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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参考方案

商都县小海子镇中心校

教师绩效工资预备方案

按照商都县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和绩效考核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预备实施方案。

 

2013年元月上旬,商都县教育局下发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的通知,并征求各县直中小学、乡镇中心校全体教职工的意见,为了使教职工绩效工资利益最大化,县教育局向县政府申请一部分资金与教职工津补贴、年终奖金合并组成绩效工资总量。

因此,在申请与批准的过程中,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不能及时实施。

综述以上状况,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了教职工预备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维护教职工利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励机制,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津贴补贴的杠杆作用,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教育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的工作绩效考评,适当拉开分配差距,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对象 

当学年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绩效工资以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学校绩效考核工作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四、发放形式 

  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每月考核造册,报教育局审批核准发放。

 

五、发放办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与发放 

个人考核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德15分,能15分,勤50分(考勤占15%、工作量占60%、教育教学过程占15%、兼职10%),绩25分。

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1)考勤。

(15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

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办法和考勤记载。

 

1.法定假    

①婚假:

符合法定年龄者享受婚假3天,凡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婚期增加7天。

②产假:

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生育第一胎享受产假3个月;女方年满二十四周岁生育第一胎的为晚育,无论是顺产还是剖腹产产假为4个月,给予男方护理假3天;育龄妇女生育第一胎后应主动采取节育措施,避孕失败造成小产者产假15天,引产者产假1个月。

③丧假:

本人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丧假3天,其他亲属1天。

 

2.请假手续 

①病假、事假无论时间长短均应写书面请假条。

②向校长请假准假后由本人持准假条到教导处备案,安排好课务。

(特殊情况办理补假手续)领导干部、教师出公差应事先与班主任或搭班教师打好招呼,安排好课务方可离校。

   3.考勤考核办法(满分15分) 

①事假一天扣0.5分,事假超过3天,每天扣1分。

②病假每天扣0.3分。

③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3分。

(含学校的会议、教研活动等)④旷工一节扣2分。

工作期间,事假3天以内,一般病假7天以内(住院15天以内)的,按天数扣减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病事假发生在同一月的,合并计算请假天数,下同);矿工1天,事假15天以内,一般病假在15天以内(住院治疗30天以内)的,不得享受半年考勤奖;累计矿工5天以上15天以内的,事假15天以上1个月以内的,一般病假1月以内(住院治疗1一个月以上)的,不得享受全年的考勤奖;精神不振,出工不出力,不在工作状态的,视为出勤不全,酌情扣减考勤奖。

   出勤主要考核教师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情况,包括事假、病假、旷课、旷工、开会迟到早退等情况,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从总分直接扣减。

(2)工作量(30分)

本项考核以百分制进行,每学期进行一次。

 

1.根据岗位设置确定教师工作量,教师能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抓好教育教学工作,工作认真负责,视为满工作量。

基本为14-16节每周。

 

2.个别岗位因实际因素视为不满工作量,具体折算如下:

图书室管理为满工作量的40%;科学仪器室管理为满工作量30%。

团队、工会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核算工作量,也可以按平均工作量增加40%。

个别临时性中心工作,根据实际核算工作量;统一的临时性工作不计工作量,没有参加的一次可以扣3-10分。

初中教师周日到岗的每月可以加5分计入(出满岗的才加) 

3.工作量考核:

达到满工作量为100分,不满工作量的得对应分数,代上一节课加0.3分,因私少上一节课扣0.3分。

 

4.分配办法

全校绩效奖励性工资总额的30%除以全校工作量考核得分总和再乘以教职工个人工作量考核得分就是教职工个人工作量绩效工资额。

(3)教育教学过程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

 

1.师德:

(15分) 

对在教育教学中,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一定后果,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向家长索取物品,有损学校形象的;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的,由行政会研究视情节扣除相应的师德考核分。

影响大的老师不得享受德的考核奖,教师德育考核不合格的,其绩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不得享受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学生在校期间,教师应对学生安全负责。

学校把安全考核纳入教师德的绩效考核。

集体活动、放学排队,课间课堂上等都应避免大小事故发生。

如发生事故造成影响,经行政会研究将扣除责任人安全考核分(总分不超出15分)

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从基本分中累计扣分,直至扣完为止。

 

1.不能正常参加政治学习或学校组织的政治活动,无故缺席者扣1分。

 

