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金秀瑶族自治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金秀瑶族自治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7)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
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科技开发、工程造价和节能减排工作。
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工作;
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及维护稳定工作。
(8)依法管理全县公路、水路运输、港口行政执法(含治理公路超限)工作。
指导港口设施保安工作。
(9)对机关、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10)指导协调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来宾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局机关本级内设5个职能股室。
具体是:
办公室、规划建设股、综合运输股、综合股(行政审批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
领导职务数:
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长领导职数1名,副科长领导职数3名。
2.金秀县公路管理所是县交通运输局的二层事业单位,经费财政拨款单位。
设有领导岗位一正三副。
内设有综合股、养护股、工程股、路政队四个股室。
3.金秀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是县交通运输局的二层事业单位,经费为财政拨款单位。
内设有综合股、运输股、安全股、维修管理股、培训管理股、执法股六个股室。
4.金秀县交通局养护站是县交通运输局的二层事业单位,经费自收自支。
设有领导岗位一正一副。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18年底交通局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51人,实有在职52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42人。
具体情况如下:
1.局机关本级。
行政编制5人,编内实有在职5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3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11人。
2.公路管理所。
事业编制16人,编内实有在职14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2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5人,遗属2人。
3.道路运输管理所。
事业编制17人,编内实有在职17人,后勤控制数人员1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6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8人。
4、交通局养护站。
编制总数13人,其中事业编制11人,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2人。
编内实有在职3人,退休人员18人。
第二部分:
交通运输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总表
五、基本支出预算表
六、项目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经济科目表
九、部门经济科目表
十、“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交通运输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738.6126万元,同比增加278.7703万元,增长60.62%。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8.6126万元,同比增加278.7703万元,增长60.62%。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
一是增加了贺巴高速指挥部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25万元、聘请人员经费21.6万元、5个乡镇征地工作经费60.4万元、办公经费20万元(县十六届人民政认第25次常务会已通过);
二是增加了2019年养护经费(县级配套)80万;
三是增加了2018年绩效考评奖64.8万元等,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738.612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47.61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0.6%,同比增加83.2703万元,增长22.85%;
项目支出2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9.4%,同比增加195.5万元,增长204.71%。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六类,其中:
(1)国防类科目支出预算2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的0.27%,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58.200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的7.88%,同比增加4.7177万元,增长8.82%;
(3)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预算30.8372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的4.18%,同比减少1.2291万元,下降3.83%;
(4)农林水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5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的6.77%,增加0万元,增长0%;
(5)交通运输类科目支出预算563.0143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的76.23%,同比增加274.299万元,增长95%;
(6)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4.5604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的4.66%,同比增加0.9826万元,增长2.9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447.61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0.6%,同比增加83.2703万元,增长22.85%。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04.822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0.44%,同比增加83.47万元,增长25.9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3.760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54%,同比减少0.5482万元,下降1.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9.029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2.02%,同比增加0.3484万元,增长4.0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9.4%,同比增加195.5万元,增长204.71%。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1.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43%,同比增加21.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3.71%,同比增加41.5万元,增长150.9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200.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8.86%,同比增加132.4万元,增长194.7%。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38.612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447.612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91万元。
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交通战备2万元,是项目支出预算。
主要战备办的开展各项活动等而发生的支出。
2.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5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对离退休人员年终的慰问费。
3.事业单位离退休0.6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000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是交通局机关及二层单位人员是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
5.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0.03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对独生子女进行一定的补助。
6.行政单位医疗3.51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7.事业单位医疗16.439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8.公务员医疗补助7.820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0.农村道路建设支出50万元,是项目支出预算。
主要农村公路的监理而发生的支出。
11.行政运行57.2171万元,全部是局本级的基本支出预算。
主要用于日常的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县统一规定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
主要农村道路建设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如农村公路建设中去检查工地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其他车辆用车运行费等。
13.公路建设12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
主要是贺巴高速指挥部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聘请人员经费、5个乡镇征地工作经费、办公经费等。
14.公路养护(公路水路运输)209.8140万元,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
其中基本支出117.8140万元,用于公路所日常的基本支出。
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县统一规定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92万元,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建设等。
15.公路和运输安全11万元,是项目支出预算。
主要公路的安全管理检查等而发生的支出。
16.公路运输管理149.9832万元,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
其中基本支出148.9832万元,主要用于运管所日常的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1万元,用于公路运输安全日常管理费用支出等。
17.对城市公交的补贴6万元,是项目支出预算。
用于县城里公交车辆的补贴支出。
18.住房公积金34.560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二个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未编制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局2019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7.35万元(全口径),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35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7.35万元,比2018年预算12.35万元增加25万元,同比增长202.43%。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增加的原因主要是:
增加了贺巴高速指挥部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25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2.35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主要是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9年预算35万元,同比增加25万元,增长250%。
(1)公务用车购置2019年预算19万元,同比增加19万元。
用于贺巴高速指挥部车辆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16万元,同比增加6万元,增长60%。
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通局预算单位的构成
我局2019年的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及局属2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我局部门预算的2个事业单位包括:
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
非参公事业单位分别是:
公路管理所和道路运输管理所。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27.217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主要用于我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
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69万元,同比增加10万元,增长16.95%,其中:
集中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分散采购预算6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0万元,增长16.95%。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
货物类采购预算19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9年年初资产总额1523.3016万元,其中:
流动资产1294.9364万元、固定资产228.3652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
根据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4辆,其中:
局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公路管理所核定公务车编制2辆,实有车辆4辆(越野车2辆,轿车1辆,皮卡车1辆):
其中越野车1辆、轿车1辆、皮卡车1辆,共三辆车因年久已损坏不能使用。
运管所核定公务车编制2辆,实有车辆4辆(轿车2辆,皮卡车1辆,面包车1辆):
其中轿车1辆、面包车1辆,共两辆车因年久已损坏不能使用。
五、5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本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项目和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上级资金安排项目一共1个,按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万元,其中:
局本级1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
2019年度农村公路监理费,项目经费预算50万元。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
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对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和出租车的补贴。
十五、公路建设:
反映新建公路支出,公路改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支出,公路客货运站(场)建设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