的表述,也需要明确因工作失误或失职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所应负的责任程度。
h)权限应指明部门或岗位所应有的权力、工作范围,分工界限,即为实现管理职能或完成工作任务规定出按职务或职责所应有的权限。
6.4.3.5人员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为必备要素。
明确岗位人员的基本资格要求,包括文化水平、操作水平、管理知识、能力素质特征等。
对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应有资格证书等级要求。
6.4.3.6工作内容与要求
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为必备要素。
工作内容与要求一般包括:
------岗位目标。
应明确该岗位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所应达到的工作目标;
确定岗位目标过程,实际是企业目标系统的分解过程。
-----质量要求与定额。
对岗位的工作必须规定明确的质量要求,有时还包括数量和时间方面的要求,能做定量规定的应尽量将要求定量化,不能定量时也要考虑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可能性。
凡能规定定额的岗位,均应制定定额(时间消耗定额、物资消耗定额)等;
----工作程序和方法。
任何一个工作岗位上的工作,只要是具有重复的特征,就可以总结经验或实验,优选较为理想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
纳入标准,使该岗位所有工作人员操作达到统一要求。
----业务分工与沟通(信息传递)方式。
沟通方式如,指令传递程序、信息反馈程序、信息传递媒介、时间、内容等。
-----特殊工序过程工作岗位,例如焊接工、锅炉工等的作业要求,应参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规定制定;
-----按作业顺序列出工作(作业)的细节,明确输入、转换的各环节和输出的内容。
其中包括物资、人员、信息和环境等方面应具备的条件,并与其他工作(作业)接口处相互协调。
应明确每个环节转换过程中的各项因素,以及要达到的要求,说明需要注意的任何例外或特殊情况,必要时辅以程序或流程图。
----推荐企业运用工业工程制订工作(作业)标准的方法。
6.4.3.7检查与考核
在工作标准中应根据标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详细规定考核条件及奖惩办法,明确考核的部门、时间。
常规的考核程序和方法应制定专门的“工作标准考核办法”并在工作标准中明确引用;
特殊的考核程序和方法也可以在每个工作标准中加以规定。
按照P-D-C-A模式,制定标准是“策划”,执行标准是“实施”,“检查”是关键,“考核”是处理方法之一。
6.4.3.8其它
为必备要素,应作为每项工作标准正文的最后一章。
与管理标准要求相同
6.4.3.9终结线、批准实施日期标注栏、编写标注栏,与管理标准编写要求相同。
6.4.3.10附录
为可选补充要素,主要是帮助理解工作标准的内容,以便正确贯彻执行。
附录的主要内容由下面列项中的一项或几项组成:
----范例。
----表格式样或图例。
----工作标准中所引用的政策法规名称的目录。
----工作标准中所引用的相关联制度的目录。
----工作标准中所引用的专业术语解释或系统介绍。
----工作标准历史上各版本的修改沿革说明。
附录中的图表编号与正文中的图表编号应分别采用不同的编号方法,见《文件管理控制程序》。
6.5工作标准的格式(见附件8)
6.6技术标准编写规则
6.6.1技术标准制定、修订原则和要求
6.6.1.1纳入技术标准体系的标准,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实施中应严格执行的技术文件,企业必须严格执行。
6.6.1.2企业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要求(包括法律、法规及环境、安全、职业健康、能源等方面要求)
6.6.1.3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技术基础标准。
6.6.1.4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应注意技术标准保密。
6.6.1.5有关质量的技术标准内容和要求应贯彻GB/T19001标准对技术文件内容的要求
6.6.1.6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的技术标准内容和要求应贯彻GB/T28001和GB/T24001标准对技术性文件内容要求。
6.6.1.7技术标准化各项要求应系统、协调、统一、切实可行。
6.6.1.8技术标准存在形式可以是标准、规范、规程、守则、操作卡、作业指导书等。
表现形式可以是纸张、磁盘、光盘照片、标准样品或其组合。
6.6.1.9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应编制企业技术标准体系表并参照GB/T13017标准规定概念、原理、编制要求和方法。
6.6.2技术标准结构和格式
6.6.2.1企业产品标准结构构成。
按照GB/T1.2-2002《标准中规范性技术文件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主要构成有:
----名称、
----编号、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标准必要性评定(包括概述、需考虑内容)、
----要求(目的性原则、性能原则、可证实性原则、数值的选择、避免重复)、
----抽样、试验方法和检验、
----标准化项目标记、标识、标签(包括通则、产品标志和标签要求)、
----包装、运输和贮存(包括通则、包装、运输、贮存、产品随行文件要求)、
----专利和其他、附录等组成:
6.6.2.2规程、规范、手册、守则、作业指导书的结构和格式参照有关行业指导性标准规定。
6.6.3技术标准层次与编号编排
6.6.3.1技术标准层次编排见(技术标准体系结构表)
6.6.3.2企业技术标准编号。
----企业对技术基础标准一般可直接引用,也可根据企业需要,选择其中部分内容转化为企业标准化或规定,供企业内部使用。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基础标准编入企业标准体系的方法
a)对于国家、行业的基础标准,企业可先将其编号和名称集中编入一个企业标准内,然后再将标准文本编入企业技术标准化体系。
b)将国家、行业基础标准编号和名称解决写进企业标准体系表中,然后在将标准文本编入企业技术标准体系。
----企业技术基础标准编号。
对于编入企业技术标准体系的使用基础标准文本可以采用双重编号。
即在国家、行业基础标准原编号基础上,再根据标准化在体系中的位置加上企业标准编号,以表明该项基础标准在企业标准体系中的位置。
企业制定的技术基础标准测直接按其在企业标准体系中的位置编号。
----产品标准在企业标准化体系中的编号要求:
a)企业产品标准的代号和编号方法按规定编写,其手续号可直接采用企业产品标准在企业技术标准体系中的位置编号。
b)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标准可采用双重编号,其编号同技术基础标准编号。
----对上级批准发布的技术标准可采用既保留原编号,又纳入企业标准体系统一编号的双重编号。
6.6.4编排格式(附件3、4)
7其他
7.1本规则集团标准化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7.2本规则为第二版,仅6.1.3条款取消了对义乌启茂贸易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