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经验总结.docx
《司考经验总结.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司考经验总结.docx(4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司考经验总结
第一阶段复习总结(3月份-6月份)
复习科目
民法、刑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商经法、民诉、刑诉、法理、国公
目标
对各科目有较好的框架性和体系性认识,对各科目相关制度和知识点有较好的识记、重要知识点有较好的理解。
在做真题的过程中对于司考的试题难度和题目特点有较直接深入的了解。
资料准备
教材
2010年众合专题讲座(前期)、2011年三卷本
真题
张能宝考点归类精解、学法网真题{按科目-前期、按年度-后期}
法条
指南针法条汇编
辅导音频及
讲义
民法
李建伟2010(音频+讲义)、李仁玉2010(讲义)
刑法
杨艳霞2010(音频+讲义)、刘凤科2010(音频+讲义)、袁登明2011年重点学科班(音频+讲义)
行政法
林鸿潮2010(音频+讲义)
商经法
张海峡2010(音频+讲义)
民诉
杨秀清2010(音频+讲义)、向高甲2010法条串讲(音频+讲义)
刑诉
马明亮2010(音频+讲义)、汪海燕2010法条串讲(音频+讲义)
法理
陈景辉2010(音频+讲义)
三国
王斌2011(音频+讲义)
复习基本思路方式
1.听完相关章节辅导音频后,看众合专题讲座(尤其注意讲义未涉及和自己为理解的内容),对重要科目进行框架和脉络总结,做张能宝考点归类相关真题;
2.彻底复习一科后,快速翻看讲义和张能宝真题并在讲义上注明考点相关真题并增补讲义未涉及的知识点(例如2008年卷三第34题—20080334),每科约1—2天时间);
3.完成1、2后开始做司法考试真题(按科目)并对做错真题的相关考点用表格式进行归纳总结。
各科复习情况总结
民法
完成情况较好,按计划完成所有任务,并顺利做完了2003年—2010年的民法真题,每年正确率保证在80%以上。
但是在知识产权法部分的复习效果不是很好。
刑法
在辅导音频选择上出现重大失误,杨艳霞老师的授课质量一般,在未充分了解的情况下贸然听其音频,导致浪费了约10天左右的时间。
并且张能宝的考点归类只完成了总论部分。
五月下旬选择听刘凤科的音频时,在听到犯罪构成部分由于与自己已有的观念冲突,导致非常反感未能将总则听完,直至昨天才听完其刑法分则的内容。
对照三卷本刑法部分发现刘凤科讲义在知识点的归纳上做的非常好,所以决定回过头将其总则完整听一遍。
教训:
在辅导音频和老师的选择上要慎重,磨刀不误砍柴工
行政法
将林鸿潮的音频听了两遍,张能宝真题考点归纳做了两遍,讲义系统看了一遍并对照真题进行知识点增补,做完了2003年—2010年的真题并对错题予以归纳。
体会:
听懂不一定会做题,单纯听音频和只埋头做题都是不可取的,注意二者的结合。
对于各科经典的讲义和辅导的复习要注意重复,“书读百遍其义自见”
商经法
系统听完了张海峡的音频,并着重看了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内容,感觉赵海峡在知识产权法部分讲的不是很透彻。
教训:
对讲义未能及时予以巩固,后期遗忘较多。
民诉
听完了杨秀清的系统强化,对民诉的框架进行总结,做完了张能宝的考点归纳并对讲义进行知识点的增补。
