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员工手册 欢迎辞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文档格式.docx
《劳务派遣员工手册 欢迎辞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务派遣员工手册 欢迎辞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文档格式.docx(3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坚持以人为本,以团队为前提,以制度为保证,平等信任;
为客户和求职者提供一流的服务品质。
公司愿景
成为中国一流的人力资源服务供应商,进而成为中国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公司之一。
公司使命
致力于中国人力资源领域的发展,提供高效、客户价值最大化的服务,成为客户和求职者的首选服务机构。
第四条
公司理念
追求可持续的成功,倡导并营造多元化文化氛围,不断创新,立志在每个行业里都成为领先者心系客户。
第五条
公司宗旨
心系客户,至诚服务。
第六条
公司核心竞争力
丰富的人力资源储备库及强大的教育培训资源;
畅通、紧密的政府沟通桥梁;
成熟稳定的服务体系、丰富的务实经验;
专业、高效的服务团队及全面的服务。
第三章
人事管理
招聘
1、招聘的原则:
公司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招聘派遣员工。
2、招聘的方式:
通过媒体、网站发布广告;
其他中介公司、公司的人才资源库;
校园招聘、熟人介绍、内部员工推荐等方式。
3、招聘的条件:
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用工单位提供的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
4、应聘者的年龄须是年满16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5、招聘的流程:
用工单位提供岗位要求——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发布广告——搜集应聘者信息——筛选简历——通知应聘者初次面试——填写入职申请表——初次面试——初次筛选——给用工单位提供个人资料——用工单位二次筛选——通知面试——面试合格者体检——用工单位确认——公司通知应聘者正式录用(或试用)。
6、招聘的流程:
用工单位负责招聘——向本公司提供拟录用人员信息——本公司审核——办理入职手续。
入职
1、工作安排
(1)员工的身份是本公司派往用工单位工作的派遣员工,员工的工作岗位、劳动报酬和具体工作内容由用工单位安排。
(2)员工应遵守用工单位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用工单位产品质量与效率要求。
同时也须遵守我司规章制度。
(3)对于非本职范围内的工作安排,员工应采取委婉的方式予以拒绝。
(4)在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员工可能会被派往不同的用工单位,从事不同的工作岗位、内容并享受不同的薪酬标准。
员工如果不服从公司安排,公司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5)在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员工也可能处于没有工作岗位安排的状态,此时公司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向员工发放工资待遇,并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等。
(6)下列情形之一时,员工可能会被原用工单位退回,而被派往新的用工单位或处于待岗状态:
本公司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到期时;
本公司与用工单位协商解除派遣时;
由于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等,导致原用工单位没有岗位安排时;
由于劳务派遣被责令改正,劳务派遣不能再继续时;
其它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成就时。
2、入职流程
派遣员工入职的流程,分为原为用工单位提供服务的员工以及由公司新招聘派往用工单位的员工:
(1)用工单位转移或自行招聘的员工:
本公司前往用工单位办理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手续:
召开员工见面会——填写《员工资料表》——签订劳动合同——收集员工个人资料。
(2)本公司直接招聘的员工:
入职面谈——填写《员工资料表》——签订劳动合同——派往用工单位报到——根据需要安排岗前培训——试用——合格后转正。
3、入职体检
员工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务必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医院或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包括但不限于指定的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4、入职材料
员工在签定劳动合同前需将以下个人资料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派专人负责该资料的收集工作: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
(4)个人基本信息表;
(5)体检表(按公司指定的医院出示);
(6)居住证(非本地户籍人员提供);
(7)计划生育证(未婚证);
(8)《劳动就业手册》;
(9)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
(10)3张小1寸免冠近照片;
(11)中国工商银行卡/存折复印件(或其它指定银行)。
此外,员工可能会因实际情况需要提供:
驾驶证复印件;
其他。
5、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按公司所在地政府用工要求提供相关证件。
6、员工所提供的证件要保证真实性及有效性。
7、在办理入职手续的当天务必将所要求提供证件交齐,否则暂缓或不予办理入职手续。
8、员工务必提供前任单位开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其它能有效证明员工与前任单位已无劳动关系的证明。
9、特殊情况下,可由我司客服专员或用工单位人事管理人员就近办理入职手续。
10、应聘司机、叉车工、保安、财务等需要上岗证上岗的工作岗位,必须提供岗位资格证书原件。
1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经发现即视为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无任何补偿。
(1)未满十六周岁的;
(2)在逃犯、被刑事拘留者、吸毒者、有刑案在身者;
(3)品行恶劣,行为不端,在前任公司严重违反管理制度者;
(5)职业病、精神病、传染病患者,健康检查经指定医院和本公司确认为不合格者。
