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智能爆破监控管理制度V21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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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智能爆破监控系统井上部分的数据传输、主机及监控机的正常运行,包括软件的安装、调试、各种数据的录入修改等。
2、通防工区:
对该系统井下部分进行安装、维护及配合使用单位定期移设。
区域控制器、爆破监控器和安全距离定位器等井下设备应设置在便于读卡、观察、调试、检验、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位置
2、灯房发放室:
负责发爆器的检测、充电、发放等,人员变动时,对发爆器进行重新设置。
3、使用队组:
负责爆破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施工时对爆破监控设施加以防护,防止爆破监控设备、信号线损坏。
对设备的定期移设。
4、三人连锁爆破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5、任何单位、个人损坏爆破监控设备的,一经证实,严肃处理。
三、管理制度
1、智能爆破监控系统操作规程
1.1系统启动:
1.1.1单机版的启动:
双击服务器桌面上的“爆破监控系统数据采集软件”图标即可启动智能爆破监控系统的单机版软件。
此单机版软件是数据采集发送软件,要求24小时打开,不得随意关闭。
1.1.2网络版的启动:
双击监控主机桌面上的“爆破监控系统-首页”图标或者在IE浏览器中输入IP地址:
http:
//.../,即可打开人员信息网络版,进行相关井下数据查询。
1.2开启前(接班后)检查准备
1.2.1班前准备
上班前应对各类报表及当班情况进行检查询问,对当班重点问题及当前处理异常做全面了解,并检查系统运行情况。
1.2.2交接班
在交接班时,当班人员应将本班系统存在的问题向接班人认真交代清楚,并对遗留问题处理情况进行记录汇报,使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处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1.3班中要求
1.3.1检查软件运行情况
接班后认真检查各种软件运行情况,要保持软件正常运行,发现异常问题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需要重点检查以下两点:
A.程序是否巡检。
B.井下所有设备是否都运行正常。
1.3.2检查井下设备运行状态:
定时观看爆破监控系统数据采集软件井下设备安装示意图,各区域控制器、爆破监控器和安全距离定位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如工作正常,则区域控制器、爆破监控器和安全距离定位器显示绿色;
如不正常,则显示为红色。
如有设备异常,要及时汇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1.3.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负责打印规定的报表。
1.3.3雷雨天气,防止雷击设备。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调度室。
2、智能爆破监控系统使用、调校、维护与管理
在智能爆破监控系统正常使用过程中,任何人严禁损坏智能爆破监控设备。
对故意破坏设备的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1使用与维护
2.1.1安装爆破监控系统的工作面必须使用爆破监控系统专用发爆器,如发现爆破时未使用专用发爆器一次罚款500元,并按照“一般三违”进行处理。
2.1.2进入工作面人员必须携带监控卡。
工作不正常的监控卡严禁使用;
监控卡严禁擅自拆开。
2.1.3每个工作面的爆破监控系统设备由所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挪移,如发现一次人为破坏,使用单位按设备的原价赔偿。
2.1.4通防工区和使用单位维护人员对系统维护时,区域控制器、爆破监控器和安全距离定位器等设备应设置在便于读卡、观察、调试、检验、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位置。
2.1.5设备使用前,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设备,并在地面通电运行24小时,合格后方可使用。
防爆设备应经检验合格,方可下井使用。
2.1.6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应采用人工监测,并填写故障登记表。
2.1.7设备维护人员应24小时值班,应每天检查设备、电缆,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相关领导。
2.1.8当电网停电后,如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1小时,应及时更换。
2.1.9信息中心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监控主机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
接到报警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调度及值班领导,调度及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2.2技术资料
2.2.1建立以下账卡及报表:
A.设备、仪表台账;
B.设备故障登记表;
C.巡检记录;
D.检修记录;
E.中心站运行日志;
F.爆破记录日报表。
G.监测日(班报)报。
H.发爆器领取记录;
