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县水利局行政许可事项精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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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取水工程的可行性报告;
4、取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
5、取水许可申请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其他文件;
6、取水设备性能和计量装置情况;
7、成井地区的平面布置图;
8、单井的实际井深、井径和剖面图;
9、单井的测试水量和水质化验报告;
10、日取地表水1000立方以上或者日取地下水500立方以上需提供通过专家论证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限时办结
20
免费
8-02(A)
水工程建设项目流域综合规划审查
2、提交综合规划报告;
1、申请书;
2、流域综合规划报告;
3、流域内有关单位对综合报告的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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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3(A)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批准
2、受理核实申请材料;
3、上报主管部门审查;
1、申请报告;
2、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编写初步设计报告、图片、位置图;
3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写的水土保持方案;
4、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写的水资源论证;
5、项目建设所依据的政府规划、国土部门的批准文件;
6、受理单位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专家审查意见。
15(不包括专家论证用时)
8-04(A)
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
1、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表;
2、建设项目依据文件。
对应有建设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大的入河排污口,建设项目依据文件为有关部门针对该建设项目的批复文件;
仅为河道内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依据文件为河道内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复文件;
3、按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基本要求编制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或按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要求进行了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的并经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
4、有与入河排污口设置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应提供第三者承诺书;
5、水质监测单位的计量认证资质。
1515(不包括专家论证用时)
8-05(A)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
1、项目申请报告;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3、有资质单位的河道与防洪的设计方案;
4、影响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提交有关协调意见书;
5、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表;
6、水土保持报告表。
8-06(A)
河道采砂批准
1、申请书;
2、经核实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合伙人的,提供合伙的证明材料;
4、采砂河道现场地形图;
5、涉及航道的提供有关航道规划;
8-07(A)
护堤护岸林木采伐审核同意
2、林业部门的审批报告;
3、水土保持专家审查意见
8-08(A)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查
4、报县政府决定;
5、许可或者不许可;
6、出件
1、建设单位的申请;
2、城市建设项目设计文件;
3、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对填堵水利工程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4、填堵水域、废除围堤方案
8-09(A)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许可或者不予许可;
5、出件
1、项目建设申请书;
2、建设项目的简要说明;
3、有资质证书的单位编制的水资源论证报告;
4、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该水域的水功能区划标准该水域的最大排污量。
8-10(A)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出件
2、资质单位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3、水土保持专家审查意见
8-11(A)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2、建设项目立项有关批复;
3、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占用土地的批复;
4、取水许可申请审批意见;
5、建设项目平面示意图。
8-12(A)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许可
2、批准的立项文件;
3、可行性报告批准文件;
4、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
5、初步设计报告文件及全套图纸。
8-13(A)
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2、工程项目批准文件;
3、施工合同副本;
4、招标工程监理合同副本。
柳江县水利局行政许可事
8-14(A)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2、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复;
3、项目可行性报告;
4、《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5、建设单位自行安排的防洪避洪方案和应急措施。
8-15(A)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验收审批
1、开发建设单位申请报告;
2、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报告;
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
4、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5、水土保持监理报告;
8-16(A)
堤顶、戗台兼作公路批准
1、堤顶、戗台兼作公路申请书;
2、堤顶、戗台兼作公路可行性论证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
3、公路项目有关的建设批复文件和技术资料;
4、涉及有关利害关系人的协调意见或承诺书。
8-17(A)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批准
2、建设项目涉及河道防洪部分的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方案;
3、建设项目涉河部分施工计划安排;
4、当地防汛主管部门批准的度汛方案。
8-18(A)
江河故道、旧堤、原有水利工程设施填堵、占用、拆毁批准
2、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3、江河故道、旧堤、原有水利工程设施填堵、占用、拆毁方案;
4、废弃项目防洪论证评价报告。
8-19(A)
坝顶兼做公路批准
2、水库大坝安全运行综合评价报告;
3、坝顶兼作公路的科学论证、分析报告;
4、经专家评审同意的相应安全措施方案。
8-20(A)
改变水库用途批准
2、水行政部门审查意见;
3、工程可行性报告;
4、水土保持专家审查意见。
8-21(A)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3、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的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纸、位置图,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8-22(A)
水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规划同意书
2、工程项目规划报告;
3、建设项目对河势变化、堤防、河道行洪影响的评价报告。
8-23(A)
开垦荒坡地批准
1、申请报告(包括情况:
1:
1000荒坡地地形图;
组织机构;
设备及技术力量)
2、法人证书及身份证明;
3、防止水土流失措施。
8-24(A)
在地表水源满足供水需求地区启用已开采的地下水资源的审批
1、申请报告;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3、当取水许可的标的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其他文件;
4、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5、联合办取水的,应附联合举办人出具的取水申请人委托书;
6、填写的取水许可书。
8-25(A)
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
2、水利建设项目影响报告书;
8-26(A)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位置和界限审查
2、建设项目涉及河道防洪部分的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方案;
3、建设项目涉河部分施工计划安排;
4、县防汛主管部门批准的度汛方案。
8-27(A)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
2、县防汛主管部门批准的度汛方案;
3、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建议方案;
4、建设项目涉及防洪部分的设计方案;
8-28(B)
组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审批
非许可
4、批准或不批准
2、项目主管部门名称;
3、项目法人名称;
4、法人代表基本情况;
5、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
6、机构设置,职能及管理人员情况。
8-29(B)
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
1、设立水利旅游项目申请书;
2、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的水利旅游项目综合报告书;
3、相关联的水工程(水资源)管理单位同意文件;
4、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的,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