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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

时磊5说-

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

①法律出于皇权,维护皇权。

古代中国实行专制主义的统治,奴隶社会的君主的”命"即法

律,封建社会的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实行个人独裁统治,既是最高立法者,又是最高审判官。

历代法律都以皇帝个人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

律的制定虽由朝臣具体完成,但批准

权属于皇帝,历代帝王都凌驾于法律之上。

除律外,皇帝还可根据需要随时发布诏、令、格、

式等。

”法自君出”,进一步巩固和强化了皇权。

②礼法结合,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

在中国古代法律中,礼占有重要位置,"为政先礼,礼为政本",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在其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逐步形成了许多重要的基本特点。

其中既有一些同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古代

法律制度大体一致的共性特点,也有一部分其他国家所不具备的自身独特存在的个性特征。

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由于后者的存在和发展,使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法律制度呈现出某种差异性。

例如:

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具有浓厚的宗法伦理色彩,与宗法等级

制度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往往表现为国家政权、王权、皇权和族权、父权、夫权的高度统一;法律制度贯彻礼刑并用、”德主刑辅”原则,突出体现”礼治”、”德治”、”人治”特色;法律体系采取诸法合体、以刑为主的体例模式,民事、经济、行政等各部门的法律关系常常以刑事

法律规范进行调整或制裁;刑罚制度相当野蛮残酷,刑罚体系包含大量摧残人身体肤或生理功能的肉刑内容;等等。

那么,这部分法律内容或法律制度特点究竟是怎样形成的?

换言之,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这些特点的形成原因到底是什么呢?

对此,法制史学界进行过一些研究,这些研究大都是结合中国古代的地理环境、历史条件、国情特色、民族性格等诸多因素

进行探讨的,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或者基本一致的看法。

应该承认,这种研究的出发点基

本是正确的。

但遗憾的是,由于某些法史观或方法论存在一些问题,因而有的研究结论未必

正确中肯。

在这里,我们不准备全面评述其所有观点或结论,也不打算系统探讨其全部成因,

只想对其中一些影响较大而问题也较多的观点,根据自己的看法略作辨析,以期澄清某些历

史事实。

谬误不当之处,祈望不吝赐教。

关于中国古代文明起源的”早熟性”问题

目前在法制史学界,包括一些很有影响的学者都认为:

中国是一个地处东亚大陆,拥有960万平方公里的多民族大国。

东亚大陆特殊的地形、环境、气候、土壤条件以及丰富的自然资源,使得中国社会很早就跨入了文明时代的历史门槛。

中华民族是以黄河流域

为摇篮发展起来的。

这里地处平原,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土质松软,天然具备发展原始农业的良好条件。

因此,早在公元前22世纪左右,活动于黄河流域中原地区的最先进的夏部

落,便在木石器生产工具的基础上,发展了原始的农业生产,促进了社会财富的增长积累,加速了私有财产的形成和阶级的分化,为国家的产生准备了物质条件。

如此说来,中国古代

文明的起源和夏代奴隶制国家的形成,便具有”早熟性”特征。

所谓”早熟性”,实际是文明起源发展”不正常”或”变态”的同义语,颇有些类似于”早产儿”的意味。

它最初是西方人在不了解或者不完全了解东方古代国家社会历史真相的情况下,用来概括东西方古代文明起源与社会历史发展的差异性时所提出的一个观点。

人们在

使用这一概念时,无一例外地都是以西方尤其是古希腊罗马国家文明起源与社会发展模式为标准范本的。

如马克思1857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在论述古代国家文明起源这一"历史上的人类童年时代”时,就曾经明确谈到:

有粗野的儿童,有早熟的儿童。

古代民族中有许多是属于这一类的。

希腊人

是正常的儿童。

[1]

在这里,马克思是把希腊古代文明比喻为发育”正常的儿童”,而把东方古代社会

看作"早熟的儿童”,对日耳曼蛮族则视为”粗野的儿童”。

因此,认为希腊古代国家的文明起源与社会发展是正常的,后两者则是不正常的,或者说是变态的。

这种看法显然是错误的,也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

实际上,如果抛弃先入为主的偏见,把上述三种情况重新排个顺序

布磊册『右一

就会发现,在人类古代文明起源与社会发展的历史上,像希腊、罗马那种所谓”发育成熟”