2.2.2通防工区应绘制设备布置图,图上标明区域控制器、爆破监控器、安全距离定位器、电源等设备的位置、接线、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根据实际布置及时修改,并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2.2.3信息中心每3个月要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保存1年以上。
2.2.4图纸、技术资料应保存1年以上。
2.3管理机构
2.3.1通防工区负责煤矿智能爆破监控系统的的安装、使用、调校、维护的管理工作。
2.3.2智能爆破监控系统管理机构应制定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
2.4报废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废:
2.4.1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
2.4.2通过修理虽能恢复性能及技术指标,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值80%以上的;
2.4.3失爆不能修复的;
2.4.4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2.4.5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
2.4.6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
3、发爆器管理制度
3.1发爆器的申请
发爆器的申请领取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参加过爆破监控系统的爆破员培训,并且培训合格。
3.1.2首次领取要出具上岗证,由科、队领导审核签字。
3.1.3每次领取发爆器都要与发放人员当面清点配件是否完备:
重点检查磁性钥匙、充放电开关是否存在、完好。
3.2发爆器的充电与检测
3.2.1使用前要先充电:
①发爆器使用完毕后要及时交回通风调度室,与发放人员一起清点发爆器配件完备情况并填写发爆器使用情况登记表。
②发放人员要及时将发爆器充电,并填写“发爆器充电情况表”
③随时注意充电情况,严格按照发爆器使用说明进行充电。
充电完毕后要及时填写记录。
3.2.2使用前要先检测:
①要在通风调度室设置一套爆破监控模拟系统,能够完全模拟智能爆破监控系统的全部功能,以方便培训和检测发爆器性能。
②为保证发爆器能够在井下每次成功爆破,入井前要对发爆器进行仔细检测并填写“发爆器检测记录单”,包括:
A.配件是否齐全。
B.发爆器电量是否充分。
C.发爆器磁性钥匙加上后是否能够点亮屏幕。
D.刷卡是否正常。
E.是否能够进入“检测通过,准备爆破”状态。
F.充电完毕后高压电极间的红灯是否能够点亮。
G.旋转充电/爆破开关后模拟负载能否爆炸。
3.2.3未检测和详实记录发爆器检测记录单而影响生产者,罚款500元。
3.2.4发爆器在领取后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坏严重、丢失的,按原价赔偿。
3.2.5检测数据确保如实记录各发爆器的检测情况,数据库资料要保存一年以上。
3.3使用过程中要做到:
3.3.1发爆器必须在指定的地点爆破。
3.3.2发爆器必须采用三人连锁刷卡爆破。
3.3.3爆破完毕后要等待两分钟,待爆破数据信号传输完成后再关闭发爆器。
3.3.4使用过程中如果测量到网络电阻为零或9999欧姆,不得尝试采用其他措施强行爆破,必须排除线路故障后才能爆破。
3.3.5爆破完毕后要妥善保管好发爆器。
3.4发爆器的报修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要及时报修:
3.4.1发爆器始终处于“等待上位机指令”状态。
3.4.2发爆器爆破过程中高压指示灯始终不亮,无高压产生.
3.4.3发爆器三人连锁刷卡时不能刷卡,始终无反应。
3.4.4发爆器报修后要及时填写“设备检修记录”。
4、智能爆破监控系统井下发爆器操作规程
4.1、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爆破监控系统专用发爆器。
4.2、带入井下的发爆器必须实现网络电阻闭锁,即网络电阻超标不能爆破。
4.3、带入井下的发爆器必须实现起爆地点闭锁,即发爆器必须在规定的安全距离范围内才能爆破。
4.4、带入井下的发爆器必须实现三人连锁闭锁,即瓦检员、爆破员、班组长必须同时到场才能爆破。
4.5、带入井下的发爆器每次下井前必须做安全检查。
发爆器的电量不得低于80%,保证满足一个班次的爆破需求。
4.6、爆破前爆破地点的工作人员必须撤离到安全区域。
4.7、瓦检员撤离前必须真实记录爆破地点当前时刻的瓦斯数据。
4.8、爆破员必须在所有人员撤离爆破地点后才能启动发爆器。
发爆器与安全距离定位器范围内不能有障碍物、电磁干扰源等影响其通信质量的存在。
4.9、爆破员必须按发爆器上的流程提示操作发爆器:
4.9.1、设备上电,插上磁控钥匙,发爆器先显示时间等信息,然后显示电量等信息
4.9.2、检测网路全电阻(大线和连接雷管电阻):
连接好雷管后,将母线两端接发爆器测量接线柱上,测试网路全电阻(母线电阻+{雷管数量×
单个雷管Ω数}=网络电阻),不合格必须检查哪里有问题(1.阻值不断跳动,可能母线或脚线落水2.阻值出现99999,说明网络中有断路;
3.阻值出现0或者非常小,说明母线中有短路),合格自动进入下一步。
注:
单个雷管Ω一般在3.5-6Ω
4.9.3、检测发爆器地点:
发爆器必须在安全距离定位器5米之内,否则无法检测到地点信息,不能爆破,搜索到地点信息后自动进入下一步。
4.9.4、三人连锁:
根据发爆器提示,依次刷爆破员、班组长、瓦检员人员卡。
人员检测时,需要检测的人员按人员卡上的按钮,等到红灯亮了以后发爆器就会识别出人员姓名,并提示进行虹膜识别,此时按完卡后人员到虹膜识别仪器处进行虹膜识别,虹膜识别通过后,发爆器会显示识别成功,爆破员成功后依次进行班组长,瓦检员的人员信息及虹膜信息识别,合格自动进入下一步。
4.9.5、等待上位机指令:
发爆器自动测试危险区域是否有人、瓦斯浓度等信息。
若等待上位机指令后,发爆器液晶屏上显示“爆破区域有人禁止爆破”时,说明有人在进入危险区域后未出来或者是未被安全区域接收器读到,检查危险区域内人员,让危险区域人员走出危险区域.
