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断凡庸之诤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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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
以胜义理观察,不论所见的柱子、能见的眼识以及见者都
不可得,所以不是以量如是成立。
“如下文所述”,就是按
下文讲受念处时所说的那样。
“由观察根境遇不遇等”,就
是以正理观察而能遮遣你们说的“现量见”。
下面我们就来观察:
大家看着自己对面的墙壁,这个墙壁是真实存在的
吗?
一般认为“这是真实存在的”。
什么理由?
因为眼睛
现量见到有墙壁,见到是那样的颜色、形状等。
下面按这样观察:
自己的眼睛和墙壁有一段距离,这
两者就像东山和西山一样,是隔开来的两个法,这样就知
道,自己的眼根没有接触过墙壁,怎么能断定这是真实存
在的呢?
光是见到一种相,并不能证明是有真实的东西,
比如在发生阳焰时,渴鹿见到了前方有“河流”,但是眼
睛见到有河流的相并不等于那里真有一条河流。
等跑到近
前什么河流也没有。
所以根和境隔开时,根没有碰到境,
单凭“根识见了一种相”并不能证实境上有真实的东西。
这时候又会说:
我可以走近墙壁,用手亲自触摸墙壁,
这时触到了真正的墙壁,总能证明它真实存在吧!
因为没
有墙壁是不可能触到的,更不会有真切的触摸感觉。
这种说法还要进一步检验。
我们从粗到细地作观察,
首先从粗的层面上观察:
手和墙壁只有正面这一面接触,
其它背面、内部等并没有遇到,所以不能说手遇到了墙壁。
这样排除了整体之后,就只见到手和墙壁只是以一面
接触。
再来观察:
所谓的一面又是怎样的一面呢?
是有前、
后的一面,还是无前、后的一面?
如果有前、后,即使再
薄,也只是以正面相遇,而没有背面相遇,这就跟上面的
情况一样。
如果一直分到已经分不出前后,那就到了无分
微尘的层面。
现在落到“无分微尘”的层面上观察。
此时,心前粗
分的法都消失不见,手不见了,只有一堆无分微尘;
墙也
不见了,只有一堆无分微尘。
这两堆微尘会不会相遇?
追
究到最小单位,就是两个无分微尘会不会相遇?
所谓的相遇只有两种:
要么以部分相遇,要么完全相
遇。
如果只是部分相遇,那在一个微尘上就能分出相遇的
部分和不相遇的部分,这样分成了两部分,就不是无分。
如果两者是完全相遇,那两者就是互相进入而成了一体。
接下来观察:
有没有机会进入无分微尘?
比如,我们
能进入一间房屋,是因为它里面有空间、有空洞,如果是
实心的铁球,里面没有洞,就谁也入不进去。
再说里面有
空间,就能在空间里分出上方、下方、左方、右方等等(大
家看一下自己所在房屋的空间,是不是能随便在上面划分)。
再
观察:
无分微尘有没有内部的空间?
如果有空间,就有内
部和它的边沿,内部可以分上面一部分、下面一部分、左
边一部分、右边一部分……,边沿也可以分上、下、左、右
等,这样就能把无分微尘分成很多个部分,也就不是“无分”。
所以,无分微尘就没有内部的空间,而没有内部的空
间,怎么可能进去呢?
不能进去,怎么有全面的相遇?
这
样就知道,无分微尘之间,既没有部分地相遇,也没有全
面地相遇,根本就没有遇到过!
所以说“手触到了心外的
墙壁”纯粹只是错觉!
懂了这个例子,就要举一反三在一切法上观察。
方法
就是分遇和不遇两种情况来观察。
比如大家下课之后,走在大街上,眼前的声色现相是
非常纷繁的。
逐一地观察,会认识这一切都只是假相。
比
如见到一幢楼时,就要想:
“我的眼睛在和它有距离时,
就没有触到它,也就不能证实那里有没有真实的法;
等我
走近它用手触碰,也只是遇到巴掌大的表面,无法证实整
幢大楼是真实的;
从微观上看,只有一堆无分微尘,而任
何两个无分微尘,既不成立部分相遇,也不可能完全相遇。
所以说“手遇到外境真实的楼”并不是事实。
所以,自己并没有遇过什么心外的实法,眼前现的这
一幕就只是自己心前现的幻相!
