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管理暂行措施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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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材料计划的编制
每月20日全由主管生产副经理组织生产、技术、预算、行政、材料,依据施工计划安排的实物工作量,套施工定额,进行编制下月的材料计划,上报主管部门。
(四)
1.施工预算、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各业务口应在施工前15天内提供给材料股。
2.对委托加工翻样单、主要成品、半成品(如门窗、砼构件等)技术应提前三个月提供给材料股。
3.委托加工翻样单要用专项的草图纸表格,一式六份,部分铁件加工,应列出材料用量,注明材质等级、规格、型号以便结算和验收。
4.技术材料的增减、洽商变更、预算部门应及时提供给材料股,以利于材料股及时调整材料计划。
5.对施工工具、用具及低值易耗品,民工队根据施工任务及本库库存情况每月15日前向材料股提出书面申请计划。
(五)审核审批程序
1.材料股定额员负责编制计划表,材料保管员提供库存量,材料股长负责审核。
2.主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
3.月材料计划22日前上报公司物资设备部鉴收,一式八份。
上报五份,存档一份,保管员一份,材料股长和对外业务员一份。
(六)补充追加计划
根据施工用料的发性,补充追加计划每月10日前,报物资设备部或材料分工司签收,各种审批手续份数按月计划执行。
(七)材料计划的落实与运输
1.计划上报后,由对外业务员或材料股长结合施工周计划及时与材料供应分公司联系落实,陆续组织进场并做好进场记录,确保生产需要。
2.材料供应分工司委托自购的材料由材料股按《采购工作程序》选择合格的分承包方,组织采购。
采购过程中,确保材料质量合格,价格合理,努力降低成本。
3.进场材料由保管员登记在“现场收料登记本”上。
室外材料,由保管员及民工队长材料员办理材料交接手续,填写“室外材料入库单”。
4.材料的运输。
对易燃、易爆、易碎的物资、危险品采取防护措施,对大型物资由技术部门编制方案,确保人身安全和物资的完好。
(八)材料验收
1.认真执行收料“三验制”,即验质量、数量、品种规格。
2.依据产品合格证、材料明细表的有关资料逐项与实物核对,对钢材、水泥、砂、砖、周转料等大宗材料,须由民工队材料员、项目部保管员共同验收,采用外观目试量方、点数的实测实量办法,验收双方签字生效。
3.对技术标准要求较高的材料、机具设施、模具等须会同技术质检人员共同验收。
4.特种材料须通知试验员复试,做好通知记录,试验员签字,索要复试结果。
(九)现场料具管理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按“施工平面布置图”堆放,挂牌标识。
2.对贵重易丢失物品须入库存放,对氧气、乙炔、汽油、稀料、油漆等易燃危险品单独存放,并有防范措施。
3.对钢材、水泥、木材等物资入库时,按品种、规格、等级分别码放,不能混存,水泥要掌握先进先用的原则,保存期不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要通知试验员复试后,按新确定的标号进行发放使用。
4.周转材料应随用随清理,按规定保养、码放整齐。
5.地材管理。
红机砖按规定有秩序码放,砂石堆放成堆,不混杂,砂子抄底使用。
(十)库房管理
1.建立合格的库房(不漏雨,库房地面高于室外地面10公分以上,设排水沟。
水泥库地面做防水防潮处理)严把收料关,进库物资须具有合格证。
2.材料摆放。
设立货架,规格、新旧分开,实行“五五”标准,过目知数。
标长、标高明确,勤维护、勤保养,做到十防,使库房整洁。
3.保管员做到见单发料,定期检查、盘点,并做好检查记录。
每月检查不少于二次,盘点不少于一次,使帐、卡、物、资金相符。
4.行管员必须做到清正廉洁,不徇私情,坚守岗位,优质服务。
(十一)材料的发放
1.工程用料实行限额领料,有材料定额员根据工程量填写限额领料单,如超过限额量领由民工队写出处理报告,由项目经理(或授权)签字后方能发料。
2.对未经复试的材料需紧急放行的,由生产部门填“紧急发行申请表”,主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放行(没有复试的电焊条不得放行)。
3.低值易耗品、工具、用具由材料股长、库房保管结合实际情况发料。
4.对于外单位、个人使用工地材料,需有经办人书面报告,并经领导批准后发料,由专人开出门条,方可放行。