12、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时应该填写《员工资料表》,并保证所填写表格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员工填写资料不真实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以及欺诈行为,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无任何补偿。
13、本公司有权为所有员工建立个人档案并建立数据库信息。
14、员工被派到用工单位后,根据用工单位的要求办理相关的手续,签领相关的劳保用品、工作证件等。
15、公司将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引导,包括公司简介、部门职能、公司规章制度、工作内容和要求、公司文化理念及其他培训科目的相关培训。
16、派遣员工对在办理入职手续的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以寻求公司客服专员或用工单位管理人员的帮助。
17、员工在入职后,应该努力适应环境,认真对待工作。
18、为了在紧急情况下与员工及时联系,在入职时员工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邮件送达地址(包括电子邮箱、长期居住地址或户籍地址),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书面报告公司客户服务部,否则,公司将以员工的身份证地址作为紧急邮件送达地址,无论邮件是否被退回,公司都将视作邮件已送达员工本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员工承担。
劳动合同
公司将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公司承认员工为本公司服务的依据,如员工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即使员工在用工单位从事与本公司派遣员工相同的工作,也不意味着本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本公司不承担对员工的雇主责任。
试用与转正
1、对于本公司新招聘的员工,本公司将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一般为3个月,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2、对于原用工单位提供服务的员工,除原本在该用工单位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以外,其他员工原则上不再设立试用期,但我司作为新的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仍保留有对该部分员工设定试用期的权利。
3、试用期员工,按照入职时本公司或用工单位宣布的工资福利待遇等享受试用期待遇。
若工资福利待遇有别于其他转正后的员工或用工单位的其他岗位员工,属正常情况,员工无须提出质疑。
4、试用期员工,请病假或事假超过5天以上(含)的,本公司及用工单位有权按所休假期的天数顺延试用期。
5、试用期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补偿:
(1)违反本公司、用工单位任何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的;
(2)工作未达到用工单位工作标准的;
不胜任工作要求的;
(3)未完成用工单位规定的业绩指标的;
(4)被发现或查出其相关资格或个人资料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5)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时,未通过本公司或用工单位的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
考核主要是根据直接上司、间接上司、同事的评价,有一定的主观因素;
如员工有异议,可向用工单位提出,但仍以本公司或用工单位的考核结论为准。
(6)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
6、用工单位在试用期内,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退回的,本公司可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形不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离职管理
1、员工提出离职应该书面通知用工单位及本公司。
员工提出离职(辞职)时,只通知用工单位或本公司的,均视为同时通知用工单位及本公司辞职。
员工向用工单位辞去工作岗位或有类似表示,均作为员工提出辞职。
2、试用期内,员工辞职的,应至少提前3天通知。
试用期满后,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提出辞职的,应提前30天书面提出。
如未提前30天通知的,则必须获得本公司或用工单位的批准方可离职,否则,视为旷工处理,造成用工单位或公司损失的,用工单位和公司均有权提出索赔。
3、合同期满且双方不续签的,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从互相尊重的基础出发,应提前15天内通知对方,以便对方作好相应准备。
4、合同期满前30天内,视作劳动合同续签的协商期,因协商不成或其他原因,任何一方不愿意与对方续签劳动合同的,应该视作劳动合同的终止。
按终止办理各项离职的手续。
5、员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劳动合同到期前明确告知公司。
否则应视为员工放弃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无论是任何一方提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均有义务为公司办理工作移交的手续。
若用工单位能够证明员工没有按时移交工作或移交工作存在漏洞的,公司有权利拒绝结清其工资及支付相关的补偿,直至工作交接完毕为止。
工作交接的内容以及应该交还物品等,具体的标准以用工单位告知为准。
7、在办理离职手续的过程中,员工与用工单位产生纠纷的,应该向公司提出,由公司派代表进行调解工作。
8、员工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而办理离职手续的程序:
员工向公司客服专员(或用工单位人力资源部)提交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报告——公司客服专员(或用工单位人力资源部)根据需要通知员工进行离职面谈——确认离职事宜——根据时间进程公司为其办理停保等手续——通知员工回公司办理各项手续。
退回处理
1、退回安置
(1)用工单位因工作任务改变,员工被退回本公司,体现了劳务派遣业务的特点,属正常现象,公司将对员工进行再派遣安置。
(2)如果员工被用工单位正常退回,员工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回公司报到,接受公司新的派遣,未按时报到将视为旷工,旷工达三天以上时,公司将按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或按自动离职处理。
(3)公司优先为员工安排就地安置,但有时员工会被安排到公司其他的业务区域范围工作,且公司依照用工变化进行必要的工作调整。