再打比方,在听到人的声音、车的声音时,就想:
耳
根和这声音有距离的话,就没有真正遇到声音,而没有接
触到声音,就不能判定是有真实的存在。
而说“遇到了声
音”也无法成立,所以只是自己的心现了声音的影像,最
多就这么一点,只是心前现了影像,除此之外并没有遇到
真实的外境。
总之,一切见闻觉知就只是如做梦的心前现
一种影像一样。
像这样,眼睛见色、耳朵闻声、鼻子嗅香、舌头尝味、
身体感触,都是像迷梦中见幻相一样。
按这样观察一座座
楼,一条条街,一辆辆车,一家家的商场,一件件的东西,
就会醒悟:
以前认为眼见为实,其实是眼见为虚,以前认
为这是非常真实的世界,其实整个是虚妄的世界!
总之,“色等真实存在”并不是以量成立。
“量”就有
现量和比量。
上面是以正理引起了观见胜义的比量,在这
个比量前并不成立有色等真实存在。
而现量(也就是圣者照
见实相的智慧)也不见有色等存在。
这就像《入中论》所说:
“如已觉后三非有。
(觉悟以后,根、境、识这三者都是没有
的。
)”又像永嘉大师《证道歌》里说:
“梦里明明有六趣,
觉后空空无大千。
”
所以,《三摩地王经》说:
“眼耳鼻非量,舌身意亦非,
若诸根为量,圣道复益谁。
”就是在观察真实义的时候,
眼不是量,耳不是量,鼻、舌、身、意都不是量。
如果凡
夫诸根也算是现见真实义的正量,那修圣道有什么用呢?
世间已经见了真实,有什么必要再修圣道?
所以只有圣者
是正量,xx不是量。
【彼义如何?
如女身本为不净、无常等,世间却共称净、
常等,此处成立色等也如是虚妄。
“彼义”的义是指世间成立色等真实存在。
这又是怎
样的一种成立呢?
是虚妄的成立!
这就像女身本来不净,
世间却共称为清净;
女身本来无常,世间却共称为常一样。
“等”字包括把苦说成乐,把无实义说成有实义等等。
女人身体里只有心、肝、脾、胃、血、肉、屎、尿等
的不净物,剥开表皮就见到完全是污秽的体性,但世间人
却共许女身是清净的,这样的成立不是虚妄的吗?
女人的
身体又是生灭无常的,一刹那就变换了一次,但世间人认
为前后见到的是同一个身体,这样的成立不是虚妄的吗?
所谓“成立色等实有”就是像这样的成立。
总之,就像在衡量女身的体性时,不能以执著清净、
常恒等的颠倒识为量,衡量胜义时也不能以凡夫的根识为
量。
所以,凡夫自以为“现量见”是最过硬的证据,其实
只是错觉而已。
总之,世间人用颠倒识来成立万法实有,
这是不能作为证据的。
己二、断实事师之诤分二:
一、教之断诤二、理之断诤
庚一、教之断诤
为导世间入,怙主说实有。
真xx刹那,谓俗亦成违,
瑜伽俗无过,待世为见真,
否则世间害,知女身不净。
以上有两层断诤。
前两句是第一层。
后六句是第二层。
实事师是以“佛说有蕴、界、处等”作为证据,来成立诸
法实有。
答复是:
佛说法有了义、有不了义,这是不了义
的说法,是为了引导世间趣入真实义,而权巧地说“诸法
实有”,实际上并不存在刹那性。
“导入”和“怙主”要对
应起来体会。
比如母亲带孩子,为了引导孩子要说很多不
了义的话,不能说母亲说的话全是了义,但这是出于慈悲
心,想方设法地引导孩子。
同样,要引导智慧弱小的众生,
把他带入真实义中,佛也应机说不了义的教法,不能说“佛
说的全是了义”。
对方又起诤论:
你们说真实中万法不是刹那性,而刹
那性也不是世间人能见到的,所以把它说成世俗也成相
违,这样它就是不属于二谛的法了!