2.因犯有严重政治错误,受到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分扣10分。

 

3.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15分,造成伤害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处理。

 

4.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或暗示学生家长请客送礼,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

 

5.参与赌博、搞封建迷信活动等违法行为,造成一定影响的扣3分。

 

6.教师有严重不团结行为或出现打架骂人的恶性事件造成一定影响的扣3-15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处理。

 

7.正常上班时间内,不得进行打牌,下棋、球类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发现一次扣1分(学校安排的比赛除外)。

 

8.凡擅自离岗,上班期间随便出入者,发现一次扣1分。

 

9、上班期间酗酒过度,有损教师形象的每发现一次扣3-10分。

3.教学教研(20分) 

1、教学常规10分

⑴备课教师应在认真钻研教材、课标、了解学生的基础上,制订好学期授课计划,并按进度与课时认真编写课案,课案必须精心设计,教案的详略应以有利于教学实践为原则,新教师、青年教师写详案,备课的考核以检查记录累计平均值为准。

如有以下情况酌情扣分。

 

①已备课时每少于应备课时(按教参要求)一课时扣1分,直至扣完。

 

②不按学校要求的格式进行备课,发现一课时扣0.5分,直至扣完。

 

③考核范围内的青年教师不写详案,每发现一课时扣0.5分。

 

④教学内容、教学目的要求,教学重、难点,教具安排不明确,发现一课时扣0.2分。

 

⑵上课上课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上好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

上课要做到目标明确,内容正确,改革教学方法,掌握教学的基本功、严格上课常规。

达如有以下情况酌情扣分。

 

①有课不上,发现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

凡听课中发现满堂灌的老师一次扣1分,

②不按课表上课或擅自调课,发现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

 

③不按时候课进课堂,无故迟到、早退、离开课堂者或者接打手机等行为,发现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

 

④上课清点学生人数,因不实行点名制而引发的学生的不安全因素等,发现一次扣2分。

诱发的其它责任事故按安全责任合同办理。

⑶作业布置与批改 

布置作业要依据大纲和教材要求,作业题要精选,作业量要适当,符合省“减负”规定。

及时、认真批改作业,一周内完成作文批改,其他作业原则上在当天(不得超过第二天)批改好。

不漏批、错批作业,作业格式和批改格式符合学校规定。

教师应严格作业书写要求,对作业不合格的,要批评教育,严禁以压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

重视口头作业及动手能力训练。

如有以下情况酌情扣分。

 

①组织或要求学生征订、购买学校统一规定之外的教辅资料。

发现一次扣2分。

 

②美术及劳动科技课手工作品于期末上交,其它各学科应按课标要求对学生进行认真考查并做好记录。

达不到上述要求者,发现一次扣1分。

 

③作业不按批改要求批改的,或请学生批改的,发现一次扣1分。

 

④作业布置偏少或偏重的,布置惩罚性作业的,酌情扣分。

 

⑷辅导辅导应针对学生的不同程度,因人制宜。

辅导可采用集体辅导、个别辅导、同学之间互帮互助等多种形式进行。

课外辅导要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有记载。

对学习基础差的学生要热情关怀,重点辅导。

对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应充分发挥其特长和优势。

按要求填写好成长记录。

如有以下情况酌情扣分。

 

①无成长记录每人次扣2分(由教导处统一确定人头)。

 

②教师单独将异性带到其它隐蔽场所辅导,发现一次扣1分,严重者将追究师德直至解聘等。

 

③早读课或自习课教师必须按时到班辅导。

发现不到班辅导或不按时到班辅导者一次扣1分。

直至扣完。

 

⑸考核进行考核是巩固学生基础知识,形成技能的关键。

考核将由学校逐步实行改革,考核分过关考核、期末考核进行。

  

(1)过关考查过关考查由教导处,教研组组织进行,各项目过关率应不低于8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扣分。

①不进行重点单元过关考查的每一次扣2分。

②对没能过关的学生不进行再过关的扣1分。

③过关人数低于全班人数的80%扣1分。

 

(2)期末考查①期末考查由教办、学校统一组织进行,成绩进入绩效考核和加分项目。

因绩效发放的时间等因素制约可以顺期兑现落实。

②音、体、美、电脑等专兼任教师要按照课标要求进行考查。

③对不完成教学任务的扣2分,按规定无成绩记载的扣2分。

 

