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四章个人所得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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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四章个人所得税

第四章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个人所得税概述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指对个人(即自然人)的劳务和非劳务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一)实行分类征收

(二)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三)费用扣除额较宽

(四)计算简便

(五)采用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纳方法

第二节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一)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居民纳税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1.居民纳税人(判定标准)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居住满一年(一个纳税年度)的个人。

2.非居民纳税人(判定标准)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一个纳税年度)的个人。

例1、下列属于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的有( )。

  A.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但目前未居住

B.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时间满1个纳税年度

D.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且目前居住

答案:

B

例2、【例4—1】下列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人员中,属于中国居民纳税人的是( )。

A.外籍个人甲2007年9月1日入境,2008年10月1日离境

B.外籍个人乙来华学习180日

C.外籍个人丙2008年1月1日入境,2008年12月31日离境

D.外籍个人丁2008年1月1日入境,2008年11月20日离境

答案:

C

(二)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1、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承担无限纳税义务)

对于居民纳税人,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征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满1年,而未超过5年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满5年的,从第6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

(对特定居民纳税人的优惠)

例:

某一在大陆的台商,一直将其在台湾的两处房产出租,其中一处房产出租给大陆某公司在台办事机构使用,另一处出租给台湾当地人。

则该台商来大陆第一年,因其境内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属非居民纳税人,其在台两处房产出租收入均不需在大陆境内缴纳个税;第二年,虽其境内无住所,但其在境内居住满一年,属居民纳税人,在境内居住未满五年前,其在台两处房产出租收入中经批准可以只就出租给大陆某公司在台办事机构使用的房产租金缴纳个税;居住满5年,从第6年起,其在台两处房产出租收入均需在大陆境内缴纳个税。

 

2、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对于非居民纳税人,则只就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部分征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三节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目

一、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共有11项。

二、所得来源的确定

所得来源地与所得支付地是不同的两个概念。

有时两者是一致的,有时又是不同的。

我国个税依据来源地征收。

如何确定所得来源地?

如工资、薪金所得以受雇单位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等

三、个人所得税的税目(大致分为3大类共11个应税项目)

  (第一类)按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但不包括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等。

【例4—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是(  )。

(2008年试题)

A.年终加薪B.托儿补助费C.独生子女补贴D.差旅费津贴

答案:

A

解析: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余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托儿补助费.独生子女补贴.差旅费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二类)按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第三类)按20%比例税率计税

(四)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

内容包括设计、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演出、技术服务、介绍服务、代办服务等。

【例4—3】下列各项中,属于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有()(多选)

A.笔译翻译收入B.审稿收入C.现场书画收入D.雕刻收入

答案:

ABCD

(五)稿酬所得

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

【例4—4】某画家2006年8月将其精选的书画作品交由某出版社出版.从出版社取得报酬1O万元。

该笔报酬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适用的税目是()。

(2007年试题)

解析:

本题考核所得税的税目范围。

根据规定,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因此本题中,作家将其书画作品通过“出版社”出版取得的报酬,应属于“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但不包括稿酬所得。

【例4—5】下列各项中,不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专利权B.著作权C.稿酬D.非专利技术

答案:

C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十)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例: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转让房屋所得应适用的税目是()。

(2009年试题)(单选)

  A.财产转让所得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偶然所得D.劳务报酬所得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个人转让房屋,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税目为财产转让所得。

 

第四节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人所得税税率实行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一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一35%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稿酬所得,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其实际税率为14%。

四、劳务报酬所得,税率为2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劳务报酬所得适用)

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20

0

2

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

30(加征5成)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加征10成)

7000

例:

在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对财产租赁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 ) (2005年试题)

答案:

×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税率为20%。

出租居民住用房适用10%的税率。

自2007年8月15日起,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率由20%调减为5%。

(自2008年10月9日起,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率由5%调减为0%。

 

第五节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

一、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的概念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收入—规定扣除项目或金额(问题的关键)

(一)收入的形式

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二)费用扣除的方法

根据所得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定额、定率和会计核算三种扣除方法。

二、个人所得项目的具体扣除标准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扣除2000元后为应纳税所得额。

外籍人员和在境外工作的中国公民在2000元扣除额的基础上,再扣除2800元后,即扣除4800元后为应纳税所得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以某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所得),减除必要的费用(指按月减除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没有扣除内容)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例4—6】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定额与比例相结合的方法扣除费用的有()(多选)

A.劳务报酬所得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D.财产转让所得

答案:

AB

【例4—7】下列项目中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允许从总收入中减除费用800元的有()(多选)

A.承包、承租所得50000元B.外企中方雇员的工资、薪金所得12000元

C.提供咨询服务一次取得收入2000元D.出租房屋收入3000元

答案:

CD

三、其他费用扣除规定

四、每次收入的确定

1.劳务报酬所得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例:

如某演员与某歌厅签约2008年内每周末来歌厅演唱1次,每次1000元。

则应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而不能以每周末来歌厅演唱1次算为1次。

2.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某项使用权的一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4.财产租赁所得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6.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例4—8】下列应税项目中,以1个月为一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有()(单选)

A.劳务报酬所得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财产租赁所得D.财产转让所得

答案:

C

 

第六节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按规定标准扣除的费用

(一)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按月计征)

1、一般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一20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例:

中国公民张某8月份工资、薪金所得5500元。

计算张某8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个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一2000)×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5500一2000)×15%一125=400(元)

或应纳税额=500×5%+1500×10%+1500×15%=400(元)

2、对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税方法(分两种情况)

情况一:

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如2000元),

则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税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税分别计算。

例:

中国公民张某12月份工资、薪金所得5500元。

该月又获全年一次性奖金12000元。

计算张某12月份应纳的个税。

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税=(5500一2000)×15%一125=400(元)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税=12000×10%一25=1175(元)

(12000÷12==1000元,对应税率10%)

张某12月份应纳的个税合计=400+1175=1575(元)

情况二:

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如2000元),

则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税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税合并计算。

例:

中国公民张某12月份工资、薪金所得1500元。

该月又获全年一次性奖金12000元。

计算张某12月份应纳的个税。

张某12月份应纳的个税合计=(12000+1500-2000)×10%一25=1125(元)

(11500÷12==958元,对应税率10%)

【例4—9】(与此例一致)

(3)对“双薪制”的计税方法

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征个税,原则上不再扣除费用。

但取得“双薪”当月的工资低于2000元,应以“双薪”所得与当月工资合并减除2000元后的余额作为纳税所得计算个税。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按年计征)

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按年计征)

  应纳税额=(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这里的“纳税年度收入总额”是指按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加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这里的“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2000元。

(四)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有加成)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一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一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超过20000元的:

(加成征收)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一20%)×30%或40%一速算扣除数

(五)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减征30%,实际税率14%)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一800)×14%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一20%)×14%

作家李某的一篇小说在一家日报上连载两个月,第一个月月末报社支付稿酬2000元;第二个月月末报社支付稿酬5000元。

该作家两个月所获稿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A.728B.784C.812D.868

答案:

B

应纳税额=7000×(1一20%)×14%=784(元)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一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一20%)×20%

【例4—11】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

【例4—12】

(八)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按次计征)

1、每次(月)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一修缮费用(800元为限)一800]×20%

其中“准予扣除项目”:

如财产租赁已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2、每次(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一修缮费用(800元为限)]

×(1一20%)×20%

注意:

出租居民住用房适用10%的税率。

(九)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按次计征)

1、一般情况下

应纳税额=(收入总额一财产原值一合理费用)×20%

其中“合理费用”:

如财产转让已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2、个人销售无偿受赠不动产

应纳税额=(收入总额一合理费用)×20%

(十)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按次计征)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

 

二、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例4—13】

【例4—14】

 

(二)税额扣除

从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税。

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第七节个人所得税税收减免

一、免税项目

 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条例第七条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11、对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配偶或父母,每年不超过2次的费用)

12、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13、被拆迁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

14、其他。

二、减税项目

 法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上述减税项目的减征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暂免征税项目

1、

2、

3、

4、

5、

6、

7、

8、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9、个人购买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及以下的,暂免征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税。

(起征点1万元以上)

18、

例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A.离退休人员从社保部门领取的养老金B.个人银行储蓄存款利息

C.个人取得的保险赔款D.个人提取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付的住房公积金

答案:

ABCD

例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个人所得中,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2009年试题)(单选)

  A.财产租赁所得B.退休工资C.保险赔偿D.国债利息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退休工资、保险赔偿和国债利息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项目。

【例4—15】

【例4—16】

 

第八节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

一、纳税申报

条例第三十六条 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纳税期限

三、纳税地点

【例4—17】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行申报纳税时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应纳税所得的,其纳税地点的选择是()

 A.收入来源地B.税务局指定地点

C.纳税人户籍所在地D.纳税人选择一地申报纳税

参考答案:

D

【例4—18】

 

个人所得税综合计算举例:

例1、(2008年计算分析题)中国公民张某2007年12月取得以下收入:

(1)全年一次性奖金21600元(张某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并且已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为某公司设计产品营销方案,取得一次性设计收入18000元。

(3)购买福利彩票支出500元,取得一次性中奖收入15000元。

(4)股票转让所得20000元。

(5)转让自用住房一套,取得转让收入100万元,支付转让税费5万元,该套住房购买价为80万元,购买时间为2002年6月份并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用房。

已知: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500元的50

2超过500—2000元的部分1025

3超过2000—5000元的部分15125

4超过5000—20000元的部分20375

5超过20000—40000元的部分251375

6超过40000—60000元的部分303375

7超过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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