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火车站站广场设计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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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火车站站广场设计方案

莆田火车站站前广场设计方案

招标文件

(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

莆立信招[2010]070-1号

项目名称:

莆田火车站站前广场设计方案

招标人:

莆田市经济开发总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招标代理人:

莆田市立信工程招投标事务所(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

2010年5月

总目录

第1章 招标公告…………………………………………………………3

第2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4

第3章 合同条款…………………………………………………………24

第4章 工程技术标准与规范…………………………………………31

第5章招标内容和要求………………………………………………32

第6章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所需的有关资料………………………34

第7章 投标文件格式……………………………………………………36

第一章招标公告

1、莆田市经济开发总公司的莆田火车站站前广场设计方案已批准建设。

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工程性质:

规划方案设计  建设规模:

火车站站房正面走廊边沿以东及两侧、莆兴路以西、横二路以南、横五路以北,范围内面积约348亩

资金来源:

自筹建设地点:

莆田火车站站前广场

设计周期:

10天内向业主提交优化后的设计方案文件;设计方案文件获得审批后15天内完成并提交扩初设计文件;扩初设计审批后20天内完成并提交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工程质量:

符合规范要求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3.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城市规划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广场园林景观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或联合体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申请人本企业在职职员(以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并同时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cn)发布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办理规定见招标文件。

6、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7、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审确定中标人。

8、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0年5月21日至2010年5月2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地点:

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一层大厅)。

9、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

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10、投标人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莆田市经济开发总公司招标代理人:

莆田市立信工程招投标事务所

联系人:

林先生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电话:

2010年5月20日

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1

工程名称

莆田火车站站前广场设计方案

1.1

招标编号

莆立信招[2010]070-1号

1.1

建设地点

莆田火车站站前广场(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

1.1

建设规模

火车站站房正面走廊边沿以东及两侧、莆兴路以西、横一路以南、横五路以北,范围内面积约348亩

2.1

招标内容和范围

设计应综合对火车站站前区域内设的公交车、社会车、出租车、长途客运停车场等车行交通系统、行人系统、停车设施、建筑设施、市政公用设施、景观设施、地下空间利用等进行设计,以达到设计目标所规定的要求

2.2

设计周期要求

10天内向业主提交优化后的设计方案文件;设计方案文件获得审批后15天内完成并提交扩初设计文件;扩初设计审批后20天内完成并提交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逾期未能完成,将按每日3000元赔偿招标人损失。

3.1

资金来源

自筹

4.1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城市规划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广场园林景观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或联合体单位。

4.2

合格

投标人

条件

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经年检合格的且满足第8项规定的资质等级证书;

投标人应当按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之商务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和辅助资料”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交有关资料。

8

现场勘察和答疑及网上公布答疑纪要

招标人不举行招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投标申请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设计任务书有异议,可以于2010年5月25日下午5时(北京时间,下同)前直接登录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

招标人将于2010年5月26日下午5:

30时前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答疑内容。

15

投标

有效期

为:

投标截止期后90日历天。

16

投标保证金数额

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

17.1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投标文件:

正本壹份,副本伍份

技术标投标文件(设计说明书和设计方案汇编缩印本):

正本壹份,副本拾份

彩色效果图(展板):

(包括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彩图、总体鸟瞰图、主要景点效果图及能反映设计意图的其它图件,统一使用A1展板)壹套。

电子图(光盘):

贰份及多媒体汇报材料。

18.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之技术文件包封、密封和标志应符合下列规定:

技术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一式拾份)。

采取封闭式评审。

技术文件的正、副本内容、格式必须完全一致(除封面外)。

正本封面及内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签署;技术文件副本封面采用A3白纸封面;副本封面及内容不得有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及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邮编、页码等其他可识别投标人的标志。

否则该技术文件不得分,电子图(光盘)须单独用信封密封,多媒体汇报材料中不能体现单位讯息。

18.3

《技术文件》的装订、包封、密封和标志的规定

投标文件之技术文件(《设计说明书和设计方案汇编缩印本》包封、密封和标志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说明书和设计方案汇编缩印本》正本第一页均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但所有副本均不得签字、盖章或其他任何可能判认为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每册封面均须统一使用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的A3白纸封面。

