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经典习题及答案十五.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4835839 上传时间:2023-05-07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7.7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经典习题及答案十五.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经典习题及答案十五.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经典习题及答案十五.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经典习题及答案十五.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经典习题及答案十五.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经典习题及答案十五.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经典习题及答案十五.docx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经典习题及答案十五.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经典习题及答案十五.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经典习题及答案十五.docx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经典习题及答案十五

2020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经典习题及答案十五

 

(一)历年考题

  1.(2017年简答题)2015年9月1日,周某向梁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为24%。

甲公司财务部门经理吴某以财务部门名义为周某的该借款提供担保,与梁某签订了一份加盖甲公司财务部门章的保证合同。

借款期限届满后,周某无力清偿借款本息。

2016年10月10日,梁某请求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甲公司以保证合同无效为由拒绝。

2016年12月1日,梁某调查发现,周某于2016年1月1日将一辆价值10万元的轿车赠送给亲戚郑某。

2017年1月20日,梁某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赠与行为,郑某抗辩:

  

(1)自己不知道周某无力清偿欠款,属于善意第三人,梁某无权请求撤销;

  

(2)自2016年1月1日赠与行为发生至梁某起诉,已经超过可以行使撤销权的1年法定期间,梁某无权请求撤销。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是否合法?

简要说明理由。

  

(2)郑某抗辩理由

(1)是否成立?

简要说明理由。

  (3)郑某抗辩理由

(2)是否成立?

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合法。

根据规定,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证人为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2)抗辩

(1)不成立。

根据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本题中,受让人未支付对价,因此无论是否知情,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撤销权。

  (3)抗辩

(2)不成立。

根据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本题中梁某得知后是在1年内行使撤销权,且没有超过行为发生后5年,撤销权未消灭。

【本题考点提要】

  1.保证人

  2.撤销权

  2.(2016年综合题)2012年1月,李某设立了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注册资本为550万元。

  2013年1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年。

陈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证人身份签字。

借款合同包含如下仲裁条款:

凡是与本借款债务清偿有关的纠纷,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公司以其价值350万元的公司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

抵押合同中约定:

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

  2015年1月,借款期满,甲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

乙银行调查发现,李某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抽逃了100万元出资。

为实现借款债权,乙银行以甲公司、李某、陈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取得甲公司厂房的所有权;要求李某在抽逃的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向乙银行承担清偿责任;要求陈某承担保证责任。

  在庭审中,甲公司抗辩:

(1)抵押合同中约定了“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该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

(2)借款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陈某抗辩:

(1)自己未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2)因自己只是工薪阶层,不具有代偿能力,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3)即使自己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也应当先实现抵押权。

  李某抗辩:

借款债务人是甲公司,自己不应当向乙银行承担借款清偿责任。

  经查,甲公司、陈某在首次开庭前未向法庭提交仲裁协议;甲公司、陈某与乙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利的顺序作出特别约定。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物权、公司以及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主张抵押合同全部无效是否成立?

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甲公司主张全部抵押合同无效不成立。

根据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如果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有这样的条款,该条款无效。

该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

  

(2)甲公司主张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是否成立?

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甲公司的主张不成立。

根据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本题中,甲公司在首次开庭前没有提出异议,法院应继续审理,甲公司不能再主张由A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3)陈某的抗辩

(1)是否成立?

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陈某的抗辩

(1)不成立。

根据规定,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盖章的,保证合同也成立。

  (4)陈某的抗辩

(2)是否成立?

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陈某的抗辩

(2)不成立。

根据规定,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陈某的抗辩(3)是否成立?

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陈某的抗辩(3)成立。

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本题中,债务人甲公司以自己的财产提供抵押,所以债权人应当先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6)李某的抗辩是否成立?

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李某的抗辩不成立。

根据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2014年简答题)甲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5月发生下列事实:

  

(1)5月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钢材,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

钢材总价款100万元;甲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定金20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乙公司于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付全部货物;甲公司于乙公司交付货物后10日内支付全部货款。

5月16日,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10万元定金,乙公司接受并未提出异议。

  

(2)5月20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的租赁合同到期,但丙公司未支付50万元到期租金。

5月30日,因欠丁公司的债务到期,甲公司将其对丙公司的50万元债权转让给丁公司,但未通知丙公司。

  (3)5月26日,甲公司所在地发生自然灾害,当地政府组织救灾募捐活动,甲公司当场承诺捐款20万元,但一直未履行。

其后甲公司因业务不景气,欲撤销该项赠与。

  要求: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例中,支付的定金数额与约定的定金数额不符,有效定金数额应为多少?

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转让债权的行为对丙公司是否生效?

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是否有权撤销赠与?

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有效定金数额应为10万元。

根据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本题中,约定的定金是20万,但实际支付的定金是10万,且乙公司接受了定金数额并无异议,故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有效定金数额以变更后的金额10万为准。

  

(2)甲公司转让债权的行为对丙公司不生效。

根据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本题中,甲转让债权给丁,并未通知丙,对丙不发生效力。

  (3)甲公司无权撤销赠与。

根据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本题中,甲的救灾捐赠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不能撤销。

  4.(2013年简答题)A市甲公司向B市乙公司购买10台专用设备,双方于7月1日签订了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约定:

专用设备每台10万元,总价100万元;乙公司于7月31日交货,甲公司在收货后10日内付清款项;甲公司在合同订立后5日内向乙公司交付定金5万元;双方因合同违约而发生的纠纷,提交C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7月3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了5万元定金。

  7月20日,甲公司告知乙公司,因向甲公司订购该批专用设备的丙企业明确拒绝购买该批货物,甲公司一时找不到新的买家,将不能履行合同。

  7月22日,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定金不予返还,并要求甲公司赔偿定金未能弥补的损失。

甲公司不同意赔偿损失,乙公司遂向C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于乙公司的仲裁申请,甲公司认为:

(1)只有当合同履行期满甲公司未履行合同,乙公司才可以解除合同,所以,乙公司于7月22日主张解除合同不合法,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即使合同可以解除,那么合同被解除后,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即失去效力。

所以,乙公司应向A市法院提起诉讼;(3)甲公司愿意承担定金责任,但乙公司不能再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

  据查,甲公司不履行合同给乙公司造成约10万元损失。

  要求:

根据合同、担保、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问题:

  

(1)乙公司7月22日通知解除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乙公司7月22日通知解除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题中,7月20日,甲公司明确告知乙公司不能在7月31日履行买卖合同,乙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2)甲公司主张乙公司应向A市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甲公司主张乙公司向A市法院提起诉讼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本题中,甲公司以合同解除仲裁条款失去效力为理由要求提起诉讼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3)甲公司认为乙公司不能要求赔偿损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甲公司认为乙公司不能要求赔偿损失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的,法院可以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本题中,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的定金为5万元,而甲公司不履行合同给乙公司造成的损失为10万元,定金不能弥补乙公司的损失,因此乙公司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商务科技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