者,恰恰都是文明起源比较晚的;而古代东方社会那些所谓”发育不良"者,则文明起源都比较早。

这也就是说,希腊、罗马古代社会的发育比较成熟,但其文明的起源发展都比东方要

晚;它们的文明发展程度之所以比古代东方国家要高,是因为它们接受了东方社会先期已有

的先进生产力,在外来影响的”催化"作用下,才迅速趋于成熟的。

因此,与其说古代东方社会文明”早熟”,倒不如说希腊、罗马国家的古代文明是”早熟”的更符合事实。

众所周知,作为古代东方社会的一个重要成员,中国是世界上文明起源最早的地区之一。

在世界文明起源排名序列的时间表上,西亚的两河流域和北非的尼罗河流域名列第一,

可以上溯到公元前4000年左右;中国的黄河流域和南亚的印度河流域不相上下,位居第二,

可以上溯至公元前3000年左右;毗邻西亚的东地中海的爱琴文明位居第三,约在公元前2000

年以后;古希腊、罗马只能排在第四,约在公元前1000年左右;最后是中美洲的玛雅文化

以及南美洲的中央安第斯文明,估计是在公元前300年以后才出现的。

在这几支古代文明中,

西亚、北非、欧洲以至南亚的印度河流域,都是有内在相互关联的。

也就是说,自从新石器时代农业文化产生以来,东起印度河流域,西至地中海周围,这一广大地区的各部分,就是

一个有密切关系的整体。

在这个辽阔的地域范围内,相继产生了西亚苏美尔和阿卡德、巴比

伦和亚述的美索不达米亚文明,伊朗文明,安那托利亚和叙利亚•巴勒斯坦等地中海东岸文

明,南亚印度河流域上古文明,北非古代埃及文明和马格里布各国文明,南欧爱琴文明和伊

达拉里亚文明,希腊文明和罗马文明,等等。

而位于东亚的中国古代文明,虽然不能完全

排除来自中亚的影响,但总地说来,是独立发展起来的。

[2]至于中美洲的玛雅文化以及南美的中央安第斯文明,基本也是相对独立地发展起来的--尽管迄今为止,学术界普遍认为,

美洲原始土著居民印第安人与爱斯基摩人,是从亚洲东北端曾被称为"白令陆桥”的白令海

峡,经由北美西北角的阿拉斯加迁移过去,并陆续南下的蒙古人种。

人类社会的古代文明起源,首先是与农业生产的发展密切相关的。

在世界上古代文明起源最早的国家中,所有号称古老的文明民族,都是立足于农业的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

游牧民族虽然也能进入文明社会,但一般都比首先经营农业生产的农耕民族要晚一些。

[3]

这首先是因为农业是人类对自然体系的一种人为的改造,通过这种植物驯化的改造过程,能

够使可资利用或可供栽培的植物种类变得丰富起来,[4]并且使这些被驯化的植物的产量逐

步提高,从而为人类自身的进化和人类社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物质产品与生产生活资料;而早期的游牧经济,其物质生活来源以及社会生产基础则相对不太可靠。

