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和方法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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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费用评估
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掌握的文件资料和实际情况,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考虑综合影响,完成下列工作之后对变更费用做出评估。
①审核变更工程数量,监理工程师评审的主要依据是:
a、变更通知及变更图纸;
b、监理工程师现场计量的结果。
②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
监理工程师宜按下列顺序,选用确定变更工程单价的方法。
a、工程量清单内的单价;
b、合同内规定的单价计算方法;
c、国家、部、省(市)级机构颁布的概预算定额及价格参考书;
d、参考承包人预算及实际支出证明,协商单价;
e、计日工方法。
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的或承包人为方便其施工而提出的变更,原则上所增加的费用不予补偿,所节省的费用归业主,也可由业主与承包人协商确定。
对应清单工程细目的数量或金额变化超过合同规定的限额时,可重新确定该细目的单价。
⑷协商价格
监理工程师应与承包人和业主就其对工程变更费用评估的结果进行磋商,在意见难以统一时,监理工程师应确定最终的价格。
⑸签发《变更指令》
变更资料齐全、变更费用确定之后,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签发《变更指令》。
《变更指令》主要包括以下文件:
a、文件目录;
b、变更指令;
c、工程变更说明;
d、工程变更费用估计表;
e、附件:
变更前后的图纸;
业主、承包人、监理方面的会议、会谈记录与文件;
有关设计部门对变更的意见;
有关行业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
承包人的预算报告;
确定工程数量及单价的证明资料等。
2、工程延期
1)监理工程师必须在确认下述条件满足后,受理工程延期:
⑴由于非承包人的责任,工程不能按原定工期完工。
⑵延期情况发生后,承包人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延期意向。
⑶承包人承诺继续按合同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有关延期的详细资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需求随时提供有关证明。
⑷延期事件终止后,承包人在合同决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正式的延期申请报告。
2)延期的主要类型
⑴额外的或附加的工作。
⑵异常的恶劣气候条件。
⑶由业主造成的延误、妨碍、阻止。
⑷不是承包人的过失、违约或由其负责的其它特殊情
⑸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延误原因。
3)时延期
如果影响延期的事件有连续性,监理工程师可在收到并确认包人提交的临时报告后,先给予临时延期。
在收到并确认承包人的延期申请后,再给予该事件的最终延期。
但最终延期不准少于累计的临时延期。
4)受理程序
⑴收集资料,做好记录
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延期意向后,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收集来自现场以外的各种文件资料与信息。
⑵审查承包人的延期申请
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正式的延期申请后,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
①延期申请的格式满足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②延期申请应列明延期的纲目及编号;
阐明延期发生、发展的原因及申请所依据的合同条款;
附有延期测算方法及测算细节和延期涉及的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图纸等。
审查通过后,可开始下一步的评估。
否则,监理工程师应将申请退回承包人。
⑶延期评估
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评定:
①承包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满足评审需要。
②申请延期的合同依据必须准确。
③申请延期的理由必须正确与充分。
④申请延期天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应恰当。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现场记录和有关资料,进行修订并就修订的结果与业主和承包人进行协商。
⑷审查报告
审查报告主要由以下文件组成:
①正文
受理承包人延期申请的工作日期;
工程简况;
确认的延期理由及合同依据;
经调查、讨论、协商、确认的延期测算方法及由此确认的延期天数、结论等。
②附件
a、监理人员对该延期的评论;
b、承包人的延期申请。
包括涉及的文件、资料、证明等。
⑸确定延期
监理工程师应在确认其结论之后,签发延期批准文件。
3、费用索赔
1)有关规定
监理工程师必须确认下述条件满足时,受理费用索赔。
⑴承包人必须依据合同有关规定索取额外的费用。
⑵承包人在出现引起索赔的事件后,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意向,并同时抄知业主。
⑶承包人承诺继续按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说明索赔数额和索赔依据等的详情材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需求随时提供有关证明。
⑷承包人在索赔事件终止后,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正式的索赔申请。
2)费用索赔的主要类型
⑴难以预见的情况所引起
①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②外界障碍(化石、古物、地下建筑等)。
③战争入侵、叛乱、暴乱等。
④通常无法预测和防范的任何一种自然力。
⑵业主责任引起