2、教研(10分) 

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业务学习,集体备课有书面发言稿,能主动听课,每学期人均听课达10节以上,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考核对象听课每学期达20节。

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教师每人交一篇有质量的教学论文,认真学习教科研理论,撰写《教师专业成长学习心得》10篇(女50周岁及以上,男55周岁及以上减半),并按学校要求进阅览室看书学习,按要求撰写好读书笔记。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扣分,直到扣完为止。

①学校组织的各类业务学习,无故不参加一次扣1分。

②集体备课,无中心发言稿扣3分。

③每学期听课节数达不到要求,每少一节课扣2分,无评课意见,每少一次扣0.5分。

④青年教师未完成学校交给的教学公开课任务的每次扣5分。

⑤每学期教师未按学校布置的要求参加各级论文竞赛的,无教研论文的扣4分。

⑥教师撰写的读书笔记达不到要求的,每少一篇扣2分。

 

(4)教育教学考核实绩 (25分)

“绩”主要包括教育效果、教学效果。

重点考核:

①教学工作态度、敬业奉献精神、教育学生成效,主要以学生对教师评价为依据。

(5分)②维护团结稳定,维护学校荣誉和教师形象,出色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主要以考核小组的评价为依据。

(5分)③教学业绩主要以学期片区统考所教学科的综合分和特优生完成率为考核依据。

一等的得满分,二等的得10以上,末等的得5分,因特殊原因中途接班的以起始名次为依据,每上升一个名次加2分,但满分不得超过15分。

(15分)

特别要强调一点,凡是需要参加考调的老师,实绩考核当年(期)综合评定不得居于片区末等。

(处于自然班倒三分之一名次)

第二项:

加分 

师德加分:

 

师德表现考核合格并且被教职工公认为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突出的(被评为校师德标兵)加2分,受到校、区、县、市、省、国家级有关部门表彰的分别加2、3、4、5、6、7分;同时受到不同级别不同类型表彰的以最高级别计分。

在安全隐患排查上,及时发现报告(处置)有重大隐患有立功表现的加3-10分。

教学教研加分:

 

教师教学评优及基本功竞赛与辅导奖,参照以下条款执行:

 

1.区级学生竞赛活动中获团体第一名的辅导教师得2分,第二名得1分,第三名以下不得分。

 

2.在县、市、省、国家教育部门正规机构举办的学生学习、文艺、体育等竞赛活动中获团体一等奖的辅导老师,分别得3、5、8、10分,二、三等奖(组织奖)按相应级别一等奖的80%与60%标准奖励。

在非教育部门举办的上述活动中获奖的按上述标准的25%执行奖励。

 

3.在县、市、省、国家级教育部门正规机构主办的学生学习竞赛活动中,学生获个人一等奖指导教师分别得1、l.5、2、3分,二、三等奖按相应级别的80%与60%标准奖励。

在非教育系统举办的上述活动中获奖的每人次按上述标准的25%执行奖励。

 

4.学生作品在县、市、省、国家级教育部门正规刊物上发表,辅导教师分别得1、2、4、6分。

  教师教学研究有下列实绩,按下列标准加分:

 

1.在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论文评比活动中,获区、市、大市、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分:

区级(2、1、0.5),市级(3、2、1),大市级(4、3、2),省级(6、4、3),国家级(8、6、4)(非教育行政部门不纳入此范围),同篇论文以最高层次计分,每个层次特等奖参照上个级别一等奖计算,鼓励奖参照下个层次三等奖执行。

 

2.区级教育教学评优活动中一、二、三等奖分别得3、2、1分。

县、市、省、全国性教育教学评优及基本功竞赛中获一等奖,分别得5、8、10、15分,二、三等奖分别按相应级别的80%与60%标准奖励。

在非教育系统举办的上述活动中获奖的按上述标准的25%执行奖励。

 

3.承担各类教学公开课任务的区、市、大市、省级、国家级每节课分别加(2、3、5、8、12分)。

 

4.论文发表(必须有“三标识”的:

国内刊号CN、国际刊号ISSN、邮发代号)按同级获一等奖计算,论文交流参照同级论文评比二等奖计算。

(主要指教育刊物(校报可以加1-2分))。

 

5.承担市级课题实验班教师,每学期有明确的课题研究计划,积极开展实验、收集、整理好实验材料,按时按质地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课题负责人加3分,课题组成员、实验班教师分别加2分。