回答是“瑜伽俗无过”。
“瑜伽”,就是瑜伽师观见名
言现相刹那生灭的体性。
“俗”,指瑜伽师所见的刹那性正
是世俗现相的体性。
“无过”,就是这属于世俗,没有不属
二谛的过失。
最后三句成立有见名言的实相。
正面是“待世为见
真”。
“待世”,就是观待世间见万物常住的颠倒心。
“世”
指凡庸。
“为见真”就是观待凡庸执常的心来说,见刹那
性是见世间现相的真相。
反面是“否则世间害,知女身不净”(这两句要连在一
起)。
“否则”就是如果观待世间执常的心,也没有见真实
和见虚妄的差别。
“则”之后讲应成的过失,就是应成世
间执女身清净也能违害认知女身不净。
【诸实事师认为有事应是实有,因为佛说存在基——蕴界
处,并说蕴之相为刹那性等。
这里“实事师”指小乘人。
称蕴界处为“基”的原因
是:
对凡夫,蕴界处是生起我执的依处;
对圣者,蕴界处
是抉择无我的依处,所以称为“基”。
也就是以蕴界处作
为所依,没有智慧就生起我执,有智慧就见到无我。
中观师认为有事是假有,实事师认为是实有。
两者在
有事体性的认定上有分歧,因此就兴起诤辩。
实事师是怎
么想的呢?
他们认为柱子、瓶子等是真实有的,并不是假
立为有,证据是:
佛说过有蕴界处,而且说蕴的体性是刹
那性等。
“等”字包含苦性、不净、无人我等。
中观师总的答复:
这是不了义教。
为什么是不了义
教?
因为成立不了义教的条件有三个:
有密意、有必要、
以理有害。
而上面的佛语具足这三点,所以是不了义。
下
面逐一解释:
佛唯以现相为密意而如是说,】
这是讲“有密意”。
单是衡量众生心前的显现,确实
有蕴、界、处的现相(比如有色、声、香、味、触等的现相,
有苦、乐、舍等的领受相,有取种种相的想,有六根、六境、六
识),再者,这些现相在名言中也的确是刹那灭的体性。
所以,佛是针对“众生心前的现相”而说它真实有。
以梦境来比喻,梦心变现的根身、器界本来不可得,
这是就梦的实相说。
梦里真的有根身、器界,这是按做梦
者迷乱心前的现相说。
就像这样,佛说“有蕴界处”唯一
是就众生心前的现相而说。
“唯”是唯独、是仅仅,限定
在“现相”这一点上。
【其必要是为了接引不能证空性的诸世间,将其间接导
入于真实义,故说实有。
这是讲“有必要”:
就是小乘人一时接受不了大空性,
因此为引导他渐次趣入无自性的空性,就暂时权巧地说有
蕴、界、处,而且蕴、界、处的体性如何。
这样做是有必
要的,为什么有必要?
因为如果一开始就说“无色无心、
无眼无耳……,一切都没有,远离一切戏论”,他听了接
受不了,就会毁谤般若。
佛有智慧、有慈悲、有方便,首
先说因、果,说蕴、界、处,等这些都明白了,再引导他
认识:
这些是因缘和合而现的,既是观待因缘而有,就不
是自性有,这样观察下去,就能领会“无基离根”。
所以,
先说种种相的目的是为了最后破相悟性,这就是导入的意
思。
【如云:
“佛说我我所,必要如是说;
如是蕴界处,亦具
必要说。
”】
这是举小乘人能接受的例子告诉他,佛的很多说法是
有必要而说的。
比如佛说“我是法王”、“燃灯佛给我授记”,
或者说“我的弟子、我的法衣”等,都是有必要而说。
你
们也知道佛已经永离我见和它的习气,永断一切我和我所
的分别,但佛还这样说“我”、“我所”,这是有必要而说
什么必要?
就是随顺世间说“我”和“我所”,这是
让世间人了知法义的方便。
同样,佛说有蕴界处也是有必
要而说。
就是为了把不能证悟空性的有情间接
导入于真实义。
【然真实或胜义中不成立蕴等的刹那性,一体、多体何
者不成而无生灭,于彼岂有成立刹那性?
即无成立。
这是以理有害。
就是在以离一多因等的正理作观察
时,并不成立真实中有刹那性。
总的要这么想:
刹那性是依于蕴等法的生灭而安立
的,但用正理观察时,蕴等法既不成立一体,也不成立多
体。
如果是实有的法,那它的体性就只有这两种,但它不
是一体、也不是多体,因此不是实有的法。
对这样现而无
有的蕴,怎么有它的生和灭呢?
比如梦中的儿子在显现,
但这是实际没有的,真实中没有他,哪里有他的生和灭
呢?
而没有生灭,又怎么成立有刹那的体性呢?
刹那性是
依着一个法的生灭而安立的,现在没有生灭,哪里有刹那
性呢?
(这里只是说一原则,具体观察“一体、多体不成立”的
方法会在以后讲到。
还可以这样观察刹那性,就是想:
如果真实中有刹那
存在,是只有一个刹那存在,还是有多个刹那存在?
