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综合类考点《民法》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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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综合类考点《民法》7
事业单位招聘综合类考点《民法》
事业单位招聘题库大纲考点高频考题:
1、单选题债务人向债权人的代理人表示同意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_____。
A:
时效的中断B:
时效的延长C:
时效的中止D:
改变法定时效期间的后果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
A[解析]《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单选题受理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或死亡的机关是_____A:
民政机关B:
司法行政机关C:
人民法院D:
公证机关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
【C】《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本题正确选项为C。
3、多选题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_____A:
推定女儿先于王某和李某死亡B:
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C:
王某和李某互不继承D:
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和李某的遗产参考答案:
ABC本题解释:
【答案】ABC。
解析: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4、多选题赵某系全国知名演员,张某经多次整容后外形酷似赵某,此后多次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承接并拍摄了一些商业广告。
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_____A:
张某故意整容成赵某外形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B:
张某整容后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C:
张某整容后承接并拍摄商业广告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名誉权D:
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对赵某人格权的侵害参考答案:
ABC本题解释:
【答案】ABC。
解析:
《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本题中,张某无论是整容与表演都是使用的是自己的肖像,而没有直接或间接的使用赵某的肖像,因此,不构成对赵某肖像权的侵害,因此,AB项错误,应选。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本案中,张某在承接并拍摄商业广告时,并未使用赵某的名义,也并未对赵某在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造成侵害,也不构成侵犯赵某名誉权,C项错误。
因此,本题应选ABC。
5、单选题下列关于民事纠纷诉讼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_____。
A: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B:
二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成员为单数C:
起诉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D:
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是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十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四十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A、B、D的说法均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C项不符合,故正确答案为C。
6、单选题某甲共育有三儿一女,2010年甲在公证机关公证下立a遗嘱将其财产给予其小儿子所有,后因小儿子关系恶化,甲又自书b遗嘱决定将财产给予二儿子所有。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
A:
a遗嘱因经公证而效力优先,故应以a遗嘱为准B:
b遗嘱为后立遗嘱,故应以b遗嘱为准C:
a、b遗嘱均因侵犯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利而无效D:
a、b遗嘱均因可能侵犯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利而效力待定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是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本题中,a遗嘱是公正遗嘱,因此应当以a遗嘱为准。
故正确答案为A。
7、多选题甲将前女友乙的照片传到互联网上,并公开她的姓名、电话、单位名称等,且捏造事实恶意诽谤,乙发现后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但遭拒绝。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_____。
A:
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甲的行为承担补充责任B:
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隐私权C:
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名誉权D:
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甲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参考答案:
BCD本题解释:
BCD。
[解析]甲未经允许将前女友乙的照片、姓名、电话等传到互联网上,侵犯了乙的隐私权,因此B项正确。
甲捏造事实对乙进行恶意诽谤,侵犯了乙的名誉权,因此C项正确。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3款的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本题中,网络服务提供者拒绝了乙的删除要求,在已经知道甲的行为涉嫌侵权的情况下仍不采取措施,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此A项错误,D项正确。
8、多选题胡某与同村赵女依法登记结婚,结婚前或结婚后双方没有就财产作出任何的约定。
2002年1月,胡某因公致残,单位给了他医疗费、残疾人补助费等20万元人民币。
不久,其配偶赵女提出离婚。
经査,双方居住的房屋是赵女婚前的房屋;婚后赵女以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其母亲的遗产5万元;婚后胡某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4万元。
如果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依法应确定哪些财产属于胡某或赵女一方的个人财产?
