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贵员工劳动合同(非常实用)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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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宅电)(手机)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天。
合同期满,合同立即终止,如甲、乙双方均认为有必要延长,则重新签订合同。
二、工作岗位和派遣期限
第二条合同期内甲方派遣乙方到XXXXXX(以下简称用工单位)销售部销售岗位服务。
用工方因生产经营(工作)变化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生产经营(工作)任务。
工作地点:
省市派遣期限为2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乙方应服从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用工单位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进行工作调整,乙方应服从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安排。
三、合同期内双方职责
第四条甲方应尽的职责
1、按照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负责处理乙方与用工单位的劳务纠纷。
2、按合同规定付给乙方劳动报酬。
3、负责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的相关事宜及保险待遇的落实。
4、提供用工单位的相关信息。
5、甲方应将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乙方。
第五条乙方应尽的职责
1、服从管理,自觉遵守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各项工作指标和任务,尽职尽责为用工单位服务。
2、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履行公民义务,维护甲方声誉和用工单位的合法利益,保守用工单位商业秘密。
3、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4、乙方非本人原因被用工单位退工,应服从甲方对乙方进行的再次派遣或免费推荐的工作。
四、劳动报酬与社会保险规定
第六条甲方或甲方委托用工单位每月日前以货币或转帐的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基本工资为元/月。
第七条在合同期内,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的相关事宜及保险待遇的落实,并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额。
第八条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乙方因工致伤、残、死亡,由用工单位组织救治,甲方积极协助,相关待遇由甲方按照省有关规定办理。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第九条乙方的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职业卫生条件,按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条乙方在用工单位服务期间,由用工单位根据乙方所在岗位要求执行符合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
第十一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根据其所在岗位要求,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相应的不定时工作制。
第十二条乙方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具体方式可按用工单位安排。
七、奖励与处罚
第十三条对工作成绩优异,贡献较大并模范遵守国家法纪和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按用工单位和甲方的奖励办法给予乙方必要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第十四条对损害甲方和用工单位声誉,给甲方和用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及违反国家法纪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用工单位给予乙方行政处分和处罚。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用工单位通知甲方后,甲方可以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及在入职时提供虚假资料的(包括但不限于应聘简历、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明、离职证明等)
2、乙方严重违反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或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9、乙方与用工单位书面协商一致的;
10、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根据6、7、8款情形之一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其它情况可立即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如果合同期内非乙方原因用工单位将乙方退回甲方,甲方免费为乙方进行再次派遣或免费推荐三次工作,如乙方不接受,甲方可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工在国家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正常情况下,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2、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第十九条乙方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书面告知甲方和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九、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合同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如乙方岗位涉及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事项,甲方委托用工单位与乙方签订保密协议,乙方违反与用工单位关于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的约定,应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凡由甲方或用工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培训的人员,应与甲方或用工单位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约定向甲方或用工单位支付违约金。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四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江西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第二十五条乙方确认已知道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以及甲方和用工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二十六条涉及本合同的通知、文函等,甲方或用工单位当面向乙方递送的,乙方应签收,如乙方拒收拒签,甲方可按乙方留存的通讯地址邮寄送达有关通知文函等,乙方留存的地址为唯一的送达地址。
如因乙方留存的通讯地址错误造成不能送达,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用工单位各执一份。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政策法规办理,如政策法规无明确规定则按甲方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办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