由于农业最初是从

采集利用天然野生谷物的采集农业开始,逐步发展成为人工种植农业的,所以,它最先发明

于那些具有天然野生谷物的地区。

西亚、北非的农业,首先起源于中亚至西亚的山地丘陵地

区。

它西起约旦河谷和安那托利亚,东至扎格罗斯山地,形成一个新月形(或伞形)地带。

⑸这一地带包括今土耳其以南、伊朗以西的叙利亚、黎巴嫩、巴勒斯坦、以色列及伊拉克北部等广大地域,分布着各种原型野生小麦和大麦等野生谷物,故其最先发展成为以小麦和

大麦为主的种植农业。

在两河流域和尼罗河流域,这种种植农业较早地发展成为灌溉农业,因而这两个地区文明起源最早。

东亚的古代中国,北方以种植谷子(粟)为主,南方以种植水稻为主,都不需要什么水利灌溉工程。

谷子和水稻原本也是两种野生植物,前者的野生品

种称为莠草,俗名狗尾巴草;后者是由普通野生稻培植演变而来的。

谷子属旱地作物,可以

在广阔的平原地区和丘陵山地大面积推广;而南方的水稻,最初只适宜小面积种植。

这也是

中国古代文明起源晚于西亚、北非,其中心却又长期在北方黄河流域的主要原因--尽管长江

流域的文明起源并不算晚。

[6]南亚次大陆的印度河流域,与两河流域有些类似,以种植小

麦和大麦为主;后来在恒河流域,才出现了稻米的种植生产。

所以,古代的印度[7]文明,

最早出现在印度河流域;恒河流域的文明则发生较晚,后来才成为南亚次大陆古代政治、经

济、文化的中心。

在古代欧洲,包括文明起源较早的爱琴地区在内,据说只有小粒品种的野

时磊5说-

生植物,缺乏西亚、东亚那种野生谷物。

那里的农业文化,包括种植的作物、使用的农具以及采用的农耕方式等等,都是从邻近的西亚输入的。

[8]尤其古希腊、罗马,是从游牧经济

转向农业经济的。

因此,他们的文明起源就晚得多了。

在新大陆的中美洲,基本也是独立地

由采集农业发展到种植农业的。

那里最早进行人工栽培的植物品种,主要是玉米。

据考古学

者的研究成果,中美洲生长着一种一年生的野生大禾草植物”假蜀黍"(teosinte)。

一般认

为,这种植物就是玉米的祖先。

[9]不过,中美洲的玛雅文化以及南美的中央安第斯文明,

也是从半游牧经济转向农业经济的。

当地印第安人的农业经济形成较晚,故其文明起源的时

间也晚得多。

古代东方社会的文明起源,都是建立在青铜时代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上的。

从这种意义上可以说,奴隶制时代一般是与青铜时代基本同时的。

这是古代文明社会的正常发育道路。

当然,由于种种原因,铜器尚不能完全排除石器。

所以,所谓铜器时代或青铜时代,往往仍存在大量铜石并用的情况。

根据考古学者的研究成果,在世界几大文明起源区域中,安那托

利亚是目前所知最早使用铜矿石的地区。

据说远在公元前8000年代,那里的人们就已广泛

交换着一种名叫孔雀石的比较纯粹的含铜量高的绿色矿石。

至U公元前5000年代,有效的熔

炼技术发展起来,人们便开始铸造矛头和斧头之类的铜器。

在安那托利亚至伊朗高原山地一

带,都普遍盛产铜。

而在一些有锡或邻近有锡的地方,则首先进入青铜时代。

[10]早在公

元前4300年左右,西亚的埃利都•欧贝德文化,北非上埃及的塔萨•巴达里文化,已进入典型的铜石并用时代或其晚期。

南亚的印度河流域,则自公元前3000年左右的哈拉巴文化

起,开始进入铜器时代与青铜时代。

[11]东亚的古代中国,在公元前3000-2000年的龙山

文化、马家窑文化、齐家文化、二里头文化等遗址中,也先后发现了相当数量的铜器或青铜器;夏商以后,更进入青铜时代的鼎盛期。

由此可见,古代东方社会的文明起源及其奴隶制国家的建立,基本是与青铜时代铜石并用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

