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打击侵权盗版集中治理行动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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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打击侵权盗版集中治理行动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重点打击内容:

以制售盗版图书、盗版教材、教辅、盗版音像电子制品、网络侵权盗版、预装盗版计算机软件等非法行为为重点打击内容。

四、主要任务

1、打击贩卖盗版图书、盗版教材、教辅行为。

在日常监管中要坚决打击贩卖盗版图书较集中的书店,重点清理检查出版物市场、校园内及周边书店及流动书摊,防止盗版教材、教辅流入课堂。

2、打击非法制售盗版音像电子制品行为。

一是强化对音像电子制品集中经营场所的监管。

日常监管以贩卖盗版音像电子制品较集中商店等重点,加强日常检查监督,该处罚的处罚,该曝光的曝光。

在监管过程中,要积极探索建立监管部门、商城、经营者“三位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是清理街头游商,强化对各类自由贸易市场的监管。

各类早市、晚市和自由贸易市场中销售盗版音像电子制品的非法行为主动出击,坚决取缔,遏制侵权盗版行为的蔓延。

3、打击非法预装盗版计算机软件行为。

加强对县内计算机商城、卖场等场所非法预装盗版计算机软件行为的监管,认真组织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各类柜台、摊位的经营行为,对新出厂的计算机预装软件要加大监管力度。

4、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行为。

继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在行动中建立主动监管机制,对重点网站、网吧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引导互联网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规范网络经营行为,形成“先授权、后传播”的网络版权传播秩序。

加强对互联网经营单位资质的审查、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传播影视、文学、新闻等作品的侵权行为。

5、打击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行为。

加强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等企业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等行为。

6、清理非法使用盗版计算机软件。

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集中清理非法使用盗版计算机软件专项行动,对以赢利为目的使用盗版计算机软件的非法行为进行集中治理。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

组织发动,自查准备阶段(2021年8月1至9月15日)。

1、为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与领导,版权管理部门(县文体局、广电局,以下称版权管理部门)、公安部门、通信管理部门(电信、网通、移动、铁通等,以下称通信管理部门)联合成立“柳河县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协调解决专项治理行动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负责日常工作。

版权管理部门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牵头工作,协调公安部门、通信管理部门开展工作,负责组织清理网上侵权信息,组织案件线索的收集、行政查处、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加强主动监管,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宣传工作。

公安机关要加强对网络环境下侵权盗版案件的线索收集、立案查处工作,加强打击侵权盗版犯罪的主体地位和阵地意识,加强主动侦查和移送起诉工作。

依法参加侵权盗版案件联合执法,依法受理版权管理部门、通信管理部门移送的涉嫌网络盗版侵权案件及相关线索,并加大查处力度。

通信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地有影响的互联网和网站的主动监管,支持指导互联网行业组织开展网络行业自查自律活动,协助提供查处案件涉及的网站备案信息,对经版权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认定的侵权盗版网站依法采取断开网络接入、关闭网站、吊销许可证等处理措施。

2、调研我县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情况,查找和分析在各类出版物的经营、运输、传递、征订、销售等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摸清底数,把握突出问题,确定具体行动措施。

3、经营业户自查自纠。

组织引导各类出版物经营业户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自报查找出来的侵权盗版问题和隐患,依照规定自行整改,申请检查验收。

(二)第二阶段:

拉网排查,集中治理阶段(2021年9月16日至10月15日)。

1、收集案件线索。

公布举报中心联系方式,做好案件线索的收集汇总工作。

2、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的重点产品实行集中拉网式全面检查,严厉查处和打击侵权盗版非法犯罪行为,形成高压态势,震慑各类知识产权犯罪行为。

3、限期整改。

责令县内确定为监管的互联网单位和网站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依法查处。

第三阶段:

总结验收,巩固行动成果阶段(2021年10月16日――10月31日)。

总结打击侵权盗版集中治理行动情况,开展“回头看”活动,查找漏洞,防止“反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县城及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政府和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

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核心竞争能力的高度,站在尊重知识、尊重创造、尊重劳动的高度,站在树立柳河良好形象、推动经济健康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2、加强协调联动。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监管合力,本次专项行动要与日常开展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相衔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3、畅通渠道,形成联防群治。

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监管举报平台,加大对举报渠道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社会群众的举报积极性,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巩固联防群治监督管理机制。

****县文体局关于开展打击侵权盗版

集中治理行动方案

为了贯彻执行***市版权局***市版权字[2021]1号关于“开展打击侵权盗版集中治理行动方案”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出版物市场经营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在全县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活动。

一、工作目标于重点

这次集中治理行动,目的在于打击侵权盗版行为,从2021年3月起,历时10个月的时间,以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盗版计算机软件预装、盗版教材教辅等为重点内容,以网络、软件销售市场、印刷厂、图书音像市场为重点领域,全面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制侵权盗版行为。

