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城乡规划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细则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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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城乡规划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细则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领导小组下设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担任。

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责任分解体系,明确第一责任人、主管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监督网络体系,在各科室和规划分局设立兼职廉政风险防范监督员,对全局各科室和规划分局进行交叉监察。

五、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内容和方法

实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按照分级管理、责权明确的要求,建立和推行PDCA循环管理机制,分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个阶段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整个实施过程进行系统管理。

(一)前期预防措施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针对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出现的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单位和部门可能出现的单位(部门)职能风险、制度机制风险,采取廉政教育、听证会、公开承诺等前期预防措施,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主动性和监督制约机制的有效性,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思想道德风险的预防措施

1、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1)坚持不懈地开展党性教育、法纪教育、廉政教育、作风教育、责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规划管理业务知识学习培训。

(2)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宣传教育活动。

每年开展一次主题教育活动;

每年由局领导为全局干部上一次党课;

每月开展一次以党风廉政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每次不得少于一小时;

每年每名党员干部认真阅读一本政治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书籍;

每年每名党员干部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

每季度由机关支部组织召开一次学习研讨活动。

(3)廉政风险防范学习教育活动由局机关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建立廉政教育工作台帐,记录廉政教育计划安排、阶段总结以及开展教育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教育内容、研讨发言等情况。

责任部门:

局机关支部

2、广泛开展谈心活动,营造和谐机关氛围。

通过谈心活动,加强党员干部之间的思想交流,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帮助党员干部解决思想困惑。

(1)谈心活动可以采取集体廉政谈话、个别谈心、互帮互助等形式;

(2)当党员干部出现工作效率不高、工作表现不佳等情况,以及面临职务任免、岗位调动、家庭发生重大事项、召开民主生活会时,及时安排谈心活动,及时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变化;

(3)主要领导干部与党员干部每年谈心应不少于两次,谈心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应做好记录,以备检查。

局办公室

3、坚持以人为本,以多种形式体现人文关怀。

(1)积极组织内容丰富的文化活动,通过党风廉政和规划业务知识竞赛、优秀图书电影赏析、党风廉政理论征文等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

(2)积极开展有益身心的体育活动,通过利用周末和业余时间组织登山、乒乓球、台球、羽毛球等体育活动,活跃机关氛围,锻炼党员干部身心体魄。

(3)充分发挥机关支部、工会、共青团等党群组织的作用,积极协助做好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落实工作,继续开展对困难党员帮扶活动,及时解决党员群众在生活、工作上的实际困难。

局机关支部、工会、团总支;

岗位职责风险的防范措施

防范岗位职责风险以公开承诺、述职述廉述险、民主测评为主要措施。

1、公开承诺

公开承诺是指党员干部结合本职工作按照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中有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就业务工作、廉洁自律、依法行政等方面向公众公开承诺;

新任职领导干部结合任前廉政谈话,进行公开承诺。

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包括:

(1)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公开、公平、公正,依法高效办事;

(2)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

(4)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

(5)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以及一次性告知和限时服务的规定;

(6)自觉主动地接受组织和社会各界监督。

责任部门:

2、述职述廉述险

述职述廉是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岗位职责的具体体现。

述险就是在述职述廉的同时述思想道德和岗位职责风险。

述职述廉述险的主要内容包括:

(1)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工作职责情况;

(2)执行民主集中制,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

(3)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4)执行收入申报、收受礼品礼金登记、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情况;

(5)本人的廉政风险点及廉政风险的自我防范情况;

(6)其他需要报告和说明的情况。

3、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是在提高工作透明度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了解群众反映的一种手段。

民主测评的重点是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和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1)落实廉政风险防范措施情况;

(2)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监督措施情况;

(3)党员干部个人申报事项的准确度和公开承诺履行情况;

(4)参与廉政教育学习、谈心、互帮互助等活动情况;

(5)依据规定参与述职述廉述险、民主生活会等情况;

