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环保监理工作计划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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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环保监理工作计划2
G30乌鲁木齐绕城高速(东线)公路
2014年度环境保护
监理工作计划
北京中交安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乌绕东高速公路第三驻地办
二O一四年三月
环境保护实施计划
目录
一、监理工程概况……………………………………………………3
二、环境保护监理依据………………………………………………4
三、环保监理工作原则、目标、范围及内容………………………5
四、施工环保监理的方法……………………………………………7
五、环境保护管理……………………………………………………8
六、项目重点环保水保工程监理要点………………………………11
七、水质监测…………………………………………………………12八、环保监理组织机构及环境保护监理人员配备计划及职责……13
2014年度环境保护监理工作计划
一、工程概况
乌鲁木齐绕城高速公路(东线)起自甘泉堡工业园区,接吐乌大高速公路(甘泉堡互通),经乌鲁木齐东,止于吐乌大高速公路乌拉泊互通,路线全长约94.845km(分为主线和连接线),是乌鲁木齐绕城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1—2020年公路网规划中提出的“三横两纵两环八通道”路网中“环一”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建设项目共分三个合同段,北京中交安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第三合同段的监理任务。
第三合同段绕城高速新建段,本段路线起点与第二合同段终点相接。
本段路线方案大体呈南北走向,路线沿半截沟沟道展线,穿越垭口后,尽量利用现有地形台地和平缓坡面,沿较为平缓的坡面设线至木井沟,设桥梁跨过木井沟至延安路服务区,其后,沿坡脚至老宗沟以北垭口,以路堑方式通过垭口后,于K58+665处下穿正在建设中的兰新高速铁路,路线上跨东和平渠、兰新铁路、G312后由东环驾校中通过,设高架桥跨越乌拉泊退水渠、天山源水源区,之后,穿越乌拉泊村后由乌拉泊供电所北侧通过,设乌拉泊枢纽立交,之后再设乌拉泊枢纽立交与绕城高速公路西段相接。
本段起点:
K52+749.592,终点:
K67+750.000,共长15公里。
主要工程数量:
新建段全长15公里,全线共设:
大桥2591m/8座、中桥219m/3座、小桥48.5m/1座、涵洞35道、互通式立交2处、分离式立交8处、通道16道、天桥(跨线桥)50m/1座。
2、乌奎公路改扩建段,本段路线沿原乌奎公路布设,沿旧路中线拟合,于仓房沟二十里道班以西上跨G216,设仓房沟枢纽立交;之后,路线继续前进,由苏家庄旁通过后沿台地外缘顺较缘坡地下至导弹营,沿另外一坡面北行至四道岔子,上跨西山公路,设西山区枢纽立交,其后路线至本合同段终点。
本段起点:
K5+000.000,终点:
K18+799.841,共长13.80公里。
主要工程数量
改建段全长13.8公里,全线共设:
中桥308.4m/4座、小桥46.5m/2座、涵洞27道、互通式立交2处、分离式立交2处、通道7道、天桥(跨线桥)434m/5座。
二、环境保护监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关于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乌鲁木齐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条例》,《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公路工程监理规范》等国家及地方有关的条例、办法、规定。
3、《关于乌鲁木齐绕城高速公路(东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复函》(水保函【2011】121号),《关于乌鲁木齐绕城高速公路(东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1】217号),《关于同意乌鲁木齐市绕城高速公路及东二环道路穿越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域调整方案的批复》(新政函【2011】135号)等地方性法规、文件
4、国家标准
5、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
6、项目的环境行动计划
7、工程设计文件
8、监理合同、施工合同以及有关补充协议
9、施工过程会议纪要、文件
10、上级单位下发的文件和指示
三、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原则、目标、范围及内容
1、环保水保监理工作原则
作为施工监理的一部分,从事施工环保水保监理活动同样要遵循“严格监理、优质服务、科学公正、廉洁自律”的监理原则,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把握好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和建设单位的环境保护管理、政府部门的环境监督执法之间的区别和联系,为做好公路施工的环保水保提供技术服务。
环境保护监理遵循“事前监理、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
2、环保水保监理的目标范围:
无重大环保水保责任事故,创建施工文明工地。
监理人员将通过对工程建设中的人、机、环境及施工全过程进行评价、监督和督查,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地把该项目工程环境破坏控制在允许的风险度范围以内,以确保无重大环境破坏、水土源流失事故。
