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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倾销与反倾

浅谈倾销与反倾

【摘要】倾销与反倾销是既可以伤人又可以防身的双刃剑,中国是国际反倾销的最大受害者。

本文就中国而言,对倾销与反倾销对各国经济的影响进行简要的分析。

【关键字】倾销反倾销非关税壁垒经济;

随着关税的减让,进口配额及进口许可证被逐步取消,反倾销措施由于其合法性和实用的便利性,已成为各国竞相采用的控制商品进口的最有效的手段,反倾销措施名为反对不公平竞争,实则成为重要的非关税壁垒。

目前,中国商品在海外市场碰到的最大障碍之一,就是反倾销税问题,中国已成为世界各国竞相采取反倾销活动的主要对象,本文经对这一问题进行简要的论述。

倾销是一种价格歧视行为,它是垄断组织在控制国内市场的条件下,以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甚至低于商品生产成本的价格,在国外市场抛售商品,打击竞争对手以占领国外市场。

近些年来,中国出台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屡屡受到反倾销诉讼,并且屡屡败诉,以近期彩电反倾销败诉最为触目惊心,使中国彩电企业蒙受到巨大的损失

2003年5月2日美国五河电子公司、国际电子业工人兄弟会以及国际电子产品、家具和通讯工会联合对原产于中国的彩电提起反倾销诉讼。

2004年4月13日23时,美国商务部(DOC)正式公布了该案的终裁结果:

接受了美国政府单独调查的四家企业,如长虹,TCL、康佳、厦华被认定的倾销税率分别是24.48% ,22.36%,11.36%和4.35% ;海尔、海信等积极应诉但未接受单独调查的彩电企业获得了21.49%的平均倾销税率,而其它未应诉的企业被统一定为78.45%的倾销税率。

2004年5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1TC)终裁投票,认定中国彩电企业对美国彩电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或存在实质侵害的威胁”—对美倾销成立。

    欧盟自1988年对中国的彩电企业展开反倾销立案调查以后,也分别于1991年、1995年、1998年和2000年对中国的彩电征收高达40%以上的倾销税率,意图把中国彩电企业逼出欧盟市场。

在分析原因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倾销对各国经济的影响。

1.倾销对进口国经济的影响

倾销对进口国经济的影响最为直接。

因为,倾销产品进入进口国市场之后,由于其价格低廉,消费者转而购买进口产品,这样就造成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失去国内市场,利润下降,工人失业,甚至企业破产倒闭。

而且,倾销商品进口数量越多,倾销幅度越大,对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的损害也就越严重。

倾销除对同类产品的生产业和销售也造成损失之外,对生相似产品的工业以及对使用倾销产品作为原材料或者零部件生产另一种制成品的工业也会造成一定的损害,也正因为这些不利影响,所以,进口国一旦发现出口国有倾销行为,便会采取反倾销措施。

2.对出口国经济的影响

虽然倾销商品的出口企业从倾销之中可以得到某些利益,但对出口国经济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倾销商品的企业往往是具有一定经济势力或在国内占垄断地位的企业,它倾销之后就可以占领国外市场,而国内同类产品的其他企业因无力倾销,将可能失去其海外市场,进而影响到它国内的生产。

(2)由于倾销商品的进口国使用低价倾销商品作为原材料或零部件生产另一制成品,这样,将使出口国以及第三国的同类商品的生产和销售企业在国内市场无法与之抗衡,这样,出口国和第三国将在另一制成品上失去一部分市场。

(3)出口国的消费者由于不得不承认高于国际市场的较高的价格,因而蒙受损失。

(4)出口商倾销商品的行为一旦被进口国提起反倾销调查,进口国往往会采取某些措施,如进口商停止向出口上发出订单、签发新合同等,这样,倾销商品的出口商在调查期间往往失去一部分的市场,使其遭受损失。

如经调查认定

件中,涉案金额达4.86亿美元,反倾销调查期2002年下半年内出口金额为3.21亿美元,远远大于其它国家立案、涉案金额的总和。

其次是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

反倾销过程漫长而复杂,在征收反倾销税之前要进行包括立案、调查、初步裁定和最终裁定的程序,只有美国商务部(DOC)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都作出肯定的裁决后,才可以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之后出口商不断要求期中复审、‘旧落”复审等程序,时间最长可达397天。

时间拖得越长 ,耗去我方的机会成本就会越大。

此外,在审理过程中,我方应诉企业必须支付咨询费、律师费、反倾销税保证金等费用,并且案件的最终结果是我方难以预料的。

    2对我方企业的反倾销诉讼主体变广

    从1979年欧共体对华发起的第一件反倾销案以来,欧盟作为始作俑者仍然对华进行着包括彩电在内的反倾销,此外还有美国等发达国家,现在也有发展中国家对华进行的反倾销。

1995年一2001年期间,发展中国家对我国的反倾销案例数已经占到同期全部对华反倾销案的62.5%.