如果
只有一刹那,那是无法成立种种长短事件的。
比如一个人
只有一个刹那,以一个刹那不能安立有说话、行走等的任
何动作(比如说话是由多个刹那相续而完成的,只有一个刹那的
话,一个字也说不出)。
再说,如果真实中有多个刹那,那这些刹那就像林荫
道上排列的一行树,依次排布在时间这条道上。
这也有问
题。
就是安住先前的刹那时,就不可能去后来的刹那,因
为这个刹那是真实中存在的,是实有自体的,这样就恒时
持有它的自体,而不会变成其它。
所以,安住这个刹那时,
不会出现任何未来的刹那,最终就只有这一个刹那,而没
有前后任何刹那。
或者说:
这些刹那是实有的,因此它不会变成其它刹
那,就像实有东山和西山,东山就不会变成西山。
这样就
没有从过去变到现在,从现在变到未来,而没有三世的迁
变,怎么成立有前后的多个刹那?
所以,真实中不是只有
一个刹那,也不成立有多个刹那,刹那是本来没有的(以
上是“以理有害”)。
由上面说的“有密意”、“有必要”和“以理有害”,
就知道“佛说有蕴界处,以及蕴界处的体性是刹那性等”
只是不了xx的说法。
【对方说:
彼刹那性若非胜义,立为世俗亦成相违,由
此应成不属二谛。
你们说刹那性不是胜义,而安立它是
世俗也有相违,这样刹那性就成了不属二谛!
但任何法都
摄在二谛中,哪里有不属二谛的法呢?
【彼为世俗如何相违?
以理、教二者相违。
一、世俗是
可共见、凡夫亦行之境,然世人承许上午瓶下午不灭而常住,
不许刹那性,彼不能见故,实非世俗。
二、世尊也说:
“见刹
那性即谛见有事实相”。
这是说相违的情况。
有两个方面:
一、以道理相违;
二、以圣教相违。
“以”表示方式,就是按道理推断有相
违,按圣教推断也有相违。
先以道理推断:
世俗是世间都能共同见到、凡夫心也能行在上面的
境,但刹那性凡夫的心见不到,比如世间人上午往瓶子里
倒水,下午再倒水时,认为就是上午那个瓶子,他认为瓶
子是常住的法,不承许瓶子是刹那灭的自性。
这样,“安
立刹那性是世俗”和“世间不能见刹那性”就成了相违。
其次以教推断,世尊说“见了刹那性就是见了万物的
实相”。
这就看出刹那性是万物的实相。
而你说刹那性是
世俗,这样既是世俗、又是实相,就是一对相违。
你们说
“所见虚妄名世俗”,既是虚妄怎么能说是实相呢?
以下断诤分二:
一、理无相违;
二、教无相违。
先说理无相违。
世人并未见瓶等常住,而仅是于同类相续由错觉
引起常执。
因此,凡庸识不知刹那性,而观名言实相之瑜伽
士见彼为刹那性而了然时,彼刹那性是按世俗之现相故,无
有不属二谛任一之过。
这一段分二:
(一)否认“刹那性不能见”;
(二)安立
刹那性属于世俗。
(一)否认“刹那性不能见”
对方说刹那性决定不是世俗,因为“世俗是世间能见
的法,而刹那性是世间见不到的法”。
对此分两类说:
一、
凡庸;
二、观名言实相的瑜伽师。
先说凡庸在前五识见万物时,实际并没有见万物的常
住,比如声音是一刹那一个生灭,而耳识取声音也是一刹
那取一种声音的相,前后刹那的声音是别别不同的体,耳
识并没有取到常恒的声音;
河流也是一刹那一个生灭,眼
识取河流的相也是一刹那取一种相,前后刹那的河流也是
不同的体,眼识也没有取到常恒的河流。
其它钢铁、磐石
等看起来坚固不变,实际也是刹那生灭的体性,这一点在
《四法印·
诸行无常》里已经做过详细论述。
总之,在前
五识取境时,并没有见到万物常住。
那世间人怎么会认为万物是常住的呢?