_____A:
20万元属于胡某的个人财产B:
5万元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C:
房屋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D:
4万元的收益属于胡某的个人财产参考答案:
AC本题解释:
【答案】AC。
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所以“20万元属于胡某的个人财产”是正确的。
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依法继承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所以“5万元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是错误的。
有关房屋是赵女婚前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且《婚姻法解释
(一)》第19条明确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
所以,房屋应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
最后,有关4万元的收益,《婚姻法》解释
(二)》第11条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所以,4万元的收益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应属于胡某个人财产。
综上,选项AC是正确的,选项BD是错误的。
9、单选题乙遭车祸昏迷在路上,甲途经发现后雇计程车将乙送往医院,并帮其支付医药费,在救助过程中,甲的名牌衣服因染有乙的血渍而不能使用,同时乙的贵重手表遗落在事故地点,甲因疏忽而未能发现。
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_____A:
甲应赔偿乙手表遗失的损失B:
乙应偿付甲雇用计程车的费用C:
乙应偿付甲帮其支付的医药费D:
乙应赔偿甲衣服不能使用的损失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
【答案】A。
解析:
本题中甲救助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一经成立,管理人和受益人之间即发生债的关系。
本题中甲雇用计程车所支出的费用和帮乙支付的医药费均属于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而甲的衣服因染有乙的血渍而不能使用则属于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所以依法均应由受益人乙偿付。
另依民法理论,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未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管理义务,对本人造成损害的,应向本人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
本题中乙手表的遗失是甲在其有生命危险的紧急情况为对其进行救助造成的,甲对此并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所以不应负赔偿责任。
因此,B、C、D正确,不选。
10、单选题某小区内业主共有的道路被物业公司划出停车位对外出租,其收益应该归_____所有。
A:
房地产开发商B:
物业公司C:
小区业主共有D:
小区所在地居委会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是C【解析】《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由该规定可知,收益应归小区业主所有。
故正确答案为C。
11、多选题小学生小甲6岁,父母离异,由其母抚养并与之共同生活。
2004年6月10日,小甲在上课时与小朋友小乙发生打斗,在场的数学老师丙未及时制止。
小甲将小乙推倒在地,造成严重骨折以及眼球破裂,花去医药费1000元。
小乙的父母欲以小甲的父母、学校及丙为被告,要求赔偿。
本案侵权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_____A:
小甲之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首先从小甲的财产中拨付B:
小甲之父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首先从小甲的财产中拨付C:
学校有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D:
丙应承担连带责任参考答案:
AC本题解释:
【答案】AC。
解析:
《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所以应当选A。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7条规定: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所以应当选C。
《民通意见》第158条规定:
“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B不选,小甲之父承担的是补充性责任。
丙是学校的老师,其行为代表的是学校,故行为的责任应当由学校来承担。
D选项错误。
12、单选题张某11周岁,小学五年级学生,经常在其学校门口的一家小卖部买零食和一些学习用品,部分赊账,年终时共欠小卖部340元。
小卖部老板拿着账单要求张某父亲付款,遭到张某父亲拒绝。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A: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无需赔偿B: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C: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赔偿D: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应当由其自己付款,不应当由其父亲付款。
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
【答案】B【解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张某11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从题中的表述可知,张某从事的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
ACD都不对。
13、单选题中国摄影协会所属的法人类别是_____A:
机关单位法人B:
事业单位法人C:
社会团体法人D:
企业法人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
【C】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中国摄影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
因此,C选项为正确选项。
14、多选题小宋受朋友之请去某饭店吃饭,中途去洗手间时,因地面油滑不慎摔倒,致使腿骨骨折。
对小宋受到的损害,以下说法错误的是_____A:
小宋与饭店没有形成合同关系,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B:
小宋不是消费者,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C:
小宋是消费者,所以饭店应当承担责任D:
小宋是自己不注意摔倒的,饭店并无加害行为,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参考答案:
ABD本题解释:
【答案】ABD。
解析:
本案中,小宋是否为消费者不是看小宋是否真正消费。
小宋受朋友的宴请属于《合同法》规定中的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即小宋属受益一方,当然可以要求饭店承担责任。
A、B错误。
注意,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责任主体承担责任的前提并不是看主观上是否有过错,而是看有没有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比如不可抗力。
否则就要承担责任。
D项错误。
15、多选题甲要出售自己拥有的一栋商品房。
乙得知此消息后,与甲联系,双方谈妥了条件后以100万成交,并进行了过户登记。
就在登记后第二天,丙也联系了甲,希望以120万的价格买下此楼。
出于价格的诱惑,甲又将楼卖与丙。
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A:
若丙是善意的,则由甲选择是将房屋卖给乙还是丙,因为债权具有平等性B:
不管丙是善意还是恶意,丙都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C:
若丙是善意的,则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其可以追究甲的违约责任D:
若丙是恶意的,则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也不能追究甲的违约责任参考答案:
BC本题解释:
【答案】BC。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故本题中,乙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不管丙是善意还是恶意,丙都不能根据其与甲的合同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但如果其是善意的,在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其可以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16、单选题方某在晚上牵狗散步,狗突然挣脱绳索,奔向童某3岁,并咬伤童某。
当时童某父亲正在用手机给朋友打电话。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_____A:
方某应当负全部责任B:
方某和童某父亲都要承担责任C:
意外事件,方某不需要承担责任D:
童某父亲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应当负全部责任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这属于一起典型的动物伤人的特殊侵权案例。
特殊侵权实行的是无过错原则,即只要侵权人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他人的人身损害,侵权人就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至于侵权人是否存在过错不在考虑之列。
根据该条之规定,侵权人的唯一免责事由只能是其能证明是因为受害人故意或第三人故意造成损害后果的才予以免责,本案显然不符合免责条件。
故方某应负全责,而童某的父亲在本案中无须承担监护不力的后果。
故正确答案为A。
17、单选题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
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
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
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
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如何?
_____A:
抵押、质押均有效B:
抵押、质押均无效C:
抵押有效、质押无效D:
质押有效、抵押无效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
【答案】B。
解析:
《物权法》第187条规定: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180条规定: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以上规定,房屋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故排除A、D。
第208条规定: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因汽车没有实际交付占有,所以质权也无效。
C错误,B正确。
18、多选题《合同法》第249条规定: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
”在该法律规则中,假定条件是?
