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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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抽取科室25%内镜数量进行ATP监测。
2.1采样时间:
内镜清洗后。
2.2采样部位:
内镜外表面及内腔面。
2.3软式内镜检测方法:
2.3.1内镜外表面的检测方法:
2.3.1.1取样:
取末端10cm长的外表面进行采样,对采样棒施加适当压力,旋转采样棒,以“Z”形取样。
2.3.1.2激活/震荡:
2.3.1.3测量:
2.3.2内腔:
吸引/活检管道的检测方法
2.3.2.1准备:
把检测工具包中的连接管,塞子连接到位。
2.3.2.2冲洗管腔:
用40ml的无菌水冲洗要采样的腔道,并用60ml的空气冲洗腔道,收集所有灌洗用水。
2.3.2.3激活/震荡:
用水质采样棒对灌洗用水采样,立即激活并水平窄幅震荡5秒钟。
2.3.2.4测量:
3结果判断:
1、依据中国疾控中心环境所关于“3MTMClclean-TraceTM清洁监测管理系统用于医疗器械清洗效果评价的研究报告”结果显示:
对清洗后手术器械ATP残留量进行测定时,“ATP值”≤150RLU可作为判定清洗合格的推荐阈值。
2、依据MichelleJ,AlfaPhD,IramFatimaMSc,etal.Validationofadenosinetriphosphatetoauditmanualcleaningofflexibleendoscopechannels.AmericanJournalofInfectionControl:
2012(1-4).研究结果证实:
胃肠镜管路“ATP值”≤200RLU可作为判定清洗合格的推荐阈值。
(三)灭菌效果监测
1.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的监测
1.1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的监测包括物理监测法、化学监测法、B—D测试和生物监测。
1.1.1物理监测法:
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和时间等灭菌参数。
温度波动范围在+3℃内,时间满足最低灭菌时间的要求,同时应记录所有临界点的时间、温度与压力值,结果应符合灭菌的要求。
1.1.2化学监测法:
1.1.2.1应进行包外、包内化学指示物监测。
具体要求为灭菌包包外应有化学指示物,高度危险性物品包内应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最难灭菌的部位。
如果透过包装材料可直接观察包内化学指示物的颜色变化,则不必放置包外化学指示物。
通过观察化学指示物颜色的变化,判定是否达到灭菌合格要求。
1.1.2.2采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程序灭菌时,应直接将一片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待灭菌物品旁边进行化学监测。
1.1.3B-D试验
1.1.3.1测试方法:
预真空(包括脉动真空)压力蒸气灭菌器应每日开始灭菌运行前进行B-D测试,测试前先预热灭菌器,将B-D测试包水平放于灭菌柜内灭菌车的前底层,靠近柜门与排气口底前方;
柜内除测试包外无任何物品;
在134℃温度下,时间不超过3.5min,取出测试包,观察B-D测试纸颜色变化。
1.1.3.2结果判定:
B-D测试纸均匀一致变色,说明B-D试验通过,灭菌器可以使用;
变色不均匀说明B-D试验失败,可再重复一次B-D测试,合格,灭菌器可以使用;
不合格,需检查B-D测试失败原因,直至B-D测试通过后该灭菌器方能使用。
1.1.4生物监测法
1.1.4.1监测方法:
将生物指示物置于标准试验包的中心部位,标准试验包由16条41cm×
66cm的全棉手术巾制成。
制作方法:
将每条手术巾的长边先折成3层,短边折成2层,然后叠放,制成23cm×
23cm×
15cm大小的测试包。
经一个灭菌周期后,在无菌条件下取出标准试验包的指示菌片,投入溴甲酚紫葡萄糖蛋白胨水培养基中,经56℃±
1℃培养7d(自含式生物指示物按产品说明书执行),观察培养结果。
1.1.4.2结果判定:
阳性对照组培养阳性,阴性对照组培养阴性,试验组培养阴性,判定为灭菌合格。
阳性对照组培养阳性,阴性对照组培养阴性,试验组培养阳性,则灭菌不合格;
同时应进一步鉴定试验组阳性的细菌是否为指示菌或是污染所致。
