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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行政法实务方向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特色方向培养方案

 

方案名称:

公务员与行政法实务方向

 

研究生部制表

2013年5月

 

培养目标

一、总体目标

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关键是依法行政,而实现依法行政必须依赖于庞大的公务员队伍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和能力。

本方向的总体培养目标就是:

面向国务院法制办、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安全部、国土资源部等中央公务员机关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公安、国土、规划、工商、税务、环保、卫生、交通、建设、消防、教育、司法、农业等法律实务部门和行政审判的职业需求,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复合型、实务型专门行政法律人才。

二、法律硕士(非法学)培养的具体目标

该类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是成为既懂得其他专业,又擅长行政法的复合型人才。

这些研究生本科专业是非法学,在研究生阶段系统学习法学理论与制度,特别是接受行政法实务方面的专门性训练,毕业生的去向可能是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公务员。

也可以利用本科专业从事其他行业的工作,但是他们在完整本职工作的过程中熟悉法律尤其是行政法,能够出色完成本行业和法律行业的工作,成为优秀的复合型人才。

三、法律硕士(法学)培养的具体目标

该类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是成为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的专业型骨干人员。

这些研究生在本科阶段已经接受了系统的法律理论学习,具备了比较扎实的法律基础。

在研究生阶段将系统的接受公务员法律实务的训练,在法律文书写作,行政案件的调查取证,案件审查,行政决定的作出,行政执行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方面将具有很强的实务能力。

他们充实到公务员执法队伍中去将大大提高我国行政机关和行政审判机关的执法和司法水平,为法治政府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培养特色

行政法学院系西南政法大学2003年6月院系调整过程中新成立的一个学院,也是在全国第一个被冠名为“行政法”的法学院。

学院已经建设发展成为全校学科最多、硕士点和博士点最多、在全国享有一定知名度的法学院。

本方案牵头学科行政法学是我校复办以来尤其是近十年来重点发展的学科。

本学科很早就在全国享有较高的知名度,由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的创始人之一,时任行政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副会长)的全国知名行政法学家王连昌教授领头,于1982年在全国率先开设了行政法学课程,并编撰了第一本行政法学教材《行政法》(校印刷),1997年行政法学被批准为省级重点建设课程,2001年通过市教委的验收,并被评为市的优秀示性重点课程。

2005年被评为市级精品课程,2006年被评为市级重点学科。

近几年,行政法学科团队在科研和教学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科研方面,传坤主持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理论与实践及对策研究》获2005年市人民政府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其同年主持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理论与实践及对策研究》获西南政法大学优秀成果专著奖二等奖。

2010年王学辉主持的《“依法治法”与中国行政法律体系的完善——基于“法”的多重含义的统合与超越》获中国法学会部级二等奖;2011年,王学辉主持的《行业协会规发展研究》获民政部部级优秀奖和《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研究——基于过程与阶段视角的分析》获省人民政府/中国行为法学会部级优秀奖;艺主持的《超越控制与解决:

论行政纠纷解决机制之建构》获市法学会省级三等奖;兵撰写的《1899—1949:

中国近代行政法学成长之迹》获市博士论文优秀奖;2012年,向东主持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制定与适用》获市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省级二等奖。

教学方面不仅进行大胆创新,同时也获得了诸多奖项。

王学辉、谭宗泽老师的《“行政法学多项互动式教学法”改革与实践》获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

谭宗泽老师的《宪行天下》获得校级示课件奖。

王学辉、谭宗泽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获西南政法大学2004年校级精品课程。

王学辉教授主要参与的“构筑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平台培养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融通人才”成果获得市第四届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和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证书2009571)。

本学科组的成员不但在校承担教学与科研工作,同时也参与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决策和咨询工作,从而实现学以致用,为该项目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有多人担任市政府立法评审专家,咨询专家,市人大司委立法咨询专家,以及市高级人民法院特邀咨询专家和市五个中级人民法院特邀咨询专家,参事以及市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交委、市规划局、沙坪坝区人民政府、渝北区人民政府等多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法律顾问等。

此外学科组谭宗泽教授、王学辉教授、唐尧副教授、兵副教授还多次受到市外人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邀请,为实践部门的领导及法律人员举办两百多堂政府法制专题系列讲座。

同时依托于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和行政法学教研室的研究机构有“中国地方法制研究中心”、“政府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中心”、“行政程序制度研究中心”等,并建有在全国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力的“宪行天下”,同时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务部门建立合作办学机制,通过建立实训基地、聘请实务导师等形式,提升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

