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邮政速递服务采购项目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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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报名购买或邮购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办公时间)。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凭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至市区大良马地街新基时代广场三层(顺为招标代理)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如需邮寄谈判文件,请递交上述资料及标书款凭证并与工作人员联系。
选择邮寄方式需另付快递手续费用人民币元,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只向提供完整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售卖谈判文件。
注:
标书款账号信息
户名:
顺为招标代理分公司
开户银行:
农村商业银行大良南门支行
:
六、递交响应文件、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年月日下午:
:
(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谈判时间:
、谈判及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市区大良马地街新基时代广场三层开标室
、请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务必到场参与谈判
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顺为招标代理采购人:
市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
小姐联系人:
梁小姐
传真:
传真:
地址:
市区大良马地街新基时代广场三层地址:
省市区大良街道凤南路号
邮编:
邮编: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容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被邀请供应商;
、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谈判。
(注:
只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谈判。
)
二、项目简况
、项目预算:
万元;
采购人将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按服务期实际产生的费用结算。
、服务期限:
一年(具体已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采购容:
)各类裁判文书及诉讼文书的邮寄送达;
)法院对外信件交流的邮寄送达。
、过渡期:
为保证采购方工作的持续顺利开展,合同终止后,在确定新的服务商前,在此期间成交人应提供过渡期的速递服务,过渡期的速递服务标准和服务费标准按此项目的合同执行。
三、采购项目要求
(一)投递围
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文书及其他对外信件特快专递服务的投递及回执围为全国各地及国际,澳门、地区及国外暂不提供回执服务。
(二)服务时限
、名词定义
投递时限为从供应商接收时起至妥投时止;
回执时限为从妥投后起至回执交回采购人时止。
、时限要求
附表一投递时限表单位:
天
寄达区域
妥投时限
回执时限
省
市同城
珠三角城区
珠三角乡镇
省其它市(县)城区
省其它市(县)乡镇
国其它省市
省会城市
地级城市
县级城市
地区
、地区围说明
市围:
禅城区、南海区、区、高明区和三水区;
珠三角七城市围:
市、市、市、市、市、市、江门市;
珠三角城区、珠三角乡镇的围划分具体见附件一;
省其它县(市)城区和省其它县(市)乡镇的围划分具体见附件二;
国其它省会、地级、县级城市和的地区围以目前国家行政划分的区域为准。
(三)交接
、双方均应设有专门的项目负责人员,进行业务协调联系。
供应商免费为采购人提供妥投查询服务,查询渠道:
查询网址:
;
全国统一查询。
、供应商应在每个工作日派专人在:
时前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收取当日需投递的,与采购单位的工作人员办理的清点交接手续,同时将已送达的邮递回执登列清单与采购人交接。
、每一份的投递过程,均应以供应商将邮递回执返回采购人收执作为终结。
每个都必须与一个回执相对应。
、采购人送交供应商收取的,与供应商送交采购人收取的回执均应分别登记造册,交接时分别在对方的登记册上签收,每月结算时将以登记册的记录为准。
如供应商送交的回执不符合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采购人有权拒绝签收。
(四)投递要求
、供应商投递员在投递时必须要求收件人在回执上签名、盖章或者捺印,同时注明签收日期、收件人的或其他有效证件,并尽可能协助采购人向收件人取得联系。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原则上应交由本人签收,本人不在,可交其指定代收人或同住成年家属代为签收,但必须注明收件人与受送达人的关系,并尽可能协助采购人向收件人取得联系。
、受送达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交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该法人、其他组织的办公室、值班室、收发室负责收件的人签收,且必须在回执上注明签收人的身份和尽可能协助采购人取得联系。
、因下列事由,供应商投递员不能妥投的,应在回执上注明投递时间及该具体事由并签名后按第
(二)条第款中规定的回执时限退回采购人:
)如受送达人由于地址变更、搬迁等原因下落不明而不能妥投的;
)收件人或其代收人拒绝签收的。
、如受送达人出现除上述第款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按照详情单上的送达地址五日投递三次以上仍未能成功送达的,通过或其他联系方式又无法告知受送达人的,供应商投递员应在回执上注明每次投递的时间及未能投出的事由,并在七日将按上述第
(二)条第款中规定的回执时限退回采购人。
、除以上要求外,对婚姻、调解案件法律文书,采购人在交寄时在邮政详情单用红色标注“〇”,并在详情单备注栏中注明“不能交由案件的另一方当事人签收”字样,则供应商在投递该时必须交由收件人本人签收。
(五)收费
、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资费和回执资费的报价。
国际资费按供应商现行的收费标准执行。
、结付费用包括资费及回执资费。
采购人以需投递的作为向供应商结付资费的依据;
采购人以收回的回执作为向供应商结付回执资费的依据。
、因第(四)条第、款所列情形造成的无常投递,采购人仍支付投递费。
、供应商妥投后交回采购人的回执如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投递要求的,采购人不支付回执返回费用;
供应商妥投后丢失回执的,供应商可提供详情单“名址联”复印件(准回执),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供应商收寄单位的公章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视同认可并正常结算。
四、付款要求
双方结算期以月计算,结算周期为:
每月日至本月日。
供应商于次月日前(节假日顺延)将采购人上月用邮的付费通知及发票交采购人核对,双方根据登记册核实无误后,采购人于天以银行转帐的方式向供应商支付费用。
附件一:
省珠三角区域划分表
市桥、花都城区、从化城区、增城城区
南岗、萝岗、太和、人和、石井、新窖、龙归、雅瑶、九佛、竹料、江高、钟村、石岗、大石、沙湾、化龙、洛溪、莲花山、潭州、新造、南村、南沙、黄阁、鱼窝头、灵山、东涌、横沥镇
市区(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不含盐田区
宝安区(公明、光明、田寮、观澜、、民治、石岩、松岗、沙井、新桥、福永、机场、固戍、西乡、裕安、新安)、龙岗区(布吉、坂田、平湖、南岭、沙湾、六约、横岗、龙城、龙岗、坪地、坑梓、坪山、葵冲、大鹏、大亚湾、南澳)、盐田区
市区、拱北、香洲、前山、吉大、柠溪
金鼎、唐家、南屏、湾仔、斗门城区、南水、高栏岛、淇澳岛、三灶
市区、石歧、西区(不含沙朗)、东区、东凤、古镇、小榄、沙溪、三角、环城
沙朗、港、民众、港口、五桂山、神湾、三乡、坦洲、板芙、大涌、横栏、阜沙、黄圃、南头、东升、坦背
江门
江门市区、新会市区
鹤山城区、开平城区、台山城区、恩平城区
莞城、东城、万江、南城、石碣、茶山、望牛墩、石龙、长安、虎门、厚街、沙田、大岭山
洪梅、寮步、凤岗、大朗、岗、黄江、东坑、中堂、塘厦、清溪、樟木头、桥头、常平、横沥、企石
城区、石湾区、槎镇、澜石镇、南海桂城区、、容桂镇、大良镇、伦教镇、勒流镇、北窖镇
罗村镇、狮山区、金沙区、丹灶镇、西樵区、镇、南庄、盐步镇、黄歧镇里水镇、大沥镇、、杏坛镇、龙江、均安、乐从、村、高明、三水
市区、江北、小金口、岸、惠环、古塘坳、汝湖、上板塘、科肚、南坛、南、龙湖
三栋、惠东城区(平山镇、大岭镇)、博罗城区、汤泉、江、南坑管理区、东风管理区、龙门县城区、大亚湾、澳头、淡水镇、秋场镇、沙田镇
附件二:
省其它县(市)区域划分表
地区
省其它县(市)城区、乡镇
市
北江区、浈江区、武江区、乐昌市城区、南雄市城区、仁化县(仁化镇)、始兴县(太平镇)、翁源县(龙仙镇)、曲江县(马坝镇)、新丰县(丰城镇)、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
源城区、和平县(阳明镇)、龙川县(老隆镇)、紫金县(紫城镇)、连平县(元善镇)、东源县(仙塘镇)
梅江区、兴宁市城区、梅县(扶大镇)、蕉岭县(蕉城镇)、大埔县(湖寮镇)、丰顺县(汤坑镇)、五华县(水寨镇)、平远县(大柘镇)