当年课题评估合格或鉴定结题另加2分。

若获省市教科研成果奖,分别给予课题教师奖励,省级为(5、4、3),市级(4、3、2),县级(3、2、1)。

凡参加实验课改的教师在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等活动中将优先考虑。

 

6.在学校期末优秀教研组评选中,获得一等奖的教研组,所有组员每人加2分,组长加5分;二等奖教研组所有组员加1分,组长加3分。

7、中三会考中综合排名在区前三名者,语数外老师加30、20、15分。

其余学科按70%计分(小学毕业考试语数居片区前三名者),生物地理按50%计分。

单科成绩综合处于前三名者,优先享受外出学习进修培训的机会。

分配办法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

每位教职工工作者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3.发放要求 

(1)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a本学期累计旷工达3个工作日、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以上的;b解除聘用合同的;c停发工资的; 

(2)经过市教育局批准的提前离岗退养人员只享受考勤和基本工作量分值的绩效工资。

 

(3)在师德师分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够不上纪律处分的,酌情扣除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

凡学年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二)单独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标准与发放 

1.标准 

 

(1)班主任津贴(每学期按5个月):

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与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归并,不再分设,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班主任津贴总额为学校奖励性绩效的15%,分基础性和考核性两项,其中基础性班主任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考核性班主任津贴为余下班主任津贴部分。

(小学最高不超过180元每月,初中最高不超过240元每月)

 

(2)行政人员津贴(每学期按5个月):

经过教育局任命的校级中层以上干部,按教办与学校考核标准核发。

其津贴总额按教办的统一方案执行。

副校长系数为1.3,教导主任系数为1.25,办公室主任、总务主任为1.2.副教导主任为1.15.1.专职支部书记、学校专职报帐员按本校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0.7-1.0倍提留(30岁以下系数为0.7,30-40岁系数为0.8,40岁-50岁系数为0.9,50岁以上系数为1.0)

学校专职支部书记,副校长、中层干部及专职报帐员绩效考核内容,主要是以省教厅、南充市教育局《试行办法》“第三章第七条”之规定执行,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等方面。

 “德”主要考核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人格素养、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政令畅通、团结协作、廉结自律等方面。

“能”主要考核领导干部教育教学能力,教研指导能力,德育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领导执行能力。

“勤”主要考核工作量,常规工作和出勤。

①工作量分为职务工作量和教学工作量。

职务工作量:

学校副校长计0.6-0.9个工作量(30岁以下计0.6,30-40岁计0.7,40-50岁计0.8,50岁以上计0.9,其他领导干部以此类推);教导主任计0.5-0.8个工作量;总务主任、办公室主任计0.4-0.7个工作量。

教学工作量:

以学校标准工作量,根据实际承担的教学任务,计算领导干部的教学工作量,学校领导干部教学工作量超出部分×0.6计入总工作量。

②常规工作分教学常规工作和管理常规工作。

教学常规工作以教学“六认真”考核综合得分为依据,计算公式为:

领导干部承担的教学工作量×考核得分率×常规分值;管理常规工作,以领导干部分管工作或部门工作的完成情况、工作实效的考核分为依据,计算公式为:

领导干部职务工作量×考核得分率×常规分值。

③出勤。

根据学期内领导干部出勤,包括事假、病假、开会迟到、缺席等情况在总分中直接扣减。

“绩”主要考核:

①领导干部的教学工作态度,敬业奉献精神,全面育人的效果,主要以学生评价的结果为依据;②领导干部的教学实绩,主要以每学期参加片区统考所教学科的综合得分和优生完成情况为依据;③领导干部管理工作业绩,主要以教职工对领导的组织力、执行力的评价为依据;④领导干部对学校工作支持、协调、配合的成效,主要以校长和班子其他成员的评价为依据;⑤领导干部完成教办安排工作的时效情况,主要以教办的考核评价为依据。

⑥领导干部在教育教学,教研教改、学校管理等方面,成绩突出,获得表彰奖励适当加分。

学校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先由学校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再由教办考核确定其最终得分。

学校领导干部绩效考核量化细则由教办制订。

学校领导干部奖励性绩效工资计发为: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参与考核的教职工人数(校长除外)×系数×考核得分率。

