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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食品经营管理制度.docx

XX公司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汇编

(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食品安全自查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4)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5)索证索票制度;

(6)进货查验登记制度;

(7)食品批发记录制度;

(8)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

(9)食品抽查及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10)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1)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XX公司

二。

一六年八月一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食品米购

(1)制定食品米购计划。

确定米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

在进行产品招商时,要求按照公司《索证索票制度》相关规定执行,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安全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

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在食品购入时。

要求按照公司《进货查验登记制度》;《食品批发记录制度》相关规定执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

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要求严格按照公司《食品抽查及食品安全追溯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相关规定执行,由供货商做退货处理并。

(5)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2、食品储存监管

(1)公司的食品经营流通形式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公司不自行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

(2)在涉及食品储存与食品安全监管时,食品安全管理员严格参照公司《食品安全自查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按照《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相关规定及标准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3)要求供应商,按照食品储藏的标准要求进行存放入库食品。

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

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时,应当采用封闭容器。

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广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指定交收仓库进行卫生检查。

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不得将变质或不合格产品与经检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3、食品销售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供应商供应的食品进行抽查。

客服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5)要求供应商用于包装食品的容器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销售散装食品的,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6)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登记买方收货信息,以备查验,要求供应商应详细记录食品出库信息、物流方向等并进行反馈。

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物流方向、收货信息等。

(7)同时要求供应商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

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2)销售台账及物流台账,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4、食品运输

(1)在运输食品时,必须需通过专业的物流服务商,提供专业的食品运输服务。

指定交收仓库或供应商有责任检查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求卫生清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2)要求羸流人员在装卸和交收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

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5、不合格食品退市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安全巡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的,按公司《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相关规定执行,立即对涉案产品采取下架处理。

6、消费者投诉管理

接到客户投诉后,为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要严格按照公司《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客户投诉,追究相关责任。

7、食品安全事故

为了及时、快速、妥善地处理公司发生的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带来的危害,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要求定期对食品相关从业人员进行《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预案》培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按预案相关流程及办法进行事故处理。

8、其他

其他食品经营相关制度详见《XX公司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汇编》。

食品安全自查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一、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加强对指定交收仓库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与督察,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经营食品的安全督察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三、定期或不定期指派安全管理人员对指定交收仓库的食品进行检验,或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四、要求安全管理人员经常检查交收仓库的食品质量标准,对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农产品,及时予以处理,对存在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进行无害化处理后,追究相关责任。

五、要求供应商对入市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或委托食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向市场提供食品检验报告,经检测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六、安全管理人员有责任定期检查指定交收仓库中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如有食品安全隐患,应责令交收仓库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七、宙弟命食品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危害扩散。

应急处置措施包括如下:

(一)采取措施立即停止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及原料的流通和交易,并发出市场公告;

(二)密切注意已食用可能导致事故的人员,一旦出现不适症状的,立即送至医院救治,追究相关供应商及有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三)保护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现场,控制好保存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原料,以便有关部门采集、分析等;

(四)被污染的仓库应立即停止合作,经合法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安全方可继续合作。

八、如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应立即向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发生的事故情况并采取相关的措施。

九、相关单位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本公司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公司与食品直接接触的相关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交公司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一)工作前、接触处理食品前、接触食品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接触食品。

(四)交收仓库内严禁吸烟。

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制定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二、加弑W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和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二、公司食品相关从业人员积极参加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提高食品安全防范水平。

三、定期组织食品相关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律学习,掌握食品安全的法律知识。

四、加强食品标准、食品科学、疾病预防知识学习,提高从业水平。

五、购买相应的学习资料,丰富学习内容。

六、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学习每年不少于2次,并有学习记录。

索证索票制度

为了确保本企业经营总盲的iS"亮食品购进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制度。

1、业务部门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食品。

2、业务部门需,建立首营品种初审工作;并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3、审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必备材料:

(1)首营企业的审核要求必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原印章的、有效的

《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供应商销售人员需提供加盖供应企业原印章和供应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对销售人员及其身份证原件进行审核;还应提供供应商的发票、销售清单式样和加盖的印章式样(复印件)。

(2)首营品种必须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书》或

《产品合格证》,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该产品所对应生产企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3)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还同时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上进行核查。

因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核查不清时应电话查询。

查询后应在首营审批表上作好查询记录。

4、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业务部门填报的表格及资料进行审核后,报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批。

5、首营企业及首营品种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对首营企业的审批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做出准确判断时,业务部应会同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首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并由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再上报审批。

6、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必须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并购进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要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7、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首次经营其他类审批表〃及报批资料等存档备查,并将审批后的企业信息建档备查。

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资料不全或未经审批,一律不准录入。

8、购进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

进货查验登记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和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仅向有合法资格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并查验其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留存供货商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影印件、电子文档)备查。

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票据,并按照供货商或进货时间等标准,将载有记录内容的票据统一规范装订或者粘贴成册。

电子台账记录、纸质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在批发食品时,按照每次批发食品的情况如实制作批发记录电子台账,记录内容包括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

台账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三、卖方会员必须具有合法资格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各交收仓库严格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以及提供的货物品质,未通过检验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

四、对已入库的食品查验,应检查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和许可证件,并留存供货商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影印件、电子文档)备查。