答:
“仅是于
同类相续由错觉引起常执。
”比如瓶子念念生灭,前后只
是同类的现相在不断地相续,但由于前后的相太相似,在
眼识取境的第二刹那,第六识分辨不出前后的差别,就由
错觉认为前后是同一个,这就像把很相像的双胞胎误认是
同一个人一样。
再举看瀑布的例子,远处看瀑布时,认为是不动的一
片白色。
这个远距离就是引起错乱的因缘,也就是在眼识
取刹那生灭的瀑布时,第六识分不出前后的差别,就误认
这是不变动的。
等走近瀑布,消除了错乱因缘,才认识到
瀑布刹那刹那生灭,先前执瀑布常住的心只是一种错觉。
总之,凡庸是前五识见了刹那性,而第六识不明知刹那性。
其次说“观名言实相的瑜伽师”。
分别心前的现相叫
做名言,这个现相的真相叫“名言实相”。
瑜伽师内心寂
止而见到万物刹那灭的体性时,内心是了然的,非常清楚
的,就像见到灯焰念念生灭那样非常明了。
所以,瑜伽师
的内心明见现相的刹那性。
(二)安立刹那性属于世俗
当瑜伽师见到万物的刹那性时,他所见到的刹那性就
是分别心前现相的真实体性,或者说世俗现相的体性,所
以刹那性属于世俗,并非不属二谛。
下面讲解第二、教无相违,分二:
(一)正面说;
(二)
反面说。
先说正面:
【观待凡庸执常之识而言,见彼刹那性是见真实,即见
名言真实性故。
对方是以佛说“见刹那性即见实相”为根据,来成立
刹那性不是世俗。
这里答复:
“实相”这个名词既可以表达胜义的实相,
也可以表达名言的实相。
就名言现相来说,万物的体性是
刹那性,所以凡庸的心执著万物常住是虚妄,见万物的刹
那性是见真实,或者是见名言的真实性。
所以,佛实际是
说“见刹那性即见万物名言的实相”,这和“安立刹那性
是世俗”并不相违。
【否则,若观待世间亦无见真、见妄的差别,则成世间
执女身清净也能害于串习女身不净而知不净者,于彼识无有
见真、见妄之别故。
再从反面成立“针对世俗现相,也有见真实这一点”。
“观待世间”,就是相对不见名言实相的凡庸来说,“世间”
是指凡庸。
“亦无”的“亦”有放低一层说的意思,意思
相比于见胜义的智慧,不论见万物常住、还是见万物
生灭,都是虚妄的,这两者没有见真实和见虚妄的差别,
但如果落在名言上,相对凡庸来说,也没有见真实、见虚
妄的话。
那就应成“世间害于知女身不净”。
“害”是胜伏
的意思。
“世间”是指凡庸执女身清净的心,“知女身不净”
是由不净观串习女身不净而认知不净的心。
“知”是认知,
要归在有境的心上。
再问:
为什么应成“执女身清净的心能胜伏认知女身
不清净的心”?
理由是:
认知的心没有见真和见妄的差别。
举个例子,对一个女身,张三的心执著她清净,李四认知
她不清净,如果这样两种心没有对和错的差别,那张三的
见就不是错的,既然不是错的,就无法否认这种见。
而且,
就张三当时的心来说,他见的是清净的相,你要说这是不
清净,那是站不住脚的,针对张三的见来衡量时,李四的
见肯定失败。
【然见不净能害执净,反之永不能害。
“然”,就是事实相反,也就是见女身不清净的心能
胜伏执著清净的心,反之,执著清净的心胜伏不了见到不
净的心。
怎么讲呢?
就是张三在消除错乱因缘后,他会见
到女身的真相是不清净的,随之而来,他会否认自己以前
的知见。
比如他看到解剖开的女身,见到体内血、肉、屎、
尿等的不净物,闻到腥、臭等的味道时,他会认识到:
“不
清净才是真相,以前认为的清净纯属虚妄。
”在这样认识
不净之后,执著清净的邪见再不能违害这个正见。
所以,就名言现相来说,一定有见真实和见虚妄的差
别,安立“刹那性是世俗”以及“见刹那性是见万物名言
的实相”完全是合理的。
总结:
以上“教之断诤”,就是指实事师对中观师说“一切
法空”兴起诤论,他说诸法的实相决不是毕竟空,因为佛
说了有蕴、界、处,而且说体性是刹那性等,所以真实中
是有实法的。
断诤的方法,就是在万法上区分胜义实相和
世俗现相,就世俗现相或者众生心前的现相来说,有蕴、
界、处;
而且针对世俗的现相,也有见真实和见虚妄的差
别,无颠倒识见的是实相,颠倒识见的是假相,从这个角
度可以说“见刹那性就是见实相”。
但这只是针对世俗现
相说的,现在是在抉择胜义法性的时候,由于真实中得不
到蕴、界、处,也没有刹那性,所以不能承许胜义中有蕴、
界、处等的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