目前向高甲的法条串讲音频也接近尾声。
教训:
适合大多数的不一定就是适合自己的,对杨秀清的讲解不来电,听音频的时候不是太投入。
刑诉
按照复习的基本思路方式完成了所有的任务(马明亮音频讲义、张能宝考点归类精解、知识框架总结),做完了学法网2003年—2010年的刑诉分科真题,正确率保证在80%以上。
法理
听完了陈景辉的音频,将讲义看了两遍,做完了张能宝真题考点归类精解,并自己对法的本体和运行进行了只是框架总结
国公
不久前才听完王斌的系统强化,感觉国公不存在太多理解的内容,关键在于识记和重复。
另外发现王斌老师的讲义真的很详细,表格式的归纳一目了然。
期末考试复习国经和国私时,再系统对三国法复习。
习题
和
测试
习题
民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完成了学法网真题(按科目)部分,并对这三科习题过程中的错题进行了相关知识点的归纳和总结。
张能宝真题考点归类精解所有复习科目都看了一遍,不足的是刑法只完成总则部分。
测试
情况
2011
民法
A卷
《120分钟限时测试【2011年民法A卷】》满分150分,时间120分钟您答对82题,答错18题,正确率82%,成绩117分。
共有432名会员参加测试,您最近一次测试排第4名
2011
行政法A卷
《120分钟限时测试【2011年行政A卷】》满分150分,时间120分
您答对66题,答错34题,正确率66%,成绩92分。
共有361名会员参加测试,您最近一次测试排第18名
2011
刑法
A卷
《120分钟限时测试【2011年刑法A卷】》满分150分,时间120分钟
您答对79题,答错21题,正确率79%,成绩114分。
共有416名会员参加测试,您最近一次测试排第10名
个人小结
成绩
平均每天保证8小时左右的学习时间,从未过长间断的停止复习,能保持十足的热情和良好的心态,有严格制定计划的习惯和较好的执行力(每天晚自习回宿舍总结今天的复习成果并根据第二天的可用时间安排复习范围),在大的规划下善于指定计划落实到实处。
注意将习题和讲义结合,避免只看不练听懂不会的自我陶醉局面。
前期复习最大的成就感在于自己动手对民法、刑法、民诉、刑诉、行政法、法理等重点科目的框架总结,并完成对民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的历年真题(按科目)并对错题进行知识点归纳总结。
不足
对刑法的复习不是很满意,尤其是音频的选择未能多加比较;未能每天坚持练字和做考研英语,后期出现松懈和倦怠;在学校法律援助中心时,未能很好的处理好司考复习和工作的关系,导致那段时间因工作影响复习状态。
总结
第一阶段基本完成前期的规划和任务,除刑法外其他科目复习效果较为满意。
在6月份—7月份上旬,巩固前期的复习成果,将音频、讲义、法条、真题有机结合。
尤其是法条在第一阶段由于未能较多涉及,在第二阶段要善于结合法条思考考点所在,并注意音频资料的及时更新。
资料的选择根据前期的听课情况选择,求精不求多。
接下来利用一周时间对前期的复习内容进行整体,并制定下阶段的复习规划。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错题归纳总结示例:
1.[2004年]甲向乙借款20万元,以其价值10万元的房屋、5万元的汽车作为抵押担保,以1万元的音响设备作质押担保,同时还由丙为其提供保证担保。
其间汽车遇车祸损毁,获保险赔偿金3万元。
如果上述担保均有效,丙应对借款本金在多大数额内承担保证责任?