1.1.4.3注意事项:
标准生物监测包置于灭菌器排气口的上方或生产厂家建议的灭菌器内最难灭菌的部位,并设阳性对照和阴性对照。
如果一天内进行多次生物监测,且生物指示剂为同一批号,则只设一次阳性对照即可。
1.1.4.4监测频次:
应每周监测一次;
灭菌植入型器械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
采用新的包装材料和方法进行灭菌时应进行生物监测。
2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的效果监测
2.1物理监测:
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每个灭菌周期的临界参数如舱内压、温度、过氧化氢浓度、电源输入和灭菌时间等灭菌参数。
2.2化学监测:
每个灭菌包均使用包内、包外化学指示物,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最难灭菌部位。
2.3生物监测:
采用嗜热脂肪肝菌芽孢作为指示菌株。
每天至少监测一次。
将嗜热脂肪杆菌芽孢单独放入专门的低温纸包装中,置于灭菌器最难灭菌的部位(最里面的左、右上角部位)进行监测。
设阳性、阴性对照。
(四)空气的消毒效果监测
1.采样时间:
Ⅰ类环境在洁净系统自净后与从事医疗活动前采样;
Ⅱ类、Ⅲ类、Ⅳ类环境在消毒或规定的通风换气后与从事医疗活动前采样;
怀疑与医院感染暴发有关时采样。
2.监测方法:
采用洁净技术净化空气的房间可选择平板暴露法和空气采样器法,参照GB5033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监测。
空气采样器可选择六级撞击式空气采样器或其他经验证的空气采样器。
检测时将采样器置于室内中央0.8m~1.5m高度,按采样器使用说明书操作,每次采样时间不应超过30min。
房间大于10m2者,每增加10m2增设一个采样点。
2.1洁净房间空气质量的监测:
2.1.1采样要求:
Ⅰ级洁净手术室和洁净辅助用房检测前,系统应已运行15min,其他洁净房间应已运行40min,在确认风速、换气次数和静压差在正常范围后,再检测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数。
2.1.2采样方法
2.1.2.1当送风口集中布置时,应对手术区和周边区分别检测;
当送风口分散布置时,按全室统一布点检测。
测点可均匀布置,但应避开送风口下方。
同时设培养基对照和操作过程对照。
整个操作应符合无菌操作的要求。
2.1.2.2沉降法采样时,用直径9cm的培养皿,在空气中暴露30min,36℃±
1℃恒温箱培养48h,培养皿中的菌落数(CFU)代表空气中沉降下来的细菌数,以个/皿表示。
2.1.3采样高度:
2.1.3.1采样点可布置在地面上或不高于地面0.8m的任意高度上;
2.1.3.2在手术区检测时无手术台。
2.1.4布点方法及结果判断:
见下表。
洁净手术室静态(空态)时空气采样方法(沉降法)
洁净用房等级
沉降法(浮游法)细菌最大平均浓度
空气洁净度级别
布点方法
手术区
周边区
Ⅰ(局部百级、周围千级)
0.2cfu/30min·
Φ90皿(5cfu/m3)
0.4cfu/30min·
Φ90皿(10cfu/m3)
5
6
手术区13点,
周边区8点(每边内2点)
Ⅱ(局部千级、周围万级)
0.75cfu/30min·
Φ90皿(25cfu/m3)
1.5cfu/30min·
Φ90皿(50cfu/m3)
7
手术区5点(双对角布点),周边区6点(长边内2点,短边内1点)
Ⅲ(局部万级、周围10万级)
2cfu/30min·
Φ90皿(75cfu/m3)
4cfu/30min·
Φ90皿(150cfu/m3)
8
手术区布点3点(对角线布点),周边区4点(每边内1点)
Ⅳ(三十万级)
6cfu/30min·
Φ90皿
8.5
面积>30m2,布放4点,面积≤30m2布放2点
注:
1.浮游法的细菌最大平均浓度采用括号内数值。
细菌浓度是直接所测的结果,不是沉降法和浮游法互相换算的结果。
2.眼科专用手术室周边区比手术区可低2级。
洁净辅助用房的分级标准
沉降法(浮游法)细菌最大平均浓度
Ⅰ
局部集中送风区域:
0.2个/30min·
Φ90皿,其他区域:
0.4个/30min·
局部5级,其他区域6级
Ⅱ
1.5cfu/30min·
7级
Ⅲ
4cfu/30min·
8级
Ⅳ
8.5级
浮游法的细菌最大平均浓度采用括号内数值。
2.2未采用洁净净化空气的房间。
2.2.1室内面积≤30m2,设内、中、外对角线三点,内、外点距墙壁1米处;
