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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质量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开工前管理人员教育

开工前组织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对本工程的工程概况、质量目标、工期要求进行教育,使每个人都清楚了解本工程的特点和各项要求,把创优质工程作为每个人的自觉行为;同时要求各级管理人员,根据自己的职责编写自己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和相关人员签订《责任状》。

第二条施工人员入场前教育

工人入场后先组织学习,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各专业工程师进行讲课,内容包括:

本工程的概况、质量目标、质量管理办法、质量奖罚办法;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提高全体施工人员创优质工序、优质工程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第三条作业队生产、技术、质量等管理人员教育

施工队入场后,及时完善施工队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将其纳入项目部的质量管理体系之中。

组织生产、技术、质量等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协助施工队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质量奖罚办法。

第四条重要工序施工前交底教育

在每道工序开始施工前,由安全工程师和质量工程师,对从事本道工序施工的班组长、技术骨干进行专门的交底教育,使上述人员明确施工要点、质量要求;做到施工时心中有数,并指导作业人员做好各项质量要求。

第五条教育培训目的、效果

全体职工群众质量教育和本岗位操作规程学习率达到100%。

主要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质检员培训上岗率达到100%。

新进场人员教育率100%。

作业队伍、劳务组织、临时工质量培训率100%。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意义、主要内容。

加强过程控制,强化责任追究,努力提高全员质量素质。

加强各控制点质量得到有效的提高。

强化体系意识,使各部门和所有人员都明确体系所规定的职责与权限,并按要求做好本职工作,消除管理和操作的随意性。

强化证据意识做到每操作一步都按体系文件规定留下记录。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长临高速路基总承包LJ14A项目部

二零一五年三月

质量验收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长临高速LJ14A合同段的施工质量验收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质量验收分类

(一)工序交接验收

(二)中间交工验收

(三)分项工程完工验收

(四)交工验收

(五)竣工验收

第三条项目部各部门须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第四条质检部职责

(一)严格按规范规定对各道工序、各单项工程、分项工程及合同段工程进行质量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复检;

(二)负责验收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补及再次报验;

(三)积极配合各级质量验收部门组织的验收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四)负责收集整理各级质量验收资料,按照《公路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及长临公司有关资料归档规定完成竣工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五条工序交接验收由质检部组织开展,应制定不同工序的交接验收实施细则;由质检部组织各部门协调统一相同工序的交接验收实施细则。

第六条工序交接验收合格,上报驻地监理工程师,签认工序质量检验表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

第七条工序交接验收的条件

(一)与工序交接验收相关的证明资料已整理完成并达到验收条件;

(二)施工负责人自检合格,并提出工序交接验收申请。

第八条工序交接验收的依据

(一)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

(二)国家、交通运输部颁布的相关施工规范、规程等;

(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国家、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其它与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有关的标准、规范、规程。

第九条工序交接验收工作内容

(一)质检部完成外观及工序交接资料检查;

(二)工地试验室完成现场原位测试及取样检测,并出具报告;

(三)测量工程师完成测量复核;

(四)总工参加各类工序的第一次交接或重要工序的交接验收;

第十条验收不合格工序的处理

(一)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工序,施工队伍必须无条件返工;

(二)出现工序验收未通过而进行后续工序施工的情况,质检部须立即停止其现场施工作业,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各单项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由质检部组织开展,质检部需制定不同单项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实施细则,由质检部组织各部门协调统一相同单项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单项工程中间交工验收合格,上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的施工。

第十三条中间交工验收的依据

(一)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

(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国家、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其它与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有关的标准、规范、规程。

第十四条中间交工验收的条件

(一)单项工程各道施工工序均进行了工序交接验收,并达到合格标准;

(二)质检部自检合格,自检资料齐备,并提出中间交工验收申请。

第十五条中间交工验收工作内容

(一)质检部完成外观符合性及中间交工验收资料检查;

(二)工地试验室完成试验检测;

(三)测量工程师完成测量复核;

(四)上报总监办及长临公司,并组织首件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

第十六条验收不合格单项工程的处理

(一)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单项工程,施工队伍须无条件进行修补、完善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二)酿成质量事故的,按照《长临高速质量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各分项工程的完工验收由质检部组织开展,制定不同分项工程的完工验收实施细则,由质检部组织各部门协调统一相同分项工程的完工验收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分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上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分项工程完工证书。

第十九条分项工程完工验收的条件

(一)分项工程包含的所有单项工程已取得中间交工证书;

(二)质检部自检合格,并提出分项工程完工验收申请。

第二十条分项工程完工验收依据

(一)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

(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国家、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其它与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有关的标准、规范、规程。

第二十一条分项工程完工验收工作内容

(一)质检部完成外观符合性检查、试验检测、测量验收工作;