因此,我们行政法学院有条件、有基础、有能力、有信心培养一批高素质、精专业、强能力的行政法实务人才,具体表现:

1.培养方案紧扣依法行政的现实需求,突出依法行政意识与实务能力的培养;

2.注重本研究方向学生培养的质量,建立双导师制,每名学生配备校导师与校外导师各1名,力争让学生成为高素质综合人才,做到理论与实务兼修;

3.通过行政决策听证、立法听证、行政执法实务模拟,培养学生的行政法实务技能;

4.协同法律逻辑、法理学等学科的优势力量,开设公务员考试培训课程,力争让学生考上公务员,学以致用。

学制学期

法律硕士(非法学)

法律硕士(法学)

学制:

三年

学制:

两年

学期安排:

第1-2学期进行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学习,第3-4学期进行特色方向课的学习和法律职业技能训练特色项目的实践。

第4学期进行学位论文开题,第5-6学期进行学位论文写作和集中专业实习

学期安排:

第1学期进行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学习,第2学期进行特色方向课的学习及法律职业技能训练特色项目的实践。

第2学期进行学位论文开题,第3-4学期进行学位论文写作和集中专业实习

学分要求

法律硕士(非法学)

法律硕士(法学)

应修满的课程总学时为600课时,应修满的总学分42学分(含公共课5学分、专业基础课18学分、特色方向课12学分、法律职业技能训练特色项目7学分)

应修满的总学时为465课时,应修满的总学分为36学分(含公共课5学分、专业基础课12学分、特色方向课10学分、法律职业技能训练特色项目9学分)

法律硕士(非法学)课程计划

课程性质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行课学期

公共课

研究生外语

45

3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与实践研究

30

2

1

专业基础课

法理学

45

3

1

民商法实务

60

4

1

刑法实务

60

4

1

民事诉讼法实务

30

2

2

刑事诉讼法实务

30

2

2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实务

45

3

2

司法文书写作

30

2

2

特色方向课

公务员制度与公务员法专题

30

2

3

行政执法证据收集与运用

30

2

3

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法制史学经典著作导读

30

2

4

部门行政法实务(含公安、工商、国土、规划、卫生等)

30

2

3

廉政制度的历史经验和现实借鉴

30

2

4

法治政府解读:

法治思维与法治方法

30

2

4

行政救济制度理论与实务

30

2

4

申论思维与写作

30

2

3

行政职业能力训练

30

2

3

法律职业技能

训练特色项目

行政执法模拟训练

训练形式:

模拟执法、听证或决策

考核要求:

起草文书或撰写报告

2

4

沟通技巧与法律谈判训练

训练形式:

观看影碟和设置场景训练

考核要求:

打分

2

3

法律职业能力与职业伦理训练

训练形式:

实务专题讲座

考核要求:

撰写听后感

2

3

面试策略与技巧

训练形式:

模拟各实务部门面试;

考核要求:

面试打分

1

4

行政审判模拟法庭

训练形式:

模拟行政审判

考核要求:

撰写报告

1

3

法律硕士(法学)课程计划

课程性质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行课学期

公共课

研究生外语

45

3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与实践研究

30

2

1

专业

基础课

民商法实务

60

4

1

刑法实务

60

4

1

民事诉讼法实务

30

2

1

刑事诉讼法实务

30

2

1

行政法与

行政诉讼法实务

30

2

1

法律文书写作

30

2

1

特色方向课

公务员制度与公务员法专题

30

2

2

行政审判实务与技巧

30

2

2

部门行政法实务(含公安、工商、国土、规划、卫生等)

30

2

3

行政执法证据收集与运用

30

2

3

申论思维与写作

30

2

2

行政职业能力训练

30

2

2

 

法律职业技能

训练特色项目

行政执法模拟训练

训练形式:

模拟执法、听证或决策

考核要求:

起草文书或撰写报告

2

4

沟通技巧与法律谈判训练

训练形式:

观看影碟和设置场景训练

考核要求:

打分

2

3

法律职业能力与职业伦理训练

训练形式:

实务专题讲座

考核要求:

撰写听后感

2

3

面试策略与技巧

训练形式:

模拟各实务部门面试;

考核要求:

面试打分

1

4

行政审判模拟法庭

训练形式:

模拟行政审判

考核要求:

撰写报告

法律诊所和专项社会调查

训练形式:

执法咨询

考核要求:

撰写调查报告

2

4

教学方式

1.任课教师从事法律实践方面的要求

任课教师原则上应当有从事行政立法、挂职锻炼、律师兼职等实务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2.校外兼职导师参与教学