①未按合同规定和承包人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提供对现场的占有权和出入权。
②末按规定向承包人付款。
③延误提供图纸。
④提前占用或使用永久性工程区段而造成损失或损害。
⑤因工程设计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与损害。
⑥违约使合同中途终止。
⑶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引起
①延误签发图纸、指令。
②负责提供的书面数据不准确。
③要求进行合同中未规定的检验。
3)受理程序
⑴搜集资料、做好记录
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索赔意向后,立即通知有关的监理人员,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收集来自现场以外的各种文件资料与信息。
⑵审查承包人的索赔申请
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正式索赔申请后,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
①索赔申请的格式满足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②索赔申请的内容符合要求。
即已列明索赔发生、发展的原因及申请所依据的合同条款;
附有索赔数额计算的方法、价格与数量的来源细节和索赔涉及的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图纸等。
审查通过后,可开始下一步的评估,否则应对承包人的申请予以退回。
⑶索赔评估
①承包人提交的索赔申请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满足评审的需要。
②申请索赔的合同依据必须正确。
③申请索赔的理由必须正确与充分。
④申请索赔数额的计算原则与方法应恰当;
数量应与监理工程师掌握的资料一致,价格与取费的来源能被业主接受。
否则应修订承包人的计算方法与索赔数额并与业主和承包人进行协商。
⑷审查报告
审查报告由以下文件组成:
①正文
受理承包人索赔申请的工作日期;
工作简况;
确认的索赔理由及合同依据;
经过调查、讨论、协商、确定的测算方法及由此确定时索赔数额、结论等。
②附件
a、监理人员对该索赔的评语;
b、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包括涉及的文件、资料、证明等。
⑸确定索赔
监理工程师应在确认其结论之后,签发索赔批准文件,并通过中期计量支付中予以支付。
4、争端与仲裁
1)争端
⑴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争议通知后,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对争议事件的全面调查与取证。
同时对争议做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面通知业主和承包人。
⑵监理工程师发出书面通知后,如果业主或承包人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要求仲裁,其决定为最终决定。
⑶合同只要未被放弃或终止,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继续精心施工。
2)仲裁
⑴当合同一方提出仲裁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争议设法进行友好调解,同时督促业主和承包人继续遵守合同,执行监理工程师的决定。
⑵在合同规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调查时,监理工程师应以公正的态度提供证据和作证。
⑶监理工程师应在仲裁后执行裁决。
5、违约
1)业主的违约
当业主有下列事实时,监理工程师应确认业主违约。
①宣告破产,或作为一个公司宣告停业清理,但清理不是为了改组或合并。
②由于不可预见的理由,而不可能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
③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支付证书向承包人付款,或干涉、阻挠、拒绝支付证书签发。
⑵处理
①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因1)原因而提出的部分或全部中止合同的通知后,应尽快深入调查,搜集掌握有关情况,澄清事实。
②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部分或全部中止合同的支付。
2)承包人的违约
①当承包人有下列事实,监理工程师应确认承包人一般违约。
a、给公共利益带来伤害、妨碍和不良影响;
b、未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政策与法规;
c、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业主的利益受到损害;
d、不严格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
e、未按合同规定照管好工程。
②当承包人有下列事实时,监理工程师应确认承包人严重违约。
a、无力偿还债务或陷入破产,或主要财产被接管或主要资产被抵押,或停业整顿等,因而放弃合同;
b、无正当理由不开工或拖延工期;
c、无视监理工程师的警告,一贯公然忽视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d、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随意分包工程,或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
①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属一般违约后,应采取如下措施:
a、书面通知承包人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予以弥补与纠正;
b、提醒承包人一般违约有可能导致严重违约;
c、上述措施无效时,书面通知业主;
d、确定因承包人违约对业主造成的费用影响,办理扣除相应费用的证明。
②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严重违约,业主已部分或全部中止合同后,应采取如下措施:
a、指示承包人将其为履行合同而签订的任何协议的利益(如材料和货物的供应服务的提供等)转让给业主。
b、认真调查并充分考虑业主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的费用影响后,办理并签发部分或全部中止合同的支付证明。
