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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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规章制度

某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规章制度

目录:

1.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2.公文处理办法

3.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4.值班制度

5.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6.资料室安全管理规定

7.档案工作管理办法

8.车辆维修及公务车费管理办法

9.廉政建设管理规定

10.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确保省指对外接待工作高效、顺利开展,本着勤俭节约、管理规范及有利于建设工作开展的原则,并结合工程建设处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公务接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办理。

二、公务接待包括会议、参观、培训、上级领导检查工作、相关部门业务往来等接待。

三、接待标准划分如下:

(一)地(厅)级领导和随行人员来省指检查指导工作,可安排在市区就餐,每人标准不超过50-70元/天。

除省指领导外,严格限制陪餐人数。

(二)系统有关业务单位县(处)级以上(含县处级)领导接待可安排在饭店,每人标准不超过40-60元/天。

除省指领导外,陪餐人数不超过二人。

(三)外系统有关业务单位县(处)级以下工作人员接待在省指食堂安排桌餐。

无特殊情况,须在就餐时间前二个小时向办公室说明。

(四)一般业务工作就餐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申领工作餐券,凭券就餐。

(五)内部公务接待,中餐一律不准饮酒。

四、招待审批程序和批准权限

(一)公务接待实行先报批后接待。

经办人需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注明接待单位、人数,陪客人数及接待标准,按程序报批后方可接待。

(二)县(处)级领导接待(安排在饭店的)由有关业务部门分管领导批准。

(三)县(处)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安排在食堂桌餐由相关业务部门和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四)工作餐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后勤管理员批准。

五、接待工作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尽可能降低接待费用,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六、接待用餐实行就近定点制度,确定定点饭店,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七、接待工作财务报销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由办公室专人负责,部门要求的接待部门负责人必须在费用单上签字。

八、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并结合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公文由办公室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归档。

第二章行文规则

第三条行文要注重实效,少而精。

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要简短。

第四条向上级机关行文,报送的公文应当主送一个上级机关;如需其他相关上级机关阅知,可以抄送。

不得越级向上级机关行文,尤其不得越级请示问题;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当同时抄送被越级的上级机关。

报表、总结材料、情况说明、特殊书信等各类文件须经处主要领导人审定后,方可报送上级机关或上级领导人。

第五条向上级机关请示问题,应一文一事,不在非请示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请示事项涉及其他处室业务范围时,应当经过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上报。

第三章公文处理程序

第六条公文办理分收文办理和发文办理。

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分发、拟办、批办、承办、催办、查办、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发文办理一般包括拟稿、审核、签发、登记、缮印、校对、用印、分发、传递、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

第七条收文办理

(一)签收。

收文一律由办公室文秘收发人员签收,按程序办理。

除领导同志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将公文直接报送领导同志个人,领导同志不受理未经文秘收发人员签收的公文,有关领导和科室人员通过会议等渠道接收的公文,返回单位后,应及时送交办公室文秘收发人员签收。

(二)登记。

签收的公文,由文秘收发人员逐件拆封核查,分类登记。

登记时,要注意区分急件与平件,注意区分办件、阅件、简报,避免该办的文件漏办。

(三)分发。

对不需办理的阅件和简报。

按其内容分别送有关领导和业务部门阅知。

(四)拟办。

需要办理的公文,由办公室负责人按领导人分工或科室职权范围提出拟办或批办意见。

拟办意见应力求准确、可行。

对紧急公文,由办公室复印后,直接批给有关科室办理,并提出办理时限,原件呈处领导阅示。

对需要几个科室承办的公文,应明确一个科室牵头。

对篇幅较大的文件,可拟请有关科室摘录提要后送有关领导批办。

(五)批办。

办公室按照拟办意见及时将公文分送有关领导批办。

对需贯彻执行的文件,要批示贯彻执行的具体方案与意见,对需办理和答复的要注明承办部门及承办时限,经领导同志批办过的公文,要在来文登记簿上注明批送给某科室或部门,并及时发送有关业务科室或部门办理。

(六)承办。

有关业务科室或部门接到交办的公文,应抓紧办理,并贯彻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

紧急公文应按批示注明的时限办结。

未注明时限的一般公文应在7日内办结,不得延误、推诿。

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不适宜本部门办理的,应在当天退回办公室并说明理由。

(七)催办。

公文处理应建立催、查办制度。

由办公室签收、登记后分办或送领导批办的公文,由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催办。

一般公文由办公室每半月催办一次,紧急公文要做到跟踪催办,重要公文及领导批示要求限期办理的公文,应重点催办,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催办过程要及时记录,并根据催办记录,每月通报一次公文办理情况。