4.9.5、检测通过准备爆破:
等监控主机所有检测通过后,给发爆器发指令,上位机允许爆破,发爆器显示屏出现“检测通过准备爆破”字样时,爆破员将专用钥匙插入并旋到“充电”位置,进行充电。
当充电指示灯亮起时,可以爆破。
4.9.6、爆破完成后,磁性钥匙等一分钟后再拔掉,方便数据传输到井上监控主机里。
4.10、上井后及时把发爆器交还通风调度
5、人员监控卡管理制度
5.1监控卡的申请
人员监控卡申请领取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5.1.1持有上岗证件并填写人员定位监控卡领取申请表。
5.1.2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智能爆破监控系统主管领导审核。
5.2由智能爆破监控系统主管人员按申请表对待发放卡进行信息录入,录入时必须认真核对单位、工种、姓名、卡号等重要信息。
确定发卡信息无误后,即可安排指定人员进行发放。
5.3监控卡的使用、更换、挂失、解挂失和注销
5.3.1持卡人必须妥善保管定位卡,严禁与他人换卡使用;
进入施工地点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功能正常的监控卡(临时进入施工头面的其他工作人员必须领取临时人员定位卡。
查一人次未随身携带监控卡罚款200元);
监控卡严禁擅自拆开、撞击。
5.3.2在卡的使用过程由于卡的电量或其它因素等需要更换时,必须由所在单位出具人员监控卡补办申请,连原卡一起交给智能爆破监控系统管理员方可办理。
5.3.3当卡需要暂停使用,可提出申请由系统操作人员对监控卡进行挂失,暂停使用。
待重新使用时,可在挂失的列表中“解挂失”。
5.3.4人员监控卡丢失或人为因素损坏后,可提出申请,缴纳补办监控卡费用300元,领取新卡。
5.4人员监控卡的报废
5.4.1监控卡出现故障不能正常显示人员动态情况或信号传输不准无法进行修复的。
5.4.2系统升级后监控卡不能使用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
5.4.3通过修理虽能恢复性能及技术指标,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值80%以上的。
5.4.4失爆不能修复的。
5.4.5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5.4.6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
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
6、爆破监控系统井下人员紧急撤离预案
为了确保煤矿的安全与稳定,有效处置突发事件,能够统一指挥,迅速有条不絮的进行井下受灾人员紧急撤离、疏散至安全地点(地面),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6.1范围和对象
因煤矿井下不安全因素多,时有突发事件,灾害频繁,严重时会使系统受损(采、掘、机、通、运、提升、排水、压风、通讯),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爆破监控系统失控,造成不安全因素,造成财产损失和危及人身安全,且在10分钟内(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正常运行,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将井下人员紧急撤离、疏散到安全地点(地面),以确保矿工人身安全。
6.2成立机构,建领导班子
为了防止突发事件时混乱局面,使人员撤离、疏散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实施统一指挥,各部门配合融洽,指挥得当,处置有方,避免或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成立紧急撤离指挥调度小组:
由矿长任井下人员紧急撤离组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为成员。
下设现场指挥组由安检科科长任组长,科员任成员。
疏散引导组由生产科科长任组长,科员任成员。
通讯联络组由机电科科长任组长,科员任成员。
医疗救护组由救护大队队长任组长,医疗人员为成员。
后勤保障组长由供销科长任组长,科员任成员。
指挥调度组职责:
全面负责组织、指挥、调度、制定人员紧急撤离、疏散方案,确保矿工撤离、疏散到安全地点(地面),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现场指挥组职责:
结合本矿实际,服从指挥调度组命令,按安全路线,时时与指挥调度组联系,现场指挥,确保矿工撤离、疏散到安全地点(地面)。
疏散引导组职责:
迅速按现场指挥组的安排引导受灾人员沿安全路线有序撤离至地面,时时与现场指挥组联系。
通讯联络组职责:
全面负责移动通讯,固定电话,广播扩音器的维护,满足救灾需要,保证通讯正常运行。
医疗救护组职责:
因灾害或在撤离、疏散中有可能出现受伤情况,医疗救护组必须做好准备,医疗人员现场等候,备好救护器材及药品,搞好救护工作。
后勤保障组职责:
负责救灾的物资供应看,生活保障,保证救灾和受灾人员生活愉快。
6.3行动原则
煤矿井下一旦出现灾害,在10分钟内(或短时间内)不能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可能对人员生命带来不安全,井下现场值班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灾害情况,调度室接到电话后,立即通知矿长,矿长接到通知后(矿长不在由技术负责人全全负责此项工作),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具体方案,起动井下人员紧急撤离、疏散预案,通知各组马上到调度室待命,听从指挥调度组的统一安排、指挥和调动。