(4)如果员工被正常退回而不需要公司安置的,可于退回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离职手续。
2、不予安置情形
(1)试用期内试用不合格被退回,不属重新安置范围。
(2)工作期间岗位操作被认定不合格或有违纪行为者,不属重新安置范围。
(3)未按约定时间到指定点报到并办理离职手续及转岗登记,不属重新安置范围。
(4)安排三次面试,属个人原因不符合录用标准,公司不再安置。
(5)三次通知面试,属个人原因不参加用工面试,公司不再安置。
(6)经面试合格,因个人原因拒绝不到用工单位报到上班,公司不再安置。
3、转岗培训
员工收到退回通知之日起两天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到,接受公司的转岗培训。
累计两次不到或不参加转岗培训的,视为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或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四章
考勤和休假
考勤
派遣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由于工作场地在用工单位,因此,考勤以用工单位的考勤制度为准。
1、工作时间:
按派驻用工单位的工作时间执行。
2、考勤记录
(1)派遣员工须严格遵守用工单位的考勤制度。
(2)上下班须亲自考勤刷卡,月末凭考勤记录结算工资。
(3)无正当理由缺勤以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三天按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关系处理,自离职之日起,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不再对其承担雇主责任,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自已承担。
(4)代人刷卡或委托他人刷卡的,按派驻用工单位考勤制度处理,用工单位无明确规定的,每次按旷工1日处理。
3、迟到
(1)按用工单位工作时间无故晚到30分钟内计迟到,超时30分钟后计旷工。
(2)由用工单位计发工资的,迟到按用工单位规章制度处理。
(3)由本公司计发工资的,每迟到1分钟扣0.5元,依此类推。
4、早退:
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作旷工处理。
5、旷工
(1)未经批准,擅自无故不上班者,视作旷工。
(2)旷工4小时以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扣1.5天工资(以基本工资为基数)。
(3)旷工1天扣3天工资(旷工超过4小时不足1天的按1天计)。
(4)当月迟到、早退、旷工、请病假者、按用工单位制度执行。
派遣员工无工作(待岗)期间,须回本公司报到,遵守本公司的考勤制度,否则按旷工处理。
休假
1、员工休假待遇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内容进行。
2、员工提出请(休)假的程序依从用工单位的规定和程序进行。
除非用工单位另有明文规定,否则员工休任何假期时,均应提前向用工单位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
未按规定请假,或未经批准即休假,或假期到期未到岗上班的,均属于旷工行为。
3、员工休假的待遇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及用工单位的规定执行。
4、病假
(1)病假须提供原始病历和有效的医院病休建议书(病假条);
(2)请病假连续超过三天时,本公司或用工单位有权要求员工到指定的医院复查,并以指定医院的复查结论作为休病假的依据。
(3)病假期间员工不应从事兼职、旅游等与本职工作不符的行为,否则视为员工提供虚假资料请假以及旷工。
5、事假
(1)事假为无薪假期。
用工单位另有约定除外。
(2)事假应征得用工单位同意。
用工单位有权不予批准事假,未经批准时不应休假。
请事假按实际天数扣除工资。
加班
1、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应首先安排补休,补休时间等同加班时间。
补休后单位无需再支付相应加班费。
2、特殊情况下如需要加班,应由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用工单位审核批准之后方可视为加班。
未经批准延时工作的,不视为加班。
3、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出于安全或其它方面考虑,临时要求员工进行的值班,不作为加班。
4、除非用工单位有明确规定,下列情形不视为加班:
(1)出差期间的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另有工作安排除外;
(2)出差路途期间,不计算为加班时间。
(3)未按规定程序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
(4)因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出现迟到、早退、离岗、工作散漫、拖沓等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当日工作需延长工作时间的;
(5)员工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参加政治、文化活动及非公司指定培训的;
(6)因工作性质需要轮班或值班需要公休日工作,但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且符合公司规章制度的;
(7)公司在工作日、节假日或休息日组织的聚餐、旅游、体育赛事或其他集体娱乐活动;
(8)其他不应属于加班的情形。
第五章
薪酬福利
员工向用工单位提供了相应劳动的,依法享有劳动报酬权。
公司依法根据用工单位所确定的员工的工资标准及计付方法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
以劳动合同或工资确认单所约定的日期发放上月或当月工资。
公司因不可抗事件或客观原因需要延缓工资支付时,应向员工说明,并确定延缓支付的日期。
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严格实行月、周、日、时工资制度。
实行月、周工资发放制度的,员工工作不足月或周的,公司将折算成日工资标准为其支付工资。
第七条
公司每月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将工资划到个人存折帐户。
第八条
出现离职或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情形时,工资按正常工作时间计发(劳动合同或工资确认单约定日期)。
第九条
工资计算错误或有疑问,请于工资到帐后10天内到驻场主管/客服专员处查询,差额在下月工资中多退少补。
未于该期限内提出异议的,视为工资计算无误。
第十条
员工应对个人工资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公开谈论,如造成恶劣影响者以重大违纪论处。
第十一条
下述情形,须每月在派遣员工工资中扣除:
1、国家规定的个人薪资所得税;
2、国家规定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应缴部份;
3、根据双方约定或规章制度个人应承担的扣款;
4、员工造成单位损失时,应向单位承担的赔偿款项。