邀请校外兼职导师和实务部门专家参与授课或举办讲座、指导实习或实务模拟。

3.案例库的建立及案例教学方式

建立行政疑难案例库,推行实际案例教学方法,继续推广双师同堂解析行政案例的创新教学模式,参与行政案件庭审进校园。

4.课堂教学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专业基础课的考核严格执行《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平时考核占60%分值,期末考试占40%分值。

特色方向课和法律职业训练特色项目的考核由任课老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采用随堂测验、期末论文、课外实训等方式。

5.三种平时考核与期末考试相结合的具体规定

期末考试为必选考核形式,其他三种为自选考核形式。

由任课教师分别从卷面测试类、研究报告类、口试答辩类三个类别中各选择一种对学生进行平时考核。

按“期末考试”占总成绩40%、平时考核(三种)各占2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导师指导

1.导师分配的方法和原则

双导师制。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公务员能力提升与行政法实务方向研究生实行校外双导师制,安排行政法学、法律逻辑、法理学专业的老师担任校指导老师,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担任校外实务导师。

选择和导师分配遵循的“双向选择、总量控制”原则。

即法律硕士新生报到入学后,由学生填报导师志愿,学院根据“双向选择”原则为其确定导师,同时,为了最大限度地尊重学生志愿,并考虑导师的工作量承担最大限制,每名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分配的学生数,不得超过待分配法律硕士研究生总数除以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总数所得平均数的1.5倍。

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校外实务导师主要承担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实习、就业、实务课程等方面的教学指导任务,法律硕士研究生的论文写作、理论课程、科研等方面的教学指导任务主要由校导师承担。

2.导师平时指导的形式要求

导师采用集体指导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指导研究生的学习与研究,引导学生参加法律实践活动,加强对学生法律实务能力的训练和培养,提高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

指导老师对学生的指导须每月不得少于2次。

3.导师指导科研和实习的基本要求

导师应指导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科研论文或法律文书的要求,并指导研究生完成实习计划。

4.导师指导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导师应指导研究生进行论文选题,帮助研究生确定研究方向,指导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负责修改、审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对论文质量作出评价,并提出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

专业实习要求

专业实习采取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的原则。

分散实习由研究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在暑假和寒假进行,实习期限不得少于3个月。

统一组织毕业实习,专业实习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

两年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实习应从第二学期期末开始安排,三年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实习应从第四学期末开始安排。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习结束后,应撰写不少于六千字的调研报告并向学院提交《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生实习鉴定表》。

学院对研究生的专业实习成效逐一考核和验收,没有通过专业实习验收的不得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科研要求

1.学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理论学习并开展科学研究,在读期间须至少完成1篇学术论文或案例分析报告、社会调查报告。

2.至少参与一项指导老师或其他老师的课题;3.学院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对学生的科研情况进行验收,没有通过验收的不得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学位论文写作要求

1.选题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值得研究;

2.选题具有新颖性,是学科专业问题中别人没有研究或者虽有研究但没有突破或者还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

3.立论科学、逻辑严谨、分析深入、论据真实可靠、文字表达通畅、注释及参考文献规,达到公开发表的水平;

4.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等学术不端行为;

5.学位论文类型可以是应用性专题、案例分析或调研报告;

6.论文的正文篇幅要求为:

不低于1.5万字;

7.学位论文必须要有案例材料作为支撑,案例材料计算在正文篇幅的字数;

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硕士生本人独立完成。

硕士生用于学位论文写作的时间不得少于1年。

推荐阅读文献目录

序号

作者或主编

著作或文献的名称

出版单位及版本

1

[德]卡尔·拉伦兹

《法学方法论》

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2

[美]史蒂文·J·伯顿

《法律和法律推理导论》

中国政法大学(1998-09出版)

3

[美]沃尔顿

《法律论证与证据》

中国政法大学(2010-07出版)

4

[日]棚濑孝雄

《纠纷的解决与审判制度》

中国政法大学2004版

5

[美]戈尔德堡

《纠纷解决——谈判、调解和其它机制》

中国政法大学(2004-12出版)

6

[日]小岛武司、伊藤真

《诉讼外纠纷解决法》

中国政法大学

7

[日]高见泽磨

《现代中国的纠纷与法》

法律(2003-01出版)

8

邓冰等编著

《大法官的智慧——美国高等法院经典判决选集》

法律2004年版

9

[美]鲁曙明

《沟通交际学》

中国人民大学(2008-03出版

10

[英]L·S·斯泰宾

《有效思维》

商务印书馆(2008-11出版)

11

[英]戴安娜·特赖布

《法律谈判之道》

法律(2006-09出版)