(2)《设计说明书和设计方案汇编缩印本》的正本(一套)密封在一个内层包封,副本(拾套)密封在另一个内层包封,两个内层包封再合包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文件包封必须使用无字牛皮纸。

(3)彩色效果图装订成板密封在一个包封中,包封必须使用无字牛皮纸;包封封面格式均必须为投标文件格式中标有“专用于《彩色效果图》外层包封封面”字样的A3白纸封面,并按要求的内容填写。

彩色效果图均不得体现任何可能判认为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其包封用无字牛皮纸,亦不得体现任何标识或文字或盖章。

20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

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4层

截止时间:

2010年5月2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收件人:

莆田市立信工程招投标事务的所。

22.1

开标

开标时间:

2010年5月2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4层

29.3

评标办法和标准

详见附件:

《评标办法和标准》

32

合同签订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3天内完成合同订立。

33

未中标方案经济补偿

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可获得招标人支付的投标成本补偿费8万元人民币(含税金);第四、第五中标候选人可获得招标人支付的投标成本补偿费6万元人民币(含税金)。

其他投标人不能获得投标成本补偿费。

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按国家现行的计费标准下浮20%计算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

注:

须用银行转帐汇入招标人的指定帐户。

二.投标须知

(1)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至第4项。

1.3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8部委令第2号《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政府部门有关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定设计单位。

2招标内容和范围、设计周期及设计工作要求

2.1.本次工程招标的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所述;

2.2.本工程设计周期要求见前附表第6项所述;

2.3.本工程设计工作应满足下列要求:

2.3.1.提交的设计文件应符合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的要求,并通过审查。

2.3.2.本项目在总体规划方案的基础上完善并完成方案设计。

2.3.3.若上级主管部门或招标人认为需要进行技术设计、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及相应修正概算,中标人应无条件执行,且编制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3.4.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按合同段分别提交招标项目所需的图纸、文件资料。

2.3.5.工程施工时,应按照规定根据业主要求派设计代表到现场服务,协助业主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根据现场情况局部设计变更或修改完善设计,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要求追加设计费。

3资金来源

3.1本工程资金来源详见前附表第7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须满足前附表第8项所要求的资质等级。

4.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前附表第9项所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审查资料。

4.3两个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要求:

,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受法律约束;

,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

,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授权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承担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等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对未中标人是否给予经济补偿按投标须知第33条规定执行。

6投标设计专利权说明

6.1方案设计中标的投标人(以下简称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后果和费用,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6.2中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招标人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中标设计资料,如有违反必须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6.3招标人按投标须知第33条规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经济补偿后,有权部分采用该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对中标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该未中标的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采用其投标设计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该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后果和费用,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2)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1章招标公告

第2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3章  合同条款

第4章  工程技术标准与规范

第5章招标内容与要求

第6章  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所需的有关资料

第7章  投标文件格式

8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人不举行招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投标申请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设计任务书有异议,可以不署名方式书面送达莆田市招投标中心专用信箱或直接登录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截止时间为 2010 年5月25日下午5:

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逾期送达或登录不予受理。

招标人将于2010 年5月26日下午 5 时30分前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答疑内容并在开标时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代理单位无论出于招标人的要求,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9.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9.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代理单位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公布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

(3)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人和招标人(招标代理)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

标文件均使用中文。

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为其他语言的,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10.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电子图(光盘)及相关证件原件组成。

11.2投标文件之商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1.3投标文件之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1.4投标文件之电子图(光盘)内容:

应含本次招标要求设计的所有内容及多媒体汇报材料。

11.5相关证件原件内容:

提交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通知时书)、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及项目设计负责人简历表相关证书(职称证书、证明属本企业人员),若是联合体进行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正本。

12投标文件的要求

12.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招标内容和要求”。

12.2投标文件包含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第7章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和附开标一览表。

12.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关技术方案和要求中不得指定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生产供应者,或者含有倾向或者排斥特定生产供应者的内容。