(二)质检部完成完工资料的整理。

第二十二条验收不合格分项工程的处理

(一)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分项工程,施工队伍须无条件进行修补、完善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二)酿成质量事故的,按照《长临高速质量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长临高速公路LJ14A合同段交(竣)工验收由工程部牵头组织,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及省厅有关BT项目交(竣)工要求组织开展,负责交(竣)工验收各项工作的开展,负责上报总监办及长临公司。

第二十四条申诉及处罚

(一)施工队伍对质检部验收结果有异议,可向项目部提出申诉:

1、经查实确系质检部的责任,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质检部进行处罚,并重新进行验收工作;

2、经查实验收结果无误,则施工队伍须接受验收结果,并按验收结果开展相应的处理工作。

(二)出现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工序、工程拒不进行处理而擅自进行后续施工的情况时,项目部除按合同约定对施工队伍进行违约处罚外,还将对其进行以下处罚:

1、第一次发现,勒令其停工整顿,撤换相关责任人,在工地例会进行通报批评;

2、第二次发现,直接清场,更换施工队伍。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质检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分项工程评定制度

第一条分项工程质量在班组自检基础上,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技术负责人、班组长、工长等)进行评定,质检员核定,监理工程师认定,不合格者,不经处理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二条分部工程质量由质检部组织评定,质检员核定,监理工程师认定。

其中桥梁基础及下部工程、上部梁板预制要由总工组织评定。

第三条单位工程质量由总工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评定,并经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核定。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后,质检部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将有关资料提交当地质量监督站。

第五条项目部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分包单位应按质量评定标准的规定,检验评定所承建的分项、分部质量,经分包单位的总工程师或主管经理签字认定后,将评定结果及资料提交项目部,由项目部提交竣工资料。

第六条未经质量等级核定或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步施工。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长临高速路基总承包LJ14A项目部

二零一五年三月

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

为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和耐久性,现就严格落实项目工程质量责任制制定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是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施工各方主体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履行工程合同的重要保证,也是提高工程质量、预防和遏制质量事故的有效手段。

项目工程质量责任制不落实,将直接影响项目工程质量。

第二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建设从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不断深化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公路工程整体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但一些地方和个别单位仍然存在工程质量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成为制约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的重要因素。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重大意义,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有关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监督等措施,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

把抓好工程质量管理、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作为公路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切实抓实抓好。

第三条项目部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贯彻落实公路工程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履行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程质量负监督责任。

第四条质检部在建设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强制性技术标准、各类技术规范及规程,全面履行工程合同义务,依法对公路工程质量负责。

其中,项目经理对施工质量负责。

第五条项目参建人员依法对所从事的公路工程质量工作负责。

明确质量责任人。

项目参建从业人员的质量责任在本单位质量责任范围内按以下原则划分。

第六条技术人员,应当按照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在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活动。

其他专业的从业人员必须满足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的要求。

第七条项目部应当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对一线和现场人员的培训。

从业人员应先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再上岗。

第八条项目部人员按照各自职责,承担质量责任。

第九条项目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

质检部应按要求填写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

质量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生变更,应填写工程质量责任变更登记表,按原程序履行变更手续。

第十条质检部应加大对项目质量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重大问题要依据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强自查自纠工作,严格落实员工所承担的质量责任,对不履行责任的,追究人员责任。

第十一条项目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考核奖惩制度,建立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运行有效的工程质量责任制。

第十二条项目执行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和工程质量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项目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有权向项目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控告和投诉。

第十三条质量事故处理实行“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受到处理不放过。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长临高速路基总承包LJ14A项目部

二零一五年三月

内业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长临高速公路LJ14A合同段工程资料管理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第6号)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加长临高速公路LJ14A合同段建设的各职能部门均应遵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施工单位职责

1、按照长临公司的统一规划和要求,安排具有相应经验的管理人员,对质保资料实施动态管理;

2、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CF80/1-2004附录A以及长临公司要求(见附表),各标段工程统一划分其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服从并配合开展统一项目施工管理用表的工作;

3、工程实施过程,在质量监督部、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下,及时收集、整理施工资料,做好归档工作,确保工程资料真实、完整、准确、规范;

4、配合质量监督部、监理单位对工程资料的检查工作,及时按照检查意见进行整改,避免同类问题重复出现;

5、交、竣工验收阶段,按时完成交、竣工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服从并配合监理单位开展工程档案及竣工资料的验收及移交工作。

第四条质保资料要求

1、质保资料要做到“同步、齐全、真实、准确、规范”。

(一)同步:

工程外业施工与内业资料同步进行。

(二)齐全:

工程资料不能有短缺现象。

(三)真实:

资料的内容能够真正反映施工的实际过程,特别是签字必须为本人,杜绝代签。

(四)准确:

资料中的数据符合有关规定标准;特别强调试验标准是由长临公司认可的试验数据;隐蔽工程资料的填写必须能反应出具体的施工过程以及施工过程中检测的数据,并保留影像资料。

(五)规范:

工程资料必须按照规范标准整理,资料中不准有涂改复制现象。

2、实行内业资料与中间计量支付挂钩,确保工程资料的质量;对已施工完成但资料未完成项目不予计量。

3、施工人员必须记录日志,并填写规范;内容包括每天所做的工作和当天工地任务完成情况、质量情况、存在问题、监理指示及处理办法等工地的一切工程进展情况。

4、杜绝工程资料中签字不全、乱签、代签、漏签等现象,随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质检部将对工程资料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开工前,首先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试验员、资料员和各自负责的工程段落、工程项目,随本人签字上报长临公司质量监督部备案,以便检查资料时核对。

第五条工程管理资料要求

1、施工资料的形成符合本项目工程管理规定。

进度控制资料、投资控制资料等均采用长临公司统一下发的工程施工表格填写。

2、施工资料应准确、真实、完整反映施工实际情况,各种签证手续完备,不缺(漏)项目。

3、在施工过程中应将工程资料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按划分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和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初步划分为若干案卷(预立卷)进行分类(卷)收集。

4、工程资料的整理应遵循文件材料形成规律和成套性、阶段性、专业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之间的有关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便于查找利用,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组卷、卷内文件材料的排列、案卷的编目及装订应符合GB/T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等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5、工程资料归档前,首先应按建设项目档案范围进行鉴定,剔除不属于归档范围及重份的文件材料。

需要归档的原件一份也不能少,以确保工程资料档案的完整性。

第六条技术资料要求

1、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2、试验资料要及时、真实、准确,签字齐全;

3、试验段、首件产品总结的数据要真实、可靠,工艺先进、经济合理并报长临公司技术部备案。

第七条安全资料要求

1、真实完整,字迹清楚,签章规范,不得随意涂改,并具有一致性和可追溯性;

2、随工程施工同步形成,分类归集保管,直至工程竣工交工后处理或归档;

3、采用信息化管理技术;

4、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各类资料和记录,要有效保存至工程竣工之日后的一年。

第八条地协、环保资料要求

1、临时占地、恢复复垦证明;

2、当地政府村委会无欠款证明;

3、旧路修好要有证明;

4、环保、水保要有详细资料。

第九条财务资料要求

1、项目部工程款结算必须以合同为基础,以计量支付为手段;

2、对施工队、劳务队的结算必须签订真实经济合同;

3、必须取得合法、合规的正规发票;

4、不得使用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除农民工工资、劳务费外);

5、按时上报资金使用计划、各类报表,并对上报的各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条综合资料要求

遵循文件资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1.各类资料的种类、分数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2.归档的各类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告、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立在一起,不得分开;

3.各类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

4.声像资料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

第十一条人力、党群、廉政资料要求

1、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规划与实际情况相符。

主要管理人员调整,要有书面请示报告及人员调整情况说明材料,内容包括:

个人简历、工作业绩说明、身份证件复印件、职称证件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件复印件、奖励证书复印件等;

2、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范要求、建立劳动合同台帐,并规范填写,内容包括:

姓名、性别、年龄、现任职务、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务、合同类型、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截止日期、合同期限等;

3、人力资源管理费用按规范做到帐账相符,无虚报瞒报现象;

4、人员培训资料齐全、规范,能真实地反映出职工学习培训教育情况;

5、劳动保护设施设备配备结合实际情况做到帐、账、物相符,无虚报瞒报现象;

6、有关人力资源的制度办法制定做到规范性、可操作性;

7、党群、廉政资料要确保管理规范。

党群、廉政各项资料由专人管理,分装档案盒,卷内目录清晰。

8、党群、廉政资料要确保真实有效。

各项资料须与本工程项目实际相符,能真实记录反映各项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

杜绝上网摘抄不切实际,徒于应付的不良现象。

9、党群、廉政资料要确保齐全完善。

各项工作开展后,按照部署、实施、总结、反馈等环节,进行资料整理。

做到环环相扣、印证有效、齐全完善。

需有图片资料的,应附有相应的图片资料。

杜绝事后补编、短缺遗漏、前后矛盾等不良现象。

10、党群、廉政资料要确保严格保密。

对不宜公开的资料,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第十二条质检部应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工程资料监督管理工作,如发现未按照要求做好工程资料编制及整理工作,将按以下方式予以处罚:

1、第一次发现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书面警告;

2、第二次发现全线通报批评,并对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

3、第三次发现将清退回公司。

以上所有行为都将纳入绩效考核中。

第十三条质保资料的检查内容

1、中间交工资料的检查

已完工工程申请中间交工验收时,应整理和编制好中间交工资料。

中间交工资料检查由质检部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检。

中间交工资料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得进行中间交工验收。

2、分项工程完工资料的检查

已完分项工程申请完工验收时,应整理和编制好完工资料。

完工资料检查由质检部负责,完工资料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得进行分项工程完工验收。