即使东地中海的爱琴文明,

也是公元前3000年代中叶,开始进入铜器时代;公元前2000年代初叶,又逐渐进入青铜时代的。

[12]至于中美洲的玛雅文化,当其最初文明起源时,甚至还没有进入金属器时代,而仅仅停留在以特有的黑曜石为代表的石制工具阶段。

铜器不能完全排除石器,但铁器却能排斥石器。

铁的开始使用,最早也在西亚。

公元前2000年代后期,西亚各国王公就曾用铁制成装饰品或武器,并作为珍贵器物赠予埃及法老。

传说从公元前14世纪起,小亚东部卡帕多细亚的赫梯帝国,一度成为独占铁制品的国家。

公元前1200年,赫梯帝国崩溃后,铁器在西亚各地广泛扩展开来,铁器时代随之出现。

欧洲的铁器文化,显然也是由西亚,尤其是由安那托利亚传播过去的。

而西地中海地区

铁器时代最早出现的文明社会和国家,则是东部文明先进地区各国向西方殖民的结果。

古希

腊、罗马国家以及西地中海古代文明起源较晚,到公元前1000年代,当它们在古代社会历

史上刚刚兴起时,东方那些先进的文明地区已经结束青铜时代的文明,而开始进入新兴的铁

器时代了。

[13]所以,它们在吸收接受了东方先进的铁器生产力后,便迅速发展到个体劳动阶段,其文明发展速度也就较快,发达程度也就较高。

应该说,它们这种受外来影响而迅

速发展起来的古代社会文明,才是所谓"早熟”的。

由此可见,把古希腊、罗马社会的”早熟”文明说成是发育”正常的儿童”,而把古代

东方社会正常发育的道路却说成是不正常的或变态的”早熟的儿童”,岂不是颠倒是非、本末

倒置了吗?

更重要的是,这种说法在实际后果和客观影响方面,是自觉或不自觉地要堕入”

欧洲中心论”的窠臼的。

尽管马克思、恩格斯从历史观到方法论,从主观认识到指导思想,都是一向反对这一论调的,但由于某些历史条件的局限,他们对古代东方社会并不了解--

例如他们对印度社会的认识,就只是来自一些欧洲人的旅行记和英国东印度公司雇员的报告;[14]而对古代中国社会的历史实际,他们甚至一无所知--因而遗憾的是,他们试图探

讨古代东方社会所得出的结论,最终也没有跳出”欧洲中心论”的束缚。

所以,将中国古代文

时磊5说-

明起源说成是”早熟”的,不仅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而且至少在客观效果方面还有一个错误的理论背景。

正是因为这样,对所谓”早熟性”的观点重新进行辨析,从理论、历史和逻辑上澄清其本来面目,就是非常必要的,也是极有意义的。

关于中国古代社会的"封闭性"问题

长期以来,在法制史学界,还有一种影响较大的观点,认为中华民族所处的地理环境,具有一种"封闭性”的特点。

由于海上交通不便,商品经济不发达,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长期占据主导地位,造成了中国古代历史,其中也包括法制历史的发展,具有明显的"

独立性”。

正是因为长期与外界隔绝的"封闭性”,致使这种”独立性”很少改变,因而显示出一种特有的"孤立性”。

这样一种"封闭性”的地理环境,一方面使得中国古代文明起源发达较早,规定了中国奴隶制国家形成和古代社会发展的历史途径;另一方面,也深刻影响着后来

的封建社会的政治与经济,使中华法系的发展得以长期未受外来因素的影响而改变或中断,以至它在陈陈相因的缓慢发展中,表现出一种保守性、连续性和特殊性。

总之,这种观点主要是从中国地理环境的所谓"封闭性”立论的。

表面看来,这种观点似乎是很有道理的。

况且它还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作为依据,即认为地理环境虽不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但却是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必要的和经常的条

件之一。

由于地理环境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发展变化,因而对某个民族或国家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历史特点的形成,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

正因为这

样,研究任何一个民族或国家的社会历史,都需要从它所处的自然环境入手。

这也是恩格斯

在撰著《爱尔兰史》一书时,之所以把地理环境列为第一章的原因之一。

尤其是在人类刚刚脱离动物界,还需要单纯地完全依赖于自然界而生存的早期社会发展阶段,自然地理环境对

于人类社会的影响更是不容忽视的,也是不应低估的。

倘若不承认上述事实,就不是正确的

态度。

然而正如前面所说的那样,自然地理环境并不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因素;它既不会影响人类社会发展的固有模式,也不会改变人类社会进化的必然途径,从而导致人类

社会演进的内在规律成为多线的。

归根结底,制约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只能是、或

者说主要是人类社会内部的内在机制;自然地理环境的影响,一般是不能改变社会发展的客

观规律或进化程序的。

具体说来,中西方社会历史发展途径的不同,中西方文化传统与法制

特征的差异,是不是由于各自的自然地理环境有别所致呢?

换句话说,这种不同和差异是不

是由于中国是"封闭性”的,海上交通不便,商品经济不发达,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长期占据主导地位,而西方则不是如此的呢?