城区、陆丰市城区、海丰县(海城镇)、陆河县(河田镇)
江城区、阳春市城区、阳西县(织篢镇)、阳东县(东城镇)
赤坎区、霞山区、坡头区、麻章区、廉江市城区、雷州市城区、吴川市城区、遂溪县(遂城镇)、徐闻县(徐城镇)
茂南区、茂港区、高州市城区、化州市城区、信宜市城区、电白县(水东镇)
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市城区、四会市城区、广宁县(南街镇)、德庆县(德城镇)、封开县(江口镇)、怀集县(怀城镇)
清城区、英德市城区、连州市城区、佛冈县(石角镇)、阳山县(阳城镇)、清新县(太和镇)、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
湘桥区、潮安县(庵埠镇)、饶平县(黄冈镇)
揭阳市
榕城区、普宁市城区、揭东县(曲溪镇)、县(河婆镇)、惠来县(惠城镇)
云城区、罗定市城区、云安县(六都镇)、新兴县(新城镇)、郁南县(都城镇)
金园区、龙湖区、升平区、达濠区、河浦区、澄海市城区、市城区、南澳县(后宅镇)
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
一、说明
1.适用围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单一来源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
市区人民法院。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
顺为招标代理。
2.3“招标采购单位”是指: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4“监管部门”是指:
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2.5“响应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谈判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6合格的“响应供应商”是指: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与谈判。
注:
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以代理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7“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人。
2.8“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是指:
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容的实质性响应文件。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货物”是指响应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货物等。
谈判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
响应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3.3响应供应商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国境使用投标产品、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涉及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所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
如响应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3.4响应供应商必须拥有所投标的物的所有权或合法处分权,一切因标的物的所有权或合法处分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无关。
4.投标费用
4.1响应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本次采购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成交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为服务类,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万叁仟陆佰元整(¥)。
二、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的构成
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谈判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谈判邀请函
)采购项目容
)谈判须知
)合同条款
)响应文件格式
)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响应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参数及要求等。
),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响应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谈判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三、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编制
.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响应供应商对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其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如因响应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容和附件,而给谈判造成困难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计量单位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
四、谈判报价要求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响应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
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货物的制造、运输、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五、谈判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壹万柒仟元整(¥元)。
.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响应供应商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响应供应商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可以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没收响应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凡未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
.响应供应商应按下列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
)通过电汇、银行转账形式递交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直接存入如下账户(交款时响应供应商向银行提供招标编号,由银行开具收款单盖章交给客户留底,作为保证金收取依据。
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一工作日到达采购代理机构上。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天河支行
财务联系:
[递交谈判保证金请注明招标编号]
)保证金的提交时间要求:
谈判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谈判保证金。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按本须知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满后三十()天或在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原额退还(以先到的时间为准,在此时限退回的保证金不计利息)。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本须知的规定支付了成交服务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个工作日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谈判文件规定,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六、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响应供应商应编制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一式肆份,其中正本壹份和副本叁份。
每套响应文件的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以及采购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响应供应商名称。
