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表(公共建筑设计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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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江西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咨询单位:

审查机构:

(盖章)

审查时间: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制

二O一""年十二月

2规划设计(总图)

条款

《江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选项

选择

(J/X)

审查结果

(v/x)

审查意见

2.1

4.1.1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水源保护等的建设控制要求。

必须满足

2.2

4.1.2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氨土壤等危害。

必须满足

2.3

4.1.3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必须满足

2.4

4.1.4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

必须满足

2.5

4.2.1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评价总分值为15分。

对居住建筑,根据其人均居住用地指标按表4.2.1-1的规则评分;对公共建筑,根据其容积率按表4.2.1-2的规则评分。

2.6

4.2.2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居住建筑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住区绿地率:

新区建设235%,旧区建设>25%,得2分;2)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按表4.2.2-1评分,最高得6分。

2.公共建筑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绿地率:

按表422-2的规则评分,最高得7分;2)绿地向社会公众开放,得1分。

2.7

4.2.3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评价总分值为8分,按表4.2.3的规则评分。

2.8

4.2.5场地内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有关规定,评价分值为3分。

2.9

4.2.6场地内风环境有利于室外行走、活动舒适和建筑的自然通风,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在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建筑物周围人行区风速小于5m/s,且室外风速放大系数小于2,得2分;2)除迎风第一排建筑外,建筑迎风面与背风面表面风压差不大5Pa,得1分;2.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场地内人活动区不出现涡旋或无风区,得2分;2)50%以上可开启外窗室内外表面的风压差大于0.5Pa,得1分。

2.10

4.2.7采取措施降低热岛强度,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

条款

《江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选项

选择

(』IX)

审查结果

(v/x)

审查意见

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红线范围内户外活动场地有乔木、构筑物遮阴措施的面积达到10%,得2分;达到20%,得3分;2.超过70%的道路路面、建筑屋面的太阳辐射反射系数不小于0.4,得2分;3.地面停车场面积有不少于50%有乔木遮阴或通过其他永久式绿化方式进行遮阴的停车场,得1分。

2.11

4.2.8场地与公共交通设施具有便捷的联系,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汽车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或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800m,得3分;2.场地出入口步行距离800m范围内设有2条及以上线路的公共交通站点(含公共汽车站和轨道交通站),得2分;3.有便捷的人行通道联系公共交通站点,得1分。

2.12

4.2.9场地内人行通道采用无障碍设计,并与建筑和城市道路连通,评价分值为2分。

2.13

4.2.10合理设置停车场所,评价总分值为5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自行车停车设施位置合理、方便出入,且有遮阳防雨措施,得2分;2.合理设置机动车停车设施,并采取下列措施中至少2项,得3分:

1)采用机械式停车库、地下停车库或立体停车楼

(库)等方式节约集约用地;2)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提高停车场(库)使用效率;3)合理设计地面停车位,不挤占步行空间、车行道及活动场所。

2.14

4.2.11提供便利公共服务,评价总分值为5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居住建筑:

满足下列要求中3项,得3分;满足4项以及以上,得5分:

1)场地出入口到达幼儿园的步行距离不大于300m;2)场地出入口到达小学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到达中学的步行距离不大于1000m;3)场地出入口到达商业服务设施的步行距离不大于300m;4)相关设施集中设置并向周边居民开放;5)场地1000m范围内设有5种及以上的公共服务设施;2.公共建筑:

满足下列要求中3项,得3分;满足4项及以上,得5分:

1)2种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集中设置,或公共建筑兼容2种及以上的公共服务功能;2)配套辅助设施设备共同使用、资源共享;3)建筑向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的公共空间;4)室外活动场地错时向周边居民开放;5)提供市政环卫工人服

条款

《江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选项

选择

(』IX)

审查结果

(v/x)

审查意见

务点;6)错时提供公共卫生间并有单独对外出入口。

2.15

4.2.12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保护并采取表层土利用等生态补偿措施,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得1分;2.保护并合理利用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得2分;3.表层土利用等生态补偿措施,得1分。

2.16

4.2.13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对大于lOhn?