12.4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也不得利用伪造、转让、无效或者租借的资质证书参加投标,或者以任何方式请其他单位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代为签字盖章,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12.5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

13、投标价格(设计费用)

13.1设计费用按国家现行的计费标准下浮20%计算

13.2设计费用包含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可能发生的设计费、或根据现场情况局部变更或修改设计费、顾问费及现场咨询服务费(后续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13.3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招标设计费用中。

13.5固定价格合同。

设计费用在合同实施时将保持不变,并不受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14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

14.1合同实施时以人民币支付;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内,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

这种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应以书面方式进行。

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将其投标保证金延长相同的时间。

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10000元),投标人必须按规定向招标人交纳;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日历天。

银行账户名称:

莆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

账号:

98

或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市城厢支行

账号:

100

16.2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

投标保证金应当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专户,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按招标项目单标单笔一次性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银行帐户。

若因投标人分批分笔缴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的投标保证金统计失误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即招标文件上注明的招标编号——“莆立信招[2010]070-1号”)或招标项目名称,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出具的对帐单或投标人汇款凭证上有体现招标项目编号或招标项目名称,则视为该投标人已提交投标保证金。

否则,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是否注明招标编号或招标项目名称,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提供的对帐单或投标人汇款凭证为准。

截标时,市招投标中心应当负责查询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入账情况,并及时通知招标人。

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银行受理回单)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16.2.1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3.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退还投标人的开户行基本帐户。

评标完成后次日,招标人应当向除中人外的其它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设计合同备案后退还。

16.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签约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份数的投

标文件。

17.2投标文件之商务标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应按具体要求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7.3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之处均应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7.4投标文件之技术文件的设计说明书和设计方案汇编缩印本正本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规划设计资质专用章,并由本项目负责人签名。

副本不允许标注投标单位的任何信息和任何可能影响评标的标识、内容,除此之外的其他内容、格式必须与正本一致。

17.5技术文件的彩色效果图(展板)图面不允许标注投标人的任何信息。

(4)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装订、包封、密封和标志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须符合前附表第14项的规定。

投标文件应由四个内包封组成:

一是商务标投标文件内包封;二是技术标文件内包封;三是电子图(光盘);四是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内包封;所有内包封均应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再将四个内包封一起放入一个外包封中,外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接缝处盖上封条,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章。

外包封上应写明:

①招标人名称;②招标编号;③“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④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

外包封未按规定密封、标记及盖章的,招标人不予接收。

18.1.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汇编缩印本和说明书等)须符合18.3技术文件的装订、包封、密封和标志的规定。

18.2.投标文件之商务文件其包封、密封和标志规定如下:

18.2.1.将商务文件正本密封在一个内层包封,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内层包封,并在内层包封上分别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再将两个内层包封合包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

所有包封纸(袋)均应采用无字牛皮纸。

18.2.2.内层和外层包封都应写明:

(1)写明招标代理(莆田市立信工程招投标事务的所)的名称;

(2)标明本须知前附表所述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

(3)并注明2010年5月28日8时30分(在前附表第17项所述开标日期和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8.2.3.在内层包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18.2.4.上述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和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18.3.技术文件的装订、包封、密封和标志的规定

18.3.1.投标文件之技术文件的装订、包封、密封和标志按照前附表第15项规定。

18.4.投标文件之电子图(光盘)须单独用信封密封,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多媒体汇报材料中不能体现单位讯息。

18.5.相关证件原件单独一包封,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18.6.如果内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代理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给招标人。

2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前附表第16项规定。

20.2.招标人(招标代理)可以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所制约的截止时间,均应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只有1家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继续开标、评标。

20.4.迟到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递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投标截止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期之前对投标价格的修改应附有相应细目的单价和价格。

21.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发送,还要在内层和外层包封上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1.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根据本须知第16条的规定,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5)开标

22开标

22.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包括打开按本须知第21条递交的修改与撤回通知书。

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未准时参加开标会或开标时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

22.2.开标程序:

22.3.开标会在有关监督部门人员(或公证人员)监督下,由招标代理主持;

22.4.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或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封密情况,确定它们是否完整;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22.5.首先打开标有“撤回”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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