(八)查办。

查办是催办的继续和深入。

对办文拖拉、落实领导批示不力、反馈信息迟缓、屡催不办的单位或部门,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可直接登门查办,将查办结果予以通报。

第八条发文办理:

(一)拟稿。

应根据领导批示或口头指示,由承办科室或承办人负责撰拟文稿。

重要文件应由部门负责人或处领导亲自起草,或列出提纲、论点,由熟悉情况的承办人拟写,以减少失误,争取时间。

草拟公文应当做到:

1、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2、情况确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文字精炼,书写工整,标点准确,篇幅力求简短。

3、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

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日期应当写具体的年、月、日。

4、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

(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

(1)”。

5、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用词用字准确、规范。

文内使用简称,一般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二)审核。

拟文科室负责人负责初审,办公室分管文秘工作的负责人或秘书负责终审,并送有关领导签发。

文稿应由撰稿人亲自送审,并说明拟文因由、依据、目的。

在办理过程中的发文文稿应做好保密工作,不得交由施工单位等外单位人员送审、传阅。

审核的重点是:

是否需要行文,有无行文依据,批件是否返还办公室,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是否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文字表述、文种使用、公文格式等是否符合规定。

文稿送审过程中,拟稿人应当与核稿人保持联系,以便及时说明情况。

对内容比较简单,文字修改不大的,可由文秘人员修改,对重要件、急件或有重大问题要修改的,应同拟稿人共同研究修改。

对内容不成熟,在文字上又需要作大量修改的文稿,可合并或需分开行文的,文秘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后,可退回拟稿科室。

经过终审的文稿,如内容改动较大、层次勾划较乱、辨认困难、不符合归档要求的,由拟文处室清稿后(并将原稿附后)再送领导签发。

(三)签发

经会签、审核后的文稿,由处主要负责同志或授权分管领导签发。

审批公文,主批人应当签署明确意见,并写上姓名和审批的年、月、日。

其他审批人圈阅,应视为同意。

非特殊情况,领导人一般不接收和签收未经办公室审核的公文。

(四)登记。

文稿经领导签发后,由办公室文秘收发人员统一编制发文字号、确定印制份数以及对不符合公文格式规定的文稿作技术处理,并写明主题词。

(五)缮印。

由办公室文印人员承办,缮印应按照缓急度排列,一般不超过2天。

急件应立即承印。

(六)校对。

由拟稿人校对,重要公文要做到三校付印。

未经签发人或终审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动公文内容。

(七)装订。

由承办部门提供附件复印件后,办公室装订。

附件应采用16开型纸张,图纸等A3型的附件应在右下边缘折叠对齐。

(八)用印。

由办公室文秘人员负责用印。

(九)分发传递。

由办公室负责封装、邮寄,并分送公文交换站,机要文件不得通过公文交换站交换,传递公文必须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第九条立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对具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公文、材料、领导批示等进行分类整理立卷。

工程项目竣工后,送总公司办公室档案室归档。

第十条销毁。

对没有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多余文件,经鉴别清点后,由文秘收发人员集中管理、定期销毁。

销毁标密级的公文,应登记造册,由2人监销,确保不丢失,不漏销。

第十一条草拟、修改和签批公文,必须使用钢笔。

使用符合存档要求的黑墨水、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严禁使用各色铅笔、圆珠笔、彩色水笔、纯蓝墨水或红墨水,不得在文稿左侧装订线外签批和修改。

第十二条经领导批准,可以采用传真方式行文,按正式公文传递、办理,因传真件不能长期保存,凡需存档的,须用复印件送领导批示。

第十三条机关工作人员查阅档案必须经本机关文秘人员同意,并做好登记。

其他机关人员需要查阅本机关公文案卷,必须持有介绍信。

查阅一般公文案卷,可由文秘部门指定地点、指定案卷及张页查阅;查阅密级公文案卷,需经处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

公文案卷禁止外借。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施行。

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一、一切办公用品、器具的采购,必须根据需要和节约的原则。

二、对于低值易耗品的购买,后勤管理员应事先编写一个季度的采购计划,经财务审核并报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集中采购。