的场地进行雨水专项规划设计,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L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的面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达到20%,得2分;达到30%,得4分;达到40%,得6分;2.合理衔接和引导屋面雨水、道路雨水进入地面生态设施,并采取相应的径流污染控制措施,得2分;3.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构造面积的比例达到50%,得2分。

3建筑设计

条款

《江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选项

选择(v/x)

审查结果(V/x)

审查意见

3.1

4.1.3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必须满足

3.2

5.1.1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必须满足

3.3

7.1.1不得采用国家和江西省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必须满足

3.4

7.1.3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且无大量装饰性构件。

必须满足

3.5

8.1.1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

必须满足

3.6

8.1.2主要功能房间的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声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

必须满足

3.7

8.1.5在室内设计温、湿度条件下,建筑围护结构内表面不得结露。

必须满足

3.8

8.1.6屋顶和东、西外墙隔热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要求。

必须满足

3.9

8.1.8有外窗的功能用房数不得少于房间总数的75%。

必须满足

3.10

4.2.2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居住建筑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住区绿地率:

新区建设H5%,旧区建设>25%,得2分;2)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按表4.2.2-1评分,最高得6分。

2.公共建筑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绿地率:

按表422-2的规则评分,最高得7分;2)绿地向社会公众开放,得1分。

3.11

4.2.4建筑及照明设计避免产生光污染,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玻璃幕墙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0.2,得2分;2.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的规定,得2分。

3.12

4.2.15合理选择绿化方式,科学配置绿化植物,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种植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采用复层绿化和本土植物,绿地中乔灌木覆盖率不低于60%,且种植区域覆土深度和排水能力满足植物生长需求,得2分;2.居住建筑绿地配植乔木不少于5株/100m2,得2分;

条款

《江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选项

选择

(v/x)

审查结果

(v/x)

审查意见

3.公共建筑采用屋顶绿化或垂直绿化等方式,得2分。

3.13

5.2.1结合场地自然条件,对建筑的体形、朝向、窗墙比进行合理设计,评价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并累计:

1.公共建筑体形系数不大于0.4,居住建筑符合规定性指标,得2分;2.70%主要使用功能的房间朝向合理,得2分;3.南北向窗墙比均小于40%,得2分;4.公共建筑东西向窗墙比均小于35%,居住建筑东西向窗墙比均小于20%,得2分。

3.14

5.2.2外窗、玻璃幕墙的可开启部分能使建筑获得良好的通风,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设玻璃幕墙且不设外窗的建筑,其玻璃幕墙透明部分可开启面积比例达到5%,得4分;达到10%,得6分;2.设外窗且不设玻璃幕墙的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比例达到30%,得4分;达到35%,得6分;3.设玻璃幕墙和外窗的建筑,对其玻璃幕墙透明部分和外窗分别按本条第1款和第2款进行评价,得分取两项得分的平均值。

3.15

5.2.3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优于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评分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比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的提高幅度达到5%,得5分;达到10%,得10分;2.供暖空调全年计算负荷降低幅度达至。

5%,得5分;达到10%,得10分。

3.16

5.2.12合理选用电梯和自动扶梯,并采取电梯群控、扶梯自动启停等节能控制措施,评价分值为1分。

3.17

6.2.11公共建筑卫生洁具数量配置合理,得2分。

3.18

7.2.3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住宅建筑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的户数比例达到30%,得5分;户数比例达到100%,得8分;2.公共建筑公共部位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得5分;所有部位均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得8分。

3.19

7.2.4公共建筑中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采用可重复使用的隔断(墙),评价总分值为5分,根据可重复使用隔断(墙)比例按表7.2.4的规则评分。

3.20

7.2.6采用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厨房、卫浴间,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采用整体

条款

《江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选项

选择

(v/x)

审查结果

(v/x)

审查意见

化定型设计的厨房,得2分;2.采用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卫浴间,得2分。

3.21

7.2.9遵循建筑模数协调设计,减少施工废料量,评价分值为1分。

3.22

8.2.1主要功能房间室内噪声级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要求,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达到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得3分;2.达到高要求标准限值,得6分。

3.23

8.2.2主要功能房间的隔声性能良好,评价总分值为7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构件及相邻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得2分;达到高要求标准限值,得4分;2.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达到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得2分;达到高要求标准限值,得3分。