∙7万元
∙6万元
∙5万元
∙4万元
参考答案:
B
您的答案:
D
答案解析:
担保法第28条第1款规定: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的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
担保物权的竞合
物保和人保的竞合
前提:
物保和人保都没有明确约定各自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如有约定,一切从约定,形成按份责任。
债务人提供的物保与保证竞合
1.先执行物保,次执行保证;
2.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除非该保证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
3.债权人在主债务期满后怠于行使物保致使担保物毁损的,适用第2项规则;
4.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灭失且无代位物的,保证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5物权合同被确认无效、被撤销,债权人有过错的,保证人在担保物价值内相应免责;债权人无过错的,保证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另一第三人提供的物保与保证竞存
外部关系
面对债权人,物保人与保证人负连带责任,被执行顺序上不存在先后之分;而且,此时无需考虑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方式属于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
内部关系
若担保物价值不低于债务均额,推定为各个担保人的份额为均额;若担保物价值低于债务均额,物保人的担保份额以担保物实际价值计,余额为保证人的份额;
物保与物保的竞合
债务人提供的物保与第三人提供的物保竞存
1.仍然先执行债务人提供的物保,不足清偿主债务的,再执行第三人提供的物保;
2.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的,第三人在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除非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
两个以上的第三人提供的物保竞存
外部关系
所有物保人负连带责任,被执行顺序上不存在先后之分,此谓之连带责任;
内部关系
若每一个提供的担保物权价值都不低于债务均额,推定为各个物保人的份额为均额;若某一人提供的担保物价值低于债务均额的,该物保人的担保份额以担保物实际价值计,余额由其它物保人承担。
分享举报
第二阶段复习计划(6月份—7月份中旬)
热80已有4854次阅读2011-06-0108:
33标签:
复习计划style
第二阶段复习计划(6月份-7月份中旬)
复习科目
巩固民法、刑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商经法、民诉、刑诉、法理、国公,开始在7月份初着手宪法、法制史等记忆性科目的复习以及新增法条的记忆。
目标
对照新大纲尤其注意新增考点的复习,在7月份前完成前一阶段各科音频的集中重复和张能宝真题考点归纳的第二遍翻看。
在此过程中注意各学科资料的更新以及重点法条的记忆。
资料准备
教材
2011年三卷本
真题
张能宝考点归类精解、学法网真题{按科目-前期、按年度-后期}
法条
指南针法条汇编、新增考点·法条精讲与模测
辅导音频及
复习时间
民法
李建伟2010(音频+讲义)、钟秀勇2011(音频+讲义)【41个音频,音频总时间61h】——10天
刑法
刘凤科2011重点学科班(音频+讲义)、刘凤科2010真题破解(音频+讲义)【24个音频,音频总时间36h】——7天
行政法
吴鹏2011系统强化班(音频+讲义)、林鸿潮2010(讲义)【12个音频,音频总时间18h】——5天
商经法
张海峡2011系统强化(音频+讲义)【47个音频,音频总时间23.5h】——5天
民诉
郭翔2011系统强化(待更新)、郭翔2010考前突破(4音频+讲义)、向高甲2010法条串讲(讲义)【估计音频总时间25h】——5天
刑诉
杨雄2011(30音频+讲义)【音频总时间15h】——5天
