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监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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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监理细则.doc

宁波东部新城C1-1地块工程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监理细则第22页共22页

宁波东部新城C1-1地块工程

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

监理细则

编制:

审批:

宁波诚建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

目录

1 工程概况 3

2 监理工作依据 3

2.1 合同 3

2.2 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 3

2.3 设计文件 4

2.4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4

2.5 其他相关依据 4

3 监理工作流程 5

3.1 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监理工作流程 5

3.2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6

3.3 隐蔽验收工作流程 7

4 质量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8

4.1 围护桩控制要点 8

4.2 基护支护结构施工控制标准及要点 8

4.3 基坑监测控制要点 14

4.4 土方开挖施工控制标准及要点 15

4.5 监理控制目标 17

5 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17

5.1 开工审查 17

5.2 原材料控制 19

5.3 技术复核及隐蔽验收 20

5.4 旁站监理 20

5.5 工程验收 21

5.6 现场安全监管 21

6 监理人员安排 22

7 应形成的监理记录 22

1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宁波市东部新城C1-1地块,惊驾路以南,海宴路以东,东侧为国航二期开发地块,南面为未开发地块;总占地面积10800平方米,设计总建筑面积为653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9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

上部为框架21层、13层、3层三栋单体建筑,地下室二层。

本工程基坑面积约9200m2。

结构相对标高±0.00相当于黄海高程+3.60m。

场地自然相对标高约为-0.7m,底板垫层底标高为-9.15m,基坑大面积开挖深度8.45m,承台开挖深度10.05m,电梯井坑中坑11.9m,承台高2.00m、底板厚700mm,总土方量约85000m3。

本工程四周基坑支护采用钻孔灌注桩加高压旋喷桩嵌缝,电梯井坑中坑内、外围护采用高压旋喷桩。

本工程基坑支撑结构为二道,均为钢筋混凝土支撑,第一道围梁及支撑顶标高为-2.65m,支撑梁厚度700mm;第二道围梁及支撑顶标高为-6.50m,支撑梁厚度800mm;支撑及围梁混凝土强度均为C30。

2监理工作依据

2.1合同

1)监理合同;

2)监理委托方与第三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协议及附件。

3)工程洽商记录和会议纪要。

2.2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

1)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2)浙江省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33/T1008-2000);

3)宁波市城乡建委专家组编写的宁波市行业标准《宁波市软土深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暂行技术规定》;

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6)宁波市行业标准《宁波市建筑桩基设计和施工细则》;

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

2.3设计文件

1)宁波市东部新城C1-1地块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施工图及施工图引用的标准图;

3)图纸会审纪要和设计变更联系单。

2.4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宁波东部新城C1-1地块工程监理规划;

2.5其他相关依据

1)由建设单位提供且认可的工程建设计划;

2)经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同意的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挖土施工方案;

3)国家、地方及相关部门颁发的工程建设的法令、法规、政策和规定。

3监理工作流程

3.1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监理工作流程

开工准备

承包商

方案报审

监理批复

设备进场

承包商自检

基坑监测单位

监理核查资料

材料进场

承包商自检

设备报验

监理核查资料

材料报验

监理见证取样

承包商报验

监理技术复核

测量放线

承包商自检

基坑监测

监理审查

承包商报验

监理签复

挖土至第一道围梁底标高

承包商自检,监理标高复查

设第一道围梁及支撑

承包商自检

承包商报验

监理隐检旁站

挖土至第二道围梁底标高

承包商自检,监理标高复查

承包商报验

监理签复

承包商报验

监理隐检旁站

设第二道围梁及支撑

承包商自检

承包商报验

监理签复

挖土至底板、承台、电梯井设计标高

承包商自检

进入下道工序

3.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不合格修改

再报

审核以下重点内容:

1.承包单位的审批手续和申报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2.是否经专家论证、调整;

3.施工程序与顺序是否合理,采取的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

3.工期安排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开工、竣工日期;

4.进度计划能否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

5.保证安全施工,防止事故和文明施工措施;

6.施工方案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先进性;

7.其它必要的内容。

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

总监理工程师

组织项目监理人员进行审查

编制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施工方安案

并填报表。

项目监理部

项目经理部

项目监理部

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报送监理公司总工程师审阅(必要时)

总监理工程师

在原报表上签审核意见

3.3隐蔽验收工作流程

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向监理单位申报C01-32《工程报验申请表》并附隐检记录,质评表及有关资料