6.4人员紧急撤离、疏散原则
在指挥调度组的统一安排、指挥下,由现场指挥组结合各水平,各区域的实际情况指挥疏散引导组按安全撤离路线进行安全撤离、疏散引导组按指定的安全撤离线路负责受灾人员安全撤离至地面。
6.5人员紧急撤离、疏散中注意事项
预案起动后,各组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以实际出发,科学出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措施有效的原则,听从统一安排,服从指挥,做到有序撤离、疏散,防止事故扩大,决不可惊慌失措,拥挤,更不能自作主张,私自行动,造成再次事故发生。
7、爆破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爆破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必须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当煤矿的爆破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7.1当煤矿的爆破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值班矿长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立即处理。
7.2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并将实施情况记录在册。
7.3在故障发生后,应积极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
并将发生故障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7.4当煤矿的爆破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立即向单位负责人、使用单位报告。
7.5坚持爆破监控系统故障上报制度,否则视为系统无故障停止运行,要按规定对值班人员进行处罚。
7.6为保证我矿爆破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处理系统故障,特制定本办法;
7.6.1如遇网络故障,不能上传数据,应立即通知网络维护人员进行修理,应在1小时内恢复正常。
7.6.2如遇电脑主机故障,或数据接口故障应在10分钟内起动备用主机和接口,保证数据正常上传。
同时通知网络维护人员进行修理。
7.6.3当电脑软件出现错误,应立即通知网管人员进行维护,10分钟内不能修复的故障,应启用备用主机。
7.6.4如发现井下某设备数据传输中断,立即通知井下当班电工和井下系统维护人员进行维修。
并如实填写故障记录,并上传。
7.6.5所有维修操作都要留有记录,详细说明故障类型,现象,以及处理方式,并制定故障期间采取的安全措施。
8、爆破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处理制度
8.1爆破监控系统区域控制器出现故障或断线,造成信号采集,显示及信息反馈中断,不能及时传输数据信息,爆破区域人员随身携带的识别卡不能在地面系统显示为异常情况。
8.1.1井下区域控制器、监控器出现无法识别监控卡、数据中断、出现无法读取监控卡等系统异常报警,立即向调度室、值班领导汇报,由调度室组织人员对异常区域控制器进行抢修,并将异常原因记录在案,及时汇报处理结果。
8.1.2井下安全距离定位器出现无法上传爆破数据、无法下达爆破数据等系统异常报警,立即向调度室、值班领导汇报,由调度室组织人员对异常安全距离定位器进行抢修,并将异常原因记录在案,及时汇报处理结果。
8.1.3监控卡异常,当系统显示监控卡欠压、故障等异常报警时,立即通知持该卡人员升井检查故障原因。
监控卡电源损坏、机械损伤出现故障或该监控卡不能正常显示,立即通知持该卡人员升井检查故障原因,原监控卡进行维修或更换。
8.1.4发爆器异常,当发爆器参数出现异常、指示灯显示异常、指令异常等异常报警时,应立即进行维修,班前必须进行测试方可将设备带下井。
记录异常原因和处理方法。
8.2发生异常时立即上报矿调度,同时必须对故障及时检查分析,并填写《系统维修记录表》,对故障积极组织抢修,在1小时内不能修复正常的要及时请求上级、厂家技术帮助,同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
8.3一般故障时,要及时向矿调度报告,并安排专人进行抢修,直接恢复正常。
监控卡出现故障立即按规定进行更换。
8.4出现异常情况时,人员不得随意离岗,必须与调度和上级中心站保持通讯联系,以求最快处理完善,系统恢复正常。
附:
各类台帐表格
XXX煤矿
故
障
登
记
20年__月
故障登记
日期
设备地点
故障现象
处置情况
负责人
巡
检
录
巡检记录
情况说明
检查人
中
心
站
运
行
日
志
智能爆破监控系统监中心站运行日志
编号
系统运行情况
监测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发
爆
器
领
取
发爆器领取记录
序号
发炮器编号
领取时间
归还时间
配件
情况
使用
单位
领用人
签名
人员监控卡
爆破监控临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