三、传真机、微机、复印机由各科室指定专人操作和管理,其他人未经同意严禁使用,否则损坏照价赔偿。

四、各科室因业务往来需要办公室打印、复印、接收传真文件材料,须经办公室秘书或负责人同意后,安排操作人员办理。

五、“三机”操作人员应熟悉掌握机器性能,勤加保养,掌握一般故障排除方法,保持设备状态良好。

六、各科室如需领用办公用品,应事先列出清单,标明品名、数量,并由科室负责人签字,交后勤管理员方能领用。

个人领用办公用品,应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领用。

值班制度

一、在双休日或节假日实行值班制。

二、各科室在月末前将本科室下月的值班安排表送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统一安排。

三、办公室考勤人员应在月末前将下月值班安排表张贴通知栏并送各科室备存。

四、处领导可在工地或执行公务中值班,保持电话联系。

五、除特殊情况可与他人调班外,值班时间不得随意脱岗,一经发现,给予旷工处理。

六、值班人员应在规定地点值班,不得随意串岗。

认真接听电话处理公务,遇重要的事情要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

七、工作人员在值班时间要注重防火防盗,发现险情要果断处理,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八、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值班期间,交通车正常开行,以解决值班人员上下班问题。

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工程建设处会务组织工作制度

一、会议室的使用及会务组织工作一般由办公室进行统一调度和安排

二、会务组织工作包括确定议题,安排议程、拟定参会人员范围或名单、发会议通知、准备会议文件和材料,选择和布置会场以及安排食宿。

三、由业务科室组织召集的会议,应提前1天将会议组织有关要求通知办公室,以便于办公室提前安排。

四、会务工作一般由秘书牵头组织,由后勤管理员具体负责会场布置及食宿安排。

会务工作人员负责会场卫生、音响调控及茶水服务等。

五、每次召开会议,会务工作人员应及时进行登记,注明会议名称、参加领导、单位及人数等。

六、重要的或大型会议结束后,应及时撰写会议纪要,送领导签发。

由办公室参加的会议一般由秘书撰写会议纪要。

七、会议结束后,会务工作人员应于当天将会场打扫整理完毕,做好下次会议的准备工作。

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上级规定和领导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强化服务意识,确保行车安全,促进廉政建设,高质量高效率地服务于高速公路建设的各项工作,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所有车辆及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

第一条办公室每天安排一台值班车(含休息日),昼夜服务,主要承担市内紧急公务和处理其他突发事件等。

第二条各部门工作用车原则上应提前申报。

长途用车应由部门负责人提前1天将用车计划送达办公室,车管员将根据轻重缓急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统一调度。

任何部门不配备专车,各部门用车均实行派车制。

领导成员工作用车,实行按月轮换调度制,领导同志不用车时,由车管部门统一调度。

赴省外用车和其他特殊情况用车,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因特殊情况,外出车辆无法按计划返回,应及时向车管部门打招呼,否则,对驾驶员按违规处理。

第三条到市内办事的工作人员应本着集中用车的原则,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在上班之后,将当天用车台次、任务、到达地点及时报送办公室,以便合理安排用车。

第四条各部门用车,带车人员应按派车执行的任务、方向路线行驶,未经办公室车管部门同意,中途不得擅自改变用车性质和路线,否则,发生事故及一切后果,均由用车人负责。

第五条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礼貌开车,文明服务,厉行节约,爱护车辆,安全驾驶。

第六条驾驶人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出车前、停车后应对车辆进行检查,消除隐患,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行车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划,按指定路线行驶,不得私自改变行驶路线,不得中途办私事。

第七条驾驶员不得对车辆的里程表、方向、制动、离合器等机械系统的关键零部件进行变动,如因驾驶员擅自变动关键零部件而发生问题,将进行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划,自觉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违章行车。

如因违章行驶被罚款,一律不予报销。

第九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外出,有事须及时向车管人员请销假,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十条严禁公车私用。

驾驶人员私自用车发生一切问题,后果自负,除个人承担经济损失外,将根据事故性质和交警部门处理意见,给予严肃处理(停车检查、辞退或开除)。

第十一条严禁公车参与婚礼迎亲活动。

严禁驾驶员私自将车辆交给无驾证人员驾驶。

对持有驾证人员驾驶公车,必须经车管部门同意。

第十二条职工因特殊困难(如重、急病等)急需用车,车管部门可酌情安排,用车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天。

