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按病种付费医保支付方式系统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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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按病种付费医保支付方式系统升

驻马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按病种付费医保支付方式系统升级改造、城乡居民室内异地住院就医联网结算平台项目

竞争性谈判

 

项目编 号:

 驻财采购2018-3229、3230号

项目名称:

驻马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按病种付费医保支付方式系统升级改造、城乡居民室内异地住院就医联网结算平台项目 

采购 人:

 驻马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

采购代理机构:

 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  十一 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说明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五.谈判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合同授予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   响应性文件格式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驻马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委托,对驻马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按病种付费医保支付方式系统升级改造、城乡居民室内异地住院就医联网结算平台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

 驻财采购2018-3229、3230

2.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包号

项目内容

主要技术标准

预算金额(元)

A包

驻马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按病种付费医保支付方式系统升级改造

病种政策设置:

提供诊断组(疾病与治疗方式)、限额标准、补偿比例、补偿级别、补偿支付类型等政策维护的功能等。

700000

B包

城乡居民室内异地住院就医联网结算平台项目

市内异地费用结算:

定期自动生成对账信息,支持医疗机构、参保地和市级经办机构三方对账。

支持经办机构实行网上审核,扣减费用等

500000

注:

本项目分2个包。

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领取(发售)

4.1发售时间: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至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00时至11:

00时,下午15:

00时至17:

00时。

4.2发售地点驻马店市置地大道与骏马路交叉口置地华庭C座五单元二楼东户。

4.3联系电话:

0396-8114080。

4.4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5报名时必须携带:

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审核原件,另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5.谈判保证金

人民币 壹万元整/每包,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7:

30时前(以实际到账为准)递交到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驻马店市骏马路与置地大道交叉口置地华庭C座五单元二楼东户)。

代理机构开户名:

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驻马店开发区支行

帐号:

258539926134

行号:

104511049079

6.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于二〇一八年 十一月 二十八日 15:

00 时前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送交到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室  ,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谈判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15:

00时在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室 开始,参见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8.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王老师联系电话:

0396- 2837026  

地点:

驻马店市驿城区天中山大道人事局

代理机构联系人:

魏先生 联系电话:

0396- 8114080   

地点:

驻马店市骏马路与置地大道交叉口置地华庭C座五单元二楼东户

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第二章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

驻马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按病种付费医保支付方式系统升级改造、城乡居民室内异地住院就医联网结算平台项目

A包:

序号

系统参数

1

按病种付费医保支付方式系统升级改造

一、驻马店市10个县(区)的城乡居民(原新农合)医疗保险系统的升级改造

1.病种政策设置:

提供诊断组(疾病与治疗方式)、限额标准、补偿比例、补偿级别、补偿支付类型等政策维护的功能。

2.治疗办法设置:

支持通过就诊类型、疾病诊断与治疗方式相结合,形成特定病种特定治疗的组合方式。

3.按病种计算:

支持按病种付费单病种按医院级别设起付线,三大目录限制情况,住院医疗总费用限额进行计算。

二、驻马店市城乡居民(原新农合)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系统

1.病种政策设置:

提供诊断组(疾病与治疗方式)、限额标准、补偿比例、补偿级别、补偿支付类型等政策维护的功能。

2.治疗办法设置:

支持通过就诊类型、疾病诊断与治疗方式相结合,形成特定病种特定治疗的组合方式。

3.按病种计算:

支持按病种付费单病种按医院级别设起付线,三大目录限制情况,住院医疗总费用限额进行计算。

4.配置维护:

对系统运行参数、机构项目、数据字典、用户权限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

1)参数管理:

包括系统参数维护、系统初始化等

2)字典管理:

性别,民族,户主关系,户属性等其他字典

3)系统管理:

用户管理(维护使用本系统的操作用户。

新增操作用户,包括操作员账户、名称、密码、所属机构单位、联系方式等;根据要求修改用户信息)、角色管理(对操作本系统的操作员进行分类,确定角色;角色可以新增、修改、删除)、权限管理(根据系统的角色分类进行相关功能模块的权限分配)、功能管理(对系统使用的功能模块进行新增、修改、删除等操作)