3、交(竣)工验收资料的检验

(一)、交(竣)工验收前,质检部应将自检合格的交工文件资料,连同资料清单,按照长临公司统一要求进行资料归档工作

(二)、资料不满足归档要求的,应无条件地按整改意见进行补充完善,直至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的工程竣工档案验收要求为止。

第十四条工程管理资料检查内容

施工资料包括工程进度计划资料、工程分包资料、工程进度控制资料、施工标准化资料、支付资料、施工总结报告、交竣工验收资料、工程决算及决算审计资料等。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检查内容

1、资料中的依据和标准必须是现行规范和标准;

2、“四新”技术总结中材料的执行标准、性能、工艺要详细,经济指标对比要直观,推广应用的可行性;

3、竣工汇总表的数据要真实;

4、竣工图的编制要实际相符合,严禁实体已变而竣工图仍按原图复印;

第十六条安全资料检查内容(详见《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地协、环保资料检查内容

1、临时占地、恢复复垦证明;

2、当地政府村委会无欠款证明;

3、旧路修好要有证明;

4、环保、水保要有详细资料。

第十八条财务资料检查内容

1、与施工队、劳务队签订经济合同的检查

2、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检查

3、使用建设资金的监督与检查

4、上报资金使用计划、各类报表的监督与检查。

5、配合第三方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跟踪审计。

第十九条综合资料检查内容

1.检查内容:

根据项目部的安排不定期的对综合资料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文件资料、检查的影音资料等。

2.如检查的资料不满足归档要求的,质检部应无条件地在限期内按整改意见进行补充完善,直至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的档案验收要求为止。

如在限期内整改不到位,总工将组织人员进行整理,责任部门必须无条件配合。

第二十条人力、党群、廉政、资料检查内容

1、工资发放台帐,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不得有超发、欠发现象;

2、劳动合同台帐,劳动合同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要求,不发生劳动用工纠纷;

3、职工学习培训台帐,内部培训资料收集整理包括培训讲师资料、培训教材资料、培训人员参加签到表、培训影像资料、培训结果总结报告等。

外部培训资料收集整理包括培训教材资料、培训结果总结报告等;

4、劳动保护设施设备配备及使用台帐。

劳动保护设施设备购置、配备及使用明细,不发生因保护措施不到位而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

5、党群、廉政资料是否与本项目实际相符,能否真实记录反映各项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是否存在上网摘抄不切实际,徒于应付的不良现象。

6、党群、廉政资料是否按照各项工作部署、实施、总结、反馈等环节,进行资料整理,做到环环相扣、印证有效、齐全完善。

是否存在事后补编、短缺遗漏、前后矛盾等不良现象。

7、工程建设《廉政合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资料是否完善。

8、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检查资料是否完善。

9、党纪政纪条规和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工程建设各项廉政规定执行情况、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资料是否完善。

10、“三重一大”事项会议记录、会议纪要资料是否完善。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质检部负责解释和补充修订。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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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临高速路基总承包LJ14A项目部

二零一五年三月

特殊季节施工预防制度

第一条冬季施工

1、当平均气温降到5℃,或最长气温降到0℃,砼进入冬季施工。

2、在冬季施工时,要有专人收听天气预报,合理调整各施工顺序,进行防冻保护,现场道路等应及时清除积水、冰雪,采取防滑措施,冬季施工工地上要备齐防寒保暖材料。

3、保温层可采取加盖塑料薄膜、麻袋等措施。

冬季砼不得浇水养护。

4、遇到极低气温,应考虑在砼中掺用外加剂,使砼早强,保证砼受冻前其强度,冬季浇筑砼宜选用引气型减水剂,以防砼强度降低。

砂石料中不得含有冰雪。

5、砼施工前应清除模板上的冰雪,砼一般要求正温浇筑,如果温度低,应减少砼搅拌车的停等时间并增加保温措施,对砼的原材料宜进行加温处理等措施以提高砼浇筑时的温度。

6、砼试块制作按冬季施工规定,同时制作二组,一组用于检验砼受冻前的强度,一组用于检验转入常温养护二十八天强度。

7、砌体砂浆使用的温度大于等于5℃,砂浆宜随拌随用,经过冰冻的砂浆禁止使用,砂浆搅拌时间比常温延长~1倍,以~3min为宜。

8、冬季施工、砌体宜在正温下砌筑、砌筑前应清除表面的冰霜,砌筑前不得浇水,施工时宜用增大砂浆稠度的方法来弥补干砖对砌体强度的影响。

9、一般情况下不得采用生火来提高室温。

10、水管、用水必须有防冻措施。

11、材料堆放,尤其对室外堆放的塑料制品等作好防寒措施。

第二条雨季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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