二、主要任务

1、严厉打击对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的侵权盗版行为,特别注意加强对校园周边的书店、摊点和游商的检查力度。

2、打击盗版图书、软件、音像制品及盗版印刷复制品等非法行为,重点做好对批销、运输工具书、教材教辅等出版物的行为,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经营盗版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盗版复制印刷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处理。

3、要积极联合公安、通信部门加大对网络侵权行为的市场监管,加大对视频网站和电子商务网站的治理力度,加大对影视、音乐、文字等重点作品的主动监管,对提供搜索链接、存储空间等服务的重点网站进行主动监管,对为侵权盗版分子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通讯传输渠道、代收费、费用结算等服务的重点公司或机

构进行主动监管,特别是加大对计算机软件、文字、音视频等重点作品和通过网络销售盗版工具书、教材教辅出版物等重点领域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

4、要会同相关部门主动加强对非法预装盗版计算机软件市场行为的监管,加大对软件产品、计算机厂商、软件销售市场监管力度,要通过与软件产品经销商及管理部门签订责任书等多种形式,建立版权管理不门、市场管理部门、经营者三位一体的长效管理机制,从制度、源头上规范软件使用、销售经营行为。

严厉查处各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的侵权盗版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动员部署(3月10日---3月31日)

制定方案,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曝光侵权盗版典型案例,形成打击盗版、支持正版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4月1日---6月30日)

认真分析侵权盗版形式,查找存在问题的薄弱环节,排查易出现侵权盗版问题的环节和流通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充分调动社会公众的参与热情,发挥社会公众在打击侵权盗版方面的监督作用,广泛收集案件线索,保持集中打击的高压态势,坚决杜绝各类侵权盗版产品流入市场。

(三)、督导检查(7月1日---9月31日)

对本辖区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企业进行梳理检查。

(四)、总结验收(10月1日---12月20日)

要对集中治理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并认真填写(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并且要把书面总计于11月20日前报***版权局,从3月份开始,每个月20日前将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上报市版权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

2021年3月12日

打击侵权盗版工作先进事迹材料--郑州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

2021年以来,郑州市音像市场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工作,在郑州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和市文化局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为重点,大力整顿和规范音像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音像市场中的各种违法违规经营活动,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音像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明显提高,音像市场中的销售非法音像制品得到有效遏制。

一、充分发挥宣传效应,营造保护知识产权氛围

(一)广泛宣传《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保护保知识产权意识

一是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国家、省、市有关精神,组织开展了第十届音像市场法制宣传周,在集中宣传日当天,我市共设9个宣传点,其中市区2个,分别设在金水区和二七区,各县(市)区7个,分别设在当地的影院,文化广场等人口密集地区。

活动共设咨询台9个,展板170块,设立音像制品展销柜台20家,盘鼓队9个,宣传条幅54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另外在宣传活动现场组织经营单位进行音像制品的展销活动,参加经营单位290人,文化行政执法人员300余人,参与群众达3万余人。

二是组织开展了“双百双五十”活动。

“双百”,即:

抽调200名文化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到200家音像经营单位发放宣传材料,讲解有关法律法规,提高音像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自觉守法经营。

“双五十”,即:

一是销毁非法音像制品50万张(盒)。

2021年4月20日我办参加了全国统一举行集中销毁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活动,将07年收缴的非法音像制品50万张全部予以销毁;

二是通过充分利用网络制作宣传网页、邀请省市新闻媒体进行现场报道、县(市)、区利用当地有线电视滚动播出法律法规、宣传口号等方式进行宣传,组织全市文化行政执法人员深入社区、学校、商场、影院、广场等人口密集地区发放宣传材料,讲解如何鉴别正版和盗版音像制品,使受教育面达50万人次。

(二)利用经营单位负责人例会,宣传音像市场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精神

利用例会,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音像制品管理条例》,通报一个时期以来音像市场治理情况,深刻揭示销售盗版音像制品的危害性,依法规范音像经营者的职业道德和基本准则,搞好经营单位的自查自纠,共下发宣传材料5000份,召开不同类型会议12次,下发各类通知35000余份。

二、领导高度重视,将保护知识产权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

为搞好我市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行动,我办专门成立了郑州市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集中整治音像市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郑州市集中整治音像市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多次召开县(市)、区文管办主任会议,及时传达国家、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把打击音像市场中违法违规经营作为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做到“三抓”,即抓门店,逐家逐店进行检查;

抓大案要案,深挖非法音像制品黑窝点,抓正版音像制品占有率,逐家逐店检查,做到店店过筛子、店店无盗版,按照“谁发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各司其责。

三、制定八条措施,从严监管市场

我办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近期音像市场执法工作重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音像市场实际,年初对音像市场执法工作制定了八条措施:

一是将50%以上的执法力量用于音像市场的执法,各县(市)、区要做出人员、时间安排计划。

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确保时间、人员、任务三落实;

二是每月对各类音像制品经营单位至少检查1次;

以当日检查记录为准,要检查音像制品的进货渠道,注意收集收发货单据,防止违法音乐、影音、百科、卡通等音像制品以“正版”的面目进入超市和大型商场、卖场等合法流通渠道,欺骗蒙蔽消费者,确保重要电影、电视剧、音乐等音像节目的发行;

三是实施精确打击。

以抓大要案为重点突破口,充分发动音像业界和社会群众提供线索,集中破获2―3起违法音像制品的黑窝点,地下仓库,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

四是重点治理违法违规进口音像制品以及不断更换包装,蒙骗消费者的行为;

五是重点对科技市场、大型超市、商场、卖场、小商品批发市场、黄昏夜市等无证经营的摊点、游商进行重点查、反复查、查反复;

六是各县(市)区查获10万张以上违法音像制品的案件,要按照规定向郑州市文管办报告;

七是主动协调工商、城管等部门联合出击,重点解决盗版游商泛滥问题;

八是实行举报奖励制度。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举报和查处大案有功人员的奖励制度,并如实兑现。

四、以深挖“黑窝点”为突破口,严厉打击音像市场违法经营

我们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在破大案、堵源头上下功夫,陆续捣毁了8个非法音像制品“黑窝点”,有效的净化了我市的音像市场,充分显示了我办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的决心和信心。

下面,举三个重点案例。

案例一:

2021年10月13日上午,根据事先掌握的线索,我办迅速出击,一举捣毁了位于二七区二道街民房地下室内的非法音像制品黑窝点,当场查获涉嫌非法音像制品19000张,其中涉嫌淫秽音像制品550张。

10月9日,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五科稽查人员接到群众举报:

位于二七区二道街民房内有一非法音像制品“黑窝点”,接到举报后,办公室领导高度重视这一线索,经过精心部署,为查证情况,掌握证据,专门抽调有经验的稽查人员进行了长时间的跟踪和暗访,摸清了窝点位置。

13日10时,成功的进入该“黑窝点”。

在面积达50多平方米的室内,货架上排满了《无处藏身》、《画皮》、《2021阁楼春―女性淫乱系列》等各类非法音像制品,现场有一名工作人员。

经现场初步鉴定和清点,有非法音像700多个品种、非法音像制品约19000余张,其中涉嫌淫秽音像制品550张。

历时近6个小时的清理装包,将这批物品异地封存,涉案人被警方留置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郑州市公安局与市检察院及行政执法部门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有关要求,我办将该案依法移交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经侦大队作进一步审理。

案例二:

2021年10月9日下午,郑州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经过细致的摸排和侦查,一举查获了位于郑州市管城区南关街178号家属院内一家销售涉嫌盗版音像制品批销窝点,收缴涉嫌盗版音像制品一万两千余张。

2021年10月5日,我办接到群众举报称:

“南关街178号院家属内有一非法音像制品黑窝点。

”接到举报后,办公室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案件一科和二科抽调精干人员予以查处。

在经过我办人员连续四天蹲点摸排后,确定该车库为非法盗版音像窝点,在我办稽查人员进入该“窝点”后发现内存储有《红军游击队》、《越狱》、《因爱之名》、《大唐游侠转》等大量DVD-D9等故事片及电视连续剧,初步鉴定均为非法音像制品。

20时10分,经过清点,该“窝点”内1万两千余张非法音像制品全部被异地封存。

案例三:

2021年6月4日上午,经过一个多星期的周密摸排,我办在二道街一民房内成功破获一起盗版音像制品“黑窝点”,收缴非法音像制品一万三千余张。

08年5月底,我办接到群众举报称:

“二道街有一非法音像制品黑窝点。

由于该“窝点”警惕性非常高,大门一般不开,经请示领导,我办两名稽查人员经过乔装改扮,在该窝点门前24小时守候,逐步摸清了该“窝点”的经营动向。

4日早上7时,破获该“窝点”的时机成熟,稽查人员按照要求到达了指定位置,在又守候了一个多小时后,该“窝点”偷偷开了门,我办稽查人员随即一拥而上,成功进入该“窝点”。

经检查,该“窝点”内存储有《新民乐发烧碟》、《中国古筝名曲》、《伤感网络情歌》、《陶晶莹―走路去纽约》等大量MTV类音像制品,初步鉴定均为非法音像制品。

12时10分,经过4个多小时的清点、装箱,该“窝点”内1万三千余张非法音像制品全部被异地封存。

另外,对重点地区,如:

科技市场、二道街、火车站,市、区文管采取了“出其不意打击,天天值班严管”的办法,公安、工商、文管、区政府几家联手作战。

科技市场是游商活动的“重灾区”,过去多次打击,多次反弹,为了长年保持战果,我们制订了文管队伍天天值班,发现就打,通过整治,科技市场游商基本得到遏制,解决了多年以来没有解决的问题,对违规经营活动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五、建立和实施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集中整治成果

首先我们建立了“五个一”工作机制,即:

一个稽查中队每个工作日检查十家;

一个领导每周带队暗查一次;

一个责任人每旬市场普查一遍;

一个月集中行动一次;

一个月开一次例会。

在集中治理工作中,我们还注意抓好五个环节:

一是抓重点,杀“回马枪”。

我们每季度采取拉网式检查一次,重点整治二道街、民主路、自由路、科技市场、火车站及黄昏夜市等,第一天检查过的经营场所,第二天来个“回头查”,巩固治理的效果。

二是抓监控,搞好值班。

专项整治期间,我们在建立全国联网的“12318”举报电话的基础上,建立了昼夜值班制度,对群众举报迅速做出反应。

三是抓举报,有报必查。

通过省、市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了举报箱,及时收集汇总案(事)件线索,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复。

四是抓处理,严管重罚。

严格按照《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违法经营行为从严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形成高压态势,遏制非法音像制品经营活动的蔓延。

五是抓通报,警示督导。

对检查中发现的重要线索和查处情况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和领导汇报。

其次,为加强对县(市)、区音像市场集中整治的督查工作,我们还专门制订了《郑州市县(市)、区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督查办法》。

督查工作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尤其是对乡镇中的音像摊点进行检查,查出的问题及时移交当地部门处理。

今年以来,我办直接协助县(市)、区办理案件15起,纠正存在的问题28件。

六、深入市场调研,共谋音像市场发展

为了多渠道、多方位的拓展音像业的发展空间,促进音像市场繁荣发展。

我办于2021年3月25日、9月10日,两次召开了音像、网吧经营负责人座谈会,对音像市场当前经营状况、发展趋势进行了认真地回顾和分析,同时针对在网吧中开设音像制品专柜,音像、网吧联营进行探索座谈。

通过座谈,大家一致认为,随着电子数码科技的快速发展和网络文化的逐步普及,正版音像市场虽然有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但随着国家打击非法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不断增强,音像制品精品节目日益增多,人民群众使用正版音像制品的意识和自觉性不断提高,特别是十七大报告提出了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为音像市场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音像市场走出低谷,向专业化、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之路将为之不远。

七、取得的成效

据统计:

2021年以来,全市共开展音像市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3次,开展县(市)、区督查行动4次,出动执法人员2027人(次),出动车辆460台(次),检查音像市场经营单位1465家(次),捣毁非法音像制品窝点8个,收缴非法音像制品39万(盘)张,案值180余万元,销毁非法音像制品50万张,取缔违规经营非法音像制品的经营摊点81个。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的力度,加大市场检查的频率,在抓好门店的同时,深挖“地下”黑窝点,对违法经营行为从严查处,确保整治效果,使我市音像市场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违法犯罪活动区域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违法犯罪活动区域性

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加大打击侵权盗版违法犯罪活动的执法力度,解决当前出版物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深入开展,中央宣传部、公安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决定,自11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陕西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违法犯罪活动区域性整治行动”。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保护知识产权、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违法犯罪活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净化出版物市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二、工作目标

打掉一批策划、制作、贩卖侵权盗版出版物的犯罪团伙,捣毁一批制作、贩卖盗版出版物的窝点,摧毁一批储存、运输、贩卖盗版出版物的网络,侦破一批大案要案,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查处一批从事侵权盗版违法犯罪活动的音像制品发行企业、生产厂家和印刷企业。

通过区域性整治行动,坚决遏制侵权盗版活动泛滥蔓延的势头,基本扭转重点地区侵权盗版问题突出的局面,进一步规范音像制品发行企业、生产厂家和印刷企业经营行为,狠抓一批组织策划侵权盗版问题的发行商,坚决打击买卖版号、委托书等违法犯罪活动。

通过区域性整治行动,要有效解决办理侵权盗版案件刑事执法力度偏弱的问题,逐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快速移送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制度,形成协调一致、运转高效的打击侵权盗版违法犯罪活动长效工作机制。

(一)继续深挖非法光盘生产线。

在及时发现和查缴非法光盘生产线的同时,切实加大调查取证和“追逃”力度,抓捕一批非法光盘生产犯罪活动的组织者和为首分子。

(二)进一步规范音像制品发行企业、复制生产单位和印刷企业的经营活动,依法查处音像制品发行企业、复制生产单位、印刷企业的侵权盗版行为。

(三)深挖制作、储存、运输、销售侵权盗版出版物的犯罪团伙,摧毁盗版出版物的产销网络,抓获一批犯罪分子。

四、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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