3我方企业承受较大的心理压力

    由于一方面我国的彩电企业对外方的法律程序不够了解和不愿意承受最多高达300万美元的律师费用,很多彩电企业对反倾销诉讼不敢应诉,产生了“搭便车”的现象。

另一方面,虽然应诉的胜诉率高达82.3%,但许多彩电企业仍然对反倾销诉讼案产生严重的恐惧心理。

作为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强国,美国各项贸易政策的实施对其他国家乃至整个世界都有很大的影响,特别是其反倾销政策。

  美国是世界上较早制定反倾销法并使用反倾销政策的国家,美国实施反倾销政策的主要原因有:

  

(1)竞争优势相对下降是美国产业需求反倾销的根本原因。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美国在国际贸易中的优势地位逐渐被动摇,欧共体和日本的经济实力逐渐上升,开始威胁到美国产业的竞争地位和利益。

到了70-80年代,美国对日本的贸易逆差逐渐扩大,导致两国贸易摩擦越来越严重,同时,美国与欧共体的贸易争端也日益激烈。

进入90年代,美国对中国的贸易逆差不断加大,中美贸易摩擦问题又开始升级。

同时美国和韩国等新兴工业化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贸易摩擦。

这些贸易摩擦反映在微观层次上,就是美国一些产业因为竞争优势而要求政府给予保护,在关税水平不断下降情况下,对反倾销和其他一些贸易保护工具需求上升。

  

(2)保护本国的企业利益。

美国的行业组织对政府的决策有很大的影响力,政府在制定政策过程中不能不考虑行业组织的意见。

  (3)为了减少贸易逆差。

美国的贸易逆差很大,国民对这一方面颇有微词。

为了政府的顺利执政,政府要对外国实行反倾销。

  (4)反倾销政策具有强烈的政治背景。

从直觉上看,反倾销政策确实是一种保护机制,它可以保护国内生产、抵制外来竞争者。

但是,除了掠夺性倾销以外,反倾销法并没有其他合理依据,唯一的支持条件就是公平性。

反倾销政策之所以一直很有生命力,是因为它不仅对所保护的产业及其利益代表者,而且对于那些直接相关的政府和法律界人士都会带来很多既得利益。

  (5)某些行业发展缺乏长远规划,企业觉得有利可图,便一窝蜂地盲目上马,不正当价格竞争的风潮走向国际,导致反倾销指控。

  (6)宏观经济“失衡”是美国政府实施反倾销政策的内在动因。

  (7)“政治成本”最小化是美国政府偏好反倾销政策的体制原因。

  (8)行政管理部门和官员的利益最大化是反倾销实施的催化剂。

  我国作为美国最主要的反倾销对象,分析研究其原因对于预防和应对来自美国的反倾销诉讼具有重大意义。

(1)我国产品具有劳动力和原料的双重优势,在国际竞争中处于明显的有利位置。

(2)欧盟和美国为代表的一系列国家认为中国是非市场经济国家,企业的成本和价格不是由市场决定的,在计算“正常价格”时通常采用“替代法”,具有明显的不公平性。

(3)近20年来,中国外贸出口迅速增长,年均递增超过10%,高于全球贸易同期增幅近一倍,部分商品的出口数量、增长态势引起了进口国部分生产商的关注和不满。

(4)一直以来的中美贸易逆差是美国对中国实施反倾销贸易政策的主要原因。

(5)我国出口的商品总体附加值比较低,多“以量取胜”,甚至存在个别企业低价竞销,授人以柄。

(6)我国大多数企业缺乏反倾销的相关知识,对反倾销对策不够了解,往往“任人宰割”。

美国在不断取得反倾销成功之后,越发随意而大胆地滥用反倾销手段。

综上所述,我国作为廉价商品的出口国,并非恶意进行倾销,而是由我国现阶段国情所决定的,我国具有劳动力价格和原材料价格低的比较优势,从而使产品的生产成本低是毋庸置疑的。

美国等进口国,不能打着公平竞争的旗号,恶意滥用反倾销手段来遏制我国商品的出口,进而影响我国经济的发展。

为了抑制反倾销手段的滥用,GATT/WTO曾经做了不懈努力。

最终制定出较为完善的反倾销协议,成为各国遵守的国际规则。

1.反倾销的条件

根据WTO的《反倾销协议》,只有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成员方才能采取反倾销措施:

(1)存在倾销。

倾销是指一个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出口商旨在用于本国消费的同类产品的价格,在确定一个产品是否倾销时,必须比较该产品的出口价格与出口方的国内价格。

如果前者低于后者,即被认为是倾销。

(2)存在实质损害。

实质损害是构成法律倾销与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必要条件。

实质性损害有三种表现,或是指对进口国国内产业的实质损害,或是指对进口国产业产生实质威胁,或是指对进口国新建产业产生实质阻碍。

(3)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即证明进口国国内相同或相似产业的损害是由于进口产品的倾销造成的。

2.反倾销的程序

(1)反倾销调查的提起与受理

(2)初步裁决

(3)价格保证

(4)临时措施

(5)征收反倾销税

(6)进行复审和司法审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取得迅猛发展,外国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案件迅速增加。

我们应该从自身方面找原因,要积极应对外国对本国的反倾销诉讼,在产品技术上下大工夫,最后凭借技术壁垒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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