3、环保水保监理工作方式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环保水保技术措施或专项环保水保施工方案。
(2)在实施监理过程,发现存在的环保水保问题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3)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4)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是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实施监理。
4.环保水保监理的内容
施工期的环保水保监理,应体现出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的要求,结合公路施工的特点,注重监理实效。
施工环保水保监理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的环保水保监理工作
①参加设计交底,熟悉环评报告和设计文件,掌握重要的环境保护对象,了解建设过程的具体环保水保目标,对敏感的保护目标作出标识。
②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工报告,对施工方案中环保水保目标和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③审查施工单位和临时用地方案是否符合环保水保要求,临时用地的恢复计划是否可行。
④审查施工单位的环保水保管理体系是否责任明确,切实有效。
⑤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提出环保水保监理目标、监理措施和要求。
(2)施工阶段的环保水保监理工作
①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中的环保水保措施是否可行。
②对施工现场、施工作业进行巡视或旁站监理,检查环保水保措施的落实情况。
③监测各项环境指标,出具监测报告或成果。
④向施工单位发出环保水保工作指示,并检查指令的执行情况。
⑤编写环保水保监理月报。
⑥参加工地例会。
⑦建立、保管环保水保监理资料档案。
⑧处理或协助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处理突发环保水保事件。
3、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①参加交工检查,确认现场清理工作、临时用地的恢复等是否达到环保要求。
②检查施工单位的环保资料是否达到要求。
③评估环保水保任务或目标的完成情况,对尚存的主要环境问题提出继续监测或处理的方案和建议。
④完成缺陷责任期环保水保监理工作。
四.施工环保水保监理的方法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活动的环保水保工作进行动态管理。
工作方式以巡视为主,根据施工区污染源分布情况,监理工程师定期进行巡视。
对特别关心的节点可以进行旁站监理,必要时还可以进行环境监测。
巡视和旁站监理的情况,均应予以详细记录。
监理过程中如发现环境及水体污染和生态破坏等情况,监理工程师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一般性或操作性的问题,可以采取口头通知形式,口头通知无效或有污染隐患时,应发出书面的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根据施工单位的书面回复检查整改结果。
严重的环境问题,还应同时向建设单位汇报。
如整改情况不理想,可以发布停工指令。
五、环境保护管理
1、施工环境保护总体控制
(1)开工前审查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时(如泥浆池、预制场、生活污水等)应对环保项目专项审查,是否满足环保评估报告中的要求。
(2)根据环保评估报告进行临建的搭设和施工安排等一系列施工活动。
(3)取、弃土地点是否对植被造成破坏和产生水土流失,是否造成污染水源、堵塞河道、侵占耕地。
这些均应按设计指定地点取弃并挣得当地政府的同意,完工后尽可能将破坏植被予以恢复。
(4)施工废弃物、工业垃圾、不能随意丢弃,应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5)施工中尽量保护森林、树木、草地、水源,使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6)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应远离人们活动和生活相关地方并派专人妥善保管,建立进出库登记制度。
(7)施工尽可能减小噪音对人们的影响。
(8)如工程必须砍伐树木,应事先请林业部门批准,获砍伐证后再进行。
(9)督促承包人经常请环保监测单位不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测,提出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2、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
(1)临时设施的环境保护
A、供水:
生活用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饮水标准的要求
B、生活污水:
驻地必须建有化粪池或其它能满足使用要求的系统,并予以管理、维护直到合同终止。
此化粪池或系统,以用于汇集与处理由临时驻地的住房、办公室及其它建筑物和流动性设施中排放的污水;
污水处理系统的位置、容量与设计应能够满足正常使用的要求;
每一处临时施工现场均应备有临时污水汇集设施,对拌和场清洗沙石料的污水应汇集处理回用,不得排出施工现场以外的地方。
C、垃圾处理
临时驻地产生的一切垃圾必须每天有专人负责清理集中并处理,临时施工现场产生的施工垃圾必须随当日作业班组清理集中处理,以保证作业现场保持整洁卫生。
垃圾管理工作直到工程竣工交验后为止;