承包单位

不合格

整改后再次申请

承包单位

再次检查验收

监理工程师

承包单位进入下一道工序

施工承包单位

监理工程师

整改后第三次申请

承包单位

第三次检查验收

监理工程师

合格

施工现场检查验收

专业监理工程师

下达监理通知并提出整改要求

专业监理工程师

隐蔽记录单上签字认可

监理工程师

合格

下达不合格项目通知限期整改监理工程师

下令停工整顿或签发更换施工队伍的通知

监理工程师

4质量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1围护桩控制要点

围护桩控制要点及目标值另详钻孔桩监理细则、高压旋喷桩监理细则。

4.2基护支护结构施工控制标准及要点

4.2.1.模板工程控制标准及要点

1)模板工程控制标准

类别

序号

项目

控制标准

检查方法

1

模板安

模板具有承受上层、侧向及活荷载的承载能力。

观察检查

2

隔离剂

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搓处。

观察检查

1

模板

安装

① 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②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③ 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观察检查

2

地坪

胎膜

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结构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观察检查

2)模板工程控制要点:

检查模板的几何尺寸与刚度、构件节点处模板的构造情况、模板的支撑情况、模板接缝、脱模剂的质量和情况、围檩与支撑的标高、轴线和起拱高度及控制模板的拆除时间。

检查模板接缝处理方案,最主要看加腋处拼缝能否保证不漏浆。

对照检查模板及支架系统构造是否简单、装拆方便,并便于钢筋的绑扎、安装清理和混凝土的浇注、养护;控制合模前钢筋隐检已合格,模内已清扫干净,应剔除部位已剔凿合格;合模后核验模板位置、尺寸及钢筋位置,垫块位置与数量,符合要求才能浇注混凝土。

4.2.2.钢筋工程控制标准

1)钢筋原材控制标准

类别

序号

项目

控制标准

检查方法

主控

项目

1

原材料抽检

钢筋进场时应按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抽样复试

2

有抗震要求

框架结构

设计要求

检查报告

3

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观察检查

一般

项目

1

钢筋表观质量

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观察检查

2)钢筋加工的控制标准

类别

序号

项目

控制标准

检查方法

1

受力钢筋弯钩和弯折

①HPB235级钢筋末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2.5d,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3d;②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4d,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③钢筋作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5d。

观察检查

2

箍筋末端弯钩

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

①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第1条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②弯折角度:

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135°③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

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观察检查

1

钢筋

调直

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用冷拉方法。

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HPB235级钢筋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级、HRB400级、RRB400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观察检查

2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用钢尺量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

±10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20

箍筋内净尺寸

±5

3)钢筋连接的控制标准

类别

序号

项目

控制标准

检查方法

1

纵向受力钢筋

的连接方式

应符合设计要求。

观察检查

2

接头试件

应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抽样送检

1

接头位置

宜设在受力较小处。

①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

②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观察检查

用钢尺量

2

接头外观

质量检查

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观察检查

3

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或焊接接头设置

宜相互错开。

在连接区段长度为35倍d且不小于500mm范围内,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受拉区不宜大于50%;②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

③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

当采用机械连接时不应大于50%。

观察检查

用钢尺量

4

绑扎搭

接接头

按规范要求相互错开。

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

搭接长度应符合规范规定;连接区段1.3LL长度内,接头面积百分率:

①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②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

③确有必要时对梁内构件不宜大于50%。

观察检查

用钢尺量

5

箍筋配置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

①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②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③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④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第5.4.7条)

观察检查

用钢尺量

3)钢筋安装的控制标准

类别

项目

控制标准

检查方法

主控

项目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观察检查

项目

允许偏差

(mm)±10

绑扎

钢筋网

长、宽

±10

钢尺检查

网眼尺寸

±20

钢尺量连续三当,取最大值

绑扎钢

筋骨架

±10

钢尺检查

宽、高

±5

钢尺检查

受力

钢筋

间距

±10

钢尺量两端、中间各一点,

排距

±5

取最大值

保护层厚度

基础

±6

钢尺检查

柱、梁

±3

钢尺检查

板、墙、壳

±3

钢尺检查

绑扎钢筋、横向钢筋间距

±20

钢尺量连接三档,取最大值

钢筋弯起点位置

±15

钢尺检查

预埋件

中心线位置

5

钢尺检查

水平高差

+3,0

钢尺和塞尺检查

4)钢筋工程控制要点:

A、要求承包单位对钢筋的下料、加工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

要求技术人员根据图纸和规范进行钢筋翻样,且应亲自到加工场,对成型的钢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承包单位改正;检查钢筋的级别、规格、数量及钢筋加工、连接、安装质量,并对钢筋的焊接接头按国家规范进行见证取样。

B、在钢筋绑扎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到现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承包单位改正。

巡视应特别注意所用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箍筋加密范围,钢筋除锈情况等问题;为加快施工进度,减少返工,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开始按图核对钢筋数量、规格、型号等。

C、钢筋工程细部重点检查以下部位:

a在支撑、围梁与围梁、支撑连接交界处,应检查角筋、加强筋是否按设计要求加设,加设的根数是否符合图纸要求;b构造拉筋是否放置;c围梁节点内外侧、支撑节点内外侧箍筋是否加密至间距100mm;d所有主筋是否都与箍筋绑扎;e垫块及侧壁保护块放置是否符合要求,主筋保护层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f支撑梁端上部钢筋是否有弯锚,支撑、连梁钢筋锚入长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g支撑梁主筋通过钢格构柱时,主筋有无断开现象;

D检查钢筋整体标高及钢格构柱高度,尤其是要检查支撑节点处高度。

4.2.3混凝土工程控制标准

类别

序号

项目

控制标准

检查方法

1

混凝土强度及试件取样留置

同一强度不超过100m3留置一组

见证取样

2

抗渗混凝土

试件

不作要求

——

3

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

材料名称

允许偏差

本项目为商砼

水泥、掺合料

±2%

粗、细骨料

±3%

水、外加剂

±2%

4

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

浇捣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当底层混凝土初凝后浇筑上一层混凝土时,应按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1

施工缝留置

及处理

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2

后浇带留置位置

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混凝土浇筑应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3

养护

养护不少于7天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4.2.4现浇结构工程的控制标准

1)外观质量

主控项目:

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一般项目:

不宜有一般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

名称

现象

严重缺陷

一般缺陷

露筋

构件内钢筋未被混凝土包裹而外露。

纵向受力钢筋有露筋。

其他钢筋有少量露筋。

蜂窝

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砂浆而形成石子外露。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蜂窝。

其他部位有少量蜂窝。

孔洞

混凝土中孔穴深度和长度均超过保护层厚度。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孔洞。

其他部位有少量孔洞。

夹渣

混凝土中夹有杂物且深度超过保护层厚度。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夹渣。

其他部位有少量夹渣。

疏松

混凝土中局部不密实。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疏松。

其他部位有少量疏松。

裂缝

缝隙从混凝土表面延伸至混凝土内部。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

其他部位有少量不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

连接部

位缺陷

构件连接处混凝土缺陷及连接钢筋、连接件松动。

连接部位有影响结构传力性能的缺陷。

连接部位有基本不影响结构传力性能的缺陷。

外形缺陷

缺棱掉角、棱角不直、翘曲不平、飞边凸肋等。

清水混凝土构件有影响使用功能或装饰效果的外形缺陷。

其他混凝土构件有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外形缺陷。

外表缺陷

构件表面麻面、掉皮、起砂、沾污等。

具有重要装饰效果的清水混凝土构件有外表缺陷。

其他混凝土构件有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外表缺陷。

2)尺寸偏差

主控项目:

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一般项目:

拆模后的尺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

截面

尺寸

基础宽、高

±5

用钢尺量

柱、墙、梁宽、高

±3

用钢尺量

井筒长、宽对定位中心线

+20,0

钢尺检查

井筒全高(H)

垂直度

H/1000且≤30

经纬仪、钢尺检查

表面平整度

8

用靠尺检查

预埋设施中心

位置

预埋件

10

用钢尺量

预埋螺栓

+5,-0

用钢尺量

预埋管

5

用钢尺量

预留洞中心线位置

10

用钢尺量

拆模后的尺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

线

基础

10

用钢尺量

独立基础

10

用钢尺量

墙、柱、梁

5

用钢尺量

剪力墙

4

用钢尺量

≤5m

5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5m

8

全高(H)

H/1000且≤30

经纬仪、

钢尺检查

层高

6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全高

30

4.2.5围梁及支撑施工控制要点:

结合本工程特点,本工程在支撑施工中应注意如下控制要点:

1)围梁及支撑施工

沿围护桩轴线开挖沟槽,凿除桩顶浮浆,调直围护桩钢筋,安装绑扎钢筋, 再立内侧模板, 经验收合格后, 方可浇捣混凝土。

对于凿除桩顶浮浆后桩顶钢筋笼位置超过设计允许偏差的应事先统计出报设计确定。

a、垫层施工

支撑下土方挖至标高后, 应对底下土方进行夯实;如采用碎石、砼垫层作底模, 则按下述施工:

 先铺100 m m 厚碎石, 上铺80厚C15砼。

并空铺一层油毡。

垫层宽度应大于围梁宽度每边1 0 0 m m, 并且标高一致, 表面平整。

为便于模板支撑,在施工垫层时应预埋脚木, 底脚木表面应与底模面一致。

b、侧模

按支撑平面图的要求,将支撑轴线弹到垫层上,并弹出立模位置,模板采用木模板,模板施工时要求轴线截面尺寸正确,安装牢固。

c、钢筋绑扎

在支撑梁中弹出轴线后即可进行钢筋绑扎,受力钢筋接头位置应设在梁受力最小部位(一般在1 / 3 跨度处), 且接头应错开5 0% ,同截面内接头数量受拉区≤ 25% ,受压区≤ 50% ,钢筋主筋保护层为30mm。

d、钢筋连接

钢筋接头采用直螺纹套筒连接,连接应牢固,二边外露丝口为2-3扣。

e、砼浇捣

为加快施工进度本工程浇筑时加入早强剂,第一道支撑梁混凝土要求7天达到设计强度的80%,以确保下层土方尽早开挖。

砼采用商品砼,浇捣前认真检查其级配和坍落度,确保砼质量。

支撑砼浇筑共分六次完成,浇捣前应对凿除面及施工缝进行接浆处理。

每浇筑一批支撑和围梁时,必须做二组试块,以掌握7、28天强度,7天强度做同条件养护,支撑梁同条件养护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80%时方下道土方开挖;28天强度做标养。

2) 支撑构件施工质量控制:

a.施工单位采用的支撑结构的安装和拆除顺序必须与围护结构的设计相一致。

b.支撑结构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以下规定组织协调施工。

(1)在基坑竖向平面内,严格遵守分层开挖,先支撑后开挖的原则;

(2)支撑施工应与土方开挖密切配合,在土方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及时施工并发挥支撑作用;

(3)在支撑顶面需通行机械时,支撑顶面标高应低于坑内土面20~30cm,混凝土结构支撑与基坑土之间的空隙应用粗砂填实,并要求施工人员在挖土机械或土方车辆的通道处铺设路基板;

(4)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基坑监测方案设置的轴力监测点和测斜孔,密切监视支撑系统的受力情况和边坡位移的情况,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通知相关单位;

c.对钢构架竖向立柱进行重点监控:

(1)检查钢构柱的焊接质量,焊接质量应满足《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2)检查基坑开挖后钢构柱的倾斜度及水平位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检查钢构柱的止水片设置时间、部位。

本工程应在挖土结束后,地下室底板混凝土浇筑前施工,止水片应设在承台或底板厚度的中部位置。

(4)检查钢构柱与钢筋混凝土水平支撑的连接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d.利用主体结构换撑时,监理人员应要求施工人员按以下规定进行施工:

(1)在主体结构与围护墙之间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混凝土换撑带的施工; 

(2)利用主体结构换撑时,主体结构的楼板或底板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80%;

(3)进行水平支撑拆除时,所设置的混凝土换撑带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80%以上。

e.监理人员将严格注意检查在立柱穿过主体结构底板以及支撑穿越主体结构地下室外墙的部位,施工单位是否采取了可靠的止水措施。

当地梁纵向钢筋数量较多且难以穿越井型钢构柱时,可在钢构柱上开孔。

但角钢开孔面积不得大于角钢全面积的30%,具体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与设计人员协商确定。

g.还应要求施工人员注意保护支撑构件,具体的保护要求是:

(1)支撑系统混凝土未达到设计强度的80%以上前,不允许施工人员进行下层土方开挖;

(2)施工机械不得直接行驶在支撑构件上,临时通过时应有安全保证措施;

(3)施工中防止重物撞击支撑构件;

4.3基坑监测控制要点

4.3.1监测内容

根据本基坑的设计要求、围护形式,基坑开挖深度以及周边环境等,基坑监测须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a、深层土体位移监测

在基坑支护结构较薄弱和较重要部位设置一定数量的深层水平位移观测孔,对基坑开挖过程中土体深度各点的水平位移进行观测,测斜孔暂定11个,埋深为25M左右,测斜管需在土体开挖前10天埋设。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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