法理
杜洪波2011(音频+讲义)【音频总时间12h】——3天
三国
王斌2011(音频+讲义)【音频总时间18h】——5天
宪法
焦宏昌2011(音频)【暂无合适,后期补充】——3天
法制史
叶晓川2010(音频+讲义)【音频总时间4h】——2天
复习时间合计
45天(期间约10天会用于期末考试的准备,正好复习三国法),时间安排有点紧,状态好是晚上休息时间可推迟到12点。
复习顺序
刑法—民法—-行政法—商经—法理—刑诉—民诉—三国—宪法—法制史(其中记忆性科目商经、宪法、法制史可在第二轮中间进行,然后不定期重复讲义),结合所需天数安排各科复习的具体期间。
复习基本思路方式
1.下午(2:
00-6:
00)做学法网真题及错题总结和遗忘知识点的翻阅,上午(7:
00-11:
30)、晚上(7:
00-10:
00)去自习室自习(每天自习时间约7个半小时),头天晚上注意对当天的简短总结和第二天的简要计划;
2.复习过程中重视新增考点,彻底复习一科后,快速翻看讲义和张能宝真题并在讲义上注明考点相关真题(例如2008年卷三第34题—20080334),每科约1—2天时间。
对于前期的错题集整理后打印出来作为个人复习资料;
3.复习过程中注意法条和习题的结合。
此阶段注意保证每科的法条(排除宪法部分)都过一遍,期间对重点法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格外注意,同时新增法条在复习相关科目的过程中予以贯彻;
4.完成1、2、3后开始第二轮司法考试真题(按科目)训练并对做错真题的相关考点用表格式进行归纳总结,思考做错的原因;在集中做某一科目的同时注意随机穿插前期复习内容,对于做错的知识点及时翻看讲义;
5.针对复习过程中未知因素以及个人状态好坏可以对计划适时调整,同时注意对计划内容的适时反思,注意灵活性和执行力,讲义、法条和真题的有机结合。
习题
和
测试
习题
6月30日之前完成第一轮复习未完成科目的学法网真题测试(刑法、民诉、法理、商经、三国法国公部分),对于做错的题目注意做好错题的归纳总结。
测试情况
针对复习完的科目及时参加学法网组织的限时测试
分享举报
第二阶段复习总结和第三阶段(7月15日——8月15日)复习计划
热38已有1756次阅读2011-07-1518:
15
第二阶段复习总结和第三阶段(7月15日——8月15日)复习计划
第二阶段复习总结
民法
卷三
做完04年—10年卷三真题,正确率基本保持在80%左右。
期间多次参加学法网的民法测试,成绩也较为满意。
第二阶段民诉向高甲讲义也重复过一次,商法部分的分科真题全部完成。
由于期末考试以及期末自习室占座现象等,这一阶段状态明显没有第一阶段好。
复习时没紧迫感,听音频也不是很投入,但还好第二阶段的复习任务按量完成。
卷一的真题基本没做,第三阶段必须将卷一各科真题以及卷一的历年真题做一遍。
商法
民诉
刑法
卷二
刑法主要完成了刘凤科2010年真题破解的内容,行政法将林鸿潮2010系统强化的讲义看了两遍左右,刑诉目前结合指南针法条看讲义接近尾声。
参加学法网有关卷二部分的测试成绩也较为满意。
行政法
刑诉
三国法
卷一
在复习期末考试的时候结合王斌的音频和讲义将国经和国私复习完了一遍,同时听了杨帆这两科的音频。
三国法难度不大,国私重在结合《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记忆,国经重在做题。
理论法学
法理学看了一遍杨帆的讲义,完成了学法网法理学分科真题。
法制史听了一遍叶晓川2011年的系统精讲,宪法学听了一遍杨帆的。
这三科张能宝的考点归类精解的练习均已结合讲义完成。
除法理学外,其他两科重在记忆。
经济法
只听过一次张海峡2010年系统强化,后期基本没看,要重视。
第三阶段复习计划
民法
卷三
鉴于民法第二阶段剩下少量内容,第三阶段要继续完成。
结合钟秀勇2010年真题破解剩下有关侵权以及婚姻家庭部分的内容以及钟秀勇2011年系统强化的讲义将民法复习一遍。
然后利用零散时间看下指南针的卷三突破100分。
商法
以公司法为主,重视法条和讲义。
后期结合王小龙2011年的系统强化将商经在听一遍。
民诉
听一遍郭翔2011年的系统强化,讲义以向高甲2010年的系统强化讲义为主进行记忆。
结合指南针民诉法条将民诉讲义看一遍,看一遍张能宝的真题归类精解。
刑法
卷二
听一遍韩友谊2011年的系统强化,期间注意结合指南针刑法法条,共28个音频。
行政法
结合张能宝真题考点归类精解听一遍季宏2011年行政法的系统强化,共16个音频。
刑诉
注意不定期的翻看讲义,以杨雄系统强化的表格为主复习
理论法学
卷一