  校长津贴按学年度核定标准,由教育局考核发放。

(3)后勤人员的考核以后勤管理细则执行。

 

2.发放 

班主任津贴的发放与其他绩效一并进行。

方式相同。

六、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1.本绩效工资考核方案及发放细则将通过教代会和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一经通过,年度内一般不再改动。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

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分数将安排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

 

3.学校将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负责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

4、其他相关事项以上级文件为准。

附一

班主任考核细则

为充分发挥班主任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自动化,为班主任聘任、评优及发放班主任津贴等提供依据,特制定本细则。

一、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内容:

1、能及时制订本学期班主任工作计划,迟交者扣2分,不交者扣5分。

有个性化的加2分,有雷同者不加分。

(以班务手册记录为依据)制订有个性的班级公加2分,没有的不得分。

(以学校检查为依据)制订有班风、学风的加3分,没有的不得分。

(以学校检查为依据)平时能按时上交资料,每次得2分,迟交者扣1分,不交者扣2分。

学期结束前,能及时撰写班主任工作总结,并按时上交者加5分,迟交者扣2分,不交者扣5分;有个性化的加2分,有雷同者不加分。

2、能认真组织好每周一次的班队活动课,班队主题活动每学期不少于5次。

其中主题活动每举行一次得2分,未举行的倒扣2分,班队课移用1节扣1分。

(以班队活动记录和学生座谈为依据)

3、每天上好晨间谈话课,并及时做好记录,少上一次扣0.5分(以学生座谈和晨谈记录为依据,尤其是留守学生中心理不很健康的学生以及班上的问题学生),搞好全到场工作,督查落实所辖区域的卫生、锻炼、集会、劳动实践等常规工作,凡一次不到场落实的扣2分。

4、经常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能采取适当手段,每学期对50%的学生作一次家访或与家长书面联系一次,缺一次倒扣1分。

(以座谈和家访记录为依据)同时考核班级巩固率,每流动一人扣5分,流失一人扣10分,每增加一人加8分。

5、能做好对班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指导工作,经常了解班风,学风情况。

每月至少能组织1次班级学生干部会议,每学期不得少于5次,每组织一次得2分,少开一次倒扣2分。

(以班干部会议记录和学生座谈为依据)

6、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以上的学习差异生会议,做好提优补差工作。

每组织一次得2分,少开一次倒扣2分。

(以会议记录和学生座谈为依据)没一学期至少和科任教师有四次以上碰头会,研究班级发展策略,有记载。

每组织一次得2分,每少一次扣5分。

 7、能积极向校园广播、《阳光成长报》输送稿件,每星期2篇,学期累计达30篇的得10分,缺一篇扣0.5分;被录用的每篇加1分,最高加10分(运动会报道因另设奖除外)。

(由团队提供)

 8、能按时参加学校组织召开的班主任会议,每参加一次得2分,迟到或早退者扣1分,缺席者扣2分。

(以学校常规检查和会议记录为依据)

 9、能积极撰写有关教育管理方面的论文或课题,在区级获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分别获2分、1.5分、1分,在区级获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分别获3分、2.5分、2分,在市级获一、二、三等等奖的,每篇分别获5分、4分、3分,在省级获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分别获7分、6分、5分,在国家级获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分别获9分、8分、7分。

交流、发表、已设一、二、三奖后获优秀奖的,按降一级二等奖计算。

未设一、二、三奖后获优秀奖的,按同级三等奖计算。

不同奖项可累计,同一奖项以最高奖统计。

(以竞赛公布的结果、获奖证书复印件、相关文件为准,在该学期相应教学时间内为有效)

 10、能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以及教育主管部门举行的各项活动。

每缺一次倒扣5分。

(以平时记录为依据)在校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2分、1.5分、1分,在区级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3分、2.5分、2分,在市级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5分、4分、3分,在省级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7分、6分、5分,在国家级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9分、8分、7分。

学生作品交流、发表、已设一、二、三奖后获优秀奖的,按降一级二等奖计算。

未设一、二、三奖后获优秀奖的,按同级三等奖计算。

不同奖项可累计,同一奖项以最高奖统计。

非本人指导的本班学生获奖按同级奖的50%计算;最多加分不超过30分。

(以竞赛公布的结果、获奖证书复印件、相关文件为准,在该学期相应教学时间内为有效)

11、能科学、规范管理班级,无重大安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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