3.24

8.2.3采取减少噪声干扰的措施,评价总分值为5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建筑与噪声源的间距满足规范要求,建筑平面动静分区合理,得2分;2.设备及管道采用可靠的隔振措施,得1分;3.采用降低排水噪声的有效措施,得2分。

3.25

8.2.4公共建筑中的多功能厅、接待大厅、大型会议室和其他有声学要求的重要房间进行专项声学设计,满足相应功能要求,评价分值为2分。

3.26

8.2.5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具有良好的户外视野,评价分值为2分。

3.27

8.2.6主要功能房间的采光系数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的要求,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居住建筑:

卧室、起居室的窗地面积比达到1/7,得2分;达到1/6,得6分;达到1/5,得8分;2.公共建筑:

根据主要功能房间采光系数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要求的面积比例,按表8.2.6的规则评分,最高得8分。

3.28

8.2.7改善建筑室内天然采光效果,评价总分值为14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主要功能房间有

条款

《江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选项

选择(V/X)

审查结果

(v/x)

审查意见

合理的控制眩光措施,得4分;2.内区采光系数满足采光要求的面积比例达到60%,得4分;3.地下空间采光:

1)根据地下空间平均采光系数不小于0.5%的面积与首层地下室面积的比例,按表8.2.7的规则评分;2)地下空间在满足防火、功能等要求的前提下采用透空自然采光通风的绿化天井,天井总建筑面积与首层地下室建筑面积比7?

a>5%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小于2处,得2分。

3.29

8.2.8采取可调节遮阳措施,降低夏季太阳辐射得热,评价总分值为11分,外窗和幕墙透明部分中,有可控遮阳调节措施的面积比例东、西向达到30%、南向达到20%,得6分;可控遮阳面积比达到50%,得11分。

3.30

8.2.9采取固定遮阳措施,满足自然采光通风,评价总分值为4分。

外窗和幕墙透明部分中,有固定遮阳的面积比例达到15%,得2分;达到20%,得4分。

3.31

8.2.11优化建筑空间、平面布局和构造设计,改善自然通风效果,评价总分值为13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 居住建筑:

按下列2项的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通风开口面积与房间地板面积的比例达到8%,得10分;2)设有明卫明厨,厨房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10,且不得小于0.60m2,得3分;

2. 公共建筑:

根据在过渡季典型工况下主要功能房间平均自然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2次/h的面积比例,按表8.2.11的规则评分,最高得13分。

4结构设计

条款

《江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选项

选择

(v/x)

审查结果

(V/x)

审查意见

4.1

4.1.2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氮土壤等危害。

必须满足

4.2

7.1.1不得采用国家和江西省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必须满足

4.3

7.1.2混凝土结构中梁、柱和剪力墙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不低于400MPa级的热轧带肋钢筋。

必须满足

4.4

7.1.3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且无大量装饰性构件。

必须满足

4.5

4.2.15合理选择绿化方式,科学配置绿化植物,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种植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采用复层绿化和本土植物,绿地中乔灌木覆盖率不低于60%,且种植区域覆土深度和排水能力满足植物生长需求,得2分;

2. 居住建筑绿地配植乔木不少于5株/100m2,得2分;

3. 公共建筑采用屋顶绿化或垂直绿化等方式,得2分。

4.6

7.2.1择优选用建筑形体,评价总分值为9分。

依据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规定的建筑形体规则性评分,建筑形体不规则,得3分;建筑形体规则,得9分。

4.7

7.2.2对地基基础、结构体系、结构构件进行合理设计,达到节材效果,评价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并累计:

1.地基基础选型和设计合理,得2分;2.结构体系选型和设计合理,得2分;3.结构构件构造和设计合理,得2分。

4.8

7.2.3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住宅建筑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的户数比例达到30%,得5分;户数比例达到100%,得8分;2.公共建筑公共部位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得5分;所有部位均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得8分。

4.9

7.2.4公共建筑中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采用可重复使用的隔断(墙),评价总分值为5分,根据可重复使用隔断(墙)比例按表7.2.4的规则评分。

4.10

7.2.5采用工业化生产的预制构件,评价总分值为5分,根据表7.2.5用量比例的规则评分。

条款

《江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选项

选择(V/X)