室内面积>30m2,设四角及中央五点,四角的布点位置应距墙壁1米处,将普通营养琼脂平皿(Φ90mm)放置各采样点,采样高度为距地面0.8m~1.5m;
采样时将平皿盖打开,扣放于平皿旁,暴露规定时间(Ⅱ类环境暴露15min,Ⅲ、Ⅳ类环境暴露5min)后盖上平皿盖及时送检。
将送检平皿置36℃±
1℃恒温箱培养48h,计数菌落数,若怀疑与医院感染暴发有关时,进行目标微生物的检测。
2.2.2布点方法
室内面积≤30m2布点图室内面积>30m22布点图
2.3计算方法
平板暴露法按平均每皿的菌落数报告:
CFU/(皿·
暴露时间)。
空气采样器法计算公式[如式(A.1)]:
×
1000…(A1)
空气中菌落总数(CFU/m3)=
1000·
·
(A.1)
采样器各平皿菌落数之和(CFU)
采样速率(L/min)×
采样时间(min)
2.4结果判断
2.4.1洁净手术部,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符合GB50333的要求(2.1.4布点方法及结果判断)。
其他洁净场所细菌总数≤4CFU/(30min·
直径9cm平皿)。
2.4.2非洁净手术部(室)、产房、新生儿室、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15min·
2.4.3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中心、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5min·
3.注意事项:
采样前,关闭门、窗,在无人走动的情况下,静止10min后采样。
4.监测频次:
4.1对感染高风险部门如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层流洁净病房、骨髓移植病房、器官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母婴同室、血液透析中心(室)、烧伤病房等每季度进行监测。
4.2洁净手术部(室)及其他洁净场所.新建与改建验收时以及更换高效过滤器后应进行监测。
根据洁净房间总数,合理安排每次监测的房间数量,保证每个洁净房间能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4.3遇医院感染暴发怀疑与空气污染有关时随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微生物的检测。
(四)物体表面消毒效果监测
1采样时间:
潜在污染区、污染区消毒后采样。
清洁区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2采样面积:
被采表面<
100cm2,取全部表面;
被采表面≥100cm2,取100cm2。
3采样方法:
用5cm×
5cm灭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物体表面,用浸有无菌0.03mol/L磷酸盐缓冲液或生理盐水采样液的棉拭子1支,在规格板内横竖往返各涂抹5次,并随之转动棉拭子,连续采样1~4个规格板面积,剪去手接触部分,将棉拭子放入装有10mL采样液的试管中送检。
门把手等小型物体则采用棉拭子直接涂抹物体采样。
若采样物体表面有消毒剂残留时,采样液应含相应中和剂。
4检测方法:
把采样管充分振荡后,取不同稀释倍数的洗脱液1.0mL接种平皿,将冷至40℃~45℃的熔化营养琼脂培养基每皿倾注15mL~20mL,36℃士1℃恒温箱培养48h,计数菌落数。
5结果计算
5.1规则物体表面[如式(A.2)]
…(A2)
物体表面菌落总数(CFU/m2)=
×
平均每皿菌落数×
采样液稀释倍数
采样面积(cm2)
5.2小型物体表面的结果计算,用CFU/件表示。
6结果判定:
6.1洁净手术部、其他洁净场所、非洁净手术部(室)、非洁净骨髓移植病房、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器官移植病房、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等;
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5CFU/cm²
。
6.2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等;
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10CFU/cm²
7采样频次:
每月1次。