(6)其他需要进行民主测评的情况。

单位(部门)职能风险、制度机制风险的预防措施

1、切实维护公共利益,认真执行听证制度。

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合法权利,对城乡规划管理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市纪委、市城乡规划局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听证工作。

听证程序包括:

宣布听证质询会内容、介绍参会人员;

宣读重大事项决策方案,说明依据和理由,回答听证质询会参加人及有关人员的询问;

参会人员发表意见,对有关问题进行质证和辩论;

对听证质询会进行总结并宣布听证质询会结束。

规划监督科

2、深入推行“阳光规划”,提高工作透明度。

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行“阳光规划”。

按照《铜陵市城乡规划局政务公开制度》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全面细致分类,通过局窗口、网站,以及专家论证会、征求意见座谈会、规划公示等公开载体,切实做到方便群众知情。

局办公室、规划监督科、综合规划科

3、加强部门之间相互制约,强化权力制衡制度。

通过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流程、强化内部监督的方式,严格执行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管理相关程序规定,对规划、审批、监察三项工作流程进行分离,分由不同业务科室完成,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

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对掌握人、财、物等重要权力的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定期轮岗。

局办公室

(二)中期监控阶段

在前期预防措施的基础上,通过建设项目审批回访、定期自查、垂直抽查等手段,对党员干部行为、制度机制运转、权力运行过程实施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便进一步采取相应的后期处置办法。

1、多措并举,及时全面掌控党员干部思想状况。

充分利用民主生活会、民主测评、建设项目审批回访、群众评议、行风热线等方式,了解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

定期开展行风自查、检查、互查、暗访等工作,有效监控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及时了解对全局党员干部的综合评价。

局总支、办公室、规划监督科,

2、创新思路,建立并推行廉政风险预防措施。

制定廉政风险防范风险预防措施,对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按情节严重程度分为三级:

对出现风险为一级的,由局主要领导负责并由廉政风险防范领导小组重点进行监控;

对出现风险苗头为二级的,由局分管领导负责并由廉政风险防范监督员重点监控;

对有可能转变为风险苗头的为三级,由科室负责人进行监控。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小组、各科室、规划分局

3、仔细梳理,结合实际及时修订防控措施。

紧密结合城乡规划工作实际,严格执行市城乡规划局各项规划管理工作程序,认真分析业务环节风险点和岗位职责、思想道德风险点,及时修订各个环节的防控措施,实现用制度和机制预防风险的发生,有效处置风险的出现。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小组

4、突出重点,加大对审批、执法监督力度。

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市城乡规划局相关制度和程序,认真执行经办人、科室(分局)负责人、窗口负责人、分管局长逐级审核制度,对重大建设项目方案的审查,及时召开规划方案技术审查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全力配合市纪委的督察督导工作,对督察督导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加以分析,严肃追究经办人员应承担的责任。

5、落实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等环节的监管。

重要经费支出,特别是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过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公务活动招待费的支出情况应定期进行公示。

坚持财务一支笔制度,对全局财务状况开展经常性审查,及时纠正不合理的支出。

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继续推行民主推荐和竞争上岗等干部任用机制。

建立和完善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严肃追究用人失察失误者的责任。

(三)后期处置阶段

针对中期监控发现的问题,视情节严重程度不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实施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三种措施,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堵塞漏洞,避免问题演化成为违法违纪行为。

警示提醒

1、适用范围

(1)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的;

(2)不按照规定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情节轻微的;

(3)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民主测评中满意率较低的;

(4)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中发现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提醒的。

2、实施方式

(1)信访约谈。

根据群众信访举报,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一般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基础上,进行约谈,要求其对组织需要了解、核实的问题如实做出回答或说明,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询问函。

局总支针对群众反映的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的一般性问题,以书面形式对被反映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函询。