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电子文件壹套(以光盘或盘形式):
报价人应同时提交已盖章签字的正本响应文件扫描件(格式),如果电子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不符时,以纸质版响应文件为准。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处签字,修改必须清晰。
.响应文件容重要之处及谈判文件第五部份响应文件格式已注明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响应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在该页面上加盖公章;
已明确注明要求签名的地方,响应供应商必须按要求签名,签名代表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代表。
七、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封装和标记
.所有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包装,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响应供应商名称。
.如果未按要求封装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八、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递交和撤回
.响应供应商必须以专人当面递交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以其他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响应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代表,必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并携带有效明。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谈判邀请函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在此时间之外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响应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响应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谈判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九、谈判有效期
.谈判有效期为从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之日起天。
谈判有效期不足将直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谈判有效期满之前,要求响应供应商延长其谈判有效期。
响应供应商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但要求与答复均须采用书面文件的形式进行。
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
十、谈判步骤
(一)谈判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响应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会议容或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未要求对谈判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
对谈判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谈判小组会有权进行评判。
(二)谈判小组
.本次采购依法组建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将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
对谈判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谈判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
(三)谈判
.谈判小姐根据《初步评审表》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
如供应商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应实行现场告知,由谈判小组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供应商,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谈判小组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
.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应围绕技术、商务、合同条款等容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应当严格遵循原则,未经响应供应商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当事人技术、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
.谈判文件的修正:
谈判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容时,应取得谈判小组的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响应供应商。
但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和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前提。
.最终报价:
谈判结束后,响应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密封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视谈判进程由谈判小组决定)。
除非在谈判中谈判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容,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谈判报价的最终报价。
最终报价容须现场公布。
对成交供应商的价格出现明显低于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的情形时,谈判小组应当在评审意见中详细说明推荐理由。
.报价的修正与处理
()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报价的缺项、单列项的处理
)对报价货物的关键、主要设备,响应供应商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处理;
2)对报价货物的非关键、非主要设备及伴随服务,响应供应商报价漏项的,谈判时将要求漏项的响应供应商予以澄清,如响应供应商不接受澄清,作非实质性响应处理;
)对数量的评审,以《采购项目容》所明示数量为准;
《采购项目容》未明示的,由谈判小组以其专业知识判断。
.在谈判(商定)过程中,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由响应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响应供应商应受其约束。
.谈判小组进行综合评议。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及合理低价的前提下,谈判小组以记名表决形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报告。
十一、质疑
.如果响应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
十二、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十三、适用法律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响应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初步评审表
评委签名:
响应单位
评审容
谈判保证金足额提交,提交形式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报价唯一且符合要求的
响应供应商的明文件有提供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谈判有效期是否为天
没有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响应的其它条款的
没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结论
.表中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在结论栏中按“一票否决”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政府采购项目
合同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经办人:
联系:
乙方:
(以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