修建临时工程应尽量减少对原自然环境的损害,在竣工拆除临时工程后,应恢复原来的自然状态。
D、控制扬尘
拌和场:
对可产生扬尘的细粉料拌和作业,建议在其作业现场设置喷水嘴装置洒水,以使作业产生的扬尘减少最低程度;
易引起扬尘的材料运输,运输车辆应备有帆布、盖套及类似的物品进行遮盖;
料场:
对易引起尘害的细粉料堆应予遮盖或洒水措施处理。
E、噪声控制
施工机械操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超过国家标准规定时,应采取降噪措施或调整作业时间或调整施工机械,以保证居民能够有安静的休息环境。
(2)路基工程的环境保护
A、公路用地及借土场范围以内的所有垃圾和非适用材料均应清除与移动到适宜的地方妥善处理。
清除的表层腐植熟土应集中堆放,以备工程后期用于绿化或用于弃土、碴场复土还耕;
B、临时排水设施应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污水不得排入农田、耕地和污染自然水源,也不得引起淤积和冲刷。
在施工过程中,不论体积原因,在没有得到有关管理部门的局面同意的情况下,各类施工活动不应干扰河流、水道或现有灌渠或排水系统的自然流动;
C、路基挖方施工和开挖方法应考虑对地下历史文物、自然保护区的保护措施,同时不得对邻近的设施正常使用产生破坏及干扰。
挖方施工中产生的弃方不得弃入或侵占耕地、农田灌溉渠道、河道、现有通车道路等场所,必须运至指定的弃土场,弃土的堆放应整齐、美观、稳定,必要时坡脚应予加固处理,并且排水通畅。
D、在取土和运输过程中不得损坏自然环境,借土结束或借土废弃时,应对借土场地面进行修整和清理,在条件许可时最好在地表覆盖熟土还耕。
(3)路面工程
A、拌和场:
拌和场选填应遵从远离自然村落,并在常年主导风向下风口处的原则,拌和设备应装配有集尘装置;
B、路面摊铺:
路面基层、底基层摊铺施工过程中剩余废弃料必须及时集运到废弃料场集中处理,不得随意抛弃。
(4)桥梁工程的环境保护
桥基施工钻孔桩必须设置泥浆沉淀池,不得将钻孔泥浆直接排入河水或河道中。
桥基施工现场材料应堆放整齐有序,废弃的包装材料应坚持每日清理收集,施工现场应设置简易临时厕所,以防粪便侵入河体。
桥梁预制场必须设置排水系统,防止产生废水随意溢流,也可采取废水回收处理后循环使用。
对在般上作业或生活的,有害物质一律尖装好排放到指定的地方,确保不污染水。
六.项目重点环保水保工程监理要点
本项目工程K58+000-K62+550段跨乌拉泊水源保护地,线路包括路基、桥梁、涵洞。
其中,乌拉泊大桥(K61+047-DK62+035.5)穿越水源地重点保护区,其余工点穿越居民区。
乌拉泊水源地的施工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临时用地(施工便道、施工临时作业点),需要砍伐乌拉泊水源地湿地内的植被,施工产生的扬尘(主要是施工便道)对附近植被蒙尘,土方开挖可能引起的水体混浊和水土流失、桩基工程施工产生的机械漏油以及地下工程作业对水体的影响、混凝土和路面施工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影响、临时施工作业点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影响等。
针对以上情况,驻地办在监理过程中采取的措施:
(1)熟悉乌拉泊水源地的环保设计图纸和环保要求,掌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环保要求和措施,对照工程设计文件、图纸以及乌拉泊水源地的现场施工环境,并对敏感的保护目标作出标识。
乌拉泊水源地的水体是敏感的保护目标,施工前应对乌拉泊水源地的水渠(包括暗渠)进行醒目标识,以便进行保护。
(2)建立环保工作网络,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3)审查K58+000~K62+100段的路基施工方案、乌拉泊大桥施工方案中的环保措施,对不符合要求或遗漏的环节进行修改或增补。
(4)审查取(弃)土场的选址,并进行实地踏勘。
(5)审查K58+000~K62+100段水源地范围内的临时用地方案,以及便道、便桥的设置。
尤其是跨越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水渠、水管时,要重点审查其保护措施,临时施工作业点的设施应远离水渠、泉眼等水环境保护敏感点,并禁止在水源地内设置机械维修。
(6)在水源地的水渠(含暗渠)、泉眼等部位设置醒目标识,设置安全保护范围。
七、水质监测
本项目跨越乌拉泊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水质的环境保护是环保监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水质监测是评判水体质量的首要手段。
公路施工可能引起水体污染的主要因素:
1 桥梁钻孔灌注施工的泥浆对地表和地下水的污染:
本项目乌拉泊大桥通过使用全套管钻机成孔作业,实行无泥浆作业,避免了泥浆污染水体。
2 施工物料流失的影响:
路基施工中的取、弃土造成的水土流失、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施工固体废料经雨水流入水体等,都会引起水质的变化。
3 机修和洗车废水的影响:
此项是造成水体污染的重要因素,且治理难度较大,是环保监理的重要监控项目。
通过机械定点维修,设置洗车池等措施,可避免机修和洗车废水对保护区水源的污染。
本项目水质监测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主要的水质监测项目为水温测定、浊度测定、PH值测定、溶解氧测定、悬浮物测定、化学需氧量的测定等主要测定项目。
具体的水质监测点位及频次、监测项目以监测委托单位的监测方案为准。
八、环保监理组织机构及环境保护监理人员配备计划及职责
(一)环境保护监理人员配备计划
1、为更好的开展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加强环境保护的统一领导,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环保职责,提高全体监理人员环境保护意识,驻地办建立了以驻地高监为组长的环境保护组织领导机构和环境保护监理岗位责任制度。