6、分包、转让与指定分包
1)分包
①监理工程师应严禁承包人把大部分工程分包出去或层层分包。
②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分包工程手续,承包人才能将部分工程分包出去。
③监理工程师对分包的批准不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⑵审批分包
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主要方面审查承包人分包工程的申请报告:
①分包人的资格情况及证明。
包括企业概况,财务资本情况,参加分包工程人员的资历,施工机械状况等;
②分包工程项目及内容;
③分包工程数量及金额;
④分包工程项目所使用的技术规范与验收标准;
⑤分包工程的工期;
⑥承包人与分包人的合同责任;
⑦分包协议
监理工程师完成上述审查并认为满意之后,签发分包批准文件。
⑶分包工程的管理
①监理工程师应通过承包人对分包工程进行管理。
监理工程师也可以直接到分包工程去检查,发现涉及分包工程的各类问题,应要求承包人负责处理。
②监理工程师应通过中期支付,由承包人对分包工程进行支付。
2)转让
监理工程师应注意,只有在业主完全同意的前提下,承包人才能进行合同转让。
3)指定分包
⑴监理工程师宜设专人对指定分包工程进行管理。
⑵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指定分包人提交一份证明其资格情况的资料。
并要求指定分包人保护和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由于指定分包人的疏忽、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
⑶监理工程师应清楚地指定分包工程所使用的技术规范与验收标准。
⑷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反对指定分包人的理由。
确认反对合理时,建议业主对承包人的反对予以考虑,反之则应帮助业主说服承包人接受指定分包人。
⑸监理工程师对指定分包人的支付,应根据投资控制的方法与措施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7、保险
1)检查保险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有关规定,从以下方面对承包人的保险进行检查。
保险的种类一般分为工程和装备的保险;
人员伤亡保险;
第三方的保险。
保险的数额,应与实际价值相符。
保险的有效期,应不少于合同工期或修订的合同工期。
⑴保险的种类,一般分为工程和装备的保险或伤残事故的保险;
⑵保险的有效期,应不少于合同工期或修订的合同工期。
⑶保险单及保险费收据,确认承包人已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业主,并保留一份复印件备查。
2)落实保险
⑴当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未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向业主提交合格的保险单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①指示承包人尽快补办或补充办理保险。
②承包人拒绝办理时,通知并建议业主补办或补充办理保险;
③保险最终由业主补办或补充办理的,监理工程师应签发扣除承包人相应费用的证明。
④如果业主也未补办,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和业主由此带来的危害,并督促其尽快办理保险。
8、记录与归档
1)来自承包人、监理工程师的工程变更要求由道路或结构项目工程师会同合同及计量工程师审查,确定变更内容及费用,一般变更由驻地工程师批准,重要变更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重大变更由业主批准。
来自业主的工程变更要求由总监转相应的驻地工程师批准执行。
所有工程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和批准,驻地工程师应保存好所有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并建立工程变更台账,总监应根据其管理范围保存好所有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
2)承包人的延期、索赔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监理工程师,同合同及计量工程师协助驻地工程师审查后提出书面意见批准执行并报总监备案,重要及重大延期、索赔要求由驻地工程师提出书面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并以书面形式抄知承包人和业主。
监理工程师在处理承包人的延期、索赔要求时应要求承包人提供延期或索赔发生或发展的原因及进程、依据的法律及合同条款、各种原始数据的来源说明、费用或时间计算的依据及其计算生成过程、涉及的有关证明、文件、图纸、会议纪要、图纸及音像资料等。
3)监理工程师应将自己知道或了解的业主与承包人的争端的事由及原因如实记入《监理日志》,在需要时提交仲裁机构作为佐证。
4)监理工程师应将业主及承包人的违约事实如实记入《监理日志》并收集好相应的有关证明、文件、图纸、会议纪要、图纸、照片、实物等原始证据,作为评判业主或承包人违约的依据,为随之而来的承包人索赔或业主终止合同提供佐证。
5)驻地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分包申请并以书面形式明确批复同意与否,重要及重大项目应由总监批准。
分包人的工程质量检测表由分包人填写、承包人审查、监理工程师验收。
合同的转让应在收到业主明确同意的书面通知后,通知承包人执行。
转让后如无业主的明确指示,受让人继承原承包人的一切权利义务,监理工程师应将这一决定书面通知业主并取得业主的书面确认或改正。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业主告知指定分包人的一切必要的情况(包括指定分包的项目、指定分包人的资质、指定分包人应投入的设备、人员等),监理工程师应将指定分包人设专人管理并单独记录其行为。
6)在业主的明确要求下,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供保险资料的副本,并将审查意见报告业主。
承
包
人
否审
报
是程
序
监
理
审
批
程
是
工程延期审批程序
索赔事件发生
工程索赔审批程序
分包人进入工地施工
承包人、分包人签订
工程分包合同
驻地监理组
总监
及业主审批
承包人选择分包人
和制定分包合同文件
驻地监理工程师
审查分包人资格
合
格
不
准
批
准
工程分报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