_____A: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B:
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C:
出租人因承租人无力支付剩余租金,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D:
出租人收回的租赁物的价款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参考答案:
ABCD本题解释:
【答案】ABCD。
解析:
假定条件是指法律规则适用的条件,它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行为的时间和场合、行为的确定主体、范围和对象问题。
19、单选题依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情况可授予专利权?
_____A:
甲发明了仿真伪钞机B:
乙发明了对糖尿病特有的治疗方法C:
丙发现了某植物新品种D:
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
【答案】D。
解析:
这是一个直接考查法律条文的题目。
《专利法》第5条规定:
“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本题选项A即属此种情形。
依据该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选项B即属此种情形。
(4)动物和植物品种。
选项C即属此种情形。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依据该条第2款的规定,对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故选项D中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应当授予专利权。
20、单选题某报社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致使甲倍受同学的嘲讽与奚落,甲因精神痛苦,自残左手无名指,给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对该报社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_____A:
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B:
侵害了甲的名誉权C:
侵害了甲的姓名权D:
侵害了甲的身体权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
【答案】B。
解析:
《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民法通则意见》第140条第1款规定: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本题中,某报社在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的行为,侵犯了甲的隐私权,对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应认定为是侵害甲名誉权的行为。
该报社的行为与甲自残的行为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报社的行为并未侵害甲的身体权。
因此,排除D项,B项为正确答案。
21、多选题乙是A工厂负责生产的副厂长。
A工厂决定由乙牵头开发一项该工厂急需的新技术。
乙为此成立了项目攻坚小组,由A工厂的技术骨干甲担当该小组的项目负责人,主要负责技术开发。
后来,由于A工厂的技术设施不够完备,乙又经过多方联系,找到B工厂合作开发该项新技术。
甲带领几个辅助人员到B厂去研发。
开发完成以后,甲被调往A厂的人事部门任人事主管。
A厂就该项新技术单独向国家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专利权,并且发明人署名为乙。
因此,引起纠纷。
后查证,AB两厂当初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但并没有约定专利申请权的归属。
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A:
专利申请人应该是A工厂B:
专利申请人应该是A工厂和B工厂C:
发明人应该是甲D:
发明人应该是乙参考答案:
BC本题解释:
【答案】BC。
解析:
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单位。
两个人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
但是,发明人、设计人还有表明他是该项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即发明人、设计人享有署名权。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了创造性贡献从而完成发明创造的人。
本题当中,因为甲主要是为执行单位的任务做出的发明创造,应认定为职务发明创造。
同时,该发明创造应该是两个工厂合作产生的结果,所以,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专利申请权应该属于两个工厂共有。
本案中的甲是对该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而乙只是负责联络和从事辅助性工作的人,所以,能够享有署名权的是发明人甲而不是乙。
因此,B、C项正确。
22、多选题A小区王某等住户因车位问题与该小区的开发商B公司发生争议。
B公司与王某等住户的购房合同规定:
B公司将为本楼住户提供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
但王某等住户搬进小区后,发现B公司已将该楼50多套房连同地下停车场卖给了C公司。
C公司明确表示,地下停车场的车位仅供本楼本单位的职工使用,其他住户要停车必须按每天15元的标准缴费。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地下停车场属于业主共有部分,B公司无权转让B:
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B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B公司的违约责任C:
王某等住户有权无偿使用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D:
C公司是地下停车场的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参考答案:
BD本题解释:
【答案】BD。
解析:
《物权法》第74条规定: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据此,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并不因住户购买楼上的楼房就当然取得,即地下停车场属于专有部分。
B公司有权转让,C公司合法受让地下停车场,作为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
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B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B公司的违约责任。
23、多选题明星丁某在赈灾晚会上公开承诺给灾区捐款80万元,但事后只捐了30万元,对余款50万元的捐赠,下列说法“错误”的有_____。
A:
丁某只是口头承诺,可以撤销捐赠B:
赠与是实践合同,因丁某尚未给付,可以撤销捐赠C:
丁某不可以撤销这一捐赠,因为这是救灾D:
丁某不可以撤销这一捐赠,因为他是公众人物参考答案:
ABD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
ABD解析:
《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无须交付赠与合同即成立。
选项A、B错误。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是赠与的任意撤销。
《合同法》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范围进行了限制,即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
本题中明星丁的赠与是为救灾,不可以任意撤销。
故选ABD。
24、单选题某图书馆复印室复印图书、报刊资料,由私人自费订购,该行为属于_____A:
为个人学习、研究、使用他人已发表的著作B:
提供科研成果,为教学、科研服务C: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传播其作品D: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
【答案】C。
解析:
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因此该图书馆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
25、单选题下列关