环境保护监理组织:
组长:
驻地监理工程师符玉晓
副组长:
副驻地监理工程师秦学杰
组员:
环保监理工程师吴玉琴
结构监理工程师武亚平
道路监理工程师杜新安
试验室主任陈继宝
(二)环境保护监理的职责
1、驻地监理工程师环保监理职责
①全面负责本监理合同段的环保监理工作,为本监理合同段环保监理的总负责人。
②主持编制环境保护监理计划,审批专项环保施工监理细则。
③负责对本监理合同段的监理机构人员进行环保教育,加强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环保意识。
④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环保管理,齐抓共创文明施工,严防环保事故的发生。
⑤负责组织审核批准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专项环保施工方案使之符合环保施工的要求。
⑥环保监理过程中应重点控制“人为的不环保行为”和“物的不环保状态”,以杜绝或避免环保事故的发生。
⑦定期召开环保监理例会,提出整改要求、预防措施,使环保工作落到实处。
2、副驻地监理工程师环保监理职责
①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做好本监理合同段环保监理工作。
对驻地高监负责。
②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对本监理合同段环保监理负责检查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环保措施的落实。
③根据所辖合同段环保监理的实际情况,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提出改善环保监理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负责编制定期环保检查计划及时间表。
④经常组织有关部门检查本监理合同段的环保情况,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环保监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结果。
⑤负责本驻地办环保监理日志和环保台帐的编制工作;负责向各驻地监理人员进行环保监理交底工作。
⑥接到各部门签发的整改通知后,监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做好复查工作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⑦对不符合环保施工要求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而施工单位长期拒不整改者,上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协助处理,必要时在工程例会上提出停工整改要求或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提请处理。
⑧对施工方案的环保性和施工单位的环保管理作出评价并列入竣工验收资料。
⑨事故发生时,协助有关部门及时组织保护现场工作,调查取证分析事故原因,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处理建议及改进措施。
3、环保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环保监理职责
①服从驻地监理工程师的安排,具体负责其所监理合同段环保监理。
对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
②负责审查专项环保方案,监督施工单位环保施工方案的落实。
③负责日常环保监理工作,经常巡视工地环保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纠正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④负责驻地办环保监理日志和环保台帐的编制工作。
⑤负责向各监理员进行环保交底工作。
⑥经常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工地现场的环保监理情况,提出改进建议或措施。
⑦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环保监理检查,能坚持原则,敢于提出环保问题,认真跟踪施工单位落实整改。
⑧检查施工单位资料的整理收集和记录工作,审核施工单位的环保资料。
监督、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技术交底。
⑨指导督促施工现场人员遵守环保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⑩事故发生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取证事故原因,能积极收集提供原始环保记录。
4、现场监理员环保监理职责
①服从环保监理工程师的安排,直接对工地进行环保监理。
对环保监理工程师负责。
②根据批准的专项环保施工方案,具体监督施工单位环保施工方案的落实。
③具体负责日常环保监理工作,旁站和巡视工地环保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纠正,并向环保监理工程师汇报。
④经常向环保监理工程师汇报施工现场日常环保监理情况。
⑤及时指出或发现施工不环保行为及环境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并追踪落实情况,重大隐患及时上报环保监理工程师。
⑥具体负责现场环保监理资料的收集和记录工作,填写环保监理日志,督促施工单位有关施工环保人员进行环保资料整理。
⑦遵守环保纪律,做好环境保护。
⑧事故发生时,第一时间保护现场,并提供和收集第一方原始环保记录。
乌鲁木齐绕城高速(东线)公路建设项目
第三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