5.提供的技术功能主要有:

1)提供统一界面展现,能帮助用户在同系统首页下,直接查看他所关心的所有信息。

2)提供统一用户管理和登录,实现单一用户认证。

3)提供业务系统的界面级整合。

通过业务系统可以集成后台业务系统不同的功能模块,使用户能够在同一个界面下对不同的应用进行操作。

 

B包:

2

城乡居民室内异地住院就医联网结算平台

1.医疗机构信息:

对全市包括医疗机构定点认定、范围认定,及其级别、等级、隶属属性、负责人、联系方式等管理。

2.药品目录查询:

支持查看全市药品医保目录,包括药品的编码、通用名称、拼音助记码、收费类别、收费等级、首自付比例、剂型、规格、备注说明及其最高限价等。

3.诊疗目录查询:

支持查看全市诊疗医保目录,包括诊疗的编码、项目名称、拼音助记码、收费类别、收费等级、单位、首自付比例、备注说明及其最高限价等。

4.医疗服务设施查询:

支持查看全市医疗服务设施医保目录,包括医疗服务设施的编码、项目名称、拼音助记码、收费类别、收费等级、单位、首自付比例、备注说明及其最高限价等。

5.市内异地费用结算:

通过市内异地结算信息系统定期自动生成对账信息,支持医疗机构、参保地和市级经办机构通过市内异地结算信息系统进行三方对账。

支持经办机构实行网上审核,发现涉嫌违规费用的,通过系统予以扣回,用于冲减参保地异地就医结算费用。

6.市内异地费用结算汇总:

支持统计医疗机构与市级经办机构之间的费用结算对账信息,以及查看扣款费用。

7.市内异地费用清算:

通过市内异地结算信息系统,生成参保地经办机构与市级经办机构之间确认有关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的应付额,于每月规定日期前完成上月市内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对账工作。

8.市内异地费用清算汇总:

支持统计参保地经办机构与市级经办机构之间的费用结算对账信息,以及查看扣款费用。

9.配置维护:

对系统运行参数、机构项目、数据字典、用户权限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

1)参数管理:

包括系统参数维护、系统初始化等

2)字典管理:

性别,民族,户主关系,户属性等其他字典

3)系统管理:

用户管理(维护使用本系统的操作用户。

新增操作用户,包括操作员账户、名称、密码、所属机构单位、联系方式等;根据要求修改用户信息)、角色管理(对操作本系统的操作员进行分类,确定角色;角色可以新增、修改、删除)、权限管理(根据系统的角色分类进行相关功能模块的权限分配)、功能管理(对系统使用的功能模块进行新增、修改、删除等操作)

10.数据交换:

支持县(区)级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与市级经办机构之间的异地就医报销数据交换。

1)统筹区域经办机构信息交换:

通过市内异地结算信息系统将统筹区域内参保人员就医信息、报销信息、基金使用信息交换到市内异地结算信息系统。

2)与定点医疗机构的数据交换:

获取定点医疗机构有关门诊住院报销登记(包括费用明细和类别)、医疗费用报销信息等。

11.提供的技术功能主要有:

1)提供统一界面展现,能帮助用户在同系统首页下,直接查看他所关心的所有信息。

2)提供统一用户管理和登录,实现单一用户认证。

3)提供业务系统的界面级整合。

通过业务系统可以集成后台业务系统不同的功能模块,使用户能够在同一个界面下对不同的应用进行操作。

二、商务要求

服务时间及地点

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三、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

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理由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1.1 项目名称:

驻马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按病种付费医保支付方式系统升级改造、城乡居民室内异地住院就医联网结算平台项目

1.2 采购人名称:

驻马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

1.3 项目内容:

按病种付费医保支付方式系统升级改造、城乡居民室内异地住院就医联网结算平台项目

1.4 项目编号:

驻财采购2018-3229、3230号

2

合格供应商:

具备竞争性谈判公告第3项规定的条件。

3

谈判报价及费用:

3.1本次谈判应以人民币报价。

3.2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本项目谈判废止。

3.3 本项目服务费按中标价的1.5%收取,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4

现场踏勘:

无。

5

样品要求:

无。

6

响应性文件组成:

正本1份;副本 2 份。

7

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8

谈判时间及地点: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9

评定办法(含成交供应商和成交候选人数量,不超过3个)。

本次谈判将按照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供应商最后一轮的报价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最终评定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10

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由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候选人。

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1

谈判保证金交纳与退还:

供应商按照竞争性谈判公告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

除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情形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在支付所有服务费并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12

签订合同: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7 日内。

13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无。

14

采购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5

付款方式: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中的商务要求。

16

响应性文件有效期:

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期结束后60日。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17

解释:

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仅适用于谈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响应性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当竞争性谈判文件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合同文件约定或后者明显错误的除外。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一  说    明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

2.3 “供应商”系指购买了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且已经提交本次响应性文件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2.4 “供应商代表”系指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5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6 “相关服务”系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与本次采购货物相关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7 “竞争性谈判文件有效期”系指本次采购项目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止的期限。

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3.采购预算

本次采购预算为A包:

700000元;B包:

500000元;。

4.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4.1 供应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新营业执照”(有效的副本复印件)。

4.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谈判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3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

(若要求投标人自行查询的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页截图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得以截图不清或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格式不对为由而拒绝其投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上网核实。

只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才能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7其他证明文件(采购人根据项目需要提出且为本次采购所必要的)。

注:

以上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原件须装订于响应性文件正本内,其复印件装订于响应性文件副本内;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装订于响应性文件正副本内,原件谈判时必查。

以上有关材料原件因年检、换证等原因在谈判时不能提供的,可以提供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材料,并装订于响应性文件内。

5.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6.转包与分包

6.1 本项目不允许采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

6.2本项目不允许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7.特别说明:

7.1供应商参加谈判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7.2 供应商代表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谈判。

7.3《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4 供应商在谈判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响应无效,由相关部门查处。

7.5关联企业参加谈判

7.5.1本谈判文件所称关联企业,是指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

“关联关系”的界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

7.5.2关联企业中,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谈判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活动。

一经发现,将导致谈判同时被拒绝。

7.5.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质疑和投诉

8.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日之前提出质疑;供应商对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8.2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9. 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响应性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二   竞争性谈判文件

10.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0.1 竞争性谈判公告

10.2 采购需求

10.3 供应商须知

10.4合同主要条款

10.5 响应性文件格式

1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1.1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则需延长谈判开始时间,谈判文件发售时间、递交样品截止时间等可以相应延长)前,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竞争性谈判文件公示期间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不受上述限制。

11.2 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1.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都应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

采购人未通过本代理机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无效,谈判时不予认可。

11.4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始谈判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将变更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三   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12.要求

1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性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响应性文件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包括供应商资格要求、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和响应性文件中对响应的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12.2 供应商应完整签署响应性文件格式附件中《竞争性谈判响应书》和《抵制商业贿赂承诺》,不得随意增减或修改内容。

否则视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13.响应性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3.1响应性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

13.2 关于计量单位,竞争性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竞争性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否则视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13.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必要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14.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响应性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14.2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14.3投标书(格式)

14.4开标一览表(格式)

14.5技术响应表(格式)

14.6商务响应表(格式)

14.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14.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14.9证明文件

14.10抵制商业贿赂承诺(格式)

14.11投标保证金(格式)

15.响应性文件有效期

15.1 响应性文件从竞争性谈判公告所规定的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性文件被拒绝。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15.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性文件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谈判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

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

对于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性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响应性文件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6.谈判报价

16.1 所有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供应商的报价为交货地点交货价格,包括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厂家赠品、运抵指定交货地点费用、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服务费、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

16.2 供应商要按初次报价一览表、初次报价明细表的内容填写。

16.3 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初次报价表。

17.谈判保证金

17.1 谈判保证金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于保护本次谈判活动免受因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7.2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的要求交纳和退还谈判保证金。

联合体参加谈判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

以一方名义提交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7.3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7.3.1 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17.3.2 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17.3.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期后,递交响应性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性文件的。

17.3.4 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领取成交通知书的。

17.3.5 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缴纳服务费的。

17.3.6 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的。

17.3.7 供应商以他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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