审查结果(v/x)

审查意见

4.11

7.2.11现浇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评价分值为10分。

4.12

7.2.12建筑砂浆采用预拌砂浆,评价总分值为5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建筑砂浆采用预拌砂浆的比例达到50%,得3分;2.建筑砂浆采用预拌砂浆的比例达到100%,得5分。

4.13

7.2.13合理采用高强建筑结构材料,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混凝土结构:

按下列规则评分:

1)根据400MPa级及以上受力普通钢筋的比例,按表7.2.13-1的规则评分,最高得10分;2)混凝土竖向承重结构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C50混凝土用量占竖向承重结构中混凝土总量的比例,按表7.2.13-2的规则评分,最高得10分;2.钢结构:

Q345及以上高强钢材用量占钢材总量的比例达到50%,得8分;达到70%,得10分;3.混合结构:

对其混凝土结构部分和钢结构部分,分别按本条第1款和第2款进行评价,得分取两项得分的平均值。

4.14

7.2.14合理采用高耐久性建筑结构材料,评价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混凝土结构,高耐久性混凝土用量占混凝土总量的比例达到50%,得6分;2.钢结构,采用耐候结构钢或耐候型防腐涂料,得6分。

4.15

7.2.15采用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住宅建筑中的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用量比例达到6%,得8分;达到10%,得10分;2.公共建筑中的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用量比例达到10%,得8分;达到15%,得10分。

5给排水设计

条款

《江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选项

选择

(v/x)

审查结果(V/x)

审查意见

5.1

4.1.3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必须满足

5.2

5.1.1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必须满足

5.3

6.1.1应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统筹利用各种水资源。

必须满足

5.4

6.1.2给排水系统设置应合理、完善、安全。

必须满足

5.5

6.1.3应采用节水器具。

必须满足

5.6

8.1.1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

必须满足

5.7

4.2.13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对大于lOhn?

的场地进行雨水专项规划设计,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的面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达到20%,得2分;达到30%,得4分;达到40%,得6分;2.合理衔接和引导屋面雨水、道路雨水进入地面生态设施,并采取相应的径流污染控制措施,得2分;3.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构造面积的比例达到50%,得2分。

5.8

4.2.14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对场地雨水实施外排总量控制,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55%,得4分;2.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70%,得6分。

5.9

5.2.13合理选用节能型电气设备,评价总分值为5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三相配电变压器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的节能评价值要求,达到I级能效标准,得3分;达到II级能效标准,得2分;2.水泵、风机等设备,及其他电气装置满足相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节能评价值要求,得2分。

5.10

5.2.14给水增压泵水泵扬程和设备机组的组合匹配合理,得2分。

5.11

5.2.18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评价总分值为10分,按表5.2.18的规则评分。

5.12

6.2.2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评价总分值为7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选用密闭性能好的阀

条款

《江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选项

选择

(v/x)

审查结果

(v/x)

审查意见

门、设备,使用耐腐蚀、耐久性能好的管材、管件,得1分;2.室外埋地管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得1分;3.设计阶段根据水平衡测试的要求安装分级计量水表;运行阶段提供用水量计量情况和管网漏损检测、整改的报告,得5分。

5.13

6.2.3给水系统无超压出流现象,评价总分值为8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

1.供水系统采用非减压方式,最低配水点压力不应大于0.30MPa,得5分;2.用水点供水压力不大于0.20MPa,且不小于用水器具要求的最低工作压力,得8分。

5.14

6.2.4设置用水计量装置,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按使用用途,对公共厨房、公共卫生间、公用浴室、绿化、空调系统、游泳池、景观等用水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统计用水量,得2分;2.按付费或管理单元,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统计用水量,得4分。

5.15

6.2.5对于充分利用有效的市政供水系统压力条件,合理采取叠压供水措施的生活给水系统,得6分。

5.16

6.2.6公用浴室采取采用带恒温控制和温度显示功能的冷热水混合淋浴器等节水设施,得2分。

5.17

6.2.7使用较高用水效率等级的卫生器具,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用水效率等级达到三级,得5分;2.用水效率等级达到二级,得10分。

5.18

6.2.10除卫生器具、绿化灌溉和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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