5.非生产用料,须由经办人写书面报告,经理签字后填写“非生产性用料单”,进行发放。
6.有关机具,工具用具的规定
(1)项目经理部负责解决的机具、工具、用具(见附表一);
(2)民工队自己负责解决的机具、工具、用具(见附表二);
(3)民工队自己解决的机具、工具、用具,如果让项目部供应解决,一律按原价扣款,领用后不在退回。
(十二)材料的使用
1.钢材等长料不能短用,合理下料,盘条冷拉保证延长率5—8%。
在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前提下,短料钢筋采用对焊(电焊)式搭接焊,节约钢材,先进先用,防止生锈,料头及时清理。
2.木材、拆除旧料随拆随清理,合理利用木材,严禁长料短用,对原有短料要合理使用,经鉴定不能使用的方能退场处理。
3.周转材料谁使用谁整理,在规定地点码放整齐,合理使用,禁止高空往下扔任何材料,避免造成损坏。
(十三)内业管理
1.由保管员、定额员建立健全材料收发明细帐和定额台帐。
2.入库做好详细记录,编制收料登记本,随进随登记,做到数量清楚并与小票相符。
3.进场(库)物料由保管员填写入库单,办理预收或公司转帐单后核对。
4.限额用料,材料定额员依据工程部位,建立各种台帐与三级明细帐交圈接口。
5.按物资分类建立三级明细帐,按时记帐,数字准确清楚,入库单经股长签字后记帐,发料单要有领料人员的签字,收发料单编号齐全,符合要求,并按月分类装订整齐。
6.周转性使用的材料要建立使用周转材料明细帐,按时摊销,确保核算的准确性。
对租赁来的周转材料要建立周转材料租赁台帐,收集保管好各种业务资料。
(十四)周转材料的管理和使用
1.设专人管理,负责周转材料内业及现场跟踪管理,监督制止不合理使用现象。
用完后及时退回库房或指定位置,分品种、规格、型号码放整齐,退场时不准带卡子码放。
2.对钢模板随拆随清理,板面向上,防止积水锈蚀,并及时刷油处理。
严禁大面积撬拆,使模板变形。
如出现此类现象,罚责任人(详见罚款规定第四条)。
3.钢支撑、钢管,随拆随收集整理,在规定的区域内整齐码放。
钢管卡子要及时收集,防止埋在地下,钢支撑、钢管不得锯断,发现乱锯者,每根罚款元。
4.拆除时,不得从高空往下扔,要有接传措施。
工程完工要及时组织清退,并与租赁站办理好各种业务手续,坚持一管到底的原则。
(十五)废旧物资的利用和包装容器的回收
1.废旧钢筋要组织回收再利用,加工模板卡子。
其他废型材可加工预埋铁件。
2.包装容器应及时回收入库,由材料股统一退回供货单位,如有损坏和未退回库房的民工队,按容器的原值扣款。
(十六)有关施工现场违章作业罚款规定标准
1.现场搅拌砼和砂浆,未用容器或铺垫者,每起罚款20元。
浪费砼或砂浆者按每立方米罚款300元。
2.高空扔摔周转料具每起罚款40元,造成损坏按原值处罚,对合模的木制大模大面积的撬拆及存放有误造成模板变形的,按每块罚当事人200元,用钢模板垫道、搭桥、当垫木等不正当使用者,每块罚款10元,造成损坏者按原值罚款。
对任意截锯钢管、钢支撑等周转材料的每起罚款50元。
对劈烧木材,按损失数量定罚,发现乱锯整根木方者,罚款每起100元。
3.对未按设计图纸及翻样钢筋加工错误造成材料浪费,经钢筋工长核实,技术部门签字,按造价的100%罚款,对落地灰不及时清理利用(次日发现)按落地灰的方量罚款,对大堆材料未按先进先用清底使用者,每起罚款50元。
4.施工垃圾,未经分拣既倒在垃圾站,每起罚款50元。
水泥袋不按规定拆线,用铁锹或其他工具破坏者,每起罚10元,以上规定只限初次违章单位的处罚。
如再次发现犯同类同病的单位,加位处罚。
(十七)材料出厂管理制度
1.凡进场物资出门,必须由材料股统一开出门证,由门卫按出门证所列物资和规格、型号、数量核对,超出所列范围,一律不准放行。
2.外单位在项目部施工承包单项工程者,所带物资在进场时应到材料股备案。
如不按规定执行者,材料股不予开出门证,门卫不准放行。
3.门卫人员应认真负责,照章办事。
凡材料股开出的出门证应妥善保管,按月装订整齐,每月一次收交材料股。
4.对没经材料股同意或没有出门证的物资,警卫人员放行,一经查出首先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上报所在上级主管部门。
(十八)工程竣工材料的管理
工程竣工后所剩余的物资要妥善保管,分规格、品种堆放整齐,对摊销使用的物资,根据价值不相等的要摊足。
对工程余留的三大材料要通过公司物资设备部门协调拨给有工程的项目,减少资金占用,并作好材料的转场准备工作。
以上管理规定经项目领导审批、审核认可后生效执行,此规定对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及外施队伍望遵照执行。
此办法中如有与上级文件有冲突之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