倘若我们把人类社会的历史重新翻到这一页,再认认真

真地阅读一下,它所告诉给我们的事实真相显然不是这样。

首先,世界古代文明的起源,人类古代社会的发展,并不存在什么封闭不封闭的问题。

因为所有古代文明的起源,起初都是像海洋中的岛屿一样,总是先在几个点或几个区域

出现的;人类古代社会的发展,最初也都是单株的和封闭的,其势力范围都很狭小。

正如英国著名学者杰弗里•巴勒克拉夫主编的《泰晤士世界历史地图集》所说的那样:

最初的文明兴起于少数几个分散的地点,象茫茫夜境中的几座灯塔,象辽阔无人或人烟稀少的欧亚大地上的几片绿洲。

公元前1000年至公元500年之间,情形开始发生

变化。

[15]

列宁在《论国家》中也明确阐述道:

当时的社会和国家比现在小得多,交通极不发达,没有现代的交通工具。

当时山河海洋所造成的障碍比现在大得多,所以国家是在比现在狭小得多的地理范围内形成起来的。

技术薄弱的国家机构只能为一个版图较小、活动范围较小的国家服务。

[16]

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生产与交往不断扩大,直到进入封建社会,才发展成为一大片。

到资本主义阶段,则形成一种世界性的经济体系。

所以,从世界文明起源与古代社会

时磊5说-

发展的角度来看,"封闭性"并不是唯独中国所仅有的特征。

如果就世界史的范畴而言,即使

到了封建社会也仍然如此。

整个中世纪,尤其是其前半期,西方国家还不同样是各自封闭的

吗?

到它打破这种"封闭性”的时候,已经是封建社会的晚期了。

与此相反,根据历史文献记

载和文物考古资料,中国倒是早在纪元前的西汉前期,就已打通了途经西域的丝绸之路;北

朝以后,又开辟了北方的草原丝绸之路;到了唐代,还开通了南方的海上丝绸之路。

而据西

方学者研究考证,中国的丝绸被带到西方,还可能比中国资料所证明的时间要早得多,甚至

可能在公元前6世纪便到达了多瑙河河岸。

[17]与此同时,不仅有汉代的匈奴西迁,唐代的突厥西徙,元代的成吉思汗西征,而且各个朝代还有一些外国使节或商人等来到中国。

中毗邻中国的亚洲各国,自然无须一一列举。

仅以远在西方东地中海世界的大秦(罗马帝国)为例,就曾多次派遣使节前来通好。

例如:

东汉桓帝延熹九年(公元166年),大秦国王安

敦派遣使节,沿南部海路前来通好,向东汉政府献有象牙、犀牛角、玳瑁等礼物。

[18]西

晋武帝太康五年(公元284年),大秦国王又派遣使节前来贡献。

[19]另一方面,自汉代

以来,大秦商人也常常来到中国南部的扶南(在今柬埔寨境)、日南郡(在今越南境)、交趾郡(在今越南境)一带通商贸易。

东吴孙权黄武五年(公元226年),大秦商人秦论来到交趾郡后,还被交趾太守吴邈送往京师建康,受到孙权的接见。

秦论向孙权详细介绍了大秦

的风土习俗,得到了丰厚的馈赠。

[20]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考古工作者在我国境内的丝绸

之路沿线,发掘出土了大量3-6世纪的西方文物。

其中数量最多的,是波斯萨珊银币、拜占

廷金币及玻璃制品、金银器皿等。

它们大都是经过通商贸易或遣使交往的渠道,相继传入我

国的。

[21]特别是唐代的长安,更是一个国际性的大都会,居住着来自各国的侨民、商人、政府使节、留学人员等等。

那么,面对这样一个历史事实,为什么西方国家就不具有"封闭

性”,而中国就成了"封闭”的呢?

显而易见,中国古代法制特征的形成,是不能用所谓"封闭性"加以解释的,而是有其社会发展的内在原因的。

其次,商品经济发达与否,自然经济占什么地位,并不是由于地理环境造成的,与

海上交通也没有多少必然联系。

诚然,古罗马帝国的商品经济是比较发达,但它并不是由地

中海之类的地理环境因素造成的,而是受其社会发展的内在机制制约的。

如前已述,古代奴

隶制社会,一般是建立在铜器时代的物质经济基础上的。

由于这种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有限,

生产方式需要构筑在集体简单劳动协作的形式之上,个体劳动、个体家庭、个体经济很不发

达。

因此,中国古代文明起源与奴隶制社会发展所经历的道路,是在氏族公社转化为家族公

社后,由父权家族制的奴隶制形态,发展为宗族奴隶制形态。

在这种社会制度下,尽管也广泛存在着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小家庭,但它们并不是作为一种法律意义上的独立的个体存在,而是分别作为构成家族形态的基本社会细胞,以整体集合的形式出现的。