第十三条车辆维修或购置配件,驾驶人员必须事先填报申请单,经车管员核定后,在确定的维修定额内修理或更换配件。

未经批准擅自在外维修(换件),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负。

第十四条所有车辆在完成当次所执行的任务之后,必须按时返回,不得在外停留,在下午下班之前返回合肥市区的车辆一律停放在办公楼停车场(驾驶员坐交通车上下班),不准随意在外停放,不按规定停放,每次罚款40元,如造成车辆损坏或被盗等一切责任由驾驶员自负。

第十五条完成任务后,返回合肥市区过迟的车辆,应按办公室车管部门所指定的地点停放,但必须确保安全。

车管人员将进行经常检查,发现违反规定者,将给予严肃处理,每发现一次,罚该车驾驶员50—100元。

第十六条车辆维修期间,驾驶人员必须坚定工作岗位,不得缺勤,车辆修理过程中,驾驶人员必须对所修部件认真检查、调试,防止以旧换新,以次充好,重复修理。

若发现在车辆修理中弄虚作假、牟取私利,将给予驾驶人员严肃处理(停车检查、辞退或开除,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车辆修理费用一般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驾驶人员应根据规定认真核对修理项目、所换配件和维修收费标准并将车辆维修清单(包括换下的配件实物)以及正规发票一并交给车管部门,经车辆管理员或车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方可报销。

对车辆的中小修与维护保养,逐步实行定点厂维修。

第十八条驾驶人员若发生事故,凡负有责任,损失费达1000元以上者扣除全年安全奖,承担事故损失费的20%,并视责任大小给予严肃处理(停车检查、承担经济损失、辞退或开除)。

第十九条各工地现场办的车辆管理,执行此规定。

原则上由现场办公室负责现场管理,但必须每月将各车行驶的里程数、油耗、维修及车辆技术状况报办公室。

第二十条现场办驾驶员必须服从现场办公室的管理,年终由办公室会同现场办公室对驾驶员统一考核。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资料室安全管理规定

由于工程建设资料繁多,且都为易燃品,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资料及管理人员人身安全,做好资料室的防火防盗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资料室要确定专人负责防火防盗工作,并将责任人员名单张贴在资料室入口处。

未经责任人许可,其它人员不得进入。

二、资料室内严禁生明火,严禁吸烟。

三、有关人员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电器及照明线路,定期检查电源开关和电源插座插头。

四、资料室内要配齐各类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并及时更换。

资料室工作人员要熟知消防设施摆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五、工作人员离开资料室时,要锁好门窗,切断室内一切电源。

六、室内资料要统一编码并摆放整齐,室内通风流畅并留足安全通道。

七、资料室入口处须张贴资料室平面布置和消防设备位置示意图,以及紧急出口示意图。

八、资料室安全管理规定需张贴在资料室内墙。

档案工作管理办法

为加强档案的管理,提高档案工作的质量,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归档的文件

(一)文档

1、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

2、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单位主管业务并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3、上级领导视察、检查本单位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照片及音像等材料;

4、代上级机关草拟并被采用的文件的最后的草稿和印本;

5、上级机关转发本单位的文件;

6、本单位各种会议的全套会议文件,以及各种音像材料;

7、本单位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下级机关的请示与本单位的批复文件;

8、本单位及其各部门活动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9、本单位制定的工作条例、章程、制度等文件材料;

10、本单位的各种介绍信的存根;

11、本单位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二)科档

1、工程项目建议书及批复文件材料;

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3、工程环境预测、工程环境调查报告;

4、工程设计任务书、计划书;

5、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复;

6、工程技术设计文件;

7、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8、工程建设和管理文件材料;

9、工程竣工文件材料。

第二条不归档的文件

1、重份文件;

2、事务性文件,如催办文件、接洽工作、索取资料的来往便函和介绍信等;

3、抄件、抄批(语)件、只阅不办和参考性的工作;

4、文件形成过程中的一般修改稿;

5、越级报送而没有办理的文件。

第三条文件归档的要求:

1、已经办结并有保存价值的文件,都应及时归档。

单位和个人不准随意留存。

应归档的文件,文书部门每一季度清理一次,及时向上级档案部门移交。

绝密文件办完后应随时归档。

2、归档的文件要收集齐全(包括附件)。

按照文件形成的先后次序排列清楚,并剔出其中的废稿、重复稿和不重要的便条等。

3、文件归档时要有交接手续。

第四条归档文件的整理:

1、归档的文件要按照分类方案和立卷的原则、方法,进行立卷。

当年的文件,要在第二年上半年或第三季度整理好。

2、卷内文件要进行系统化排列,编写张号、抄写卷内目录。

3、案卷的标题,要准确地反映卷内文件的作者、内容、名称,文字要简练。

4、案卷封面各项目要用钢笔(碳素墨水)或手笔抄写,字迹端正、清楚。

5、立好的案卷要以年为单位编制案卷目录。

目录里页要有类目索引和整理情况说明。

6、建立案卷制度,由专人负责进行,把好质量好。

第五条档案的利用

1、要根据需要与可能编制一些查考工具(如专题目录、卡片等);

2、本机关档案一般不外借,外单位确需借阅者,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

3、凡借阅档案要说明档案的作者、时间、内容、利用目的和方法,并办理借阅手续。

4、借阅的档案,不得转借、涂改、圈改、拆散、损坏和翻印。

5、借阅档案的期限为十至十五天,用完后应及时归还,过期不还者必须申明理由并办理续借手续。

6、档案管理人员,每月月初要检查一次调卷登记簿,对到期未还的档案及时催还。

归还时要当面点交清楚,并及时放回原处。

7、档案人员要努力熟悉“家底”,并积极学习和应用电脑新技术检索档案,更好地提供利用。

第六条保密

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保密观念,自觉地遵守党和国家各项保密制度和有关规定,严守国家机密。

不该知道的机密,不得打听;知道的机密,不得传播。

2、档案必须存放在档案柜里。

3、工作完毕,必须将档案文件、机密资料放进档案室。

4、卷宗标签和作废的字纸必须放进纸篓内,定期销毁,不准随便乱扔。

5、销毁档案必须由二人监销。

6、发现失密、泄密现象,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要采取补救办法。

第七条档案的保管

1、永久、长期、短期的档案要单独、分库存放。

2、档案检索工具要集中专柜保管,用后及时放回原处。

3、保管到期的档案,要进行鉴定,提出存毁意见。

4、档案室是机密重地,非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入内。

5、档案柜要编写柜号,按顺序排列。

6、档案室内要保持清洁,每2—3月清扫一次。

7、注意防潮、防虫。

每天按时开空调机,使档案室经常保持正常的温、湿度。

8、在正常情况下,一般每年要对全部或重点档案逐卷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档案的安全。

9、档案室内配置消防设备,禁止存放易燃物。

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第八条档案的统计(每年年底进行)

1、案卷数量的统计;

2、检索工具的统计(目录、专题、卡片等);

3、档案利用情况的统计(件数、人数);

4、当年收进和移出文件数量的统计。

第九条档案的移交

向上级单位移交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并编造移交清册,一式两份,由交接双方在清册上签字。

第十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车辆维修及公务车费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车辆维修管理工作,有效降低公务车辆费用支出,制订本办法。

一、车辆维修费用实行定额管理,各型车辆维修费用定额按照《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工程建设处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对超出部分,将根据车况等具体情况按比例从驾驶人员工资中扣除。

二、车辆维修前,驾驶人员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填清维修项目、维修估价,按有关程序批准后方可维修。

三、对单次维修估价在200元(包括200元)以内的,由办公室车管人员审批,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经车管人员签署意见后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超过500元的,经车管小组会签后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

四、除差旅等特殊情况,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驾驶员凭维修申请单在定点厂家维修,厂家凭单结算,对维修换件的,换除旧件需交回车管人员处。

五、车辆维修定点厂家必须是正规国营单位,厂家的确定由车管小组在一定范围内(至少五家)进行价格、服务、信誉、实力等比选,由车管小组研究初选一至二家,报分管领导审定。

六、车辆购置附属物品,一律需先填写购买申请单,经车辆管理人员签署意见,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

七、洗车费小车每辆车每月不得超过30元,交通车每月不得超过40元。

八、停车费单据必须由用车人签名后方可报销。

九、公务车费报销,由办公室车辆管理员进行审核,并由专人进行费用分类登记,然后方可报销。

十、定点厂家车辆维修费用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单价和总价由车管小组会签后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

十一、车辆维修等费用每季度核算一次,费用支出和控制情况将作为车辆驾驶员和车辆管理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

十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廉政建设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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