看一遍三大本卷一理论法学(法理学、法制史、宪法学)部分的内容,经济法听王小龙2011年的系统强化,三国法主要以王斌2011年系统强化的讲义为主。
近几天去书店看下有关卷一突破的书籍,结合具体编排和特点看有无必要买。
本卷以记忆为主。
经济法
三国法
复习顺序
民法(5天)-刑法(7天)-行政法(4天)-民诉(4天)-商经法(5天)-理论法学-三国法。
重心在于三大实体法、商经法,在按照顺序复习时注意“前瞻后顾”,不定期穿插其他科目的讲义记忆。
鉴于前期刑诉复习较多以及民法本科掌握较好,此阶段这两科主要看讲义和张能宝真题考点归类精解,不额外安排复习时间。
复习时间
上午7:
30—11:
30
下午2:
00—5:
00
晚上6:
00—9:
20
共10小时
复习策略
讲义、法条以及真题有机结合,同时每天注意安排1小时做考研英语的阅读以及英语词汇的归纳记忆。
准时参加学法网安排的在线测试,不定期重复各科讲义。
备注
此阶段一定要踏踏实实的复习好实体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的内容,最后一个月的时间将主要放在诉讼法以及卷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背诵和卷四的复习上。
第三阶段要将卷一、卷二、卷三的真题安排时间再做一遍,做真题的时间安排在每天晚上9点半从自习室回来之后。
真题主要以2005年—2010年的历年真题为主,对于错误次数较多的知识点及时重点巩固,将第二阶段的错题归纳进一步完善。
此外在复习各个科目时注意结合新增考点,对照三卷本新增的内容以及新增法条进行复习。
第二阶段刑法复习计划
热6已有461次阅读2011-06-0206:
39标签:
复习计划officestyle
第二阶段刑法复习计划(6月1日—6月10日)
复习任务
1、完成张能宝真题考点归类分则的习题(已完成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等重点章节),在做题的过程对照指南针法条汇编看相关章节的法条及司法解释,尤其注意重点罪名的规定(6月2日—6月4日,3天);
2、快速翻看已完成张能宝的真题,注意做错的部分并翻看袁登明2011年重点学科班的讲义(复习总则);(6月4日—6月5日,1天);
3、着手刘凤科2010年的真题破解,自己先做题然后通过听音频对答案并翻看讲义的相关知识点;通过大量做题来巩固和理解前期知识点,以错题归纳的方式对比易混淆的重点罪名;(6月5日——6月10日,12个音频,5天,每天3个左右音频);
4、完成学法网民诉和刑法两个科目2003年—2010年的真题,并进行错题归纳(6月2日—6月10日上午);
5、复习期间每天顺带再听一个林鸿潮的行政法音频(10个音频);
具体步骤
1、上午:
从明天开始做学法网历年真题(按科目)。
先做刑法真题(6:
30—9:
00),中间休息半小时后开始做对应年份的民诉真题(9:
30—11:
00),6月2日至6月10日(9天)完成2003年—2010年(7年)真题;(考虑中间可能有一两天耽误);
2、下午:
总共4h的复习时间,午休后2:
00—6:
00在自习室按照任务安排着手复习,中间复习疲惫时1h用于完成一篇考研英语阅读和练字,对于英语和练字一定要不间断坚持;
3、晚上:
总共2:
30h(7:
00—9:
40自习室熄灯)的复习时间,继续按照任务安排复习,中间穿插听行政法的一个音频,十天正好将行政法过一遍;
4、睡觉前10点回宿舍—12:
00点睡觉前,看一下上午的错题归纳,看一集绝望主妇;
5、零散时间:
去自习室和回宿舍的途中等零散时间可以有意识的听指南针法条配乐朗诵。
复习科目
及
复习内容
教材
2011年三大本卷二(参考)、刑法刘凤科2011重点学科班(音频+讲义)——12h
题目
刘凤科2010真题破解(音频+讲义)、张能宝考点归类精解分则部分——12h
法条
指南针法条汇编、2010指南针法条配乐朗诵(8个音频)
测试
学法网历年真题(按科目2003年—2010年)
自我寄语
唯有心静如水,方能气贯长虹,在忙碌中寻找充实。
当天复习情况小结
上午(6:
:
30—11:
30,5h)
下午(2:
00—6:
00,4h)
晚上(10:
00—12:
00,2h)
备注
6月2日
6月3日
6月4日
6月5日
6月6日
6月7日
6月8日
6月9日
分享举报
路过
鸡蛋
5
鲜花
握手
雷人
刑法分则高频重点罪名表格式总结——侵犯财产罪之抢劫罪
热13已有385次阅读2011-06-0409:
52标签:
抢劫罪style
1)抢劫罪F263★★★★★