当怀疑与医院感染暴发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性微生物的检测。
(五)手和皮肤消毒效果监测
1手消毒效果监测
采取手卫生后,在接触病人或从事医疗活动前采样。
1.2采样方法:
将浸有无菌0.03mol/L磷酸盐缓冲液或生理盐水采样液的棉拭子一支在双手指曲面从指跟到指端来回涂擦各两次(一只手涂擦面积约30cm2),并随之转动采样棉拭子,剪去手接触部位,将棉拭子放入装有10mL采样液的试管内送检。
采样面积按平方厘米(cm2)计算。
若采样时手上有消毒剂残留,采样液应含相应中和剂。
1.3检测方法:
把采样管充分振荡后,取不同稀释倍数的洗脱液1.0mL接种平皿,将冷至40℃~45℃的熔化营养琼脂培养基每皿倾注15mL~20mL,36℃±
1℃恒温箱培养48h,计数菌落数,必要时分离致病性微生物。
1.4结果计算[如式(A.3)]
医务人员手菌落总数(CFU/m2)=
…(A3)
平均每皿菌落数×
30×
2
1.5结果判定
1.5.1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cm²
1.5.2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5CFU/cm²
2皮肤消毒效果监测
按照产品使用说明规定的作用时间,达到消毒效果后及时采样。
2.2采样方法:
用5cm×
5cm的标准灭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皮肤处,用浸有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的棉拭子1支,在规格板内横竖往返均匀涂擦各5次,并随之转动棉拭子,剪去手接触部位后,将棉拭子投入10mL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的试管内,及时送检。
不规则的皮肤处可用棉拭子直接涂擦采样。
2.3检测方法同手消毒效果监测的1.3
2.4结果判定皮肤消毒效果的判定标准遵循手消毒效果标准。
2.5注意事项采样皮肤表面不足5cm×
5cm可用相应面积的规格板采样。
3、采样频次:
每季度,当怀疑与医院感染暴发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性微生物的检测。
(六)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测定
1采样方法:
用无菌吸管按无菌操作方法吸取1.0mL被检消毒液,加入9mL中和剂中混匀。
醇类与酚类消毒剂用普通营养肉汤中和,含氯消毒剂、含碘消毒剂和过氧化物消毒剂用含0.1%硫代硫酸钠中和剂,洗必泰、季铵盐类消毒剂用含0.3%吐温80和0.3%卵磷脂中和剂,醛类消毒剂用含0.3%甘氨酸中和剂,含有表面活性剂的各种复方消毒剂可在中和剂中加入吐温80至3%;
也可使用该消毒剂消毒效果检测的中和剂鉴定试验确定的中和剂。
2检测方法:
用无菌吸管吸取一定稀释比例的中和后混合液1.0mL接种平皿,将冷至40℃~45℃的熔化营养琼脂培养基每皿倾注15mL~20mL,36℃±
l℃恒温箱培养72h,计数菌落数;
必要时分离致病性微生物。
消毒液染菌量计算公式[如式(A.4)]
消毒液染菌量(CFU/mL)=平均每皿菌落数×
10×
稀释倍数…(A.4)
使用中灭菌用消毒液应无菌生长;
使用中皮肤黏膜消毒液染菌量≤10cfu/mL,其他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100cfu/mL。
4注意事项:
采样后4h内检测
5监测频次:
使用中灭菌用消毒液每月1次,使用中消毒液每季1次。
(七)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1采样时间:
在消毒或灭菌处理后,存放有效期内采样。
2采样方法:
取清洗消毒后内镜,采用无菌注射器抽取50mL含相应中和剂的洗脱液(醛类消毒剂的中和剂为0.3%甘氨酸,含氯消毒剂的中和剂为0.1%硫代硫酸钠),从活检口注入冲洗内镜管路,并全量收集(可使用蠕动泵)送检。
将洗脱液充分混匀,取洗脱液1.0mL接种平皿,将冷至40℃~45℃的熔化营养琼脂培养基每皿倾注15mL~20mL,36℃±
1℃恒温箱培养48h,计数菌落数(CFU/件)。
将剩余洗脱液在无菌条件下采用滤膜(0.45μm)过滤浓缩,将滤膜接种于凝固的营养琼脂平板上(注意不要产生气泡),置36℃±
1℃恒温箱培养48h,计数菌落数。
2.1当滤膜法不可计数时[如式(A.5)]:
菌落总数(CFU/件)=m(CFU/平板)×
50·