5、其它法规、制度、合同约定的个人扣款项目。
第十二条
其他的薪酬福利以公司及用工单位的规定为准。
第六章
计划生育
员工义务
员工有义务遵守国家及当地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政策。
公司及用工单位出于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目的,可能需要员工配合提供婚育证明,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等。
违规处理
1、公司严禁未婚先孕、非婚生育、计划外怀孕,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员工未履行本手册规定的计划生育义务的,视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一经发现,即时解除劳动关系,无任何补偿。
2、员工因未自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违反本章规定,造成无法享受劳动保障待遇的,一切后果由其承担。
3、员工因违反本章规定,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本手册的规定,追究相关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七章
培训与发展
总则
1、派遣员工的素质关系到公司的信誉,对派遣员工的培训也是为其提供更好的发展空间打下坚实的基础。
公司希望员工可以不断地发展和进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2、培训的目标是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为用工单位提供优秀的技术人员、业务人员和作业人员等。
3、派遣员工的培训的主体分为公司培训和用工单位的培训。
培训的形式和主要内容
1、公司或用工单位的培训形式可能会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和员工自我培训。
内部培训又分为入职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员工职业素养培训。
2、公司内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1)入职培训:
凡新入职员工均应参加入职前教育培训,使新入职员工了解公司或用工单位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公司发展历程、业务范围、管理规范、派遣员工的意义、作用等方面的内容,入职培训由公司或用工单位组织进行,可以分为单个指导或集体课程。
(2)岗位技能培训:
根据用工单位的发展要求及现实工作的需要进行。
根据需要按专业分工不同对员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
岗位技能培训由用工单位组织进行,公司予以配合的形式进行。
(3)员工职业素养培训:
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组织安排员工进行职业素养的培训,以提高员工的综合的职业素质,满足用工单位的需求,迎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4)安全教育:
根据不同工作岗位的需要,安排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分为三级教育(即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岗位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等。
目的是提醒教育员工学会安全地生产工作,并且树立安全的意识,随时注意安全。
主要由用工单位组织实施,公司积极配合。
(5)其他内容的培训。
3、外部培训:
公司或用工单位将会根据公司或用工单位的需要指派员工参加外部培训,培训的具体内容根据工作需要来确定。
4、自我培训:
公司引导和鼓励员工自我培训,自我增值,不断学习,增强竞争力,但自我培训应该以业余时间为主。
5、公司或用工单位对员工进行培训时,可以约定服务期。
如员工在服务期内提前离职,将需要向公司或用工单位支付违约金。
具体以双方约定为准。
6、员工有义务参加并认真对待公司或用工单位安排的各种培训活动,必要时接受相应的考核,力求达到培训要求的效果。
7、培训期间如遇临时状况需请假者,须按员工考勤与休假的制度进行请假。
8、培训期间应遵守单位及培训机构的培训纪律要求。
违反培训纪律的,视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9、员工由于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仍然无法达到公司考核要求的,则员工应该服从公司的岗位调整,或者做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10、公司应有权将培训记录归档或提供给用工单位。
第八章
保密制度
1、为保守公司及用工单位秘密,维护公司及用工单位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员工有责任、义务保守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并遵守公司或用工单位所制定的保密制度。
保密范围确定
1、商业秘密的主要范围包括两方面内容:
(1)有关的技术信息:
如工艺流程、生产技巧等技术方案、技术报告等有关公司及用工单位所有的技术信息。
(2)有关的经营信息:
客户档案、采购资料、产销策略、产品成本等涉及公司及用工单位的经营信息。
2、具有以下特点的技术和经营信息都应该是员工保密的内容:
(以下所称企业是指用工单位)
(1)涉及并影响企业生产和发展的信息;
(2)涉及并影响企业营销活动的信息;
(3)涉及企业技术进步的信息;
(4)影响企业经济利益的信息;
(5)影响企业稳定和安全的信息;
(6)影响企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
(7)其他企业确定为秘密的相关信息。
保密责任
1、员工已经十分清楚员工在工作期内获得或接触到的公司及用工单位商业秘密不能被泄漏给任何第三方或被不正当使用,员工与公司或用工单位达成充分谅解,并保证遵守保密义务。
2、员工应充分认识到保守商业秘密包括各类保密信息,关系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员工对公司或用工单位所有保密信息,应当承担保护义务。
3、本节商业秘密是指公司或用工单位所拥有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本公司或用工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或用工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生产、销售、发展等方面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或流程、程序、装置、发展计划、营销策略、市场调查、信息数据、管理技巧、价格政策、客户名单、货品来源、财务数据。
4、员工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除应对自身因工作需要掌握的用工单位之商业秘密负严格保密之责任外,还应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