五、按食品品种和批次查验食品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明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由留存供货商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影印件、电子文档)备查。

六、在入库预包装食品时,认真查验食品质量合格证明和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还应当查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七、不米购和销售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一)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食品批发记录制度

1、为加强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业务部门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和销货台帐台帐。

3、进货台帐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规格(品种)、数量、生产批号、进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4、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进货台帐和销货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5、在购进食品时,向供应商索取有关票证,并做好登记工作,对索取的票证分类建档,以保证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6、在出售食品时,应提供合法销售凭证,未能提供合法销售凭证

的,应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

7、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检查、检测的食品质量信息内容,也应当做好台帐登记工作:

(一)食品质量检查和检验、检测结果;

(二)不合格的食品质量情况;(三)经多次检查、检验合格的和不合

格的食品名录;(四)其他需要登记备注的信息。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9、食品米购

(1)制定食品米购计划。

确定米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

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

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

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

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

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10>食品储存

(8)因公司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公司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公司仅设样品展示区域。

(9)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

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10)要求指定交收仓库,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入库食品。

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

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11)要求指定交收仓库,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时,应当采用封闭容器。

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广■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12)要求指定交收仓库,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

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13)要求指定交收仓库,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

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1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指定交收仓库卫生检查。

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15)要求指定交收仓库,不得将变质或不合格产品与经检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11>食品运输

(4)要求指定交收仓库,在运输食品时,需通过专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专业的食品运输服务进行食品运输。

指定交收仓库有责任检查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求卫生清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5)在装卸和交收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6)直弟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

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12、食品销售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供应商供应的食品进行抽查。

客服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4)要求供应商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o

(5)销菖散装食品,要求供应商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6)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要求供应商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7)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13、不合格食品退市: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立即对涉案产品采取下架处理,并按公司《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进行处理。

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

为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不断提高和完善公司的产品质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接到客户投诉后,在权限范围内的应及时妥善处理,超权限或由于食品质量及安全发生的投诉,应迅速上报领导报告,对客户进行预先赔偿,并开展食品安全溯源调查。

二、接到客户投诉后,态度要诚恳、耐心、保持冷静。

三、站在客户的角度表示思考问题,缩短与客户之间在感情上的距离o

°四、了解客户投诉原因和要求,告诉客户需做调查及大致等候时间。

调查应认真、仔细、严格追责追偿。

五、若属客户误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投诉,婉转解释,消除误解,沟通同客户间的联系。

六、做好投诉处理的善后工作,公司每次的投诉记录,应备案存档。

七、投诉内容分类整理,定期分析,对带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食品抽查及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1、为加强食品销售环节中的质量安全管理,建立食品可追溯体系,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凡公司网站上市销售的食品及产品,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信息,并在网站相应位置进行公示:

原材料名称、原材料产地、食品加工厂家、生产批次及其他与食品安全及食品追溯有关的资料及信息。

3、食爵总以管理人员应对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安全追溯信息进行核对与随机抽查,确保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溯源信息属实,若经查实供应商提供虚假信息的,立即对该供应商全部商品采取下架处理,并延长该供应商的供应资质考核时间。

对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立即结束供应协议。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上市食品进行随机抽查,如发现供应商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为客户提供不合格产品的,或接到客户投诉产品质量问题的,妥善处理客户投诉,立即对产品开展溯源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追究责任方相关责任,并要求其对受损失的客户进行进行损失赔偿。

5、在产品溯源调查中,若经责任鉴定为:

(一)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立即下架该供应商所有产品,并对该批次的问题产品进行召回处理,向供应商追究相应责任及追偿损失,对该供应商进行更长时限的质量考核,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供应商供应资质。

(二)物流过程中导致食品损坏或变质的,应向物流服务商追究相应责任并追偿损失。

并延长物流方考核时限,若物流服务仍不合格的,取消与该物流服务方的合作。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为加强食品经营安全,提高食品质量,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1、定期对指定交收仓库中的食品进行安全巡查,食品安全巡查中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出现下列情形的,立即对查处的商品进行下线处理,并向当地工商机关报告。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佥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十一)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二、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第一条所列的食品,应停止销售,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

(二)将标识不合格食品下线处理,撤出市场。

(三)将质量不合格食品召回和并妥善处理。

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四)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的质检、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五)对不合格食品的召回信息应当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官方网站上公示,通知消费者退货。

三、对经营中发现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食品时,停止销售、向当地工商机关报告、通知供货商和消费者并召回。

人四、供危商供应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经食品生产者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需第一时间发布公告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并延长对应供应商的供应资质考核核时间。

对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应立即结束供应协议。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1、总则

(1)目的

为了及时、快速、妥善地处理公司发生的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带来的危害,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条的规定。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公司销售食品可能危及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

(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的原则: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由总经理统一领导。

2.确保重点的原则:

确保全体行动人员的安全,确保重点部位、重要物品的安全,保护事故现场,确保现场人员的安全。

3.紧急处置原则: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不同于正常工作,要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和损失为前提,坚持急事急办和特事特办的原

贝V。

相关人员都要果断、迅速、准确、有效地采取应急措施。

2、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分级

根据食品安全事件的可控性、危害性、影响程度和区域范围,将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为三级: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I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①事故危害严

重,影响范围涉及2个以上省辖市行政区域的;②造成伤害人数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③造成氏)例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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