党员领导干部在收到函询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实事求是地作出书面回复。

(3)重点提醒。

针对党员干部民主测评反映出的问题,或者可能出现廉政风险的重要关口,以提醒书或面谈的形式进行重点提醒。

如针对职务升迁、岗位调动、婚丧嫁娶、子女升学、乔迁新居、出国考察等有可能发生廉政风险的事项进行提醒。

诫勉纠错

1、适用范围

(1)警示提醒后仍未改正的;

(2)未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或履行不到位的,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相关制度的,有失职渎职、不作为或者滥用职权行为,尚未造成损失的;

(3)执行方针、政策、决定中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

2、实施方式

(1)告诫劝勉。

对警示提醒后仍未改正的,未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或履行不到位的党员干部,进行告诫,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

(2)纠正偏差。

对在执行方针、政策、决定中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通过书面或面谈等方式,告知其存在的问题,要求其纠正错误倾向,终止错误行为。

3、实施期限

诫勉纠错的期限根据诫勉纠错对象存在问题的轻重程度确定,最长不超过3个月。

诫勉纠错对象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纠正错误行为,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其纠错落实情况,并将相关情况报市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纪委第二纪检组备案。

责令整改

1、适用范围

(1)诫勉纠错后仍未改正的;

(2)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不正之风或违纪违法案件负有责任,但可不予纪律处分的;

(3)具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所列举的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纪律处分,或者情节轻微,可不予处分的。

2、实施方式

(1)限期整改。

对以实施错误行为,构成轻微违规违纪,但可不予处分的党员干部,指出存在的问题及其危害,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纠正。

(2)强制履行。

对诫勉纠错仍未改正的,或对管辖范围内发生违纪违法案件负有责任,但可不予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剖析其错误根源,强制其认真履行职责,并进行跟踪督导。

责令整改的期限根据责令整改对象存在问题的轻重程度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责令整改对象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纠正错误行为,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其整改落实情况,并将相关情况报市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纪委第二纪检组。

处置结果的运用

1、警示提醒、诫勉纠错和责令整改对象,诚心接受批评、整改到位的,既往不咎;

整改不力,错误继续蔓延构成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处理或立案查处。

2、警示提醒、诫勉纠错和责令整改相关情况应及时通报第二纪检组,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并记入个人廉政档案。

3、诫勉纠错和责令整改对象在纠错和整改期间,不能提拔、调动,不得参加各类先进评比。

4、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对象可向我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异议,受理机构调查了解情况后,予以答复。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小组、局办公室

六、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考核

(一)考核标准

1、部门考核:

各科室和规划分局负责人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重视,较好地落实局党风廉政各项制度规定,制度机制健全,责任分工明确,界定风险准确;

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群众满意度高;

能够认真自查自纠,查找问题准确,结果运用有效,相关档案资料齐备;

注意总结和研究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积极完善措施,改进工作。

2、个人考核:

被考核人能够积极贯彻落实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各项措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通过廉政风险管理工作促进业务工作的提升;

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群众满意度高;

能够认真自查自纠,查找问题准确;

能够不断加强学习,改进工作,提高自身全面素质。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小组

(二)考核办法

1、填表自查

按照考核标准每年进行一次自查和评估,重点是差距分析,量化效果,进行自我评估,认真填写《铜陵市城乡规划局廉政风险识别、监督表(个人/部门)》,并于每年12月前交局总支。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小组、局总支

2、检查评估

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各科室和规划分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自查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和考核,并通过听取各科室和规划分局负责人汇报、召开座谈会、组织民主测评、进行问卷调查、检查相关材料等方式,每年对全局进行一次综合评价。

七、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修正

按照PDCA循环管理机制,不断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进一步修正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

对已界定的风险,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对新的风险和多次发生的问题,及时制定防范措施,加大风险管理力度,对相关材料要及时归档备案。

对拒不落实或者落实廉政风险防范措施不力的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主管领导和部门责任人责任。

对于发生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除严肃惩处违纪违法人员外,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大对负有失职、失察责任的直接领导和主管领导的责任追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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