 

12

[德]西维尔特

《职业能力测试》

文汇2002年版

13

周佑勇

《行政法基本原则研究》

大学(2005-02出版)

14

《行政立法研究》

法律(2003-01出版)

15

笑侠

《法律对行政的控制——现代行政的法理解释》

人民,1999年

16

石佑启

《论公共行政与行政法学式转换》

大学(2003-01出版)

17

王万华

《行政程序法研究》

中国法制(2000-11出版)

18

吴建刚

《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教程》

中国人事(2004-08出版)

19

《公务员通用能力提升》

国家行政学院(2013-01出版)

20

谭宗泽

《行政诉讼结构研究-以相对人权益保障为中心》

法律(2009-03出版)

21

王学辉

《迈向和谐行政法》

中国政法大学(2012-12出版)

22

王学辉

《群发性事件防机制研究》

科学(2010-01出版)

23

《行政诉讼法精要与依据指引》(增订本)

大学(2011-01出版)

24

陆伟明

《行政指导在行政执法中的规运用》

知识产权(2013-03出版)

25

陆伟明

《服务行政法论》

中国政法大学(2012-11出版)

26

曾海若

《群体性事件的法治应对研究》

中国文史2012年版

27

雷勇

德国公法史(1800-1914)——国家法学说和行政学

法律(2007-08出版)

28

雷勇

德国公法史--国家法学说和行政学

法律(2007-08出版)

29

[台]新民

《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上、下)

人民2001年版

30

[台]新民

《公法学札记》

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版

31

应松年

《当代中国行政法》

中国方正2005年版

32

明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大学,高等教育2011年版

33

罗豪才

《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

大学2003年版

34

胡建淼

《十国行政法——比较研究》

中国政法大学1993年版

35

方世荣

《论具体行政行为》

大学1996年版

宪法与行政法学

法律逻辑学

法律史

研究或实践领域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付子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西南政法大学

教授

谭宗泽

行政诉讼、社会管理创新

西南政法大学

教授

汪太贤

宪法与法理经典导读

西南政法大学

教授

唐忠民

宪法监督

西南政法大学

教授

曾代伟

廉政制度

西南政法大学

教授

龙大轩

行政监察史

西南政法大学

教授

永和

人大监督与立法后评估

西南政法大学

教授

周祖成

人大监督与立法后评估

西南政法大学

教授

培田

行政监察史

西南政法大学

教授

胡仁智

行政监察史

西南政法大学

教授

胜渝

行政监察史

西南政法大学

教授

吕志兴

行政监察史

西南政法大学

教授

王学辉

信访、群体事件及行政诉讼、

西南政法大学

教授

曾哲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西南政法大学

教授

后强

教育行政

西南政法大学

教授

雷勇

德国行政法基础理论

西南政法大学

教授

郭忠

法律思维与方法

西南政法大学

教授

法律思维与方法

西南政法大学

教授

行政执法、行政诉讼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明成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陆伟明

行政执法、行政诉讼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唐尧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丽英

行政法学史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庄晓华

法律思维与方法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荣茂

法律思维与方法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陆幸福

法律思维与方法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林国荣

法律思维与方法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文龙

法律思维与方法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法律思维与方法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申论与公务员职业能力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泽刚

行政法基础理论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金承光

申论与公务员职业能力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曾海若

信访与行政诉讼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周欣宇

法律思维与方法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向东

行政诉讼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岳丽

行政诉讼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德鹏

法律文化、法律思维与方法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冉思东

人大监督与宪法监督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袁春兰

行政监察史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朱学平

法律思维与方法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树坤

权力控制与行政监督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王恒

法治国理念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法治理论与纠纷解决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吴晓秋

宪法案例与违宪审查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邓蔚

行政监察与行政审判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薛佐文

法治理论与纠纷解决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公务员申论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顺万

公务员申论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天宝

行政监察与行政审判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兴立

行政监察与行政审判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朱颖

行政监察与行政审判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翠玉

行政监察与行政审判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周尚君

行政监察与行政审判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梁洪霞

行政监察与行政审判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严文强

中西政府治理理论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宪法案例与违宪审查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鼎楚

宪法案例与违宪审查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建平

宪法案例与违宪审查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温泽彬

宪法案例与违宪审查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林孝文

宪法案例与违宪审查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娅茜

行政监督实务

市南川区政府

副区长

宝红

公务员法实务

市高级人民法院

办公室主任

蔡仕华

公务员法实务

省眉山市委政法委

主任

罗蔺

公务员法实务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

副主任

海龙

公务员法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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