(A.5)
式中:
m——两平行平板的平均菌落数。
2.2当滤膜法可计数时[如式(A.6)]:
菌落总数(CFU/件)=m(CFU/平板)+m1(CFU/滤膜)·
(A.6)
M———两平行平板的平均菌落数;
M1———滤膜上菌落数。
3结果判定:
消毒后的内镜合格标准为:
细菌总数<
20cfu/件,不能检出致病菌;
灭菌后内镜合格标准为:
无菌检测合格。
4监测频次:
消毒后的内镜应当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
灭菌后的内镜应当每月进行生物学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
5监测数量:
采用轮换抽检的方式,每次按25%比例抽检。
内镜数量少于等于5条的,每次全部监测;
多于5条的,每次监测数量不低于5条。
当内镜室负责清洗、消毒的工作人员变动时,内镜清洗消毒机新安装或维修后,应增加监测的比例和次数。
(八)医疗器材检查方法
在消毒或灭菌处理后,存放有效期内采样。
2灭菌医疗器材的检查方法
2.1可用破坏性方法取样的,如一次性输液(血)器、注射器和注射针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无菌检查法”进行。
对不能用破坏性方法取样的医疗器材,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或隔离系统中,用浸有无菌生理盐水采样液的棉拭子在被检物体表面涂抹,采样取全部表面或不少于100cm2;
然后将除去手接触部分的棉拭子进行无菌检查。
2.2牙科手机:
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或隔离系统中,将每支手机分别置于含20mL~25mL采样液的无菌大试管(内径25mm)中,液面高度应大于4.0cm,于旋涡混合器上洗涤震荡30s以上,取洗脱液进行无菌检查。
3消毒医疗器材的检查方法
3.1可整件放入无菌试管的,用洗脱液浸没后震荡30s以上,取洗脱液1.0mL接种平皿,将冷至40℃~45℃的熔化营养琼脂培养基每皿倾注15mL~20mL,36℃士1℃恒温箱培养48h,计数菌落数(CFU/件),必要时分离致病性微生物。
3.2可用破坏性方法取样的,在100级超净工作台称取1g—10g样品,放入装有10mL采样液的试管内进行洗脱,取洗脱液1.0mL接种平皿,计数菌落数(CFU/g),必要时分离致病性微生物。
对不能用破坏性方法取样的医疗器材,在100级超净工作台,用浸有无菌生理盐水采样液的棉拭子在被检物体表面涂抹采样,被采表面<
100cm2,取全部表面,被采表面≥100cm2,取100cm2,然后将除去手接触部分的棉拭子进行洗脱,取洗脱液1.0mL接种平皿,将冷至40℃~45℃的熔化营养琼脂培养基每皿倾注15mL~20mL,36℃士1℃恒温箱培养48h,计数菌落数(CFU/cm2),必要时分离致病性微生物。
4结果判定
4.1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材应无菌。
4.2中度危险性医疗器材的菌落总数应≤20CFU/件(CFU/g或CFU/100cm2),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4.3低度危险性医疗器材的菌落总数应≤200CFU/件(CFU/g或CFU/l00cm2),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九)清洁用品的消毒效果监测
消毒后、使用前进行采样。
布巾、地巾等物品可用无菌的方法剪取1cm×
3cm,直接投入5ml含相应
中和剂的无菌生理盐水中,及时送检。
未检出致病菌为消毒合格。
每季1次。
(十)血液透析相关治疗用水
1微生物试验
1.1采样部位:
应在按比例配制透析液装置的入口处或在混合罐的入口处,收集处理水的试样。
1.2监测方法:
1.2.1试样应在收集后30min内进行化验,或立即放在1℃~5℃下储存,并按常规程序在收集后24h内化验。
应采用常规的微生物检验方法(倾注平板法)获得细菌总数计数(标准培养皿计数).培养基应为胰蛋白酶大豆琼脂或等价物.计算菌落数目应在35℃~37℃下培养48h后进行.48h后若呈阴性,可于72h后再检查.这是标准的操作方法.也可用另一种方法测定水生微生物,即采用膜过滤技术滤除500mL~1000mL水,并在像R2A这样的低营养琼脂培养基上,可在28℃~32℃下培养5d或更长时间。
1.2.2应用鲎试剂法检查内毒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