我们的祖先们,正

是靠着这种集体的力量和协作的形式,在繁衍发展人类自身的同时,创造了人类社会灿烂的

古代文明。

而希腊、罗马社会的古代文明起源较晚,当它们的奴隶制国家正式兴起时,中国

这些东方文明古国已经有了比较先进的铁器。

在吸收接受了东方发达的铁器生产力后,它们

的社会便迅速由父权家族形式,一跃而发展成为个体私有阶段。

这样,就产生了中西方古代

社会发展途径和社会结构模式的不同。

中国古代社会由家族奴隶制发展到宗族奴隶制,土地

为宗族组织公有,社会分工带有自然分工性质,由宗族组织内部进行调节,故宗族组织内部

的社会分工比较发达,而宗族组织外部社会的商品经济不发达。

西方古代社会由父权家族直

接发展为个体农民,土地兼有公有与私有的二重性,个体农民之间的社会分工不发达,致使

个体农民社会之外的商品经济比较发达。

因此,在古代文明起源与古代社会发展的历史途径

方面,中国所走的是一条"维新"道路,其变化是连续性和渐进式的;西方所走的则是一条”

革命"道路,其变化为破裂性和突变式的。

[22]

第三,海上交通不便,商品经济不发达,自然经济长期占主导地位,也并不是中国

与西方社会的根本区别。

因为就古代奴隶制社会而言,中国夏、商、西周的商品经济是没有

时磊5说-

古希腊、罗马发达;但就中世纪封建社会而言,中国的商品经济却比西方发达得多。

自从3

世纪末期起,罗马帝国的古代文明就开始”暴露出无可否认的衰落现象”。

4世纪以后,除在

帝国的东部以外,已"不复存在真正的大城市"[23]。

随着5世纪西罗马帝国的灭亡,”几乎所有西方的罗马城市都迅速衰败"[24]。

尤其经过7世纪伊斯兰教的扩张和阿拉伯帝国的西进,城市与商品经济更遭到了灭顶之灾。

”从8世纪末以后,西欧已退回到一种纯粹的农业

状态。

土地是生活的唯一来源,是构成财富的唯一条件”。

”从各种观点看来,9世纪以后,

西欧在本质上是一个农业社会。

在这个社会里,交易与商品流通已经降到最低限度。

商人阶

级消失了”,”商业已不再是社会活动的一个部门,每个大地产都以供给自己的一切需要为目

的"。

"成为中世纪早期大地产特征的作坊或’家庭作坊’的建立,就是为了补充商业与工业的

缺乏"。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主教们驻节在那里"的"教区行政的中心",即使还存在一些罗马城市,它也”已经失去了经济的重要性与市区行政的意义。

这些城市呈现出普遍的贫困"[25]。

也就是说,当时存在的所谓城市,其居民是”以耕种土地为生”,而不是”从事商业

和工业”;它既不”拥有自己特有的法律和制度”,也不具备”近代城市的两个基本属性--市民阶级的居民和城市组织"[26]。

因此,西方中世纪的封建农奴制社会,完全是一个自给自足

的自然经济社会。

除了乡村领主庄园外,几乎没有什么城市和商品经济可言。

所以,马克思

曾经说过,西欧的古代是城市的历史,中世纪则是乡村的历史。

西方的城市是10世纪以后

在农村之外兴起的,经过11-12世纪的发展,到13-14世纪才显露出来。

在中国夏、商、西周古代社会中,商品经济虽然并不发达;但到封建时代,商品经济却是比较发达的。

因为中

国从古代奴隶制国家的建立时起,城市就是作为统治者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中心发展

起来的。

与西方中世纪不存在城市,农村庄园内部分工发达、自给自足的状况不同,中国城

乡之间的分工相当发达,城市工商业独立发展,故商品经济在许多时代如战国、两汉、唐宋、

明清等都十分可观。

只不过商业资本没有及时转化为产业资本,一部分被统治者消费掉了,另一部分则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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