客
观
方
面
手段方法
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方法
——都需要具有“暴力性”和“当场性”
必须是侵害人使用上述方法致使被害人“当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
抢劫的暴力必须足以压制一般人的反抗,此暴力不是必须针对财物的持有者,可以是其他妨碍劫取财物的人,且暴力的目的是为了劫取财物,这里的胁迫内容必须是当场立即对财物的所有人、占有人等实施暴力(足以抑制对方反抗的程度),这是和敲诈勒索罪的区别之一,关于其他方法,最典型的是采用药物酒精等)
目的行为
强行劫取公私财物
(1)行为人自己直接夺取、取走被害人占有的财物;
(2)迫使被害人交付(处分)财物;
(3)实施暴力、胁迫等强制行为,乘被害人没有注意财物时取走其财物;
(4)在使用暴力、胁迫等行为之际,被害人由于害怕而逃走,将身边财物遗留在现场,行为人取走该财物。
主
观
方
面
故意,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1.为索取到期合法债务而使用暴力的,不成立抢劫罪,视情形成立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人住宅罪等。
2.行为人出于其他目的实施暴力行为,暴力行为致人昏迷或者死亡,然后产生非法占有财物的意图,进而取走财物的,不成立抢劫罪。
例如,以强奸故意使用暴力,在被害妇女昏迷后发现了财物进而取得该财物的,不管强奸行为是否既遂,均应认定为强奸罪与盗窃罪。
3.行为人出于其他故意,于正在实施暴力、胁迫的过程中产生夺取财物的意思,并夺取财物的,则成立抢劫罪。
4.刑法第289条的规定,在实行聚众“打砸抢”行为过程中,毁坏公私财物的,即使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对首要分子也应认定为抢劫罪。
既遂标准
既遂与未遂的认定标准——具备“劫取财物”或“致人轻伤以上”两者之一,即构成既遂
结
果
加
重
犯
1)入户抢劫的
条件:
“户”是与外界相对隔离的“入户时”目的的非法性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条件:
必须是在“正在”营运使用中的公共交通工具,小型出租车不应视为公共交通工具
想象竞合犯:
在飞行中的航空器上抢劫,危及飞行安全的,成立抢劫罪与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想象竞合犯。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对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不包括办公用品。
明知是运钞车而抢劫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多次:
三次以上,以行为人实施的每一次抢劫行为均已构成犯罪为前提。
数额巨大:
5000以上2万以下。
对抢劫博物馆、重要文物的,属于抢劫数额巨大。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1)责任形式:
既包括过失结果加重犯,也包括故意的抢劫杀人、抢劫伤人。
(2)因果关系:
抢劫手段行为与强取财物的行为中任何行为导致重伤、死亡的,就都属于抢劫致人重伤、死亡;在事后抢劫中,暴力等行为导致抓捕者等人重伤、死亡的,也应认定为致人重伤、死亡。
对象错误、打击错误的情形不影响判断。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冒充:
没有身份冒充军人或警察身份的,军人和警察相互冒充的,此种警察或者军人冒充彼种警察或者军人的。
7)持枪抢劫的
(1)“枪”:
仅限于能发射子弹的真枪,不包括仿真手枪与其他假枪;不要求枪中装有子弹。
(2)“持枪”:
使用枪支或者向被害人显示持有、佩带的枪支。
(3)“持枪抢劫”:
因携带枪支抢夺而成立抢劫罪的,不属于持枪抢劫。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质的
(1)“军用物资”:
武装部队(包括武警部队)使用的物资,不包括公安警察使用的物资。
(2)“抢险、救灾、救济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